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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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方案

请欣赏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1

根据《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琼稳价办〔20xx〕21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xx〕179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常年蔬菜稳定生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和维修改造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大棚100亩以上,每年可为我市供应800吨的蔬菜;维修我市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合作社蔬菜设施大棚175亩,每年可为我市供应1400吨的蔬菜,和建设100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建2种适用型设施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连栋分体塑料大棚和简易塑料大棚,面积100亩以上。

1.连栋分体塑料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40目的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Q235-B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6.95万元)。

2.简易塑料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骨架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经测算,(每亩含税工程造价3.48万元)。

(二)维修大棚设施(采取先修后补方式)面积175亩,主要维修更换配电箱、防虫网、卡槽、塑料薄膜及卡簧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建设面积100亩,主要用于安装蔬菜基地供水系统(包括电机房、抽水机械、管道、蓄水池等)。

四、扶持条件

(一)新建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种植面积50亩以上;

3.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二)维修大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

2.确定为万宁常年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3.合作社或企业供应万宁本地市场的蔬菜供应量不少于80%;

4.常年蔬菜设施大棚损坏必须有第三方评估意见;

5.带贫益贫的常年蔬菜合作社(企业)优先考虑;

6.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7.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满2年以上,确定为万宁常年供应本地市场的蔬菜基地且挂牌的合作社或企业;

2.合作社或企业基地蔬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优先考虑;

3.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新建大棚:《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大棚建设申请审批表》,申报维修大棚:《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审批表》,申报基础设施建设:《万宁市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维修大棚和基础设施建设审批表》,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收登记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组织建设

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7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具有相关资质的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

(2)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

(3)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同时组织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招投标公司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三方协议。

(4)新建大棚和维修大棚采取先建(修)后补方式。审核通过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图以及概算、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维修)或委托专业施工队建设(维修),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5)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单位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开展建设,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与审计结算。

六、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海南省20xx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种植业部分)安排400万;万宁市财政资金配套150万元(用于建设面积100亩以上大棚),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600万元列支。

(二)资金安排

1.省财政资金给予新建100亩面积以上的大棚资金300万元,每亩3万元(建设资金的50%)补贴,我市配套150万元,每亩1.5万元(建设资金的25%)补贴,合计每亩不超过4.5万元,即最大投入450万元资金用于新建面积100亩以上大棚。且此笔经费包含购买第三方服务费20万元、管理费9万元,设计及预算费20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以及监理费5.5万元(按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2.维修大棚175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52.5万元。

3.建设基础设施100亩,每亩不超过0.3万元,省财政资金安排30万元。

4.验收及审计相关费用安排1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实施督查指导工作,并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一、项目背景

蔬菜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是人们保持膳食平衡的重要食物。蔬菜生产属劳动密集型产业,产高效农业项目之一,也是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今年,我市将设施农业确定为全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天山镇地处阿鲁科尔沁旗政治、经济、商贸、交通中心,具有发展设施农业的特殊优势。为促进菜蓝子工程的健康发展,改变现有蔬菜大棚结构不合理,设施陈旧老化,经营粗放等面貌,确保四季蔬菜的均衡供应,xx年我镇计划新建高标准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示范小区8个,新建高标准温室大棚200栋。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继贤、胜龙、潘家湾、双庙等8个村。

2、建设规模:建设日光温室蔬菜大棚200栋,蔬菜育苗基地1000平方米。

3、建设条件:省级通道、集通铁路穿境而过。可谓“四通八达”。地理环境优越,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对蔬菜生产非常适应。

三、市场分析

由于我镇地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常住人口达8万人之多,年蔬菜消耗量在xx万公斤以上,而目前,我镇仅拥有各类蔬菜大棚近2500栋,面积350亩,年产蔬菜量在600万公斤左右,缺口1400万公斤。特别是在冬春季节蔬菜供应淡季,大部分蔬菜靠外调供应。急需生产1400万公斤自产“反季节”蔬菜才能满足淡季居民消费需要。新建200栋蔬菜大棚预计年产蔬菜400万公斤,仍然远远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市场前景广阔。

四、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1、自然条件

项目区交通十分方便,公路四通八达,产品运输便利。土质肥沃,无污染,地势平坦、开阔。

2、劳动力条件。我镇劳动力资源丰富,特别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资源更加充沛。

3、基础条件。计划建设大棚的几个村,有着多年的种植蔬菜的经验,但由于受气候、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多年来,始终处于简单粗放型发展状态,所建大棚多在农户庭院,生产能力低、经济效益差。近两年,我镇在继贤村建立了高标准蔬菜大棚示范小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群众对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五、建设规模

新建高标准蔬菜大棚200栋,占地950亩。

六、投资概算

经测算建设1栋蔬菜大棚需投资3万元,其中,棚架及覆膜13000元,保温被8000元,墙体4000元,灌溉设施5000元。

200栋蔬菜大棚共需投资600万元。

七、项目期限

4个月,即从20xx年4月1日起至即从20xx年7月31日止。

八、资金筹措

采取国家投资与个人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筹措项目资金。总投资600万元中,国家投资300万元,其中补贴资金200万元,灌溉设备配套资金100万元;贷款及自筹300万元,其中争取项目贷款200万元。

具体筹资渠道:由旗政府为每栋蔬菜大棚补助资金5000元,无偿安装灌溉设备价值5000元;镇政府补助5000元;联系项目贷款10000元,群众自筹资金5000元。

九、效益分析

建设1栋面积560平方米的高标准温室大棚,年产蔬菜2万公斤,按每公斤平均2元计算,年产值为4万元,去除成本年纯收入可达2.5万元。200栋蔬菜大棚年纯收入500万元,20xx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通过蔬菜大棚建设,可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城郊型和城镇园区特色农业的又快又好发展,为指导和引导全镇乃至全旗设施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十、保障措施

1、成立由镇村有关领导组成的大棚蔬菜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专项推进。

2、组建大棚蔬菜生产技术服务小组,负责对项目区大棚设计和蔬菜生产的全程技术服务。

3、新建工厂化蔬菜育苗基地1000平方米,保证蔬菜种植种苗供应。

十一、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已经落实项目建设地块8处,共950亩,大棚建设图纸已由赤峰市农业局设计完成,各项目地块的规划工作正在进行。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3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xx〕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4

根据扶贫开发部门安排给我专业社的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理由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蔬菜是我国菜篮子工程中最重要的主要农产品。xx县气候温润,土地肥沃,富含硒等多种人体必需矿物质,是蔬菜种植适宜区域。近年来,xx县蔬菜产业发展迅速,蔬菜种植面积已达10万亩,蔬菜产业已成为xx县继烤烟、柑橘之后第三大农业支柱产业。

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3月,2008年4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是xx县第一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登记和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社注册资本200万元,现有社员103户。合作社的`主营业务是从事各类蔬菜种植、加工销售,开展与蔬菜有关的技术服务,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和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蔬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蔬菜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易和咨询服务,20xx年合作社种植蔬菜共2000亩,年产蔬菜4000吨,年销售收入1258.26万元,实现利润104.38万元。合作社成立3年多来,加入的社员不断增加,从成立时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103户社员,合作社辐射范围扩大,逐步建立了以xx街道油菜坪xx乡为主体,覆盖4个乡镇7个村组的蔬菜种植基地。2008年曾被xxxx部门授于“千社千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20xx年被xx省委、省政府授于“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连续二年被xx县委、县政府授于“优秀专业合作社”称号。合作社理事长向杰同志被xx省供销社、共青团xx省委授入“湖南省100佳农村经纪人”称号。

2、项目实施理由

xx蔬菜产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蔬菜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亟待解决,主要问题有:一是基础设施差,抗灾能力弱。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限制,山地蔬菜发展条件较差,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还处于“种菜靠天”的被动局面,直接影响蔬菜生产效益的稳定。二是蔬菜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蔬菜种植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农户小规模分散种植的蔬菜,直接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因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松散,导致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蔬菜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品种有待更新。农民新技术应用能力不强。对农业实用新技术了解少,运用得不够,农村科技人才缺乏,新品种引进推广得不多。虽然近来年我县蔬菜生产推广了一些新品种,但是这新品种多是满足当地的风味和需求,适应跨区域销售的优良品种不多,符合出口标准的品种更无从谈起,蔬菜商品化程度不高,农民种菜的经济效益低。四是蔬菜质量参差不齐安全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缺乏普及科学种菜技术,对蔬菜安全质量认识不到位,在生产中有盲目用药,特别是在气温较高、雨水较多的月份里,蔬菜病虫害发生较重,个别菜农随意加大农药用量,有的甚至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给上市的蔬菜产品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我县蔬菜质检体系也很不完备,县级质检站设备落后,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多数没有建立质检站(室),蔬菜基地乡、村基本上没有检测手段,对蔬菜质量无法实施有效监控。五是蔬菜加工业发展滞后,加工包装有待加强。全县建有各类大小蔬菜加工企业7家。这些企业的蔬菜加工规模小,加工设施相对落后,全县蔬菜年加工量不足2万吨,不到全县蔬菜生产总量的1%。且加工档次较低,至今未能形成较多的拳头产品,与基地规模发展还不能配套,全县无一个加工企业获得自主出口权,有的加工企业设备简陋,工艺简单,配方欠科学。

项目建设以解决蔬菜基地建设的上述问题为着力点,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继续组织农户入社,与广大蔬菜种植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创办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建设为平台,对基地实行“统一选种,统一培管,统一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采收销售。”的“五统一”建设模式,提升基地的标准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户走管理提升、技术提高、品质增强、品牌扩大的集约化发展路子。

二、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建设面积2000亩。项目选址xx县xx乡xx村,直接带动农户数1000户,示范带动数约4000亩。

1、持持项目建设内容

①推广蔬菜新品种种植2000亩。

②技术培训200人次。

③测土施肥和病虫害防治。

④田间集中培管。

2、扶持方式及扶持标准

请求财政扶持部门对基地良种选购和农民培训进行扶持,扶持标准为每亩100元。共20万元

3、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2月—6月。

三、项目抽奖概算及资金来源

1、项目投资概算

总投资为132万元,具体构成为:

①推广新品种:每亩60元,共12万元。

②化肥:每亩100公斤,计200吨,3200元/吨,共64万元。

③技术培训400人次,按每人次培训费用200元计算,共8万元。

④农药:每亩200元,共40万元。

⑤种植培管、采收人员工资:8万元。

2、项目资金来源

①申请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和选购良种。

②专业社和农户自筹112万元。

四、项目责任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负责项目建设的全盘工作,xxx任技术总监,负责技术指导,对技术工作负责,xxx任财务总监,xx任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负责项目监督工作。xx为质量监督员。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二、建补原则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

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4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资金补贴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蔬菜大棚建设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首批产业扶贫资金,精准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加快村级特色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我镇20xx年首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432万元由镇政府统一实施,建设无公害蔬菜大棚基地,结合灵璧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及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以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相结合,产业扶持与政府兜底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加快贫困户的脱困步伐。

二、发展现状

我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以青菜、白菜、辣椒、萝卜和瓜类为主,近年来随着冬季农业的开发,茄类、豆类等蔬菜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在5000多亩,季节性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据调查,20xx年全镇蔬菜种植面积6000多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340亩,现有的大棚蔬菜主要集中在孟邵村黄庄自然庄、韩家村大赵自然庄、赵庄村三个村。但由于大棚的建设标准、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且种植品种比较单一,淡季和旺季供求不平衡。从目前情况看,我镇地处黄准经济区中心,距空港开发区仅几公里,交通十分便利,销售前景广阔,因此,在我镇发展大棚蔬菜市场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的资金规模和实施方式

我镇根据各村申报,从20xx年项目库中提取到村项目,16个村共建16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总投资432万元,全部由我镇统一实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根据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管理,最大地提高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点在交通便利和有一定技术基础的赵庄村实施,20xx年已在赵庄建设了33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此批资金继续在赵庄统一实施,每个棚实际占地面积2.3亩左右,每个大棚计划投资27万元,长100米,宽15米,高5米。

五、项目产权及收益分配

根据朝阳镇20xx年扶贫项目库到村产业项目谋划,戚楼、大湖、李寨、崔巷、嶂渠、朝阳、崔楼、裴集、赵庄、周庄、韩家、京渠、旗杆等13个非贫困村、杨桥、孟邵、陆圩等3个贫困村,扩建16个温室蔬菜大棚,共需资金432万元。这16个温室大棚的产权全部归这16个村所有,大棚蔬菜产生的效益,按照利益分成给16个村,非贫困村所得到的收益要全部分给贫困户,贫困村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村内公益事业,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可以通过村内开发公益岗位等形式补贴给贫困户。

六、实施期限及进度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项目方案审批后,我镇将在1个月内按照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开始开工建设,并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地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权归16个村所有,由镇政府统一对外承包给山东寿光市华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大棚蔬菜管理意愿的.扶贫对象要优先雇佣。

(二)加强领导。成立朝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扶贫分管责任人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和镇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争取该项目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实行“报帐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后,在村级初查的基础上,由村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镇扶贫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完成项目验收,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拨付,坚决杜绝虚报、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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