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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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方案

请欣赏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1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长:朱时林

副组长:季瑜刘为民瞿联霞魏爱淳

成员:葛飞刘爱明虞华李万红苏建华张湛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长:魏爱淳

成员:

2、护理组:

组长:季瑜

成员:虞华、王岫兰、储小红、杭燕康

3、药学组:

组长:刘为民

成员:刘爱明、李万红、苏建华、于德志、储亚健

4、医技组:

组长:瞿联霞

成员:刘爱明、葛谭、苏建华、张宏娟、仲跻凤、章再军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2

为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 市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为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资金来源

“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重点产业发展。

二、关于资助、补助和奖励范围

(一)资金申请单位必须为在 市〔含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和纳税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市级以上发文认定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基地、产业集群示范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工业设计园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二)申请项目必须是在 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原则上应是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完成的项目。投资大、建设期长的重大项目确需按进度分期资助的,可分段实施。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资助或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或奖励。

三、关于产业界定

根据《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本资金支持的重点产业为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

(一)电子商务产业主要领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网络化创新服务体系,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等。

(二)信息软件产业主要领域:现代通信,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及服务外包,云计算,数字电视等。

(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主要领域:重大关键及成套装备,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及高附加值船艇,航天航空配套件,现代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制造,工程总承包、总集成等。

(四)物联网产业主要领域:先进传感器及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数据存储与分析决策,物联网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与服务等。

(五)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领域:生物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含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生物制造,生物服务等。

(六)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领域: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及产品,环保设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产品及产业化示范,LED新光源等绿色照明产品,新材料等;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电能平衡测试等节能环保服务。

(七)新能源产业主要领域: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水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新型储能电池等。

四、关于资金使用

资金用于支持上述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投资、公共平台、开拓市场等项目:

(一)技术创新。

1.技术创新项目。对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自主研究、掌握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投入]的12%给予资助;对总投资在投入)的14%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对经市政府确定、在 实施的处于市场拓展前期的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上规模企业。对上规模企业,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委办发〔2009〕61号)规定进行奖励。

(三)公共平台。

1.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对服务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按平台建设投入的20%-30%给予资助。其中,对服务产业集群(开发区、园区、基地)的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服务全市产业发展并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对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按对企业的日均担保责任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资金资助。

3.展览会、产业研讨会。对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的重大展览会、产业对接会、论坛、研讨会,确需市政府资金支持的,按项目投入的50%-100%给予资助。

4.专业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市政府批准、市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的,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用补助。

(四)开拓市场。

1.产品展销。对企业参加由市政府批准、市工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重要国内外品牌展销会的,按不超过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有重大影响的展会可按展位费的100%给予资助;对展会中用于宣传 整体形象的投入给予全额资助。对经市政府批准开设的杭产品集中展示展销中心,按项目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4.为世界500强企业配套。对首次为世界500强企业提供关键配套产品,且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合同能源管理。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市级节能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节能量,市级按2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奖励,所在区、县(市)按1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对符合国家、省级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国家和省奖励的`基础上,市级按6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

(五)为国家、省级相关资助项目配套资金。

对要求配套的国家、省级项目,按要求给予足额配套资金。

(六)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五、关于资金分配

发展资金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每年根据项目需要,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在有关产业中予以分配。如确实需要,根据市政府要求,切块安排资金充实产业基金。

六、关于资金的申报、审批及拨付

(一)资金申报。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采取每季度申报1次,上、下半年各申报1次或全年申报1次的形式。

(二)资金审批。经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报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按有关程序下达资金。其中,资助、奖励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需报相应的产业领导小组决定。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助、奖励资金的拨付,应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直接拨付给企业或最终用款单位。

七、关于资金的配套

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资助项目,市本级企业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各区、县(市)企业由市财政与区、县(市)财政各承担50%;资金支持的奖励项目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八、关于资金的监管

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如资金使用中涉及提高资助(奖励)比例或金额等内容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实行“一事一议”。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动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委督查考核办与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专项督导,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xx年9月18日开始。

二、督导对象

各督导组在督导的乡镇范围内随机抽取村,每轮次一个村。

三、督导方式

督导以小组为单位直接到村,1人审阅村级资料,1-2人随机入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必看,脱贫户抽老人户,一般户找房屋最差、环境最差户,具体户数视时间确定不低于5户)核查户家资料、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厕所、人居环境等情况。

四、人员组成

县委督查考核中心、县乡村振兴局、相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3个小组,分别督导11个乡镇,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邹光山

成员:程广忠(教体局)、宋波(水利局)

督导乡镇:王庄镇、新马桥镇、连城镇

第二组

组长:陈仕龙

成员:王新(农业农村局)、王龙(住建局)

督导乡镇:城关镇、刘集镇、濠城镇、石湖乡

第三组

组长:王勇

成员:吴允兰(乡村振兴局)、王鹏(人社局)

督导乡镇:仲兴乡、任桥镇、湖沟镇、杨庙乡

五、相关要求

本轮督导每半天一个村,各督导组督导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乡镇党委,各乡镇立即组织全乡镇所有村居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5

一、检查目的:

了解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四费”公开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检查范围:

县财政管理的120个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各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

2、各单位“四费”支出情况;

3、各单位“四费”公开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听汇报;

2、查报表;

3、核凭证;

4、看公开。

五、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检查人员:由县纪委常委李先进、县财政局纪检组长、监督局长,县纪委、县财政局各抽调骨干名,分个组进行。

3、检查对象:

六、检查要求:

1、工作上自行兼顾,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2、检查组要找准问题,交换情况,但不作任何表态;

3、被检查单位分管领导和会计要在交换意见上签字并盖公章;

4、各组搞好本组的情况综合,由干教室统一汇总。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6

为抓好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根据《xx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全县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指导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是做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实现我镇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督查对象

全镇各党支部

三、督查方式

1.单、双月督查制。单月由支部送检,镇党建办检查指导。双月督查组实地检查。督查组将完善工作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问题台账,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

2.季度督导评估。对各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督查各支部的任务落实与整改情况,进行党建季度考核评估。

3.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由镇督查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明察,具体时间由镇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暗访各党(总)支部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督查内容

1.基层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远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基础性工作。

2.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支部标准化纪实手册》。

3.专项党建工作任务。本年度重点抓好基层党建“城乡结对共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4.镇党委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四个党建督查小组,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党政办、办公室干部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2.严格督查考核

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真督实导,做到“四有一明确”,即有台账、有问题清单、有通报、有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季度有督导评估结果,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认真履行职责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4.注重工作实效

镇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督查、一名党委班子联点负责指导、镇党建业务指导员和支部党建联络员负责落实,形成“分层分级负责、齐心齐抓共管”的格局。注意以下率上,充分考虑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要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做到真督实导,确保工作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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