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笔构网

2026-04-06方案

请欣赏解困脱困帮扶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1

服务“三农” 始终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为农、务农、姓农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县供销社积极服务“三农”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下面,将20xx年县供销社消费帮扶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一、提高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为全面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扶贫攻坚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切实发挥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并通过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日用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9个乡镇基层供销社、1个村级供销合作社和78个农村综合服务社(部分为电子商务服务站),互联互动、协同合作,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安全、有效、便利的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体系,不断将供销社由传统商品经营服务向为农服务方向转变,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机制创新,利用京蒙对口帮扶有利时机,与中共北京门头沟区京门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在“灵山绿产”“源味武川”区域品牌联盟引领示范作用的基础上,切实开展京蒙协作消费帮扶工作。

(一)加强品牌建设

立足“六新武川”发展定位,将品牌农业发展作为县域农业经济综合管理水平、科技实力、市场营销与竞争能力的集中体现,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整合我县农产品品牌,全力打响武川“土豆”、“羊(牛)肉”、“山林虫草鸡”、“食用菌”等特色产品,逐步开展“源味武川”区域公用品牌原产地保护和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认证,培育更多驰名品牌和地理标志商标。与县商务局、市监局等部门同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保护好特色农产品品牌,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二)新媒体直播带货常态化。

借助专业传媒公司技术力量,每月聘请网红(媒体主播)开展现场直播1-2场次,活动。持续开展“振兴武川春播计划、助力武川消费扶贫”活动,并在实践中有意识的培养武川县当地网红主播,通过领导站台、网红定期直播的方式提升武川县农特产品认知度,打造完备的线上销售渠道。

(三)多平台、多地区开展农产品销售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及全国各地举办的系列展销活动,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武川县特色农产品,设立专门的消费扶贫展区,支持企业参展参会,积极组织所属企业开展扶贫对接的专项行动,加强项目合作,帮助做好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打通线下销路。

(四)“三专一平台”建设。利用系统组织资源和网络优势,确保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经营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柜,对口销售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在北京市门头沟、新发地建设消费扶贫专馆2个,专区、专柜若干个;在呼和浩特市设立消费扶贫专馆、专区;在深圳、广州、沈阳等地尽可能设立消费扶贫专馆、专区、专柜,扩大销售网点。

(五)支持线上发展,继续做好电商平台。引进电商专业团队,坚持科学运营,完善淘宝“武川县农特产馆”、京东“武川县农特产馆”两大电商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源味武川”区域公用品牌及武川特色农产品向品牌农产品发展。完善县级电商运营中心,为农村电商经营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带动农村电商加快发展。挖掘和培育适合电商销售的特色农产品,大幅提高线上销售量,加大对电商培训力度。组织动员县内企业积极入驻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和全国供销总社共同打造的扶贫832平台,持续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

(六)积极参与“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等活动,动员全县优先从贫困村聘用工勤及营销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产品,做好县内旅游区“扶贫产品”供应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产品。大力发展面向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集采集配、直供直销业务。

(七)加大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或改建一批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加快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提高覆盖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冷链物流服务能力,着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推动乡村基层供销社和便民超市与快递企业合作,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努力破解产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八)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依托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源味武川”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从源头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连锁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密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产品供给的组织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抓好品牌设计和宣传推广,努力打造具有贫困地区特点和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消费扶贫,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在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发挥扶贫、市场、农业、商务、供销等相关部门的`作用,按照性和市场性的原则运用好消费扶贫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县上下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大力宣传消费扶贫、人人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工作跟踪指导,掌握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的总结报送工作。

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全员发展;关注特殊学生,促使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以爱的教育贯穿始终,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导,班级教育为主体,家庭、社会教育为辅助的学困生转化体系,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改变传统的说教管理模式为帮扶教育,改变单一批评为关爱教育,从而更好的体现我校所贯穿的爱的教育,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主,促使每一位学生健康和谐地发展。进一步努力提高全面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打造教育教学特色品牌。

二、工作目标:

1、努力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知识观、人生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

2、加强均衡学科的发展,提高兴趣学科的发展,转化弱势学科的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三、工作思路:

分类教育,分层教学,分科发展,互助学习,跟踪评价。

四、组织机构:

建立以校领导为核心,教育教学处为主导,年级、班级、学科组为主力的帮扶组织,通过教育教学处、年级、班级、学科组进行分类、分层、分科帮扶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心理教师家长委员会

专家指导:北师大基础教育研究中心

五、帮扶对象:

以初一年级和高一年级的学困生为重点。

学困生的分类:

1、学习困难学生:①学生方法欠缺②学科弱项③学习目的不明确

2、品行困难学生:①不良行为(如迟到、上课不听讲等)②品行不端(吸烟、打架等)

六、帮扶工作方法:以爱的教育为主线,以尊重与赏识为基础。

1、注重建立感情基础,亲近学生。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融洽师生的感情。

2、尊重人格、理解学生,为他们改正错误创造宽松的氛围。

3、以鼓励为主,发现学生的亮点。善于捕捉闪光点,对他们的一点进步,一次好事,都进行激励,使之发现自己的长处,扬长避短,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4、动之以情,消除戒备心理。合理利用爱这一有效的.教育手段,使学生逐渐能够“亲其师而信其道”。

5、尊重信任,唤起自尊心。自尊是进步的动力之一,表现为对个人的自我尊重,也要别人尊重自己的权利和人格,教师应当尊重,信任学困生,逐步消除他们的疑虑和自卑心理,唤起自尊心,培植自尊心。

6、晓之以理,增强学困生的分辨是非的潜力。同时务必坚持正面引导,以理服人。

7、引导他们树立适当的目标,分层教育,使他们有事可做并使他们获得成功的喜悦。

8、导之以行,持之以恒,反复教育,巩固转化成果。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公民,为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发展兴趣爱好,使之尽可能的得到全面发展。

七、帮扶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我校帮扶团队的培训建设,借助专家指导,进修、参观、外出学习的机会,努力提高教师的工作潜力和专业技能。每周开展帮扶活动,每月组织帮扶工作交流和小结。努力做到帮扶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层次、有总结。

八、工作步骤:

1、计划启动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月)

初期宣传、摸底工作;组织收集各类学困生的基本状况;分层、分类、分科归档;落实各部帮扶组织成员、计划、任务。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0XX年7月)

在初一、高一年级开展试点;开展阶段性的交流与跟踪指导;期末整理相关的帮扶记录,在此基础上对“学困生”进行评比,评出各类“进步之星”。

3、总结阶段(20XX年1月)

总结相关经验,逐步建立“学困生”转化工作的长效机制。

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二、帮扶目标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

三、帮扶方式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

四、帮扶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

(二)农村“五保户”

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三)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000元,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4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xx〕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五进一巡”活动,助力“海推海选 联展联销”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评选推介活动产生的“百强好产品”、消费帮扶产品中的“圳品”进入千家万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擦亮“百强好产品”“圳品”品牌,推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深受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通过整合挖掘社区“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打通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最后一百米”;通过终端采购和消费,进一步促进消费帮扶产品品质提升和产业链完善;进一步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实现消费帮扶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过渡,将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重心转向基层社区,体现“感恩改革开放,回报全国人民”的特区责任和担当情怀,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消费帮扶工作的“深圳样板”。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优选好产品。

从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圳品”中优选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适合家庭消费、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试行一段时间后,扩大选品范围,从“入围好产品”及其它具有良好的帮扶效应、取得一定帮扶成效,并能体现当地区域特色,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促进作用的联农带农产品中遴选。好产品应具备完善的`生产、供应、配送条件,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使用价值和价格均适合市民家庭。(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市场监管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二)整合好渠道。

市商务局负责引导、协调商超、电商平台等上架消费帮扶好产品;市住建局负责发动组织小区、城中村物业公司参与活动,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并进行广泛宣传;市国资委、驻深中央企业负责引导自有物业企业和自营门店、加油站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协调各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性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商业资源,发动会员企业在自营门店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交通运输局引导物流企业与消费帮扶好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消费帮扶产品物流、仓储等服务给予一定优惠,切实降低消费帮扶产品运输成本;市总工会负责发动各级工会和会员,积极参与活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政数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负责加快推进“圳帮扶线上商城”与“i深圳”进行链接,发挥平台引流作用;所有终端销售渠道,统一设置活动标识,标明“消费帮扶好产品”;稳步推进社区消费帮扶“专区”、“专柜”、自营店、专营店建设,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请各责任单位于20xx年6月2日前填写渠道推荐表(附件3),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数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驻深中央企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三)提升好品牌。

市商务局指导、协调活动品牌创建工作,将活动纳入“促消费”有关工作中: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组建消费帮扶专家顾问团和专家库,菜单式、组团式为活动提供咨询、策划等服务;引入专业的品牌策划和营销推广机构、售后服务和履约服务机构,助力消费帮扶好产品树立区域产品品牌;鼓励消费帮扶好产品申报“圳品”,提升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前方派驻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当地和后方在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上的协调联系和工作调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前方派驻机构、各区(新区)对口办、深圳标准促进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四)营造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统筹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动员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做好活动宣传,在地铁、公交等载体公益广告时段,安排播出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相关内容;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组织策划一批宣传海报、宣传画,设计活动标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业务职能,协调活动宣传海报、宣传画等进社区、进楼栋;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宣传海报、宣传画分发、张贴,配合协调各类进社区展览展销和宣传推广活动;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消费帮扶企业、深圳市消费帮扶直播互助社成员企业负责运用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美食品鉴、产品展销、社区购物团等消费帮扶好产品社区推广宣传活动;报业集团、广电集团负责发挥自有媒体矩阵,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宣传报道和互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五)开展好监测。

发挥深圳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信息化优势,优化升级深圳消费帮扶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及“圳品”认证的消费帮扶产品单项统计功能,对社区生鲜门店、社区服务超市、社区邮政网点、自营店、电商专区等渠道,采购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和通过“圳品”评定的消费帮扶产品数据进行统计监测。对纳入活动的产品价格、质量进行跟踪、监测,保障价格合理、质量稳定,对借机虚抬价格、以次充好、冒名顶替和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将其从好产品名录中移除,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单位和前方派驻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应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责任人报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详见附件2)。

(二)加强考核激励。

将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定期公布排行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消费帮扶爱心单位”,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三)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参与活动单位、企业联系机制,建立粤政易专项工作群,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及时协调活动中产生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配套支持。

支持消费帮扶产品物流集中打包签约承运。对符合条件的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市商务局有关补贴政策给予奖励。

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5

为做好2021年消费帮扶工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根据《巫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溪攻坚组办发〔2021〕17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将消费扶贫及促消费有关费用列入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的通知》(渝工办发〔2020〕13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巫溪县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县工会系统消费帮扶目标任务为200万元,由县总工会负责引导、督促各级工会组织落实工会政策,在使用工会经费或职工福利费采购物资时,优先采购扶贫产品,支持消费帮扶。

二、主要方式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时,根据《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18〕1号)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中“开展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但每年不超过2次”的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扶贫832平台)以及建卡贫困户农副产品作为纪念品发放,采购流程需符合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渠道和方式,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帮扶新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巫溪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消费帮扶做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要依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消费扶贫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担当

消费扶贫工作已纳入全县工会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情况是考核重点之一。巫溪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举措,合理合规、按时保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消费扶贫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网站、报刊、自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大消费帮扶引导力度,培育广大职工消费扶贫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消费扶贫(帮扶)作为一项创新性政策举措,显著成效已经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得到充分证明,“十四五”时期,消费帮扶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采取合理合规、灵活多样的消费帮扶方式,从2021年8月起,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会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完成情况统计表报县总工会(附件1),同时留存佐证材料(如发票、支付凭据、进货销售凭证、产品产地所在乡镇出具的证明等)备查。县总工会每月1日前汇总后报县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困脱困帮扶方案 篇6

为认真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联系帮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措施,强化家庭履行赡养、抚(扶)养和监护职责,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长效帮扶,提高综合保障能力,补齐补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短板,坚决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在“访千企、进万户、找问题、解难题”活动摸排基础上,组织基层工作人员、社会救助协调员、村嫂、网格员、信息员等力量,逐户、逐人走访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明。二是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通过摸排走访,全面、准确掌握他们的基本生活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解难帮困,及时处置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建立每天电话联系一次、每周上门探视一次的联络制度,对于行动不便的保障对象,定期组织人员做好卫生清理、环境消杀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三是加强“托底线、救急难”。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抓好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低保对象、孤儿困境儿童等对象生活保障工作,严防出现饿死、冻死、病死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二)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认真签订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协议。一是全面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是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的重要举措。要认真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照料服务人,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确定照料服务人时,在充分尊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见基础上,优先就近选择低保、低收入及脱贫户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二是明确委托照料服务内容。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全面落实照料服务内容。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认真处理相关投诉和建议,媒体曝光问题第一时间查处。

(三)持续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在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书》、《农村留守老年人委托照护责任确认书》,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制度。依托村(居)委会,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信息比对核查,信息管理动态化,及时更新联络人信息。三是建立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掌握并记录其生活、健康、需求等基本情况,建立定期走访、探望长效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村(居)委会,积极发挥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组织服务作用,增强对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约束力。

(四)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补工作。一是开展两项补贴全面排查,确保“应补尽补、应助尽助”。依托驻村工作队、村(居)干部、残疾人助理员等力量,对未纳入残疾人两补名单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排查,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名单与低保信息系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对象名单比对,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改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的工作方式。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符合残疾人两补政策的,指导其提交申请材料;重度残疾人行动不便的,主动上门帮助办理申请材料。残疾证即将到期人员,督促及时更换残疾证;无行动能力的,工作人员积极与残联沟通,帮助更换残疾证。

(五)分类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各乡镇及时接领本辖区户籍的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并帮助返乡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返乡人员中被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报请公安机关责令其履行抚养、扶养、赡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妥善安置。对因长期在外流浪被注销户籍的返乡受助人员,要联系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对需要生活兜底救助的,按照个人、家庭实际情况,分类纳入临时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对返乡人员中患有重大疾病等易外出流浪乞讨困难人员,及时通报医疗保障部门,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医疗救助。对返乡人员中义务教育学龄段未成年人,联系教育部门及时提供教育帮助。对符合住房救助的人员,住房保障部门要提供住房救助。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易流浪走失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要落实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帮扶政策。对返乡人员中困难残疾人员,联合残联做好帮扶。

(六)加强对脱贫户、监测户的.临时救助工作。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各乡镇及时受理、审核审批,做到应救尽救。对于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范围。对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医治支出增加,申请之日前12个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及其他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金额仍然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可视近一年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

三、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关爱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分管同志亲自抓,民政所长切实担起责任,统筹协调村嫂、网格员、信息员等力量参与,摸清困难群众生活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台账,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至县民政局,确保各项民政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民政局将定期组织人员,采取实地查看方式对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发现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行为,将严肃问责。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