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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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作文

请欣赏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精选1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 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 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2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3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4

书,是人成功道路上的推进器;书,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书,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宝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读书,我明理……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读过的书,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如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拿到书,我先翻开第一页,上面有妈妈那工整的`字迹:宝贝,希望你好好读这本书,了解真谛。接着,我便津津有味地开始读。

我认识到了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林妹妹”林黛玉;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的贾宝玉,以及幽默的史湘云和文采飞扬的薛宝钗……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薛、史、王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以及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纯洁的爱情。故事以悲凉的笔调,引发了我无穷的阅读兴致。

其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故事:那天,贾宝玉随父贾政外出,林黛玉重病在身,卧床不起,她饱含泪水,将自己与宝玉所写的诗集扔进火堆,随后便悲伤地去了。宝玉回来后,没发现林黛玉,以为她回家乡了,也伤心地哭了。这个情节令我潸然泪下。

书,果真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那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就是一个大道理,令人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5

有一本书让我如痴如醉。它就是《天使在人间》。

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书,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6

我喜欢家里的一本书,书名叫《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是幼儿园毕业时老师送给我作留念的。这本书里有中国历史上的英雄,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记载了一桩桩有意思的事件,歌颂了无数优秀的人才,它让我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我的`智慧。

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林则徐虎门销烟。相传清代,英国人运送鸦片到中国。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毒品,久吸上瘾,使人有气无力。1839年6月3日,中国广州虎门人山人海,大家都去看焚烧英国贩子的鸦片。只见林则徐一挥手,喝道:“销烟”!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开始了。只见挑夫把鸦片放入销烟池,再加入石灰、烟巴和海水,海水把230万斤鸦片销毁了。我由衷的佩服林则徐,他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这本书里还有一位人物令我敬佩,他就是抗击倭寇的戚继光。在明代,有一批日本人,他们在沿海地区杀害百姓,掠夺财产,戚继光是位精通兵法的将领,他根据南方沼泽的特点,亲自教士兵使用武器。有一次,戚继光让人用干草铺出路,把敌人全部消灭了。从那以后,“戚家军”屡战屡胜,到1565年,把倭寇全部肃清了。我敬佩这种敢于和侵略者作斗争的英雄。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写到近代“五四”运动,内容丰富,我经常翻看,越来越爱看。知识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能陶冶我的心灵,启迪我的智慧,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我们要有志气,长大了为民造福,使祖国更加辉煌。请记住:多读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7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的书房里就有一个我非常喜爱的朋友。

我的朋友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给你们推荐就是这本书,作者杨红樱头发是红色的,头发很长,非常漂亮,马小跳的爸爸是马天笑,妈妈是宝贝儿,大家都叫她天真妈妈。

这本故事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搞笑的老爸,比如说每一次马小跳在学校里调皮的时候,老师让家长开会,都是马天笑来开会,每次马天笑来开会,都会说非常搞笑的事情,大家笑得吵吵闹闹,老师生气都快喘不过气了。

还有温柔的老妈和善良的老妈,漂亮的'老妈,每次老妈见了肚子,真的,妈妈都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必须要化妆,这样不画的,就会非常丑,所以每次老妈出门都会化妆,穿得干干净净,也很爱美。

对了,还有我的表妹肚子她真的很笨,看起来好像很淑女的样子,其实非常笨,又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鸟,但是她喜欢小动物,比如什么狗呀猪呀,像那些又懒又笨又可爱的花花狗狗,她也都喜欢,最讨厌吃蔬菜。

最后一位是名气又高又严厉的老师,就是马小跳的班主任梁老师,他是又老又严厉的老师,其实他也要退休了,可他还是坚持上课。一双火眼金睛,无论你在哪里做小动作?或是吃什么东西他都能知道,老师,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武器,就是顺风耳,无论你在说什么,他都能知道。

这就是我最喜欢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8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9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泼的想法。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个敢想敢做又很调皮的'孩子,他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都记录在了这本书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桑桑把蚊帐当做渔网》这一章节了。

桑桑为什么要把蚊帐当做渔网呢?原来,到了秋季桑桑看别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鱼了,不过,人家都有渔网,自己却没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个遍,仍是没有找到渔网,他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家里的蚊帐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几下,一张新鲜的“渔网”就出炉了。接着,他就拿着自制的“渔网”高高兴兴地跑出去打鱼了。回到家后,虽然和妈妈、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当妈妈问桑桑渔网从哪里来的时,桑桑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妈妈并没有打他,而是不让他用蚊帐,结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许多大红包。每当读到这儿,我都会捧腹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写得栩栩如生。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这样,种种趣事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因为贪玩儿,把家里的东西弄坏……总之,这本书真实的想法深受我喜爱。

我非常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能喜欢上,并且去读一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0

“大家后会有期,我退群了。”听到这里,你是否会以为我在群聊,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人是宋朝皇帝——赵构。你可能会问:“现代群聊怎么会和一个历史皇帝放在一起?”这就要从一本奇特的书说起。

这本书名叫《趣说中国史》,它怎样个趣说法呢?这本书将中国史上四百二十二位皇帝放在了一个群,群名叫“宇宙第一群”。

说起这本书,那叫个厉害。它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用群聊的方式表达出来,用风趣的语言将一个个枯燥无味的中国史写得幽默风趣,将古文转化为现代网络用语,让人能在哈哈大笑中增长知识。

先来说说里面的奇特的人物吧。我认为里面最可怜的要数秦二世胡亥。他呀,那真的就是活不过一集的人。在第一集开头,当秦始皇嬴政得知胡亥逼死扶苏后,三年就把秦朝霍霍完了,一气之下,将胡亥踢出了群。

还有一个史上最牛全家桶——唐朝唐中宗李显,他啊,全家老小都是皇帝:爷爷——唐大宗李世民;爸爸——唐高宗李治;妈妈——一代女皇武则天;儿子——唐少帝重茂;弟弟——唐睿宗李旦;侄子——唐玄宗李隆基。这阵容,堪称“六位皇帝丸了”。

这本书最奇特的地方就在于,它能把枯燥无味的中国历史,用如此现代化的'群聊方式,以及诙谐幽默的语言表达呈现出来,让我这样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学生都能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1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3

在我识字时,就读过很多本书,连环画、故事书、小说、科普、名著等。在这些书中,让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是不容易,最后我选择了一本冒险小说——《洛克王国》。

它不仅是一本书,一个游戏,还是一部电影,这可见它的知名度有多高了。里面有小洛克洛奇,刁蛮公主可丽希亚,懦弱的小厨神菲尔特,组成了”洛克三人组”。他们参加了一个个协会,破了一桩桩迷案,经历了一次次冒险,打败了恩佐和他的手下,保护着美丽的洛克王国。

著名的儿童学家伍美珍说过:”好奇与探险,是孩子的天性。智慧勇敢,在很大意义上比知识更重要。“

有好奇心的孩子天生就是一个探险家。每一个新鲜的事物,每一次崭新的尝试,都是我们每一次新的`认识这个世界,发现自己的长处,形成自己的思维,不让别人指挥自己。

对我来说,它不仅是一本书,还是一位小老师。教我学会怎样发现这个世界的奇妙之处,虽然他们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都拥有自己最擅长的东西。

虽然有很多人都不喜欢看这本书。喜欢玩游戏,但我认为只要是我喜欢看的书,就不应该去理会别人的看法。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4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5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认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因为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如果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如果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遇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道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道别后,最终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因为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6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7

自古以来,望子成龙,望女成风,就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同愿望,谁都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得聪明,又有见识和能力。殊不知,孩子在家长,学校的重压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会学习,不会为人处事,不会思考问题,缺少人生智慧,这时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他就是{女孩智慧书}。

书里面有一百个女孩越看越完美的励志故事。这本书里一共有十章,第一章总标题是:女孩要勇于争坐前排。永远要坐在前排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是一种一往无前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精神。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在人生的游戏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机遇和挑战,但我们更应该把握住这些。在第一章中的十个小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中的格丽特是一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她时刻牢记父亲的教导,总是抱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克服一切困难,做好每一件事,并且事事争一流,以自己的行动不断实践父亲的永远坐前排的理念。原来,那个要强的小女孩就是成为1英国,第一位女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他被世界郑坛誉为铁娘子。这本书还有很多名人的'人的人生经历许多精彩故事。如果谁想看,就到我们班的图书角中看吧!

这本书给了我极大地启发,让我对未来有着许多的憧憬和向往。自信自强,才能永远坐在前排;放飞梦想,才能赢在起点。看准方向,坚持不懈,才能跨过人生的栏杆,扬起成功的风帆。

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篇18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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