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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工信原函〔2021〕941号)精神,进一步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促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市采暖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结合各企业能源消耗、环保绩效、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等因素,采取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实施差异化管控,避免“一刀切”。抓住关键的炼铁环节,对焦化、烧结、球团等相关配套设备实施全流程管控,按照“可操作、可核查、可统计”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政府科学制定错峰规则,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运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钢铁生产供给平稳有序。
(二)坚持分类指导、差异管控。合理安排承担供暖任务的钢铁企业错峰时间,优先保障民生和社会公共需求。把握市场供求规律,科学安排集中错峰时段,有效保障供给和减少污染。鼓励环保水平高、管理规范、装备先进企业发展,适当减少先进生产线错峰时间。
(三)坚持科学谋划、注重实效。系统研究生产供应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错峰生产规则,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障生产高效、供给稳定。发挥龙头企业市场主导作用,调节规避集中错峰,协调市场供需动态平衡。
三、总体安排
(一)实施对象。钢铁冶炼企业,环保绩效评级A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废钢短流程炼钢企业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但须确保错峰生产期间粗钢产量同比不增加。2021-2022年度新投产且单线运行的搬迁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但须按照错峰比例压减粗钢产量。
(二)错峰时间。本轮次采暖季错峰生产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
(三)工作目标。第一阶段,严格落实《河北省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方案》(冀发改产业〔2021〕1098号)要求,确保完成我市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第二阶段以削减采暖季增加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原则上全市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粗钢产量的30%。
(四)错峰安排。钢铁企业根据错峰时间和规则,结合企业实际,科学制定错峰生产计划。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经所属县(市、区)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开展错峰规则符合性审查。
四、错峰规则
(一)B、B-、C、D级企业根据不同环保绩效评级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比例,环保绩效评级越低错峰生产比例越高,企业环保绩效等级以2021年10月10日前评定情况为准。
(二)重点对长流程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错峰以高炉设备停产为基础,不得以减负荷生产方式代替,企业停产高炉设备产能天数占当前在产高炉产能天数的比例计算方法为(∑(停产高炉产能×停产天数))/(在产高炉总产能×74天)。与高炉配套的焦炉、烧结、球团、石灰窑等生产设备错峰生产比例不得低于高炉错峰生产比例。
(三)对2021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钢铁企业,错峰比例上调5%。
(四)对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钢铁企业(新投产但暂未经工信部规范公告的企业除外),错峰比例上调5%。
(五)对2021年1-9月份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错峰比例上调5%。
(六)对吨钢(以粗钢产能计)供热面积大于2平米的钢铁企业,错峰期间最高生产负荷比例按照实际供暖面积需求(以上一年度供暖面积计)与2倍粗钢产能的比值来确定。
(七)对提前关停产能置换装备、新建装备2021年一季度未满负荷生产的企业,为其补足粗钢产量核算基数,计算方法为((受影响的装备产能/365)×受影响天数)。对产品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企业,错峰比例下降2%。对存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冶炼工艺和装备的企业,错峰比例上调2%。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重点时段管控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定辖区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领导包联机制,组织辖区钢铁企业落实国家、省、市方案要求,严格按照“一企一策”错峰生产计划执行。错峰生产期间,企业可结合实际在保持停产比例不减的情况下,申请动态调整减排措施,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后执行。各县(市、区)2022年1月起,每月10日前将错峰生产工作进展(包括辖区钢铁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督导检查情况等)分别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生态环境局,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钢铁企业为错峰生产实施主体,要统筹协调谋划,处理好错峰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关系;要科学组织,保障钢铁市场供应和员工工资福利。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冶炼装备检修、技术改造等工作,着力改善生产环境。骨干企业要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持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三)确保任务落地。各企业错峰生产计划要落实到生产线、生产设施和时间段,明确具体高炉、转炉(电炉)、烧结、球团、石灰窑的`停产时间,以及具体焦炉的错峰时间和措施。全市范围内隶属同一集团的钢铁企业可统筹使用错峰生产指标,但需确保高炉停产产能天数与粗钢压减量达到要求。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对错峰生产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通过电量分析、现场核查、台账核查、运输核查、在线监测、卫星遥感等手段持续跟踪辖区内钢铁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企业严格执行错峰生产计划。各县(市、区)要按月向社会公示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要将错峰生产实施情况纳入钢铁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对不按证排污、不执行错峰生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错峰生产期间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组织检查,对工作进度明显滞后、属地责任落实不力、错峰生产计划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严重的县(市、区)和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必要时进行约谈。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错峰生产对巩固去产能成果、节能减排、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大意义,提升钢铁企业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掌握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解决执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防止借机炒作,保障钢铁行业平稳运行。
运输企业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2
20xx年春运将于1月13日启动,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伊始即将迎来学生放假、务工返乡的客流高峰,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运力组织、车辆通行、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结合春运旅客出行要求,科学调配道路客运运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投入,适时增加客运班次,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舒心,保质保量完成春运任务。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协调,盟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交战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及时、全面掌握道路运输情况和安全生产动态,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保证春运期间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事件信息能够快速反馈。
二、统筹春运运力安排
各运管部门、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加强春运期间运输调度和组织管理,科学调研预测旅客和货物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确保运力资源能够满足春运需求。一是在客流密集地区和偏远地区,合理调整班次、班期,及时安排加班车辆,确保不出现脱班减班、乘车难和旅客滞留等问题,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二是要保障运输节点高效衔接,采取加班、延长运行时间等方式,及时疏运旅客。三是要配合好教育、工会等部门,引导学生和务工人员错峰出行,积极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专项活动,组织广大运输企业积极参与,保障学生、务工人员顺利平安返乡、返校(岗)。四是要做好重点物资、节日物资运输工作,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鲜活物品供应,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强化春运安全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针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一是要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应急处置,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在春运前要对本企业的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全面排查,监管单位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技术性能完好。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长途客运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认真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切实发挥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作用,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严禁驾驶员擅自关闭或人为损坏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及时纠正并严厉处罚超速、超员、窜线行为。
二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各单位要将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春运检查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路政养护管理部门要深刻汲取“9.24”事故教训,重点加强平交道口巡查,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站外揽客、途中超员、绕圈揽客、倒卖车票、“倒客”、“甩客”、“宰客”以及驾乘人员态度恶劣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春运期间盟交通运输局组成安全督查组(详见附件2),对全盟春运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自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三是加强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健全冬季冰雪天气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责任制,遇有降雪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勘察路况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通过站、微信、12328电话等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公路养护部门要及时对所辖区路段严密监控,对易发生事故路段进行重点防范,全力做好雪天公路保安畅通工作。遇到公路大面积雪阻时,养护部门按要求对上路清理路面积雪,对重点路段、路口、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进行人工抛洒融雪剂,以确保公路畅通,运管部门要及时通知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停发班车,防止发生行车事故。汽车客运站要及时发布停车消息,防止旅客严重积压。各运输企业要制定和落实冰雪路面行车防滑措施,强化对驾驶人冬季安全驾驶技能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利用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提醒驾驶人员注意行车安全。
四、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切实改进提升春运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一是要督促运输企业制定更加严格、更高水平的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客运站、客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为社会和群众提供高品质、个性化的运输服务。要确保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以及客车设施符合要求、齐全有效;司乘人员、站务人员要注重仪容仪表、礼貌待客,使用蒙汉两种语言,为广大旅客提供便利服务。
二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春运结束后要对春运任务完成得好、服务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服务质量低劣、屡遭投诉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
三是要创新售票方式,充分利用全区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提供多样化售票服务;客流高峰期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团体订票等人性化方式,让旅客尤其是农牧区旅客、老幼弱病残孕等重点旅客购票更便利。
四是切实减轻客运经营者负担。继续做好全区定线客运班车区内通行费减免工作,在20xx年1月22日-2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二十九)和2月2日-2月6日(正月初六至初十)春运高峰期间,加班车可以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放的春运加班车通行证(春运加班车通行证在盟处客运科领取),在自治区境内免交路桥通行费。
五、做好春运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做好春运宣传海报张贴工作。交通运输部设计印发了“平安春运”“诚信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四个主题海报,各运管局要在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宣传张贴,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围绕春运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对道路运输行业春运便民措施、旅客安全常识、监督举报方式等大力宣传,围绕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春节假期结束日以及春运结束日等重要事件节点,以改进提升服务、加强值班值守等为重点,结合道路运输“身边的楷模”先进事迹,专题报道一线干部职工春运服务保障情况。
三是围绕春运重点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对在售票、候乘、信息发布、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作为信息亮点,及时宣传报道;
四是完善工作信息报送机制。春运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每10天报送一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路况信息和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并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各单位于1月12日前将领导带班春运值班表,2月22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上报盟交通运输局交战科。
运输企业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3
20xx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止,为期40天。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xx区交通局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xx年春运检查工作的通知》(x办运函〔20xx〕x号、《xx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xx年春运检查工作的通知》(x交明电〔20xx〕x号以及《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运检查工作的通知》(x交运输〔20xx〕x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20xx年1月9日贵港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总体要求,狠抓安全生产管理,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圆满完成20xx年xx区交通局春运工作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文件要求,从安全工作部署和落实、便民服务、运输市场监管、运输组织调度、公路水路保通、应急运输组织等六个方面情况内容,统筹组织开展20xx年xx区交通局春运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紧紧围绕运输安全生产主线,以提高运输服务品质,查隐患、找问题、促整改为目标,通过自检自查、重点检查等形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持续提升春运服务水平,推动春运安全、稳定、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区交通局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等
同时成立3个工作小组:
(一)公路组:
负责春运期间辖区县乡公路安全保通工作,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成员为公路管理所干部职工)
(二)路政组:
负责春运期间辖区县乡公路路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成员为路政执法大队干部职工)
(三)水上交通组:
负责春运期间辖区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维护水路春运秩序,确保安全畅通。
组长:xx
副组长:(成员为综合股干部职工)
各工作小组对所分项的春运安全工作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工作管理办公室(局办306室),庞考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新年的首要任务。因此,各股室要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春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作为20xx年交通运输工作的'第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安全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营造春运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横幅标语、短信、微信等广泛宣传春运组织工作、春运信息知识,春运进展情况,方便群众及时便捷的掌握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
(三)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1、在我局辖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公路组要做好春运期间县乡公路的冬季养护和巡查工作,加大对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危桥险路、急弯陡坡、临崖路段的检查。对陡坡、急弯、重点路段、险道、桥梁、涵洞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对陡坡、弯道要备好砂石、草包等防滑物料;在公路交叉路口、陡坡、弯道、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要设置醒目的路牌标志;特别是在建的改建工程,要加强安全监管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各标段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畅通;对“马路市场”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二是水上交通组要把好水上安全关,加大对渡口码头和渡船的检查监督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客圩渡船的管理和检查,严禁“三无”船舶参运,强化乡镇船舶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责任,认真排查水路运输安全隐患,维护水路春运秩序,确保水路运输安全通畅。
三是路政组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路况的巡查监管工作,对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与桥梁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安全,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发现的威胁行车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施工、修建建筑、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取缔。满足广大农村群众走亲访友出行需求。
四是春运期间从局综合股和路政大队抽调执法人员,配合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春运期间客货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水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
五是各股室要组织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2、春运期间从局综合股和路政大队抽调执法人员,配合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xx区委区政府开展“冬日暖阳”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和志愿者设立春运道路休息服务点,通过为春运期间广东回乡的摩托大军提供免费热水、快食面、热粥姜茶,及时提供天气查询服务和摩托车维修服务,做好春运服务工作。
3、完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要认真借鉴近年来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经验,制定春运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运力和各种应急物资、设施、设备,确保春运顺利。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有效组织救援。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要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春运工作进度和动态,反映春运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遇有恶劣天气道路状况不宜通行时,应及时通知改道绕行,不能通行的要暂停通行,决不能盲目行车,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春运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春运工作总结,并在2月26日前书面报送局办。
5、加强春运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要始终保持信息畅通,随时掌握交通运输安全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能够及时上报,有效应对、处置得当。(局春运24小时值班电话:xx)。
运输企业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4
根据《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行动计划》(朔政办发〔20xx〕26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环境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错峰原则
(一)加大重污染天气频发的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从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xx年11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
(四)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报市人民政府确定限产比例。国家关于错峰生产有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六)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三、错峰生产实施时间
20xx年11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辖区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县(市、区)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错峰生产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当地政府错峰生产要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二)细化措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围绕工作任务,在摸清辖区内涉及错峰生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错峰生产措施,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错峰生产实施时间,要指导辖区内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提前1个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备案。
(三)实施电力监控。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送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供电部门要按月将列入错峰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送市、县有关部门。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错峰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责任。
(五)重视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错峰生产企业均要明确联系人,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确保信息畅通。自20xx年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可一并报送。
(七)加强错峰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列入错峰生产方案的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运输企业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春运为目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合理调度、灵活配置,突出重点,抓安全、保畅通,强化责任制,一切以人民群众旅行方便为出发点,确保万无一失,圆满完成20xx年的春运任务。
二、工作目标
确保车站、码头秩序井然,无混乱和群体拥挤骚乱现象,无治安和刑事案件,杜绝重大的灾难事故发生;确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旅客候车、出行方便舒适,安全及时,无长时间滞留现象,客货兼顾,衔接恰当,运作协调,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确保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物资的运输需要。
三、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郝北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乡长邱浪同志任副组长,乡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安监所,由安监所黄玖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乡春运办负责全乡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村(社区)要成立由村主任为组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资和经费等应重点予以确保。
四、工作职责
1、安监所、管船员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等及时发布车船安排、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引导旅客正确选择出行方式。突出安全宣传重点,提高旅客出行的自己安全保护意识。
2、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安全有序地渡过客运高峰期,制定突发性事件应对办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行车(船)事故。
3、按照“安全、有序、优质”的总体要求,部署好春运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切实搞好运输组织和服务工作,配备充足运力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把握参运车辆安全性能和营运线路的监管关,不合格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要检查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无资格证书的不能上岗。重点查处客车客船超载、宰客、甩客、强行拉客、粗暴待客等违法违章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管船员要把好春运船舶安全性能关,管理好各码头、渡口,从严查处船舶超载和非客运船舶从事客运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辖区内船舶和河道内船舶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责任制。
4、各村要在春运开始前对辖区内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整修,完善公路的各种标志标线,增加危险路段的安全设施。在春运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整修公路。如在春运期间遭遇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及时进行铺沙等防滑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道路畅通情况,对安全无保障的路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实行停运。
5、安监所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要深入车站、码头、客源集散地等运输现场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行站场管理包干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春运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加大对旅客投诉事件的查处力度。切实抓好春运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消防工作,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参运单位、车(船)主、驾驶员学习、签订承诺书。要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禁止超载、超高客车(船)出站(码头)。对于侵害旅客利益,存在严重违章违规行为的司乘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严重违反春运规定的将上报建议取消春运准驾资格。严格查堵“三品”,坚决把“三品”堵在站场码头外。切实抓好运输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彻底杜绝因“三品”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6、场管部门负责好乡道路和车站码头的摊担网点的清理和整顿,取缔交通临时管制区范围内的摊担、小贩,不准占道而影响车辆的通行。
7、派出所要加大春运期间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重点打击车匪路霸,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营造良好的春运治安环境;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单位、个体客运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责任体系,严格客运车辆技术检验及驾驶员的资格审验工作,抓好源头管理。在春运期间,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清理事故现场,确保道路畅通。要深入各村(社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格安全责任制,严禁农用车辆、三轮车载客营运,严肃查处农用车辆载客营运行为。
8、电管部门要做好负荷调节工作,春运期间,要确保各车站、码头的用电,避免因停电引起群体骚乱和交通堵塞。
9、加强和督促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管理,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对客运车辆票价实行跟踪检查,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措施
1、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对春运工作实行书记、主任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特别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严抓不懈。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区的春运工作负总责。
2、加强春运检查督办工作。各村(居)委会要经常对本辖区春运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矛盾问题。乡春运办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全乡。
3、重点部位,重点把守。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针对自己的运输状况确定重点部位,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和突发事件,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强化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驾驶员、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把好驾驶员资质关。严禁超载、超速、酒后开车、疲劳驾驶。
(2)、公路交通安全由乡安监所负责,严禁不符合春运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运营;严禁农用车载客;严格查禁违章司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水上运输安全由乡船管站和相关村(社区)负责,坚决杜绝无证无照船舶参运、超载、客货混装,违章航行。
(4)、车站、码头要加强安全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上车上船,必要时一律实行开包检查。
5、从严查处公路、水上“三乱”案件。春运期间是“三乱”案件的多发期,在春运期间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案件坚决从快、从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在处理超限超载问题上,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6、科学应对,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健全春运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加强春运监测,及时掌握各类群体的事件动态,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储备,特别是要确保防冻防滑器材和应急抢险设施的储备;正确实施交通管制,遇到冰冻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时,要首选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办法,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在迫不得已必须封路时,也要尽可能缩短管制时间、缩小管制区域,尽最大可能地确保道路畅通。
7、提高服务质量。各车(船)主要本着服务春运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尽最大努力方便旅客出行,热情周到地为旅客排忧解难,使旅客购票乘车方便、快捷、安全。
8、坚持值班制度。全乡春运办在春运高峰期要24小时值班,随时了解本地本部门的春运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向县春运办和主管领导报告,并实行24小时限时报告。
9、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春运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领导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
10、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
运输企业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减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力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山西省2021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1〕24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 -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完成国家、省下达的考核指标为目标,在严格执行省级错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区域位置、工业企业生态环境治理绩效等级等确定错峰停限产比例,不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倒逼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提升重点行业环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业标杆企业,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管控范围
全市钢铁、焦化、铸造、炭黑、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燃煤电厂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
三、管控时间
2021年10月21日-2022年3月31 分两个时段实施,第一个时段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2月31日,第二个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管控停限产时长在两个时段平均落实。
四、管控原则
错峰生产管控执行分不同区域、分治理水平、分守法违法差异化管控。
(一)严格区域差异化管控。在严格执行省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围绕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对一城三区(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临汾开发区)和古县等重点区域的钢铁(不含独立轧钢)、焦化企业实施不低于50%错峰管控,对其他区域实施不低于省管控要求错峰管控。
(二)严格治理水平差异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环境管理水平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绩效分级为A级、引领性的企业不予管控,对绩效分级为B、B-、C、D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达到超低排放改造标准且国家、省和社会普遍认可的标杆企业,予以适当生产比例。
(三)严格守法违法差异化管控。对错峰管控类别内企业实施违法加严管控,对其他工业企业实施“守法不管控,违法严管控”,协调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管控内容
(一)长流程钢铁行业(包括独立轧钢企业,不包括钢铁联合企业中的焦化分厂)
1.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以下未标明评定依据的均为按照《技术指南》要求)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高炉、烧结、球团限产20%,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6炉,配套石灰窑限产30%。(以高炉、转炉产能为基数,以高炉、转炉停产数量、停产时间、停产负荷核定限产比例。下同)
3.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高炉、烧结、球团、配套石灰窑限产30%,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独立轧钢企业轧钢工段限产30%。
4.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高炉、烧结、球团、配套石灰窑限产50%,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5.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限产60%,其他的错峰停产。
6.对位于一城三区的钢铁企业(不含独立轧钢企业)实施不低于50%限产管控。
(二)铸造用生铁行业
1.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限产20%。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限产50%。
4.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限产60%,其他的错峰停产。
5.对位于一城三区的实施不低于50%限产管控。
(三)焦化行业(包括长流程钢铁企业中的焦化分厂和独立焦化企业)
1.被评定为A级的常规机焦和引领性的热回收焦炉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常规机焦企业,焦炉负荷降至设计生产负荷的80%以内。(以结焦时间计,同时带动下游化产减产。下同)
3.被评定为C级的常规机焦企业,焦炉负荷降至设计生产负荷的65%以内。
4.被评定为非引领性的热回收焦炉企业,焦炉负荷降至设计生产负荷的50%以内。
5.被评定为D级的`常规机焦企业,错峰停产。
6.对位于一城三区和古县等重点区域的实施不低于50%限产管控。
(四)铸造行业(包括铸造用生铁企业的铸造工序)
1.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1个月。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停产3个月。
4.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错峰停产。
(五)炭黑行业
1.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2个月。
3.被评定为C、D级的企业,错峰停产。
(六)砖瓦行业
1.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2.5个月。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停产3个月。
4.被评定为D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错峰停产。
5.“一城三区”烧结砖瓦企业完成布局调整并经市政府审定前,全部停止生产。
(七)耐火材料行业
1.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2个月。
3.被评定为C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停产3个月。
4.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错峰停产。
(八)陶瓷行业
1.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烧成工序(窑炉)停产2个月。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烧成工序(窑炉)错峰停产。
4.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错峰停产。
(九)独立石灰窑行业
1.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2个月。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停产3个月。
4.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错峰停产。
(十)水泥熟料生产行业(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1.秋季。执行《山西省2021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规定的秋季错峰要求。
2.冬季。被评定为B级的和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停产;其他被评定为C、D级和纳入2021年度改造计划但未按期完成的,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停产。
(十一)粉磨站和矿渣粉行业
1.被评为引领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非引领性企业,对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限产50%,其他的错峰停产。
(十二)燃煤电厂
在确保电力供应和集中供暖的基础上,协调省有关部门,调整采取单台机组运行,降低生产负荷,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定限制配套供应的储煤场(洗煤厂)、石灰厂,减少运输过程扬尘尾气排放。
(十三)工业涂装、煤焦发运站、洗煤、岩矿棉、混凝土搅拌、石膏线/板、家具制造等其他行业
在百日攻坚行动和2021-2022年秋冬防期间,出现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停产4个月。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秋冬季期间,我市气象条件相对不利,叠加居民取暖等因素后,空气质量形势尤为严峻。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对于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错峰生产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管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工作。市大气办按照市政府安排,做好错峰生产管控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通报、整改等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分别履行错峰生产管控工作职责,加强对管控工作的领导、推进、落实,为管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加大服务力度,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间隙期,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时协调解决错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严格管控要求。错峰停限产期间,如遇其他类型生产管控的,其他类管控时限可纳入错峰时限;其他类管控措施严于错峰停限产措施的,严格执行其他类管控措施。对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钢铁、焦化、水泥、粉磨站(矿渣粉)企业实施加严管控,其中,钢铁、水泥、粉磨站(矿渣粉)企业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停产整治,焦化企业加严限产管控措施,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对城市供气、余热供暖等民生保障类、特殊保障类企业,积极落实“退城入园”“退川入谷”政策,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企业,以及满足省错峰生产有关规定的其他企业,由当地县级政府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将视情况予以适当生产比例,其中对生态环境部及省级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在线数据造假、旁路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不予减少停限产比例。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产能利用率超过120%、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加大错峰停限产比例。对部、省级错峰生产管控要求严于我市要求的,市大气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下发通知,对管控要求进行调整。
(四)细化管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管控要求,指导企业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减排量不低于上一个“秋冬防”;要将管控措施细化到生产线、设备,明确相关停限产要求。限产方式优先选择错时或轮流停产措施,要将停产时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时段,停产时间优先选择在2021年12月和2022年1、2月份;停产方式严格采用生产线整体停产方式实施,焦化等企业无法整体停产的,严格按可停产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停产以及不可停产工序产量限产相结合方式实施。对涉及城市供气的民生保障类企业,严格核定供气需求,严格“以需定产”。对涉及居民供热的民生保障类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逐一核实供热能力和供热量,严格落实余热承担居民供暖5000户以下(以上一年度采暖季实际供暖户数为准)“供热解绑”、5000户以上“以热定产”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绑”的,秋冬防结束后停限产夭数实施2倍补偿;对5000户以上超过“以热定产”负荷进行生产的,秋冬防结束后实施2倍补偿。
(五)强化执法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续开展错峰生产管控监督检查,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对秋冬防期间发现存在自动监控数据造假、偷排直排的企业,加严一级管控,直至停产整治。对秋冬防期间未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的,环保绩效评级做降级处理或加大错峰管控比例,问题严重的,将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涉及项目实施限制审批。对发现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对超标时段(以日计)实施等量补偿,对发生违法行为靠近秋冬防结束,停产时间不能达到应停产时限的,秋冬防结束后实施2倍补偿。对不按证排污、不执行错峰生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错峰生产期间超总量排污的,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企业和负责人“双罚制”,对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采取严厉处理措施。
(六)严肃追责问责。市政府将组织对各级各部门错峰生产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发现落实不力、工作消极、行动迟缓的,将进行全市通报、公开曝光,并对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惩戒,督促整改。对在管控工作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为不法企业和业主充当“保护伞”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按时报送情况。各县(市、区)、临汾经济开发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核对涉及企业数量,组织从10月21日起落实错峰生产各项管控措施,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清单(对报送的清单,要认真核对确保做到涉及企业或主要生产线全覆盖;对省错峰生产规定的电解铝、氧化铝、煤制氮肥等行业,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企业要纳入管控清单,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实施管控;对方案中未涉及企业类型,可结合实际自行增设并明确管控要求),于10月24日前将各自工业企业错峰方案和管控清单报市大气办。
同时,各县(市、区)、临汾经济开发区要指导企业结合错峰生产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编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确细化停限产等管控要求。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