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区政府、区教育局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时间和对象
1、时间:每学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学期9-1月,第二学期3-7月。
2、对象:全校教职员工(校级领导参与区统筹计算)。
三、经费来源:区财政划拨绩效资金(校级领导除外)的94%经费。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思想表现、工作表现、期末成绩为考核依据。
2、坚持“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体现差距但不宜过大”原则。
五、考核领导小组:
六、本方案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奖励发放办法;(约70%)
第二部分:业绩奖励工资发放办法;(约30%)
第一部分工作量奖励发放办法(每月发放)
一、各种管理岗位金额发放办法:
1、学校中层干部岗位奖励:450元。
2、级长、团书记岗位金额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组长岗位金额:固定250+考核50元,备课组长岗位金额为100元,财务岗位金额为200元,会计岗位金额为200元。
二、课时量计算办法:
每月任课教师发放金额=任课教师每周课程节数×4周×课时费标准
课时费标准如下:(老百姓一般每周12节)
1、教师任课节数补助:主科10元/节,术科、自习课9元/节,主科跨级11元/节。第五、九节课时量为10x0.5元/)
2、学校中层干部可取全校教职工的平均值。
3、后勤人员取普通教师最低节数计算。
4、化学老师每学期补助100元实验课健康津贴。
三、考勤计算处理办法
1、迟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标准扣除。并扣销课时量补助(主动与教师调好课的不扣课时量补助)。
2、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在上级文件规定天数之内, 不扣除考勤费。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处理。
3、3天以上并经上级或学校批准的挂职、脱产进修学习、因公出差人员、外出考察人员,课时量以5元/节补助,不计算考勤。
4、3天内因公出差、会议、学习、教研等需自行调好课,无法自调由学校安排的,代课费由自己承担。
5、每月全勤者奖励100元。每月第5次迟到起计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请假1天扣全勤奖20%,此条例与第1条不矛盾。
6、代课费用10元/节。
7、经教育局批准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职不在岗人员、产假人员,不计算课时量补助,不计算考勤。
四、临时加班补助
1、教师本人工作量、集体性的学校或上级指派任务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补助。
2、放学后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训练培训的,每节15元。
3、假日带学生外出活动的补助:区50元/天、广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学校安排:会议、讲座或回校工作的,区50元/天、广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补助。
五、在职补助:在上述四点结算,余下绩效金额平均发放。
第二部分业绩奖励工资发放办法(每学期发放)
一、评优评先奖励办法:
1、学期末被评先进教师(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奖励:镇200元,区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干部考核评优奖励:初级400元,中级500元, 高级600元。
注:同一次评选取最高奖励。
二、各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奖励:
1、语数英政物化成绩在本镇同级科名次奖:第一名的每人奖励350元,第二名的每人奖励300元,第三名每人奖励250元,第四名每人奖励200元,其余老师及术科老师的每人奖励150元。(初三体育第一学期按第四名发放,第二学期列入名次奖发放)
2、班级名次奖:全镇排名1-5名奖100元,6-10奖80元,11-20名奖50元,21名后不设奖。初三体育以校平均分计镇排名1-2名奖100元,第3名奖80元,第4名奖50元,第5名不设奖
2、后勤人员统一奖励100元。
3、学校每年第二学期从业绩奖励总额中另抽出1万元用于初三级中考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个人获奖(集体获奖)
1、校级、镇级、区级、市级的公开课:20元/节、30元/节、50元/节、70元/节。
2、科研、立项成果奖(个人):
注:同一次评选取最高奖励。
5、集体获奖金额是个人获奖的2倍。(只奖到集体项目,不奖到个人)
6、每学期剩余部分按教师人数平均发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个人绩效标准额度发放,不纳入本方案发放。
二、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其最终解释权和执行权归校长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职工会议讨论,77.8%的教师通过,提交区教育局批准之后,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在上级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校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兼顾学校以往实施多年的分配制度和学校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在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实施对象
州惠市实验中学全部在编在岗人员。
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三)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量为教职工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和地区补贴以外的所有津贴及补贴。
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部分占30%。
(四)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岗位津贴、节日补贴两个项目。岗位津贴以职务(岗位)为依据,分档次按月发放。节日补贴每人每年4000元,分四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发放,每人每个节日10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班主任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超课时津贴等项目。
班主任津贴发放对象为担任班主任岗位的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对象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标准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在考核的次年1月发放。
奖励津贴分配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以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效果、其他综合表现等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五)奖励津贴的`分配
奖励津贴分月奖励津贴和学期末奖励津贴,其中月奖励津贴部分占奖励津贴的70%,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占奖励津贴的30%。月奖励津贴按月发放,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在每学期末(学校年末)发放。
1.月奖励津贴分为工作量津贴和业务量津贴两部分。工作量津贴包括课时(工作任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等,业务量津贴主要指行政领导在行政工作中与外单位联系通讯费、参加市内各种会议的交通费等。(具体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包括绩效考核奖励和业绩奖励两部分。绩效考核奖励在每学期末发放,业绩奖励在每学年末发放。
绩效考核奖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绩效考核以工作人员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每人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绩30分。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工作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工作人员具备的文化素质、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个人专业发展等。
根据学校制定的绩效考核的具体细则,对在职在编的教职工进行定量考核,确定其相应的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业绩奖励主要包括下面两部分:
①教师参加科研课题、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各种荣誉等按《州惠市实验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给奖。
②高考奖励:根据当年中、高考奖励方案及中、高考业绩来确定奖励。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学校情况和工作需要,我校需聘请部分临时代课教师。他(她)们是我校教师队伍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改革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为加强临时代课教师的管理,激发临时代课人员的工作热情,经中心校行政集体研究,将代课教师综合考核方案制定如下:
一、临时代课教师的`招聘工作
学校招聘临时代课教师从思想认识上和工作能力上必须具备以下五点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的管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3、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足以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特长,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考核机构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考核由尹燕秀校长协调各科室进行考核。
三、临时代课教师的考核评价
学校每学期对所有临时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是10%、10%和80%。工作态度由尹燕秀校长组织教师和中层干部根据出勤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工作能力由教导处通过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和课堂教学考核进行综合评价;工作成绩由尹燕秀校长和教导处共同负责,以上项目通过完成布置工作情况结合学习成长情况和完成质量情况综合平价。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一)教学成绩综合运用评定方面(80分)
1、以同年级同学科期末统一考试成绩为准,以平均分计算,以所比所有乡镇中心小学(梯门镇、州城镇、旧县镇、沙河站镇、新湖镇)平均分为标准。所教学科成绩达到所有乡镇平均分标准,计考核分80分。超过所有乡镇平均分标准,每超1分,加考核分1分,最多可加考核分10分。低于所有乡镇平均分标准,每低1分,减考核分0.5分。
2、临时代课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以期末统考成绩为准,考核结果分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合格(70—75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如果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将终止合同。
(二)临时代课人员的工资标准。
1、教学成绩奖:临时代课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奖励津贴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为每月1000元底薪,在期末考试中,超过所有乡镇平均分标准,每超1分,工资每月加奖100元。低于所有乡镇平均分标准,每低1分,每月扣底薪20元。
2、班主任工作奖:代课教师任正班主任月绩效按100元/月考核,副班主任绩效按50元/月考核,年终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另奖200元。任班主任期间,班内发生安全事故,扣200元,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予以辞退。
3、代课教师只进行考核评定,不参与学校各项荣誉分配。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和代课教师双方协商解决。本方案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在学校。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5、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
1、学校领导(含副校长、校长助理)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校长职责、学校自主发展、管理理念、水平和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德育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教学效果重点考核教师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的情况,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包括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关注落实困难学生帮困措施,加强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引导,注重学生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班风学风等方面。
3、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学校特别规定,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将此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
4、教师的周课时量计算办法:全校教师平均周课时以下课时(含)按实际课时计算,超过部分按1.5系数相乘计课时。有关岗位折算课时数:团书记6 ,班主任6,报帐员10 ,出纳6 ,教研组长2 ,网站管理员1 ,学籍管理员2,电脑管理员3,多媒体管理员3 ,资料员6 ,物理实验员6 ,化学实验员6 ,文印员6。纯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按教师平均课时计算。
五、考核方法
1、学校领导绩效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学校领导(含校长、副校长和校长助理)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
2、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细则,考虑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科组评议、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教师自评、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
3、考核指标:工作量(课时量、班主任等工作量、考勤等)、工作表现(职业道德、班主任与德育工作、教学常规、专业发展等)、工作成效(教学效果、育人成效、教研成效等)。
①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
②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③班主任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评分,满分100分.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④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望江县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其当年绩效考核得分的10%、20%、30%、40%、50%、100%。
4、绩效考核在学期末进行。
六、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同时形成个人工作总结;
2、学校组织民主评议;
3、学校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一个星期7天);
6、由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或擅自兼课,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责任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其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使用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1、根据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设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津贴、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2、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发80%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几种情况绩效工资的发放。①因一般性疾病请假,扣减请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患癌症和精神病的教职工按同职级发放绩效工资。因事请假其时间1学期达2个月(或累计达60天)及以上者,扣减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请假1学期(或累计达120天)及以上者扣减本学年每月一半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当年奖励性的绩效工资;请假1年(或累计达240天)及以上者不能核发绩效工资。②学校内部待岗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自费参加岗位培训。③擅自离岗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④经教育局同意借调在本县教育岗位比照同职级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平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⑤因年龄原因退居二线的校级领导、督学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同级平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⑥支教、挂职职人员比照同职级发放绩效工资。
(二)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设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津贴、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
班主任津贴占10%,教育教学津贴占35%,工作量津贴35%,教育教学成果奖10%,其他津贴10﹪。
班主任津贴=班主任考核分÷班主任考核总分×该项津贴总量
教育教学津贴=教师考核分÷教师考核总分×该项津贴总量
工作量津贴=教师周工作量÷教师周总工作量×该项津贴总量
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中考奖和特殊奖。
其他津贴分早晚自习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和加班津贴。教研组长津贴按每学期200元乘以考核系数发给,加班比照相关规定计发。
专职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教育教学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取教师平均值乘以考核系数。
十、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1、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2、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学校根据县实施意见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参加且得到到会2/3的多数人员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6
根据城望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城望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核若干规定》(望办发【xx】33号文件)和城望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教职工xx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望教通〔xx〕104号
文件)的精神,我校拟于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30日对全体教职工进行xx年度绩效考核。为认真、规范、公正、客观地做好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xx年度全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和离岗、待岗、借调、休假(产假)及病休人员。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办法:认真按照望办发【xx】33号文件颁布的《城望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绩效考核若干规定》和望教通【xx】84号文件执行。考核程序为分组个人述职总结(分组述职测评安排见附件)、集体评议、考核组综合评定,并将结果公示。班子成员考核结果由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类;其中优秀类比例严格控制在13%以内。民主测评述职分组安排见附件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原则
1、优秀等次的确定。优秀等次的基本标准是:能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依法执教,业务熟悉,工作勤奋,群众拥护;能坚持校本研训,成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称职等次的确定。称职等次的`基本标准是: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主动,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了目标任务,廉洁自律;群众关系好;德、能、勤、绩均能达到现任职位的要求。
3、基本称职等次的确定。基本称职等次的基本标准是: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协调能力较弱;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存在不足。联系群众不够,廉洁自律方面有差距;德、能、勤、绩仅能基本达到现任职位的要求。
4、不称职等次的确定。不称职等次的基本标准是: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本职位的工作要求;组织纪律松弛;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问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五、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日程、时间主要工作
12月15日xx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启动
12月19日①召开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校长办公会),通过考核方案,安排布置考核事宜;②通过校园网、超级校信等信息平台布置全校教职工撰写个人述职总结,告知考核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事项
12月20日晚上6:40①召开全体教职工考核述职大会;②分组进行述职、民主评议等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统计分组述职测评分(民主评议占40%)
12月20日晚上8:20①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核定民主评议结果;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占60%);③依据民主评议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结果划等
12月21—12月27日公示考核综合评定结果
12月28—30日写好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材料,并将考核结果和材料上报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