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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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总结

请欣赏职业健康工作总结(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 篇1

一、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XX年乌海项目经理部为了确保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于4月26日成立了以项目部经理龙如一为主任,施工经理徐占友和安全监督韩文博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9月5日又成立了“治安消防委员会”。XX年下半年根据公司的总体安排,乌海项目部为“质量、安全、环境 综合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迎审施工单位,我们又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迎审工作组,成立了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专家小组。根据各专业委员会及小组的工作需要,明确了各委员和成员的职责,使乌海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机构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

在施工生产中,乌海项目部始终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以人为本”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准则,6月29日九届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70号主席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更进一步明确了“施工生产中员工和他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永运高于企业利益,当职工的健康和生产权受到伤害时,必须体现个人权益优先的原则。在项目部年初的几次安全生产调度会上,项目经理龙如一同志曾几次强调“抓质量、保安全,这两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公司及项目部的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施工场所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具有安全隐患的坚决不得施工。充分体现了乌海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权威性和安全第一的主导思想。

二、落实“预防为主”抓运行控制。

XX年乌海项目经理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运行中的过程控制,在各项施工作业前均严格做好各项安全准备工作,如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保护设施等均严格达标,并须得到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的签发,同时加强了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XX年项目经理部坚持每月一次的综合性检查,共查出问题47项,全部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项目部加强每日的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各队进行了整改,各施工队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各类隐患,均及时得到了消除。达到了运行控制的要求,满足了安全生产的需要。

XX年下半年,自项目经理部按照公司要求,建立了以“质量、安全、环境 综合管理体系”,识别和评价出了重大危害因素、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了一系列的重点控制措施,更进一步加大了对重大危害因素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因素的重点预防和控制,做到了“预防为主”并进行有效运行控制的目的。

三、建立建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为确保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公司的要求和施工生产实际的需要,在执行公司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基础上,又相继制定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单位工程交叉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环境管理规定》、《环境管理监测规定》、《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紧急预案》等,建立建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使本项目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满足了乌海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施工生产的需要。

四、“以人为本”抓好教育,提高素质促进管理。

为了提高本项目工程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项目部制定了进入本工地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的规定。XX年项目部组织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答题教育、施工现场紧急意外事故的人员急救专题培训教育、重大危害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运行控制与监测的培训教育、高处作业专题安全教育,9月24日组织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安全员参加了乌海市建委组织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均取得了乌海市建委颁发的安全资质证,同时项目部还对聚合厂房土建高处作业、聚合斧吊装作业,同土建二队、安装四队进行了施工前的专题安全教育。参加了部分施工队周一“安全活动日”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项目部全员职工同时要求各施工队,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综合管理体系”标准和文件。各施工队认真贯彻执行了项目部制定进入本工地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的规定。全员职工安全教育共进行11次、300余人,极大的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本项目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促使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从而在iso14000、18000认证工作方面得以顺利通过。

五、贯彻公司认证总体要求,做好“两证”认证的迎审工作。

公司8月中旬确定乌海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为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管理体系”认证迎审工地后,到10月11日仅有一个多月的短暂时间里,项目经理部先后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确定了迎审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通过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体系文件各要素的含义,接合乌海项目工程的实际,确定了乌海项目经理部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指标。成立了有土建、安装、电气仪表等各专业人员组成的乌海项目部因素标识与评价专家小组,并对乌海工程的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从“活动类别”、具体的“活动/产品/设备”到“可能导致的事故”和“环境影响”,根据重大危害因素评价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估法则,从而确定了本项目工程的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清单以及需要重点控制的重大危害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而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方案》及《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为加强对各因素的运行控制,又相继制定了《运行控制管理规定》和对运行控制进行监测与测量的《运行的监测规定》,如《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检查评定表》等,从体系的策划建立到体系运行有效性的控制,基本上达到了认证的标准要求,步入了持续改进和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

六、保证了安全投入,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投入,是各项安全措施实施的保障,是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的关键,乌海项目经理部在甲方资金不到位,项目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能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XX年乌海项目部购入安全网、安全标志牌、消防灭火器材,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改造,推行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投入55780.60元(不含三台塔吊、物料输送架的安检费),满足了本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了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杜绝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乌海项目经理部决心搞好明年的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明年的工作重点:

1、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以人为本”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准则。

2、随着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综合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在施工生产中对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控制及监测与测量的规定还要不断的加以完善,加强管理,使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达到持续改进、持续发展的目的。

3、明年由于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安装工程施工将全面铺开,所以要确保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投入,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运行控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做好环境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资料,抓好环境、安全的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减少各类违章行为。

5、确保实现项目经理部制定的XX年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

a、杜绝死亡事故;

b、重伤事故为零;

c、减少一般事故;

d、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e、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f、年月均千人负伤率≤0.45;

g、固体废弃物分类集中管理;

h、三材节约率≥2%;

i、争创文明工地;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 篇2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行为,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按照市安监局年初下发的《20xx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安监管字[20xx]4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一年来开展的职业健康监管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

全县基本情况:辖区内共有企业650家(工商注册)。其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128家。其中:非煤矿山49家(井下2家,露天10家,机砖厂39家),危化品生产企业3家,电子14家、制鞋3家,木材加工3家,粮食加工14家,塑料编制4家,有色金属、机械制造10家,其它28家。辖区内主要有3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为粉尘、物理和化学类。其中粉尘类主要有煤尘、水泥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其它粉尘等,物理类主要有噪声、高温等,化学类主要有铅化合物、苯、其它化学毒物等。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电子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全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电子行业企业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本次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和范围、整治步骤和要求。积极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认真地自查,落实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带队,联合二股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对中信华电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和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通过发放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表的形式,摸清了电子行业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底数,并在普查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2、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根据市安监局《转发关于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管字[20xx]137号)文件精神。将制鞋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作为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整治对象。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长时间接触易发生职业病伤害,然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未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口罩)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白纱口罩,起不到防护作用;刷胶等危害比较严重的工序没有与其他工序隔离开来;企业未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能如实将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以警示方式告知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等诸多问题,充分反映出部分企业对职业危害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管理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对职业健康知识的认识。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及日常检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44份,下达整改指令68条。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对辖区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特种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部分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经费落实不到位,发放数量不足。对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把关不严,没有严格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提供资质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②部分企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不到位,缺乏对职工正确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指导,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欠缺。③少数企业没有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或存在不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针对这种问题,对电子制造、非煤矿山、制鞋、危化、木材加工、粮食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企业推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我县IT制造企业进行摸底排查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局的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对全县使用有机溶剂IT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经调查,我县共有IT制造企业14家,通信设备制造业2家,视听设备制造业1家,电子元器件制造业8家,其他电子信息制造业3家,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共14家。

(三)强化职业健康法规宣传教育培训

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以“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为主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充分利用

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部门规章宣贯活动,利用工商贸、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培训的机会学习贯彻新《职业病防治法》,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学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积极开展学习,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整体推进宣传效果,引导企业负责人自觉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杜绝职业病危害事故,保障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组织辖区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参与企业达到10家以上,提交答题卡500余份,11月23日对全县所有涉尘、有毒有害、高温、噪声的10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职业健康培训。

(四)开展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

省安监局联合省卫生厅、省人保厅、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按照活动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和充分讨论推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参加省职业卫生先进企业评选;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参加市职业卫生先进企业评选。

(五)深入开展职业危害申报

按照市局的要求,今年要全部完成非煤矿山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工作,截自12月底止,全县已完成职业危害网上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共计8家。其中非煤矿山申报4家(全部完成申报),

加油站1家,制鞋2家,国企1家,已完成企业申报总数128家,还有部分企业正在申报过程中。

二、20xx年工作打算

1、强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第23号令的规定,深化和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根据我县职业卫生工作特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工作,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深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等工作,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新的起色。

2、扎实推进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在今年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拓展先建企业创建面,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

3、逐步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工作。紧抓源头管理,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创建,开展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危害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明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审查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措施,依法行政。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围绕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目标任务,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从职业卫生管理、工程防护、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治,确保《规划》的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5.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继续在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防治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的宣贯力度,使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地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机构,完善制度,落实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抓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 篇3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抓好“一个行动”、健全“两支队伍”、突出“三个重点”、落实“四项措施”、夯实“五项基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防止重大以上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1、认真组织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回头看”。按照安监号文件的要求,督促区县局制定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认真贯彻“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综合防尘和降尘八字方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企业做到整改措施、方案、时限、资金投入、责任人员“五落实”。对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且有毒物质浓度超标的,一律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不得复产。

2、深入推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召开全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家具企业按照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工艺和防毒、除尘设施技术改造,认真抓好喷漆、涂胶和晾漆等环节高毒物质危害及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的治理。督促区县局制定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方案、停产整顿恢复生产验收标准,至3月底达不到要求的停产整顿,到9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抓好矿山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我市矿山开采、矿石粉碎等企业粉尘危害严重。各区县要督促相关企业参照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和石棉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的八字方针,加强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等各项治理措施,提升防护能力,减少和控制粉尘危害。

二、健全两支队伍,为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积极推动各区县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推动各区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加强区县、镇办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已经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区县局,要根据职责调整后新增职能,进一步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尚未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要借此次职责调整的“东风”,争取独立设置内设机构,充实熟悉业务的人员,以适应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的需要。要利用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有利时机,加强职业健康执法队伍建设。要依照国家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装备建设,配备监管仪器、检测检验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取证设备等,提高监管效能,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5、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按照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在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陶瓷、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纳入年终考核。规模以下企业由各区县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

三、突出三个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6、突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力度。聘请国家和盛市不同层面的领导和专家授课,突出抓好职业健康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请国家总局有关领导授课,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和依法监管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年内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轮训一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不同培训形式,强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管理层守法观念、管理水平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7、突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指导市管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制度,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区县局要参照市局做法,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抓好区县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今年要全部完成职业危害申报。通过申报逐步摸清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与分布,为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信息档案打好基矗要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推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分管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 篇4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xx—20xx年)》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xx〕1069号)和《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通知》(内卫办职健发[20xx]20号)要求,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xx卫生健康委今年4月至今,在全旗开展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4月中旬,旗卫生健康委向用人单位《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xx〕1069号)和《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通知》(内卫办职健发[20xx]20号)文件,要求辖区各用人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活动。

6月至10月底,旗卫生健康委将职业健康执法工作、重点工作和活动工作相紧密结合。要求各用人单位、尤其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到活动中来。要求用人单位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

10月底至今,旗卫生健康委进一步督促各用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沟通用人单位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给予适当奖励。截止目前,辖区共有11家用人单位参与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15人评选“职业健康达人”。参与活动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工作场所和劳动条件持续改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二、下步工作打算

旗卫生健康委将此活动作为实施健康杭锦战略,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重要举措,与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起来,关注易患工作相关疾病的职业人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开展活动。同时,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努力形成部门协同、企业支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保护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 篇5

今年以来,我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紧紧围绕20xx年度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要求,突出水泥、矿山、石材加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统计、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基础工作,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了以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了共管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人社等有关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畅通信息,进一步加强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三是强化监管队伍。加强了安监局职健股人员配备,选配了2名素质好、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安监局职健股。注重乡镇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全县26个乡镇落实了专(兼)职监管人员,健全和强化了乡镇监管网络体系。四是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员队伍建设,坚持职业卫生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员的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五是推行职工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和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岗位,发挥群众监督员在企业自查自纠中的积极作用。

(二)摸清职卫家底,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摸清家底。上半年开展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统计上报职业卫生监管企业173家,从业人员8505人,接触职业危害20xx人完成体检20xx人。在此基础上又于10月份开展了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进一步摸清了全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二是督促申报。督促全县所有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范围涉及矿山(煤矿除外)、建材(石材加工)、建筑施工、木材加工和木质家具制造、危险化学品、酒类制造、物流仓储、汽车维修装饰、中药制造、印刷等行业,全县25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申报,其中变更申报5家。下半年经济下行部分企业裁员停产,用人单位申报154家,从业人员310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679人(其中接触粉尘危害因素职工有401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达27%。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面促进工作。一是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了检查执法行动。全县检查用人单位212家,下达执法文书321份,发现问题或隐患492项,责令当场整改387项,责令限期改正205项,警告41家。二是突出水泥、石材加工(采石厂)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共计检查重点行业企业108家,共查出职业病危害浓度超标、个体防护用品不达标、防护设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方面的隐患193条,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整治。三是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进行整改。针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劳动防护和职业健康管理等重要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严肃批评、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措施。对职业卫生管理重视不够的企业,还采取了约谈业主的处理措施,通过约谈督促企业业主提高认识,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提升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四是指导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升。五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岗前、在岗和离岗体检。全年职业健康体检人数共计2989人,发现有职业禁忌506人,疑似职业病人12人(煤矿9人,其它3人),针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病人要求企业采取调整岗位等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及档案管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一是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了职业安全健康宣传,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控相关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二是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县安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乡镇安监办主任进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并送培职健股人员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职业卫生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县用人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共,培训合格246人。

(五)强制推进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及检测工作。县政府安办于20xx年10月10日印发《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通知》到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20xx年10月23日组织全县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和在我县备案的职业危害检测机构负责人召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安排部署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相关工作,完成了对50家企业检测和2家重点企业评价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做好职业健康工作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进行职业病危害治理不积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管理机构、制度和台账,职业安全健康投入不足等情况依然十分普遍。甚至个别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没有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用人单位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缺乏有效的职业病防护安全设施投入,工作场所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发放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品。有的用人单位虽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备了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切实可行的使用监督检查制度,使劳动者未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未达到应有的预防效果。三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企业效益差,存在少体检或不体检现象,特别是离岗体检普遍落实较差,未建立或者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规范。四是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欠账较多。用人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向安监部门申报,致使“三同时”制度不能落到实处。五是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不能适应新形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县、乡两级监管队伍未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缺乏有效的监管检测手段,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六是相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中的协同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开展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以监管检查和执法行动为载体,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和网络,促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督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让劳动者掌握防护技能;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内容,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依法责令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基础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在省局及相关处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采取统一安排、分类指导、集中培训等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健全监管机构,全面组织申报,及时有效地推动了巴中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及时传达贯彻,突出工作重点

20xx年5月19日至22日,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结束后,市安监局参会领导立即组织xx、xx、xx三县安监局的参会人员,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20xx年8月19日,市安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组织各县(区)安监局局长和股(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再次传达了全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业务辅导。与此同时,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了《xx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市安监发〔20xx〕78号),制定了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明确了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范围与内容,落实了各相关职能部门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等组织与分工,提出了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工作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构

根据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xx安监〔20xx〕53号)及全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的“健全机构,理顺监管职能”的要求,8月底前,市安监局落实了职业健康监管的分管领导及职业健康监管科和具体联系人,各县(区)安监局也相继设立了专门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为确保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市、县(区)安监局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备,为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推动职业健康工作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培训,全面组织申报

20xx年,市、县(区)安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各县(区)安监局组织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向经营者及一线员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咨询等形式,就职业病防治、防范等知识进行了宣传教育。市、县(区)安监局还组织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学习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并对企业职业危害申报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各企业相关人员及时掌握了职业危害申报的操作程序和方法。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安监局组织xx、xx、xx三县安监局,全面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目前,全市已有50多家企业通过了网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

20xx年来,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职业病危害申报、防治等方面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主要是监管人员和企业对职业病的危害认识不足、业务不熟、职业病控制管理难度大、职业健康危害监管检测设备缺乏等等。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加倍努力,为巴中职业健康工作和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以来,水城县职业健康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27号令)等法律法规,切实认真的开展了一系列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辖33个乡镇,313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面积3594平方公里,总人口82万人。全县辖区内监管企业共有343家,其中煤矿有91对(国有煤矿11对,地方煤矿80对);非煤企业有136家(砂石企业102家,砖厂34个);危险化学品企业40家(危化企业4家,焦化企业4家,加油站2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仓库2家,氧气、乙炔生产企业2家);洗煤企业41家,水泥厂1家,其他企业34家。厂矿企业职工总数2.3万余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总数1.78万余人,占职工总数的77.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为:粉尘、高温、噪声和氟化物、游离二氧化硅等,主要分布在煤炭、建材、冶金、电力等行业。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水城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精神,认真扎实开展工作。

(一)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拟定了工作计划表,明确检查时间,企业。根据水城县创建卫生城市攻坚方案要求,制定了水城县职业危害因素重点检查项目明细表,根据检查内容对全县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煤矿除外)的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扎实开展检查工作,20xx年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检查16家次,下达指令书12份,查处隐患81条,已落实整改74条,其余正在整改中。开展联合检查35家次(含陪同市局检查),下达指令书25份,查出隐患184条,已经落实整改172条,其余正在整改中。

(三)督查企业按照要求为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今年1-12月份共计体检9169人次,岗前体检8981人次,岗中体检188人次,发现异常894人,职业病疑似病例29人,住院观察治疗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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