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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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演讲稿

请欣赏法在我心中演讲稿(精选61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x班的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是一些模糊的行为规则。个别人有时候触犯了法律还毫不知情。有些犯罪的青少年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还不清楚,就被关进了看守所。这些不知法不遵法,以至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断送了自己美好的未来的青少年,多么可惜!我们应该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多看一些有关法律的书籍,知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保护伞。法律是一扇窗,窗外是一片美好的天空;法律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而言,这个规矩就是法。不是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国家的.公民和社会的成员,人人不仅要知晓法律,遵守法律更要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是国家的小主人,同样应该懂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做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事情。只有从小养成这个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朱子家训》说:“居家戒争,讼则终凶。”意思是说平时在家,别吵架,别打官司,争讼是不和睦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个别人,一面打着守法的旗号,一面却在做损人利己的事情,有时拿出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律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律有多大作用?

“勿以恶小而为之”三国时期的刘备常常这样告勉自己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也是我们青少年做人的名言警句。因为“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明天的建设者。我们不仅要学好现代文化科学知识,锻炼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更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守法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了!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律的重要。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明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同时也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每天各项法律法规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上课、学习时,《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护和规范着我们;在预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了解法律常识,遵守法律法规,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

二、守法。新时代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需要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队员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xx小学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6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7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谈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起,都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律同行?有同学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可以说:不是的!法律离我们很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有呈上升势头,而且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根据来自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由于犯罪,给他们以后的人生带来了极大地危害。比如:案件一:某中学两名高一学生,在班级打扫卫生中追逐,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名学生互相推拉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谁知放学后,在其他三名同学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偿,对方不答应,两人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的同学手握借来的小刀挥动捅插,插的同学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案件二:某市一中专学校经常发生偷盗案件,后被警方破获,抓获的14名案犯中有10名是在校学生,为首的两个也是该校之前已经开除的学生。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我们的任务是学习,想好好的学习,前提必须要遵纪守法,而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这些青少年犯罪都是从小都是娇生惯养,争强好斗和受外界的不良影响,“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

同学们,在21世纪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与法律同行!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8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更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应以“法律”为开准绳。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的老师,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9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0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南孟学区东只甲小学的杜秀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同行们,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充实学生的思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尔后,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

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2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3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论何处何地,都有它的规定,违反了规定,将会受到惩罚。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才会有文明的世界。21世纪,许多人不遵守法律。为了金钱、荣誉,不惜贪赃枉法。在我们身边,就有这些例子:

2013年12月,扬州市区接连发生多起中小学被盗案例。很快,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经查明,系列校园失窃案是团伙所为,他们成员一共六名,其中一名22岁男子是组织者,另外五人均是未成年人。据交代,因为有的学校请的保安晚上都在值班室,没人出来巡逻,或者巡逻时只在学校中心区,不到楼层巡逻。所以他们行窃时,一般到楼层进行“扫荡”。

“砰”……随着一声巨响,车门玻璃应声破碎。连日来,在海南文昌市一个由4名未成年人组织的犯罪团伙,经常将鞭炮点燃炸碎停放在家门口、停车场的汽车玻璃,然后实施盗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团伙成员最大年龄14岁,最小10岁。

2012年5月31日下午,小钱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无意间发现机器上留有一张被他人遗忘的银行信用卡,当即随手带走。

“这卡没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码,你把它扔了吧。”当天下午,当小钱告诉17岁的好友小赵,自己从自动取款机上“捡”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小赵心中一动……她先精心挑选了一部白色苹果4S手机,手持“捡来的.卡”刷卡时,赵某“机灵”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签下名字——“李婷”。让她惊喜的是,营业员并未要她输入密码!,一天之内,总计刷卡消费金额竟高达16375元。

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的徒刑一年。

同学们,在以上的事例中,大多都是未成年人,由此可见,犯罪有多么可怕。法律是严肃的,它的天平永远是直的,不会向那边倒,法律本就是一位公正的警察,不会放过一个犯罪人员,虽然法律很多,但追其根,法律就是人的道德线;是人维护自身利益的保障;是这个世界文明的象征。所以,大家不但要学会并懂得它,还要用它来保护自己,共建和谐社会。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4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5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律规范着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行为,维护着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学法懂法,树立法律意识,以遵纪守法为荣。

在我们的身边,从家庭到学校,公共场所,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事情或矛盾。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往往都涉及到法律问题。这些不经意的习惯做法可能关系到守法或违法的问题。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学法上下一番功夫。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来辨别,判断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消除对法律认识的盲点。要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利益,维护和捍卫法律的尊严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

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速度,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在学校,我们只是简单的学习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起了初步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律己,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可以多看有关法律的电视节目或书籍,感受法律的重要性。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6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夏爱雅,来自瑞安市九中。今天,我所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在开始演讲之前,请允许我先讲一个故事:

20xx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新区宿舍的超市门口,两名正在玩轮滑的女生被一辆时速超过80码的汽车撞倒,一名女生被撞得腾空飞起,而这辆撞人的车非但没有减速,反而继续从另一名女生的身上碾过。当愤怒的学生及保安把肇事者拦下,这名年轻人不但没有关心伤者,反而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可悲啊可叹,这个一撞成名的法盲!酒后肇事,竟然还口出狂言!在他心中,哪有王法?!

在这个名叫李启铭的年轻人心中,他何曾知道他撞倒的是两个人,一死一伤的是两条如花的生命?也许,在他心中,被撞飞、被碾压的无非就是两块石头,只要请出他那有权有势的老爸来,最后也就赔偿几块钱而已!由此可见,法治观念在这些人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同学们,回头看看我们身边的校园,是不是也存在着这样的违法现象呢?两个同学为了几句不怎么中听的话,剑拔弩张,几句对骂过后,竟然各自纠集社会人员,勇猛地打起了群架,浑然忘了对方还是我们朝夕相处的同学!我就亲眼见过两个初中生,因为游戏而发生争执,其中一方拿出随身的刀将对方捅死。虽然事后杀人者追悔莫及,但死者已永远不能复生,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而这一切的发生,只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法治观念淡薄,根本不知法为何物,待到大错铸成,已经悔之晚矣!

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对学生来说,这"规矩"便是校纪和班规。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守法、护法,作为一个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我们应该遵守校纪,恪守班规。你可以不利他,但你无论任何都不能损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这是我们做人最起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同学们,一束光折射了太阳的光芒,一件小事能表现出个人的修养。古人刘备就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也说过:"守法精神远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试想,如果你在生活中连"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这样的小规矩都不能守,你又怎么守得了比这严格十倍、百倍的法律呢?

道德决定一个人的高度,法治观念决定一个人行为的底线。同学们,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所以,将"法"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同学们,为了我们自己,为了社会的和谐,为了祖国的明天,请让法治观念的警钟在我们心底长鸣!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7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共2页,当前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8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南孟学区东只甲小学的杜秀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同行们,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充实学生的思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尔后,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9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21号选手,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与德”。

我爸是个警察,他经常告诫身边的人要守法,而我却一直觉得“法”似乎跟自己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为了给我“扫盲”,也为了这次演讲比赛,昨晚,爸爸拉着我散步,经过他的一番教导,总算是让我这满是浆糊的脑袋七窍通了六窍,原来“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还真是息息相关。

到底什么是“法”?

法在我的记忆里是儿时小伙伴们做游戏时对规则的制定和服从,是初次了解《宪法》内容时内心莫名的敬畏与尊崇,是对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自觉遵守,是得知犯罪分子受到制裁时油然而生的兴奋劲儿与神圣感。可以说,法律无处不在。

记得那是一个初夏的傍晚,与我家同住一个单元的杨叔叔夫妇俩像往常一样手挽着手,在公园的林荫道上散步,突然,一辆横空闯入人行道的轿车打破了这短暂的幸福和宁静,杨叔叔夫妇躲避不及,惨死于醉驾司机的车轮下,一同逝去的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小生命。她还没来得及发出人生的第一次啼哭,她还没有来得及感受爱和温暖,她还没有来得及睁开双眼,看看蓝天白云、树木花草和美丽的世界,就这样戛然而逝。

而发生这悲剧的原因仅仅是因为那个司机与朋友聚餐时多喝了两杯啤酒,仅仅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还算清醒的侥幸心理,仅仅是因为他对交通法规的一次不经意触碰,不仅仅剥夺了司机若干年的自由,更是无情地攫取了三条无辜的生命,碾碎了无数人的心!难道,真的只有血的教训才能让人们意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吗?

听了刚才的事例,也许有同学会说:我可干不出那样恶劣的事情来。那么,是不是非要闹出人命才是违法呢?事实上,更加危险的是,许许多多细小的违法行为被人们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远一些的,有“中国式过马路”成为丢人丢到国外的不堪笑料;近一点的,有骑在女红军雕像头上拍照留影、在古建筑上刻下“到此一游”字样的丑陋行径;小一些的,有坑蒙拐骗顺手牵羊的屑小之辈;大一点的,有在公交车上大商场里偷人钱财的无耻之徒。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他们全然忘记了这些行为直接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长此以往,任其蔓延,我们的社会将是一派怎样的乱象?!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其实法律是道德的升华和体现。

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法与德犹如鱼水关系,法与德犹如孪生兄弟,法与德犹如唇齿相依,只有相扶相帮,相敬相惜,才能舞出和谐生活爱与美的真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0

大家好!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常响起——一定要遵纪守法!

从小,爸爸妈妈就告诉我:“闪闪,过马路要小心,要遵纪守法!”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妈妈就在我的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会一在而三的叮嘱我:“闪闪,要遵纪守法,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从此,“法”就像是从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小学后,老师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整天告诉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下学的交通规则,小朋友、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老师不但给我们讲怎样遵守规章制度,还给我们讲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危害,将那些发生在和我们一样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讲给我们听。让我们知道了:做坏事,并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么简单,可能会坐牢。做坏事不但会毁灭我们的前途,同时给我们的亲人带来了伤害。

在过马路时,人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规则呢?记得有一天:放学了,我们班有一位同学,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绿灯,她的爸爸就直接开过去了。突然,有一辆出租车闯红灯直向他们冲了过去,那时,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后,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伤。当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10和120,他们被送往医院。假期后,她告诉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医院度过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过重,要在医院接受治疗3个月。同学们,看看吧!这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后果!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从电视频道上,从报刊上,阅读了很多法律故事,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让自己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来吧,让我们都遵纪守法,用“法”来约束自我,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丽!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

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2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xx小学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3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夏爱雅,来自瑞安市九中。今天,我所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在开始演讲之前,请允许我先讲一个故事:

20xx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新区宿舍的超市门口,两名正在玩轮滑的女生被一辆时速超过80码的汽车撞倒,一名女生被撞得腾空飞起,而这辆撞人的车非但没有减速,反而继续从另一名女生的身上碾过。当愤怒的学生及保安把肇事者拦下,这名年轻人不但没有关心伤者,反而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可悲啊可叹,这个一撞成名的法盲!酒后肇事,竟然还口出狂言!在他心中,哪有王法?!

在这个名叫李启铭的年轻人心中,他何曾知道他撞倒的是两个人,一死一伤的是两条如花的生命?也许,在他心中,被撞飞、被碾压的无非就是两块石头,只要请出他那有权有势的老爸来,最后也就赔偿几块钱而已!由此可见,法治观念在这些人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同学们,回头看看我们身边的校园,是不是也存在着这样的违法现象呢?两个同学为了几句不怎么中听的话,剑拔弩张,几句对骂过后,竟然各自纠集社会人员,勇猛地打起了群架,浑然忘了对方还是我们朝夕相处的同学!我就亲眼见过两个初中生,因为游戏而发生争执,其中一方拿出随身的刀将对方捅死。虽然事后杀人者追悔莫及,但死者已永远不能复生,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而这一切的发生,只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法治观念淡薄,根本不知法为何物,待到大错铸成,已经悔之晚矣!

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对学生来说,这"规矩"便是校纪和班规。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守法、护法,作为一个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我们应该遵守校纪,恪守班规。你可以不利他,但你无论任何都不能损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这是我们做人最起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同学们,一束光折射了太阳的光芒,一件小事能表现出个人的修养。古人刘备就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也说过:"守法精神远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试想,如果你在生活中连"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这样的小规矩都不能守,你又怎么守得了比这严格十倍、百倍的法律呢?

道德决定一个人的高度,法治观念决定一个人行为的底线。同学们,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所以,将"法"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同学们,为了我们自己,为了社会的和谐,为了祖国的明天,请让法治观念的警钟在我们心底长鸣!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4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xx小学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5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夏爱雅,来自瑞安市九中。今天,我所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在开始演讲之前,请允许我先讲一个故事:

20xx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新区宿舍的超市门口,两名正在玩轮滑的女生被一辆时速超过80码的汽车撞倒,一名女生被撞得腾空飞起,而这辆撞人的车非但没有减速,反而继续从另一名女生的身上碾过。当愤怒的学生及保安把肇事者拦下,这名年轻人不但没有关心伤者,反而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可悲啊可叹,这个一撞成名的法盲!酒后肇事,竟然还口出狂言!在他心中,哪有王法?!

在这个名叫李启铭的年轻人心中,他何曾知道他撞倒的是两个人,一死一伤的是两条如花的生命?也许,在他心中,被撞飞、被碾压的无非就是两块石头,只要请出他那有权有势的老爸来,最后也就赔偿几块钱而已!由此可见,法治观念在这些人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同学们,回头看看我们身边的校园,是不是也存在着这样的违法现象呢?两个同学为了几句不怎么中听的话,剑拔弩张,几句对骂过后,竟然各自纠集社会人员,勇猛地打起了群架,浑然忘了对方还是我们朝夕相处的同学!我就亲眼见过两个初中生,因为游戏而发生争执,其中一方拿出随身的刀将对方捅死。虽然事后杀人者追悔莫及,但死者已永远不能复生,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而这一切的发生,只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法治观念淡薄,根本不知法为何物,待到大错铸成,已经悔之晚矣!

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对学生来说,这"规矩"便是校纪和班规。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守法、护法,作为一个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我们应该遵守校纪,恪守班规。你可以不利他,但你无论任何都不能损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这是我们做人最起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同学们,一束光折射了太阳的光芒,一件小事能表现出个人的修养。古人刘备就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也说过:"守法精神远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试想,如果你在生活中连"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这样的小规矩都不能守,你又怎么守得了比这严格十倍、百倍的法律呢?

道德决定一个人的高度,法治观念决定一个人行为的底线。同学们,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所以,将"法"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同学们,为了我们自己,为了社会的和谐,为了祖国的明天,请让法治观念的警钟在我们心底长鸣!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6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共2页,当前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7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

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8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

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9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0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南孟学区东只甲小学的杜秀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同行们,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充实学生的思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尔后,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1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2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xx小学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3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4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南孟学区东只甲小学的杜秀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同行们,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充实学生的思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尔后,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5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西站路小学053班的周竹一。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讲法制的国家;我是一个新时代的主人,因为我肩负着振兴祖国的重任;我是一个懂法、守法的少年,因为我知道只有提高法律素质,才能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法律,像一根正义的绳索,它能约束住你,让你远离那些浑浊与黑暗。但是,如果你违反它的话,你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7岁的朱某家住偏远山区,初中毕业后与同乡的李某一起到宜宾打工,吃住均在老板家里。在城市里住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们觉得一个月300元的工资太少。一日,趁老板不注意,将老板放于枕下的.20xx元货款盗走后,逃回老家,案发后被捕。

朱某等人对检察机关指控构成盗窃罪时,认为自己在盗窃后曾打电话给老板,说钱是他们拿的,以后有了钱会还的。因此,自己的行为不是盗窃,只是借用一下。这一番话让闻者哭笑不得。当其了解了自己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后恍然大悟,后悔地说:“早知道这也是犯罪,我们就不干了。”

法律既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当你犯法的时候,法律便会无情的惩治你,决不手软;当你被人侵害的时候,法律又像保护盾,保护你不受伤害。

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有些农民工辛辛苦苦打了一年的工,到头来却拿不到工资。于是,他们向法律求助,最终每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又如,在学校旁边有许多网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瞧,这不就是法律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吗?法律时时刻刻制约着你我;也时时刻刻保护着你我。它既惩罚了违法者,又帮助了守法者,它多么像一把双刃剑啊!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话说的真好!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懂法、守法、用法。只要有法律在我们心中,它就会为我们保驾护航,让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6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思政科王老师。今天,在我国旗下讲话之前,想先考考大家一个法律小常识——大家知道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什么吗?对,是宪法。那“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呢?翻开人类历史浩瀚的书卷,我们会发现:原始社会没有法律的身影,人们用习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习惯靠人们自觉自愿遵守。12月4日即将到来,这天是“国家宪法日”。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份“法”式大餐,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岁月更替,法律在人类文明进化的过程中,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但其本质始终如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用来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也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处理矛盾和纠纷的标尺。

歌德曾说:“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法律为我们评判、预测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回顾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热点事件:“《民法典》即将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完善”让我们感受到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如冬日里的暖宝宝;“微信群发言不慎重会承担法律责任”“革命烈士的荣誉不容侵犯”等案件的审判,让大家看到法律不是儿戏;“张玉环沉冤近27年后被证清白”再一次说明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让我们看见:法律温暖公正,也严肃无情;法律像社会的指挥棒,在指引人们做法治好公民。

法律让我们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身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同学们,你的心中有法律吗?法律就是明媚的阳光,是一件安全的外套,更是人生旅程中的导航仪。哲学家康德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为了让我们从心底敬畏法律,生活中遵法守法护法,老师有些想法与大家共享:

强化规则意识,学会尊重遵守敬畏规则。教室内,预备铃响即准备好上课;楼道里,有序靠右行走;大小公共场合保持安静、尽量不影响他人……如今的你,能将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熟记于心、落实于行,未来的你,也定会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牢记于心,做国家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良好的践行者。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遵法守法好少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青少年不仅是法治的直接受益者,更应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和有力的推动者,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你我共同的担当。《道德与法治》课堂是你们了解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同学们应该抓住机会,好好学习,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学生;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把对法律的神圣信仰深深铭刻在心里、努力落实在每一天的行动中,那么在法律信仰所支撑起的一片蓝天之下,一个美好、理想、令人神往的法治远景就在前方。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一名向阳而立、与法同行、有爱有光的好学生;做一名眼中有法、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好公民;让我们一起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将法律永远根植于你我的内心!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7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共2页,当前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8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明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同时也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每天各项法律法规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上课、学习时,《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护和规范着我们;在预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了解法律常识,遵守法律法规,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

二、守法。新时代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需要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队员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9

大家好!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更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应以“法律”为开准绳。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的老师,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0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1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共2页,当前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律的重要。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律的重要。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律的重要。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6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常响起——一定要遵纪守法!

从小,爸爸妈妈就告诉我:“闪闪,过马路要小心,要遵纪守法!“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妈妈就在我的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会一在而三的叮嘱我:“闪闪,要遵纪守法,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从此,“法“就像是从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小学后,老师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整天告诉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下学的交通规则,小朋友、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老师不但给我们讲怎样遵守规章制度,还给我们讲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危害,将那些发生在和我们一样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讲给我们听。让我们知道了:做坏事,并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么简单,可能会坐牢。做坏事不但会毁灭我们的前途,同时给我们的亲人带来了伤害。

在过马路时,人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规则呢?记得有一天:放学了,我们班有一位同学,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绿灯,她的爸爸就直接开过去了。突然,有一辆出租车闯红灯直向他们冲了过去,那时,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后,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伤。当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10和120,他们被送往医院。假期后,她告诉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医院度过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过重,要在医院接受治疗3个月。同学们,看看吧!这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后果!!!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从电视频道上,从报刊上,阅读了很多法律故事,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让自己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来吧,让我们都遵纪守法,用“法“来约束自我,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7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8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南孟学区东只甲小学的杜秀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同行们,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充实学生的思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尔后,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9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0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思政科王老师。今天,在我国旗下讲话之前,想先考考大家一个法律小常识——大家知道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什么吗?对,是宪法。那“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呢?翻开人类历史浩瀚的书卷,我们会发现:原始社会没有法律的身影,人们用习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习惯靠人们自觉自愿遵守。12月4日即将到来,这天是“国家宪法日”。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份“法”式大餐,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岁月更替,法律在人类文明进化的过程中,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但其本质始终如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用来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也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处理矛盾和纠纷的标尺。

歌德曾说:“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法律为我们评判、预测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回顾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热点事件:“《民法典》即将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完善”让我们感受到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如冬日里的暖宝宝;“微信群发言不慎重会承担法律责任”“革命烈士的荣誉不容侵犯”等案件的审判,让大家看到法律不是儿戏;“张玉环沉冤近27年后被证清白”再一次说明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让我们看见:法律温暖公正,也严肃无情;法律像社会的指挥棒,在指引人们做法治好公民。

法律让我们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身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同学们,你的心中有法律吗?法律就是明媚的阳光,是一件安全的外套,更是人生旅程中的导航仪。哲学家康德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为了让我们从心底敬畏法律,生活中遵法守法护法,老师有些想法与大家共享:

强化规则意识,学会尊重遵守敬畏规则。教室内,预备铃响即准备好上课;楼道里,有序靠右行走;大小公共场合保持安静、尽量不影响他人……如今的你,能将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熟记于心、落实于行,未来的你,也定会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牢记于心,做国家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良好的践行者。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遵法守法好少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青少年不仅是法治的直接受益者,更应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和有力的推动者,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你我共同的担当。《道德与法治》课堂是你们了解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同学们应该抓住机会,好好学习,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学生;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把对法律的神圣信仰深深铭刻在心里、努力落实在每一天的行动中,那么在法律信仰所支撑起的一片蓝天之下,一个美好、理想、令人神往的法治远景就在前方。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一名向阳而立、与法同行、有爱有光的好学生;做一名眼中有法、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好公民;让我们一起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将法律永远根植于你我的内心!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律的重要。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2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夏爱雅,来自瑞安市九中。今天,我所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在开始演讲之前,请允许我先讲一个故事:

20xx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新区宿舍的超市门口,两名正在玩轮滑的女生被一辆时速超过80码的汽车撞倒,一名女生被撞得腾空飞起,而这辆撞人的车非但没有减速,反而继续从另一名女生的身上碾过。当愤怒的学生及保安把肇事者拦下,这名年轻人不但没有关心伤者,反而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可悲啊可叹,这个一撞成名的法盲!酒后肇事,竟然还口出狂言!在他心中,哪有王法?!

在这个名叫李启铭的年轻人心中,他何曾知道他撞倒的是两个人,一死一伤的是两条如花的生命?也许,在他心中,被撞飞、被碾压的无非就是两块石头,只要请出他那有权有势的老爸来,最后也就赔偿几块钱而已!由此可见,法治观念在这些人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同学们,回头看看我们身边的校园,是不是也存在着这样的违法现象呢?两个同学为了几句不怎么中听的话,剑拔弩张,几句对骂过后,竟然各自纠集社会人员,勇猛地打起了群架,浑然忘了对方还是我们朝夕相处的同学!我就亲眼见过两个初中生,因为游戏而发生争执,其中一方拿出随身的刀将对方捅死。虽然事后杀人者追悔莫及,但死者已永远不能复生,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而这一切的发生,只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法治观念淡薄,根本不知法为何物,待到大错铸成,已经悔之晚矣!

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对学生来说,这"规矩"便是校纪和班规。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守法、护法,作为一个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我们应该遵守校纪,恪守班规。你可以不利他,但你无论任何都不能损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这是我们做人最起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同学们,一束光折射了太阳的光芒,一件小事能表现出个人的修养。古人刘备就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也说过:"守法精神远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试想,如果你在生活中连"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这样的小规矩都不能守,你又怎么守得了比这严格十倍、百倍的法律呢?

道德决定一个人的高度,法治观念决定一个人行为的底线。同学们,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所以,将"法"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同学们,为了我们自己,为了社会的和谐,为了祖国的明天,请让法治观念的警钟在我们心底长鸣!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3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4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更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应以“法律”为开准绳。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的老师,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5

同学们:

大家好!首先,我要问你们两个问题。你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吗?你们在生活中遵守法律吗?这是两个看似简单却意义深刻的问题。

现在的社会上有许多知法犯法的人,他们或许就在我们的身边。例如,我有一次和姐姐乘公交车去余姚,就在车上遇到了所谓的“扒手”。电视剧里的情节竟然发生在最普通的生活中。不过,这个“扒手”没有那么幸运,我看着他好几次想下手但却都没有成功。难道这些小偷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吗?显然,他们是清楚的,但是明知故犯这样的行为也是屡见不鲜的。

我的村子里也发生过触犯法律的违规建房事件。以前村子的河边有一栋楼,红砖绿瓦,围墙也很高大,但是就在前几个月被政府下令强行拆掉。原因就是占用道路和农田,违规建房。现在路过河边,看着空荡荡的废墟,我还会觉得有些可惜,毕竟是那样漂亮的房子。但是这同时也说明了法律的不可触犯。我想在现在这个法律意识淡薄的社会就是需要坚决的`执行力来维护这个和谐社会。

法律在我心中一直是很神圣也是很遥远的事情。身边的事情却也提醒我,法律其实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对于法律,现在的我也没有很全面的了解,甚至可以说是不熟悉。但是通过身边的这些小事,我看到了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神圣不可侵犯。

我想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人,这也是现在社会所需要的。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6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理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人也一样,无人不向往自由,自由需要法律的约束,法律是人们共同的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法律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排队不讲秩序、喧闹扰人、脏物到处乱扔、骑车乱闯红灯等,这些都是法规所禁止的。法律法规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同时,知法守法也并非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也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自律克己。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己,在学校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作为一名小学生,在学校里,我们要自觉认真地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时刻用它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当我们做某件事情时,首先要想一想,我们的做法是否对同学、对班级、对学校有利,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我们坚决不能做。在社会上,我们要用社会公德来约束自己,例如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珍惜资源保护生态,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务保护公共设施,乘车购物自觉排队,公共场所安静不大声喧哗,文明上网等,努力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其次,我们还要做到知法守法。我们要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不断提自己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作为一名小学生,除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外,我们还应该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为了强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学校每年也都会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今天下午将面向三至六年级同学开展“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报告校园公益巡讲活动,让我们以井然的秩序,百倍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做遵规守纪的小学生,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昨日的习惯,成就了今日的我们,而今日的习惯,必将决定我们的明天。那就让“自律克己,遵纪守法”也变成我们的一种习惯,贯穿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扞卫这一美誉!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们现在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少年!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遵纪守法者层出不穷。像古稀腊着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在"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并判他极刑关头,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纪守法的榜样,成了当代人民颂传的守法典范。

在中华大地上,同样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荣足迹。从为了大的行动,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存折、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或廉洁为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

然而,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能力"!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

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吧!那么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和谐,更可爱的!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7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

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8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9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

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60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6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思政科王老师。今天,在我国旗下讲话之前,想先考考大家一个法律小常识——大家知道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什么吗?对,是宪法。那“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呢?翻开人类历史浩瀚的书卷,我们会发现:原始社会没有法律的身影,人们用习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习惯靠人们自觉自愿遵守。12月4日即将到来,这天是“国家宪法日”。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份“法”式大餐,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岁月更替,法律在人类文明进化的过程中,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但其本质始终如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用来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也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处理矛盾和纠纷的标尺。

歌德曾说:“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法律为我们评判、预测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回顾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热点事件:“《民法典》即将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完善”让我们感受到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如冬日里的暖宝宝;“微信群发言不慎重会承担法律责任”“革命烈士的荣誉不容侵犯”等案件的审判,让大家看到法律不是儿戏;“张玉环沉冤近27年后被证清白”再一次说明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让我们看见:法律温暖公正,也严肃无情;法律像社会的指挥棒,在指引人们做法治好公民。

法律让我们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身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同学们,你的心中有法律吗?法律就是明媚的阳光,是一件安全的外套,更是人生旅程中的导航仪。哲学家康德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为了让我们从心底敬畏法律,生活中遵法守法护法,老师有些想法与大家共享:

强化规则意识,学会尊重遵守敬畏规则。教室内,预备铃响即准备好上课;楼道里,有序靠右行走;大小公共场合保持安静、尽量不影响他人……如今的你,能将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熟记于心、落实于行,未来的你,也定会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牢记于心,做国家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良好的践行者。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遵法守法好少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青少年不仅是法治的直接受益者,更应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和有力的推动者,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你我共同的担当。《道德与法治》课堂是你们了解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同学们应该抓住机会,好好学习,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学生;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把对法律的神圣信仰深深铭刻在心里、努力落实在每一天的行动中,那么在法律信仰所支撑起的一片蓝天之下,一个美好、理想、令人神往的法治远景就在前方。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一名向阳而立、与法同行、有爱有光的好学生;做一名眼中有法、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好公民;让我们一起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将法律永远根植于你我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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