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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教师的成长是一个连续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过程,教师培养是学校一项重要工作的督促。为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让本校教育名师、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在帮扶过程中形成“教师专业互助共同成长”,倡导“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校园,在教学工作中“共读、共教、共研、共成长”,加快青年教师专业成长速度,保证教师队伍稳定持续发展。
二、参与对象
1、被帮扶对象:教学上积极上进、肯于钻研、工作认真、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
2、指导教师:师德师风好、乐于助人、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教师。
三、措施与方法
1、建立拜师制度。
学校成立结对帮扶领导小组。组织青年教师与同学科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教学基本功过硬的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成对子,明确要求,指导教师既要关心青年教师的业务成长,也要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进步,做到“传、帮、带”。“传”即传授教学经验和方法;“帮”即帮助熟悉课程标准、教材(考试的命题思路),掌握教学基本功;“带”即带出好的教学作风和思想作风。具体业务帮扶活动包括:备课、上课、课后辅导、作业设置与批改、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等活动。
2、学校组织人员对帮扶对象的课堂教学进行量化评价与考核。
四、明确双方职责义务。
(一)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帮扶对象提出明确具体的阶段要求,指导帮扶对象制定相应的的专业成长计划。每次活动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指导教师姓名、被帮扶教师姓名、活动时间、活动项目、活动内容并附有导师与被帮扶教师的活动体会)。
(2)言传身教,培养帮扶对象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
(3)每周至少听一节帮扶对象的课,给帮扶对象上一节示范课。对帮扶对象的课要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帮扶对象写出活动体会,提高其课堂教学能力。
(4)每周定期指导帮扶对象备课,检查帮扶对象的教案,提高帮扶对象分析教材处理教材的能力。
(5)指导帮扶对象撰写教学设计、教学论文、教学心得,指导上好公开课(或汇报课)。
(6)保存计划、听课记录等文字材料,供教务处常规检查和评价使用。
(二)帮扶对象职责如下: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成长方案。
(2)主动和指导教师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学习指导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思想,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3)每周向指导教师提供典型教案,请指导教师指导备课方法,提高备课能力。
(4)虚心学习,勤听、勤看、勤问,积极探索。积极参加各种教学活动,促进个人素质不断提高。
(5)每周聆听指导教师授课,并请指导教师听取自己课堂教学,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6)保留完整的听课及教学活动记录,供教务处常规检查和评价使用。
五、考核与奖惩
1、建立青年教师结对帮扶工作激励机制。学校每学年对青年教师学习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发展快速的青年教师或在各项比赛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一学年帮扶期满后,学校要根据考核和教学评估的结果,对帮扶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优晋升时优先考虑。对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较大的帮扶对象进行表彰奖励。
2、基本功考核机制。在结对帮扶活动中,要对结对的师徒进行基本功考核,激励他们苦练“五项基本功”。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写一手漂亮的粉笔字,制作一个精美的课件,上一节充满智慧的课,写一篇优美的文章。为促进教师基本功水平的提升,可以定期举办教学基本功大赛。
3、建立结对帮扶教师成长档案。在原有的教师评价制度基础上建立以教师师徒自评为主,学校考评组、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学校期末进行业务档案专项整理,了解教师的目标达成状况,帮助教师师徒分析产生现实与目标距离的原因,促使教师时刻感受、触摸着目标的存在,真切感受自己的成长,生成专业成长的动力,促成每个教师沿着适合自己的台阶向上攀登。
4、对于课堂教学等仍达不到要求或无明显提高的帮扶对象,应延长帮扶期。延长帮扶期后,帮扶对象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学校安排改任其他工作。
5、在实施过程中,教务处负责具体的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6、本方案仅供参考,学科组根椐具体情况制定切合本科组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
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步伐,形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积极向上局面,进一步落实学校“强师兴校”战略,打造一支具有凝聚力和高水平的优秀教师团队,提升我校办学品位和教育教学质量,遵照区教育局关于实施“青蓝工程”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青年教师为工作重点,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我校教育教学骨干的后备力量和生力军,通过以老带新,青蓝结对活动,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我校教师整体水平。
二、参与对象:
师德高尚,经验丰富,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中青年教师;区级以上教学骨干、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等;近两三年内刚上岗的青年教师,尤以转岗教师为重点。
三、活动形式:
以师徒结对为基本形式,同时创新工作方法,诸如专题讲座、专题研讨、集体备课、经验交流等。
四、具体措施:
1.成立学校“青蓝工程”领导小组,召开实施“青蓝工程”动员大会,青蓝自由配对,学校审核确定,并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聘请师德良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作为帮扶教师,并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2.认真落实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相互听课,青年教师上好汇报课工作。每学期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相互听课各自达5-10节,青年教师每学期要上1-2节汇报课。
3.指导教师积极帮助青年教师读书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形成先进的教育理念。青年教师每学年要精读一本教育论著,并有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
4.青年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开通自己的教育博客,坚持每天写教育日志,每周写钢笔字三篇、毛笔字两篇,每学期写一篇有一定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有指导老师检查并签署意见上交学校备案。
5.学校为青年教师提供锻炼机会,举行公开课等,青年教师要敢于上、主动上、优先上,积极参加各种业务评选活动。学校积极鼓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6.学校每学期召开一到两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经验交流会。
7.每学期期末,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须向学校交送本学期本项工作的相关材料。
8.学校对于真诚付出,做出成绩的指导教师给与一定奖励,对于表现突出、进步较快的青年教师要予以充分肯定,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篇3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好每一个学生,进一步做好“控辍”工作,从学困生抓起,课内关注与课外辅导相结合,让学生树立起学习的信心和勇气,克服自卑的心理,形成“赶、帮、超”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个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提高学习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开展三困生(专困生、文困生、德困生)帮扶活动。
一、目标
1、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增进互相之间的了解与沟通。
2、培养学生的专业和文化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3、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水平有所提高,体验成功的乐趣。
二、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三、帮扶对象:
三困生(专困生、文困生、德困生)
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具体措施
1、树立正确的三困生观。
首先教师要正确看待三困生,相信三困生不是什么都很差的学生,不是不可救药的学生,三困生也有他们一展才华的天空。为此,教师不要歧视三困生,与三困生建立平等的、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正确评价三困生,平等对待三困生。要多把机会留给三困生,让他们感到教师期盼他的进步。
2、用爱心温暖三困生。
爱可以产生巨大的教育力量,“爱的.效应”在三困生身上尤为明显。经常与三困生谈心,增加感情投资,用爱心温三困生,用心灵的温暖去医治他们心灵的创伤,用精神的甘露去洗涤他们精神的污染,使他们感到教师时刻关心着他,从而使他们树立信心,勇于与困难挑战,对学习充满热情。
3、深入了解,对症下药。
要更好地帮扶三困生,需要对他们进行深入的了解,把握每一个学生的特点,针对不同的三困生情况,尽量用他们喜欢的方式来对他们耐心辅导,“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提高。
4、捕捉亮点,正面教育。
要用发展的眼光认识学生,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创设情境,挖掘他们的闪光点,并合理利用闪光点,保持正面教育为主,多激励,多表扬,少批评,要克服以“点”代面,正确评价,消除偏见。
5、抓住时机、因材施教
(1)对待三困生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提高自我认识,促使自我反思,实行自我控制,使其内心深处认错,做到心悦诚服,乐于改正。
(2)给三困生提出适当的目标。结合其实际情况,根据可接受性和发展性原则。由易到难,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使之做到“跳一跳能摘到桃子”,发现进步及时表扬。
(3)善于抓住契机,做好帮扶工作。契机恰当,感情融洽,学生才能敞开心扉,鼓励学困生大胆创新,多提宝贵意见和独立见解。这样教育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6、加强电访,促其转化。
三困生的转化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求得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面的密切配合。定期与家长经常联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和家长共同商议教育方法,及时了解三困生学习思想动态,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以便与家长共同教育好学生。
7、持之以恒,勤抓不懈
转变三困生不是一蹴而就,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反复抓,抓反复”因势利导,使其始终保持不断前进的势头。
8、建立三困生帮扶档案,善于反思,不断总结,以找到最佳效果的帮扶途径。
六、奖励办法
1、根据帮扶学生的期中和期末成绩,分别评出“学习进步奖”、对相应的帮扶教师评出“优秀指导奖”若干,给予表彰奖励。
2、对进步特大的帮扶学生,给予“特别进步奖”,相应帮扶教师给予“特别优秀指导奖”,给予物质奖励。
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通过建立教师对口帮扶机制,着力提升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全省一级一等和一级二等普通高级中学,建立组团式选派骨干教师开展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服务帮扶机制,对口帮扶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中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教学能力及教研水平。通过教师“省管校用”,持续性对口帮扶,显著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帮扶主体
从全省一级一等和一级二等普通高级中学中遴选一批学校(以下简称帮扶学校),对口帮扶全省27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学(以下简称受帮扶学校)。
(二)建立结对帮扶关系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受帮扶学校,报州市教育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根据帮扶学校的情况和受帮扶学校的需求,研究确定对口帮扶关系。
受帮扶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受帮扶学校,应根据实际提出需求,与帮扶学校充分对接,共同确定帮扶重点、具体内容及形式等,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政府与帮扶学校签订帮扶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形式、条件保障、考核评价等内容。每3年为一个协议实施周期。
(三)选派教师
帮扶学校以组团帮扶的形式,共选派500名教师,每批次派遣5-10人的帮扶团队。其中,1人担任受帮扶学校校长或教学副校长,同时兼任受帮扶学校所在地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其余团队成员担任相应学科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并承担适当的学科教学任务。拟在受帮扶学校担任校长、兼任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的,由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商教育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占用受帮扶学校及所在地教育体育局原有领导职数。
帮扶学校应选派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承担过5年教学任务,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敬业奉献精神、学校管理和教学经验、身体健康的学校领导人员或骨干教师,在受帮扶学校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协议实施周期,最低服务期不少于2年。不得选派入职未满5年的教师承担帮扶任务。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应选派1名校长后备培养对象,到帮扶学校进行不少于1年的跟岗研修。受帮扶学校可以选派一定数量的年轻教师到帮扶学校跟岗研修,具体方案由受帮扶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和帮扶学校共同商定。
(四)职责任务
担任受帮扶学校校长或副校长的,要重点指导、帮助受帮扶学校在办学规划、育人理念、开足开齐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提升。兼任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的,要积极参与受帮扶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调研和决策,原则上不分管教育体育局具体事务性工作。
担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的,负责受帮扶学校的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教学改进、校本课程开发及学生学习动力提升四大任务。协调组织两校学科联合备课、教学交流等活动,推动建立两校教师教育教学交流长效机制。通过“师带徒”、上示范课和精品课、指导听课评课、组织学科教学竞赛、开展集体教研活动、规范教学常规管理等形式,帮助受帮扶学校建立有效课堂管理、教学设计、课程课堂思政、核心素养、课标解读等相关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改进模式,建立有效、高效的校本研修机制,带出一支育人理念先进、业务精湛、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化学科教学团队。
到帮扶学校进行跟岗研修的人员,要根据派出地党委组织部门的要求,拟定个人研修目标和研修计划,重点学习掌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校园安全、校园文化创建、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育人格局的方法和途径。
(五)管理与考核
受帮扶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帮扶教师进行管理和考核;帮扶学校对跟岗研修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服务期考核“双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参照当地教师考核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占用帮扶学校和受帮扶学校的优秀等次名额。服务期考核采取个人业绩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由帮扶学校和当地党委组织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个人业绩考核应当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服务成果,综合考虑学校发展变化情况、教师教学行为改善情况、学生学业成绩提升情况等因素。个人业绩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的具体内容及方式,由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晋升职称、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在帮扶期间不服从受帮扶学校管理、违反工作纪律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帮扶教师,由受帮扶学校予以退回,并取消当年推优评先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编制保障
在省级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500名事业编制,设立“省管校用”专项事业编制,单列管理,专门用于支持帮扶学校开展对口帮扶工作,补充开展正常教学、管理工作所需人员。“省管校用”专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对口帮扶工作结束后收回专项事业编制,有空编的及时收回,没有空编的根据人员退休情况,按照“退一收一”的原则逐步收回。省教育厅根据各学校编制情况、承担对口帮扶工作任务选派教师情况,研究提出编制使用申请,报省委编办按程序审批。相关学校参加对口帮扶的校级领导,在服务期内不占用帮扶学校原有领导职数,帮扶工作结束后,根据帮扶工作业绩按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安排。
(二)人事保障
1、帮扶教师服务期间工作经历,等同农村基层服务和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优先评审。服务期满2年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对应折抵1年提前申报时间。符合特殊人才破格申报职称的,同等条件优先评审。帮扶教师服务期间可选择在帮扶学校或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取得的职称,由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将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直接纳入帮扶学校所在地职称管理数据库,无需重新确认。帮扶教师服务期内的教案、教学成果等可代替论文要求。
2、凡取得职称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的帮扶教师,从选派到受帮扶学校承担帮扶任务之日起,受帮扶学校可按已取得职称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数和结构比例限制。服务期满2年返回的,继续享受选派期间聘用的岗位等级待遇。超出原所在学校岗位总数结构比例限制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列办理、逐步消化。
3、帮扶教师服务期满2年返回的,比照享受省委联系专家休假、体检、国情调研、教育培训4项服务待遇,服务1年对应享受1年。符合省委联系专家申报评审条件的,实行名额单列、优先纳入。
4、帮扶教师服务期满3年,申报省级人才项目的职称资格条件可降低1个等次,年龄条件放宽2周岁,学历不作硬性要求。
(三)待遇保障
1、帮扶教师为帮扶学校在职在岗人员,服务期间在帮扶学校的工资、奖金、津贴及各项待遇不变,由帮扶学校发放。如帮扶教师工资低于受帮扶学校所在地同级别人员工资标准(含补贴),由帮扶学校补发差额。
2、帮扶教师按规定享受受帮扶学校所在地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帮扶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足额保障。
3、帮扶学校的其他教师顶替帮扶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由帮扶学校发放超课时补助,所需经费由帮扶学校统筹学校经费解决。
(四)其他保障
1、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标准,对帮扶教师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向帮扶教师发放工作岗位补贴、生活补助、购买保险和交通补助。其中,帮扶教师服务期每满1年,参照《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由帮扶学校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岗位补贴;帮扶教师服务期间,由帮扶学校按照每人每天80元、每年不超过300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为帮扶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扶教师每年可在帮扶学校据实报销2次往返交通费。
2、受帮扶学校派出的跟岗研修人员,参照省委组织部人才对口培养5万元/人/年的经费标准,由受帮扶学校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主要用于跟岗研修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往返差旅费、指导教师有关费用、帮扶学校必要的工作支出和其他支出。
3、受帮扶学校所在地要为帮扶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住宿和生活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帮扶对象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受帮扶学校名单,由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4月20日前汇总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确定帮扶学校和受帮扶学校对口帮扶关系。
(二)签订帮扶协议
帮扶学校与受帮扶学校按照“一校一协议”的原则,共同确定帮扶协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5月31日前,由县政府与帮扶学校签订帮扶协议。
(三)开展对口帮扶
帮扶学校于2022年秋季学期起,根据帮扶协议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统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础教育发展质量、培养优秀教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认识“省管校用”改革的重要现实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集中优势资源,打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对口帮扶攻坚战。受帮扶学校所在县要将“省管校用”改革同“县管校聘”改革结合起来,盘活教师队伍资源,充分发挥“省管校用”改革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组织、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要统一思想,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政策合力,用最好的人力资源、政策资源,支持建立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并见成效。要共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为帮扶学校和帮扶教师排忧解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省管校用”改革的经费保障力度。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推进“省管校用”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将此项改革作为当地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推动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从组织、经费、人才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全力保障改革并取得实效。
帮扶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对口帮扶作为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一项政治任务,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尽锐出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帮扶任务。受帮扶学校要抢抓机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组织和保障工作,与帮扶学校一道,勠力同心,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书育人质量。
省级有关部门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省管校用”改革进行宣传。省人民政府对帮扶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严明纪律,严格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管校用”改革工作各项要求。要建立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帮扶学校、受帮扶学校,帮扶教师和受帮扶教师进行业绩考核。因工作懈怠导致工作成效低下、未达到帮扶目标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处分。
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篇5
一、帮扶背景
为了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二、帮扶主体
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作为帮扶教师;教学经验相对不足、需要提升的教师作为被帮扶教师。
三、帮扶时间
一学年。
四、帮扶步骤
分析现状(第1-2周)
帮扶教师通过听课、与被帮扶教师交流等方式,了解其教学现状,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反馈等。
被帮扶教师进行自我反思,总结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制定计划(第3周)
基于现状分析,帮扶教师和被帮扶教师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内容、措施和时间节点。
帮扶计划提交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实施帮扶(第4-30周)
帮扶教师定期听课,课后及时与被帮扶教师交流,提出改进建议。
被帮扶教师定期向帮扶教师汇报教学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帮扶教师指导被帮扶教师进行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和教学研究。
双方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资源。
阶段评估(第10、20周)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在中期和期末分别对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帮扶计划的执行情况、被帮扶教师的教学改进情况、帮扶教师的指导效果等。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帮扶计划和措施。
总结与反馈(第31-32周)
帮扶工作结束后,被帮扶教师对自己的'成长和收获进行总结。
帮扶教师对帮扶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
学校召开帮扶工作总结会议,对帮扶工作成效显著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帮扶要求
帮扶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真诚帮助被帮扶教师,毫无保留地传授教学经验和方法。
被帮扶教师要虚心学习,积极主动地向帮扶教师请教,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
双方要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帮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考核与奖励
学校对帮扶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
对于帮扶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篇6
一、资助计划
1.省级资助计划63名,资助金63万元;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二、资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三、资助标准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21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各地要摸清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精准扶贫工作方针,以县委、县政府总体脱贫攻坚实施意见为指导,以解决贫困群众温饱、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努力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扶贫标准,扎实开展科技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措施,努力实现扶贫对象稳定脱贫的工作目标。
二、明确帮扶责任
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明确帮扶人员责任,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强化措施,确保完成20xx年脱贫攻坚任务。帮扶民警要强化对扶贫政策的学习及所包贫困户基本情况的熟悉,做到底数清、户数明,帮扶政策有针对性,切实做到每月下村入户实地走访帮扶不少于一次,认真完善扶贫手册,宣传扶贫政策,制定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所包户脱贫过程中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朱圩村扶贫攻坚工作任务。
三、发挥帮扶作用
公安局将加强对帮扶民警的`支持和管理,进一步严格要求帮扶人员履职尽责。坚决不能走形式、做样子,要深入村组,严格按照结对帮扶要求,认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认真做好对贫困户的走访、沟通、了解,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面临困难,找准贫困的根本原因,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有效的扶贫办法,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尽心尽力发挥帮扶人员应有的作用,帮助贫困群众早日摆脱贫困,实现稳定脱贫。
四、制定帮扶措施
一是加强产业脱贫。帮助村两委及帮扶贫困户想办法,出点子,打破固有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从粮食产业结构到为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解决资金难题入手,加大协调帮助力度,争取项目实施,助力精准扶贫。
二是加强结对帮扶。深入推进“单位包村、民警包户”结对帮扶工作,严格按照结对帮扶要求,与1贫困家庭实行结对帮扶。认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贫困群众早日摆脱贫困实现稳定脱贫。
三是协调帮扶资金。充分征求村两委、帮扶对象的意见,重点在家庭养殖等方面进行帮扶。帮助协调落实产业补助资金,大力发展贫困户家庭养殖业。
四是做好协调工作。在村容村貌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争取扶贫项目等方面,积极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使相关项目早日落地实施,切实取得帮扶成效。
五、强化工作要求
一是全体帮扶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主动负起帮扶责任。
二是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公安局帮扶民警要协助村两委进一步调查核实朱圩村贫困户基本情况,逐户登记造册,针对贫困户不同情况,规范完善扶贫手册,及时反馈上报群困户所想所需所求,认真研究解决脱贫对策。
三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署要求,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民警要及时与帮扶对象取得联系,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切实开展帮扶工作,在帮扶期间要增加贫困户收入,不得增加村两委和贫困户负担,坚决完成20xx年脱贫攻坚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