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春节期间供热保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期间供热保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我区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用热保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集中供热问题。确保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集中供热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新城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卓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平区城管局局长
成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公安新城分局、交警新城大队、西一路街道办事处、中山门街道办事处、解放门街道办事处、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长乐中街道办事处、韩森寨街道办事处、胡家庙街道办事处、太华路街道办事处、自强路街道办事处、幸福路地区管委会、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集中供热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及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保障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责任分工
(一)区级部门
1.区城管局: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区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面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协调争取气源,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故,负责集中供热工程的项目审批和职责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3.区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履行供热管理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教育、引导、督促物业服务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对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问题的物业服务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4.公安新城分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以及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5.交警新城大队:协调市级部门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供热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6.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7.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指导区级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设备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9.区政府办:负责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的供热问题投诉及时准确地向相关单位交办。关于供热质量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问题,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交办;关于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市场监管局交办;关于“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公安部门交办;对于其他问题,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二)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
各街道办事处、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要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辖区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辖区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地督促其进行整改;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履行所管理的小区供热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管理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管理范围内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组织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四)集中供热保障企业
1.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采暖期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2.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
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处置机制
一是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区城管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二是建立集中供热投诉应诉处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安排专人处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转办涉及供热保障职责的各类投诉,并及时做好用户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各集中供热企业要保证供热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用户各种问题,坚决杜绝电话虚设、无人值守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各相关部门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二是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进行研判,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出现集中供热问题炒作现象。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供热保障专班办公室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总体保障供热情况。区住建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区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各街道办事处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集中供热企业抽调专人组建联合督导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春节期间供热保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安全宣传“五进”作为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宣传重点
三、任务措施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主要任务: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工信科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县总工会、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类企业)
主要措施:一是有制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依法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健全激励奖励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二是有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讲安全课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增强职工法律意识;鼓励有条件的行管单位与企业共建共享安全教育体验场馆,满足企业安全培训需求。三是有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开展专家深入企业指导活动,帮助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一线面对面”等报道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有文化。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创演活动。五是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和岗位安全标识,悬挂张贴播放安全宣传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主要任务:提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农村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四有”工作机制,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全面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信科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
主要措施:一是有人员。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应急志愿者等农村安全宣传主力军作用;调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开展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乡村开展契合本地实际的安全宣传活动。二是有载体。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室、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纳入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创建工作之中;鼓励村委会结合实际出台《村民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建立乡村安全重点对象“特殊关爱”和“邻里守望”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村村响、户户通”广播、惠民电影、流动科技馆、“科普中国”“科学辟谣”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三是有设施。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区划标识等,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有条件的乡镇要推动建设安全教育科普站(室、所、点),偏远的景区、主要道路和重点部位依法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四是有侧重。利用农闲、节庆、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安全知识。五是有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艺创作;充分发挥活动室等场所的安全教育功能,在乡村公共场地、人员聚集地合理设置安全宣传橱窗,营造安全氛围。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
主要任务: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机制,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工信科局、公安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主要措施:一是有载体。将安全宣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评定工作;发挥社区内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社区安全网格员在安全宣传中的作用,推动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体系。二是有阵地。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加大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公益开放力度,拓宽社区居民接受安全宣传教育的途径;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三是有人员。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遴选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要依法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责任人和应急疏散预案。四是有演练。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等节点,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五是有氛围。策划创作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设计制作海报、挂图、横幅等,宣传学习《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在户外电子屏、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等广泛传播;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晚会、社区演出等活动。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
主要任务: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保障师资、教育资源、时间、场地。增强育人功能,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根植安全理念。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工信科局、公安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类学校)
主要措施:一是有授课。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丰富学校安全教育资源,推广典型教育活动,推动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学校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时间,可根据实际,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时间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安全教育内容,在家长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内容;鼓励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安全选修课。二是有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宣传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指导学校建立事故灾害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三是有平台。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在各类科技馆中植入安全教育内容;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在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并定期更新。四是有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安全专题讲座;丰富校园安全教育形式,结合实际开展安全宣传专题教育活动;聘请“校外安全辅导员”,开办安全知识小课堂、移动课堂等;利用开学前后和寒暑假期,开展以安全知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安全教育进军训、进夏(冬)令营等活动。五是有资源。加强大中小学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等的联系,共享安全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安全体验教室,积极推动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拓展安全教育校外实践。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
主要任务: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安全宣传走进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结合家庭特点开展个性化、亲情式安全教育,汇聚关注安全的家庭合力。(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妇联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主要措施:一是有载体。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面向家庭宣传安全防护知识,提升家庭成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安全秩序。二是有活动。推广家庭安全方面伦理道德标准和价值观,扬安全家风,立安全家规家训,深植家庭安全理念;组织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邻里联谊和家校共建活动。三是有技能。广泛开展家庭“安全明白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安全行为和生活习惯;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掌握避险逃生技能,熟悉避难逃生路线,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有氛围。编印发放安全读本、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广泛宣传学习《家庭安全知识手册》,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等活动,普及家庭安全常识。五是有储备。提倡家庭基本安全教育、保险等资源投入,推动建立并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家庭储备简易应急物资,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向家庭免费发放应急安全包、灭火器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意义,将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结合推动落实;要围绕阶段性事项,定期策划宣传选题,增强安全宣传“五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要善于总结指导,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的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县安委办将安全宣传“五进”“五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内容。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地方、部门和各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作用和优势,面向所联系管理的领域和群众,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要围绕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进入安全宣传的途径,为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并于8月17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8月20日前上报本部门“五进”“五宣”工作方案;9月18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以上报送内容需交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本。县安委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各单位和部门要将本部门“五进”“五宣”工作方案下发到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并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开展活动。
春节期间供热保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二道区水、气、热等公用产品供应,按照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就二道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时限
城区冬季供热服务保障法定工作时间自20xx年10月20日0时起至20xx年4月6日24时结束,总计169天。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二道区冬季公用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长春燃气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长春天然气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水务集团二道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二净水厂主要负责人及辖区内各供热、汽车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供热服务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住建局:负责城区范围内供热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水生产企业和二次供水泵站的行业监管,依托已建立的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各企业严格按照《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进行落实,对供热企业、供水企业、燃气企业的供应质量、服务质量、信访投诉等情况按照《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细则》进行考评,对不按《方案》规定落实、不服从行业管理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指导各街镇开展供热管理工作。
(二)英俊镇、各街道、社区
供热方面:负责辖区内供热企业日常监管,处理信访投诉问题。采暖期对供热投诉采取“三长”联动管理制度,“三长”负责做好居民与供热企业的对接工作,第一时间将各类供热投诉反馈至供热企业进行处理,并进行跟踪回访,当居民对供热企业测温提出异议时,要配备专人负责供热入户测温工作。采暖期结束后,综合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服务质量对供热企业进行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考评。安排专人每日现场查看供热企业储煤和消耗情况。
供水、燃气方面:负责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水生产企业和二次供水泵站的日常监管、处理信访投诉问题,对供水管线进行巡查,如发现渗漏爆裂等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督促物业小区对二次供水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的同时,一并做好弃管小区泵站及管网的防寒工作。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和燃气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并持续开展属地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排查、检查工作。
(三)区宣传部负责城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期间相关报道、媒体宣传、舆情搜集等工作。
(四)区信访局负责公用行业信访问题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五)区公开电话办公室负责受理居民投诉,发现上访隐患立即向相关部门分派。
(六)区应急局负责对应急突发事件进行跟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应急处置。
(七)区财政局负责对应急煤和应急资金予以保障,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八)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辖区公用企业收费投诉问题进行处理。
(九)区交警大队负责为冬季公用保障工作提供绿色通道,确保供热企业运煤渠道畅通和各公用行业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运输到位。
(十)区城管局保障公用企业各类抢修施工。
(十一)区工信局应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拓展购煤渠道,帮助供热企业与煤源产地对接。
(十二)各供热企业确保按时开栓供热、保障供热温度质量和服务质量。
(十三)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保证居民燃气供应和社会车辆的燃气需求。
(十四)水务集团及供水产权单位负责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和供热用水量充足。
四、工作任务
(一)供热企业:
1.确保按时开栓供热。按照市建委要求,具备条件的供热企业在15日0时开栓供热,需要调整的企业要确保在20日0时实现达标供热。
2.保证采暖煤炭储备。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底线思维,做好储煤工作。开栓前,各区域锅炉房现场及合同储煤要达到采暖期用煤量的75%以上。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应一次性储备整个采暖期的供热用煤。
3.提高供热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简化缴费程序,严格落实《长春市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入户检查等工作。同时要保证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畅通,构建供热服务微信群,做好居民热用户服务工作。
4.强化冬季供热运行调度。要制定运行方案,科学组织生产。建立并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监控平台建设,按要求上传固定测温点、锅炉房、热力站等参数数据。要确保各调峰锅炉房设备完好,全时待命,如遇突发情况,各相关供热企业应按调峰指令启动调峰锅炉。
5.做好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整改工作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供热管网出现破损,要第一时间自行维修,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6.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各供热企业要按照环保要求生产运营,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煤场、煤渣管理,降低扬尘。重污染天气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减排措施。
(二)供水企业
1.科学调整供水管网压力,优先保证采暖用水。水务集团要对各供暖单位、各热电厂的供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随时根据需要调节市区管网压力,保证供热企业管网注水。要通过分区、分期注水方式,确保各注水区域水量充足、压力稳定,减少对居民、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影响。
2.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第二净水厂要强化水厂生产、技术管理,加强产能调度,按冬季供水量做好生产运行,维护保养好水泵机组等供水设施,特别是在冬季寒流到来前后,要加强保养巡查,提高供水能力。
3.落实供水设施防寒措施,防止供水管网冻害。水务集团要加强供水管线的附属设施维护、防寒工作,对居民住宅楼的二次供水设施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一户一表新出户改造用户和已经出现保温层破损、未进行防寒处理的楼道内供水管道的保温维护,做到发现一处解决一处,对户外水表、地沟管道、阀门井等防寒薄弱环节填充防寒材料,保证管网设施完好率。要提前做好分管二次供水设施防寒准备。
4.加强供水系统巡查,确保供水安全。第二净水厂要保证取水泵站设备运行良好,满足水厂源水需求。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使用规程,严控保管,使用环节,保证制水氯气的安全使用;二次供水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要加强二次供水管线、泵站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管理,严格按照《长春市供水条例》落实水箱清理和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达标。各供水企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突发停水事故抢修演练,做到快速反应、处置有序。
5.加大水质检测力度。水务集团要完善冬季供水水质检测方案,对源水水质、出厂水水质、管网水水质和二次供水水质,加大检测力度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各项水质信息,让居民用水放心。
(三)供气企业
1.抓好应急管理。针对极寒天气下,可能出现的燃气供应短缺,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要严格按照市天然气保障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特殊情况下,要根据“保民用、压工业,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按照工业用气、汽车用气、商服用气、采暖用气、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次序确定限、停、供顺序。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操作人员。根据冬季低温特点,提前研判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正常运营的燃气企业要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冬季极端天气专项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及应急准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小型微商业用户用气和送气安全管理,严格按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作业。向用户送达安全用气指导手册或宣传单,提示用户经常检查减压阀、软管、灶具等是否安全可靠,规范用气行为。汽车加气站要严格现场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自行充装加气,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加强巡视巡护。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对老旧散小区、重点燃气设施巡查频次,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检查,细化管网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全面完成防冻措施。
五、全面做好冬季应急抢险准备
各街镇、社区,各水、气、热企业要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一旦遇有险情,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妥善处置,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供热方面
按照《二道区冬季公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区住建局成立区级供热应急抢修队伍,加强应急资金保障。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的精神,完善各项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类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岗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供水方面
水务集团组建的供水管线抢修队伍要处于全时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管道漏水,力争24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供水。供水抢修电话要24小时专人值守,接到报修,随时出动。
(三)燃气方面
长春燃气公司、长春天然气公司抢险、抢修人员、车辆要24小时在岗值班,一旦发生燃气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企业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迅速切断气源,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各公用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做到亲自抓直接管,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措施。加强生产调度,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证供应,保障市民需求。
(二)要加强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各企业要主动加强与街镇、社区等部门沟通,及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信访等事项,掌握天气变化等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突发应急事件,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市区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及时上传。
(三)要加强防控。各企业要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领导机制,成立防疫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防疫工作,制定采暖期防疫应急预案,并报冬季公用保障应急指挥部备案。同时强化人员管理,规范人员流动、做好人群排查。
(四)要加强服务。各企业要科学调度生产,科学调节运行参数,保证水、气充足供应,确保供热达标。要及时、快速、有效处理市民投诉问题,及时回应市民诉求。要重点加强“两会”“两节”期间供应保障,确保供应平稳安全。
春节期间供热保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吕梁市关于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确保20xx年度供热季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20xx年度供热季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合理调度运行,严格巡查监管,强化应急处置,全面提升供热管理水平和供热服务质量,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平稳用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不断推动供热民生保障迈上新台阶。
二、供热时间
20xx年度冬季集中供热采暖期自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任务
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为18℃±2℃。
(一)全市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1530万平方米,换热站283座,热源任务由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承担。
(二)应急补充热源由城东热源厂和孝义煤矸石发电公司(东义热源厂)承担。若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发生故障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由城东热源厂和孝义煤矸石发电公司(东义热源厂)共同分担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负荷。若遇极寒天气,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无法单独满足供热需求,适时启动城东热源厂和孝义煤矸石发电公司(东义热源厂)。
1、孝义市热力公司城东热源厂主要负责崇文街以北、北外环以南、中和路以西、三环路两侧130万平方米供热区域,具体负责旺顺1、旺顺2、盛世兰亭、东兴帝豪、检察院、沃尔玛1、沃尔玛2、梦幻海、崇德苑、崇德小学、留义、桃园堡清洁、苏家庄东区清洁、苏家庄西区清洁、宋家庄清洁、看守所、大地、烟草大厦、公安局、西北压煤1、西北压煤2共21座换热站供热。
2、山西孝义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义热源厂)主要负责永安路以东、梧桐街、敬德街两侧150万平方米供热区域,具体负责梧桐新区1-9#、曹村1#2#、桥南、驿马、下栅、铁匠巷、供电仓库、城东廉租房、东南压煤村庄共18座换热站供热。
(三)20xx年冬季,三大矿区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123.6万平方米。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36.9万平方米。具体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供热;包括新区、68楼、木厂楼、鹏阳沟、旧区、医院和东大院共7个换热站供热。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46.1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供热;包括锅炉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层、寺沟小学共6个换热站供热。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40.6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供热;包括柳湾1#2#3#4#、阳泉曲共5个换热站供热。
四、实施阶段
(一)集中供热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时供热时间要求,市城市管理局、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要细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供热经验和实际情况,及时预判解决供热运行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进展有序、准备充分。11月1日前若遇气温骤降、天气明显转冷等突发情况,确保随时供热。
1、如期高质量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市热力公司要对目前未完成且影响正常供热的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严把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工程竣工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面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市热力公司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加快老旧一次管网更新,推进一次网全网平衡和二次网节能改造,稳步实现小区、楼宇、楼道按需分配热量;全面推行“远传智能表阀”分户控制,采取旧区替换和新区配套方式,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表阀安装和系统升级工作,稳步实现用户室温精准调节,形成智慧供热、节能环保、高效调控的供热运行体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能力。
3、全面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对供热设施设备全面排查、检修,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备检修,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消除;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火等工作全面检查;对末端边缘用户针对性开展回访检查;对新发展用户严格把关验收内部系统。各小区(单位)要对庭院供热管网系统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不漏热、不堵塞、不生锈、不失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供热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各系统、各环节具备运行条件。
4、加强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及早调配技术力量充实岗位,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要开展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加强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严格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尽快熟练和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保证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热生产燃煤燃气的储备与使用。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提前储备供热用煤,确保用煤储量至少满足两个月运行需求。市属各产煤企业要积极服务民生,优先供应供热用煤;市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供热物资运输畅通;市热力公司要提前与市天然气公司对接,协调矿区生产用气总量,保证气源充足;市天然气公司要继续执行居民气价,保障矿区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提前进行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要做好管网系统注水和换热站调试。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一网和二网注水,组织供热系统冷运行;10月30日开始升温,达到随时供热条件;保证10月31日下午6时前各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集中供热稳定运行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强分阶段运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准时开始集中供热,采取分阶段调节方式运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热力公司要按规定抽测住户室温,保证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总供回水温度,在保证住户室温达标的基础上,采用低流量低温度运行方式,确保节约能源,科学运行。初寒末期要落实后续燃煤储备,逐步提升设备稳定运行能力,确保严寒期连续平稳供热。
严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xx年2月25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采用大流量高温度运行方式,高效连续供热,并随时调整运行状况。城东热源、东义热源要做好极寒天气下准备启动各项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各热源厂要保证用户室温比平时高出1—2℃,确保群众温暖过节。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xx年3月31日):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要持续抓紧抓实安全运行,认真做好供热收尾工作,为开展夏季设备维检修作好准备。
2、加强故障应急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特别是重要设备、易损设备要做到一备一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充实有经验、懂技术的熟练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充足、能力过硬。各热源厂要制定首站抢险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同步上报市热力公司调度室,并通过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通告热用户。
3、加强用户诉求服务。市热力公司要加强我市无人管理小区用热服务,特别是要及时处理解决因管网设施老化跑造成冒滴漏等问题。其中一级管网维抢修费用由市热力公司承担;小区二级管网维抢修费用由小区业主集体分担;用户户内维抢修费用由用户自行解决。市热力公司要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切实解决群众供热诉求。因供热管网或设备发生故障,出现用户室温不达标时,抢险维修队伍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或作出运行调整;如因其他问题导致用热效果不佳的,市热力公司要积极协助解决。
4、加强供热安全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岗位安全职责,认真做好管网、设备、电器等重点设备定期巡查,全面做好管线、电路等关键部位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供热安全事故发生。各小区(单位)要做好内部管网系统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用热设施设备状态,持续关注内部管网运行,确保用热安全高效。
5、加强值班值守管理。各相关单位和热源企业要严格制定供热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严禁值班时间空岗、脱岗、离岗,确保供热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满水升压日至停热停炉日,实行24小时值守。
五、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用结算
1、吉焦结算。市热力公司要提前与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电厂签订供用热合同,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每月底向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晋能热源厂)结付一次热源费。热源价格暂定按每吉焦18元结算(市财政热价补贴每吉焦9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9元)。
2、亏损补贴。市财政局要结合热源生产成本、应急补充热源保障成本、三大矿区供热成本等,严格按照热源成本的审查与核算结果,及时向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拨付亏损补贴。
(二)采暖费用收缴
1、采暖费用收缴标准。20xx年度,我市采暖费价格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xx〕110号)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热报停业务办理。本年度不用热用户,在10月15日前需向市热力公司提出申请,符合报停条件的,按照应缴采暖费的30%缴纳基础热费,由市热力公司将锁闭分户阀门或切断报停楼宇。
3、采暖费用收缴办法。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在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采暖费用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由财政支付采暖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根据市热力公司与采暖单位核定的采暖面积,直接将采暖费用支付市热力公司。
4、严格采暖费收缴秩序。市热力公司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严厉打击搭车收费。各小区物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借采暖费名义,加价收费、搭收其他费用,不得以收缴采暖费限制其他公共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要常态化开展价格稽查,对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房产中心、城警大队、热力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气公司、各所涉驻市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晋能、东义、城东热源厂负责人及华博水务有限公司、泓源达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20xx年冬季供热工作,定期召开供热例会、组织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供热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供热单位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力公司,办公室主任由马红兵同志兼任,负责及时调度、协调解决供热相关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冬季供热工作作为重要民生,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供热、用户至上的理念,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和抢险方案,保障全市集中供热安全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供热补助政策,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供水公司和华博水务有限公司、泓源达水处理有限公司要保障各热源厂、换热站的水量和水压。市供气公司要协调上游气商,充足供应三个矿区燃气锅炉天然气,要继续执行居民气价,全力保障矿区居民温暖过冬。市供电公司要提前两小时告知停电计划。各有关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小区物业机构的管理,积极化解供热矛盾,协调做好小区及住户供热设施的检修管护和采暖费用收缴工作。各驻市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供热运行、抢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供热各项工作,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运行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强化运行管理,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预测分析供热需求,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做实做细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热源厂要认真履行供热职责,严格执行供热调度指令,确保安全供热、稳定供热、保质供热。市热力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供热管网系统运行稳定。
(四)严格巡查检查。市城市管理局和热力公司要组建专门检查队伍,严厉查处破坏表阀、窃水窃热及偷接转供等行为,坚决取缔违法安装、使用管道循环泵、换热水箱、放水闸阀等行为,坚决维护全市供热正常秩序。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春节期间供热保障方案 篇5
为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全面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城市供热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要求,以科学供热、满足需求、节约能源、改善民生为目标,逐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坚持统一规划、市场导向、属地管理、分区建设的原则,完善城市供热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用户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坚持民生为本、保障优先的原则,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采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20xx年为“供热保障攻坚年”,要着力加快热源设施建设,争取到20xx建成以热电联产为主、大型区域锅炉房为补充的热源充分保障的集中供热体系,实现多热源联网,具备相互支援能力。
(二)加快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结合集中供热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开展xx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自20xx年起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收费。3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到20xx年采暖期,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xx年采暖期,达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规划管理
中心城区、宣化区、下花园区要依据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和修订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热源,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管网安全运行系数。加快推进热源工程建设,全面满足和保障城市集中供热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供热老旧管网、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作,制定改造和投资计划,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编制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
责任分工:
1.编制《20xx~20xx年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分户改造及投资计划》。(各区政府负责)
2.制定《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规划》。(市公用局会同市发改委负责)
3.完成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制定或调整并报批。(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设施建设
按照我市集中供热热源总布局,加快热源厂建设进程,保障集中供热健康有序发展。全力实施张家口发电总厂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桥东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桥西区区域锅炉房续建工程,争取年内竣工;努力推进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项目、张家口热电厂二期项目,力争早日开工;加快编制中心城区热源联网规划,加强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实现多热源联网,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责任分工:
1.桥西恒峰热力公司2×70MW锅炉房续建工程,实现年内竣工。(桥西区政府负责)
2.桥东东源热力公司2×63MW锅炉房续建工程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竣工。(桥东区政府负责)
3.张家口发电总厂2×300MW机组改造及供热首站工程,力争年内竣工,确保20xx年9月投产。(市发改委、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负责)
4.河北省建投宣化热电厂二期工程(2×35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产。(市发改委、河北省建设宣化热电厂负责)。
5.张家口热电厂二期工程(2×300MW)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产。(市发改委、大唐张家口热电厂负责)
6.编制区域热源联网规划方案,实现各热网互联互通、相互支援能力。(市公用局、有关区政府、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7.继续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增强供热安全性和稳定性。(市公用局、有关区政府、有关供热企业负责)
8.加强污染物排放替代消减量的储备,在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中向热电联产项目倾斜。(市环保局负责)
(三)理顺供热价格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制定热价时充分考虑热电联产企业和区域锅炉企业之间的成本差异,同时要考虑各种供热成本的增加。研究建立以不少于1个年度为周期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价格政策。
责任分工:
1.研究出台煤热价格联动指导意见。(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20xx年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市物价局会同市公用局,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管网改造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运行安全。完善财政补贴机制,设立供热保障金,在供热价格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加大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支持,确保节能效果。
责任分工:
1.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利用3年时间对xx年以上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2.设立供热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供热企业亏损补贴。(市财政局负责)
3.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市财政局会同市公用局负责)
(五)推进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安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装置,同步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加快制定能耗定额及超定额加价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
责任分工:
1.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建设,既有建筑3年完成供热计量改造170万平米以上。(市住建局、市公用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监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负责)
3.到20xx年底前,主城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到20xx年底前,达到50%以上。(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六)创新供热能源模式
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鼓励在新建办公楼、车站、宾馆、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物或建筑群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分工:
1.积极稳妥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研究提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指导意见。(市发改委、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推广燃气、热泵、太阳能、工业余热、低品位热源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热中的应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用局负责)
(七)提升供热服务
完善管理体制,供热企业要负责二次网的维修维护,费用纳入企业运营成本。加强服务管理,细化供热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供热投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在整个采暖期内实现全覆盖达标供热。
责任分工:
1.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20xx年5月底前完成)
2.建立投诉首问责任制。(各集中供热企业负责)
(八)制定供热规范性文件
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力争年内出台。有效规范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用热及设施管理,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确保供热建设、经营管理等有法可依。
责任分工:
1.修订《张家口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市法制办、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9月底前完成)
2.编制《张家口市突发供热事件应急预案》。(市公用局负责,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城市供热保障领导小组,各区政府要加强对供热工作的领导,设立区供热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供热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供热保障、供热服务及计量收费中扯皮推诿,不履行责任的企业,要严肃查处。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冬季采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要一并制定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
(二)强化行业监管
加强供热经营监管,凡从事供热生产经营的,均要符合供热经营许可条件。综合考虑企业供热能力、经营方案、质量和服务承诺、应急保障能力等各项因素,择优选择供热经营者。对不能满足供热保障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清理整顿。加强供热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岗位操作规程,保障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市公用局、各区政府负责)
(三)健全保障机制
建立用煤保障机制,实行“冬煤夏储”,落实供热用煤计划,加强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冬季用煤充足。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各区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要认真总结本采暖期存在的供热问题,研究下一年采暖期的供热方案,经市公用局汇总后报市政府批准,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春节期间供热保障方案 篇6
为应对今年煤炭供应紧张形势,保障供暖运行平稳,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供暖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保持底线思维,既要算经济帐,更要算政治帐,坚决打好打赢供暖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保障全市各热源企业、供暖企业供暖用煤充足和安全平稳运行,供热价格和供暖质量保持稳定,抓大不放小,保障百姓温暖过冬。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吴世民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保障供暖工作专班,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供暖工作中的煤炭供应、电力保障、交通运输等工作,定期调度相关工作,研究解决供暖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名单见附件)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董培峥担任,成员由住建、发改、工信、公安、交通、供电公司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推进供暖相关工作,每周现场调度煤炭供应、电力保障、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并向专班组长、副组长汇报;及时处理解决供暖中遇到的问题,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市、县(区)两级包保责任制。负责协调包保企业煤炭储备、电力保障、交通运输、供暖安全平稳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长吴世民包保国电投本溪热电分公司、本溪华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辽宁华兴热电集团;
副市长孟广华包保衡泽热力公司和广惠热力公司;
副市长高巍包保本钢热力公司和惠涌本溪公司;
副市长于庆伟包保捷诚物业公司、本溪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溪中机国能热源供热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鼎典物业公司。
本溪县、桓仁县和高新区按属地管辖包保属地内供暖企业各项工作。
(二)建立行业包保责任制。逐一落实企业煤炭供应合同履行、煤炭运输、电力供应和供暖安全运行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供暖煤炭供应;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供暖煤炭运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溪供电公司负责供暖电力保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供暖工作,负责各供暖企业设施、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董培峥负责包保国电投本溪热电分公司、本溪华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辽宁华兴热电集团;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唐鹏飞负责包保衡泽热力公司和广惠热力公司;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赵广利负责包保本钢热力公司和惠涌本溪公司;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胡万重负责包保捷诚物业公司、本溪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溪中机国能热源供热有限公司和本溪市鼎典物业公司,负责汇总供暖情况。
(三)压实供暖企业主体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各热源企业及供暖企业签订保障供暖责任状,督促各企业尽快履行合同全覆盖,尽全力达到计划用煤量;若储存场地紧张,由企业所在地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解决。
(四)部门合作同向发力。住建部门与发改部门密切配合,开拓煤炭货源,积极推进省煤洽会要求落实、落地。发改和住建部门每日调度各热源企业和燃煤供暖企业的煤炭用量及库存量,每周进行分析研判并由发改部门向专班报告,为专班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强省、市联运和信息共享。发改部门、住建部门要密切联系省级部门盯紧煤炭货源信息,千方百计拓宽煤炭采购渠道。
(六)形成企业间资源共享机制。由合同履行较好的供暖企业牵线为有煤炭需求的供暖企业搭桥;发改、住建部门组织供暖企业赴供煤企业洽谈,提高煤炭储备。
(七)为供暖企业减负。由住建部门摸清各级财政及其他单位拖欠供暖企业账款底数,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尽快清偿账款。
(八)制定应急预案。启动华兴备用热源的准备工作,一旦国电投热源出现问题,立即启用备用热源保障供暖。各燃煤供暖企业实行煤炭存量互通,保障供暖临时应急,市级政府层面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
(九)开展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和安全培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邀请业内专家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夯实供暖安全平稳运行基础。
(十)建立督查、督导问责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煤炭储备、电力保障、交通运输、供暖安全平稳等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当年绩效考核中。对县(区)和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要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供暖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保障供暖安全平稳。
(二)认清煤炭供应的严峻形势,采取有力措施防范风险,全面完成煤炭采购、电力保障、交通运输、供暖平稳等工作任务。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合作,确保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