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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 篇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体育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建科〔20xx〕95号)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体育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体育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城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通知》(桂建园〔20xx〕2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xx〕36号)、《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以开展生态修复和完善城市功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居住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为契机,将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促进全民健身的基础性工程,以解决实际问题,满足社区居民体育健身需要为出发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抓紧补齐社区体育设施短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足球运动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实现新建居住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一片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2035年,城区内实现足球场地设施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城市街道、街区配建一片标准足球场地设施,全面实现城市社区“15分钟城市居民活动圈”目标。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引领
按照“近远期结合、社区全覆盖”的`原则,统筹安排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布局选址,因地制宜补足城市足球场地设施短板,在每个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建设相应足球运动场地,让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就近就便参与到足球运动中,形成社区全覆盖的“15分钟城市居民活动圈”,力争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社区足球场地选址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宾国投集团)
(二)创新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运营模式
统筹协调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布局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制定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相关标准,并完善相关绿色通道政策。2022年4月底前,形成较完善的推进方式、工作机制、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兴宾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社区足球场地资金筹措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建立奖补机制,突出社区足球场地的公益性。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助推社区足球场地建设,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拓宽经费来源。支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PPP等方式投资社区足球场地,配套出台相应资金补助、价格优惠等政策。2022年4月底之前,研究形成较完善的资金筹措机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四)创新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方式
1.利用闲置场地新建改造社区足球场地。紧密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充分利用城市荒地、闲置地、非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公共场地,创造条件建设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设施。鼓励各单位修缮改造被占用或者年久失修失去运动功能的场地,验收合格后按照现行足球场地相关规定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体育局、兴宾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来宾国投集团)
2.利用城市绿地复合建设小型足球场。在不降低绿化和生态服务水平的前提下,鼓励在公园绿地、城市生态带、生态绿地、城市高架桥下绿化用地中复合建设小型足球场。(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宾国投集团)
3.大力推进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足球场地建设。新建规划小区(含城市更新项目)优先配建足球场地,鼓励复合利用小区内公共场地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因地制宜改造一批标准或者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兴宾区人民政府)
4.重点支持中小学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及有效利用。坚持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完善校园足球场地设施。每个新建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配套建设校园足球场地,鼓励改(扩)建学校创造条件建设校园足球场地。同时,结合教学时间安排,对中小学校校园现有足球场地逐步向社会开放,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用于学校足球场地日常水电、维护维修等。(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兴宾区人民政府)
5.强力推进专业足球场地建设。在城市规划体育用地中优先考虑足球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建设比赛和训练足球场地,保障来宾足球事业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兴宾区人民政府)
6.结合城市更新补短板及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完成足球场地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及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目标要求,在城市更新补短板及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时优先考虑足球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积极推进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优先配建足球场地,保障足球事业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城管局、来宾国投集团)
四、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2年1月底前)。由市住建局和市教育体育局编制我市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按程序报审后印发施行。各部门建立项目清单,细化项目安排,明确建设时间和完成时间,落实实施主体。
(二)重点示范阶段(2022年4月底前)。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出台相关保障措施、政策,建立社区足球场地建设长效机制。编制全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规划,统筹社区足球场地设施选址,推选示范建设场地。
(三)分区推进阶段(2022年6月底前)。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相应社区全面推进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完成城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各项任务,并同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2年8月底前)。各部门认真总结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经验,开展全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评估,形成工作总结并按程序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为下一步推进我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五)全面建设阶段(2022年9月—2025年6月底)。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全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各类足球场地设施的社区全覆盖,2025年6月底新建或者改造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住建局和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统筹推进全市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加强与兴宾区人民政府、住建、教育体育、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城管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本部门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金融办、兴宾区人民政府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本系统建设任务,制订建设计划,有序推进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足球场地建设工作,采取适合本市实际的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模式,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保障经费投入。市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保障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研究建立财政奖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促指导。市住建局和教育体育局加大对相关部门推进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五)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广足球运动、传播体育文化、振奋城市精神,带动形成全民运动新热潮。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做好公众咨询、公众意见征集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 篇2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20xx年兰州市体育局拟建设12个笼式足球场,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如期完成,及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经认真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12个笼式足球场。榆中县3个,城关区、安宁区各2个,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各1个。
二、实施范围
兰州市8个县区街道(社区)管委会所在地,人口集中的乡镇,居民小区,场地集群效益显著的体育公园、足球公园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对场地具有直接管理权的城市社区(街道居委会),乡镇政府;
2.选址重点安排在中心城市社区(人口集中的小区、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用地总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
3.提供新建具备符合建设用地要求的场地(不受理在原有篮球场地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建设用地);
4.县区文体局对符合申报条件建设单位,实地核查,择优排序报市体育局审批确定。
四、项目建设标准及管理
标准:用地总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其中建设一个笼式五人制足球运动场(34米×22米),场地四周高度不低于4米铁丝栏网,配置地埋式五人制足球门。
管理:
1.笼式足球场地的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单位为市体育局,主体责任单位为县区文体局,业主为各申请建设单位。
2.项目建成后,各县区文体局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使用须知》,并在醒目位置挂设场地铭牌。器材维修、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由业主单位负责,同时按规定将器材列入产权管理范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3.业主单位应派专人学习器材使用及维修保养,发现场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警示停止使用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维修资金由县区文体局和业主单位自行筹措。
4.各县区文体局负责和业主单位签订《受赠协议书》,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如发现业主单位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县区文体局有权利收回并进行重新分配。市体育局负责抽查和指导工作。
五、支持资金
笼式足球场每个项目建设资金为35万元,由市体育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筹措方式全部由市级财政支付。场地全部由申请建设单位提供。
六、实施步骤
(一)3月30日前各县区文体局确定具体建设点报市体育局群体处,由群体处对各申报建设点进行逐一审核,实地看查,确定实施名单。
(二)4-6月市体育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7-10月厂家到申报建设地点进行器材安装。
(四)11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进行场地检查验收工作。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安排。各县区文体局、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安排,细化部署,靠实责任。
(二)细化目标,制定建设计划。各县区要对本县区待建场地进行排序,对群众锻炼热情高、场地面积大、有专人负责的健身场地优先考虑。
(三)严格监督,强化管理。各县区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申报建设的街道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实地查看、电话访问等形式,掌握申报建设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市体育局群体处。
八、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文体局
九、验收办法
(一)器材验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体育器材的质量要求和有关标准,以招标文件确定的验收内容为依据,由市体育局进行检查验收。
(二)场地验收,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具体实施情况,由市体育局和市财政局检查验收。对于未能按期完工、影响工作进度、未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等问题的县区,追究责任。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中国足球振兴的基础性工程,围绕“政府支持、企业运营、优质普惠”的思路,增强公益性,提高可及性,探索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新模式,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为足球运动在我县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设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相对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全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我县足球运动场地建设,扩大足球运动项目人口,夯实足球发展基础,推动我县足球事业振兴发展,进一步推动定襄县全民健身工作,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定襄县城郊森林公园足球场
依照县政府规划,在定襄县城郊森林公园集中连片新建两块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足球场地面层采用人造草材料,球场四周设围网,配置灯光照明等设施。
每块足球场占地4050平方米(长90米,宽45米),缓冲区占地654平方米,足球场隔离带192平方米,项目区规划占地面积为9600平方米。
建设项目总投资460万元,除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部分由我县自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工作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定襄县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二)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人,积极行动,履职尽责,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县发改局与县卫健体局做好对接,负责做好项目储备和编制可研报告工作,并按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申报项目,完成项目评审、立项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规划落实;县林业局负责足球场地的建设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等工作;卫健体局负责综合协调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选址和项目申报阶段(20xx年8—20xx年10月)
经20xx年9月3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定襄县城郊森林公园集中连片新建2块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此场地距离县城较近、覆盖人口较多、适合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位置布局,由县发改局与县卫健体局做好对接,负责项目储备和编制可研报告工作,并按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申报项目,完成项目评审、立项等工作。
(二)工程预算、项目设计、工程招标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
县林业局负责足球场地的.建设工作,聘请专业公司完成足球场地项目设计、工程预算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工期为20xx年10月—20xx年8月。
(三)施工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8月)
1.严格时限抓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切实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如期完工。
2.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并聘请监理公司保证工程质量。
3、加强卫生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复工复产相关规定执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四)工程验收阶段(20xx年8月)
组织实地检查验收,同时上报市体育局,完成工程验收报告。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 篇4
为推进实施《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全面完成全省足球场“十三五”规划任务,根据《湖南省20xx-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发改社会〔20xx〕57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专项设置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必要性。一是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需要。推动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落实好“两个规划”,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夯实足球发展基础、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激活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二是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的需要。根据“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20xx年5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落实足球发展规划、加快足球场建设。省政府高度重视,桂英副省长、彭翔副秘书长多次组织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三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需要。按照“两个规划”,我省到20xx年须新建社会足球场地1000块。截至20xx年底,我省共建成478块,任务非常艰巨。
(二)设立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门印发的《进一步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和推动足球中长期发展20xx-20xx年工作要点》要求,各地要建立项目储备库,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渠道,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为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湖南省20xx-20xx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通过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引进社会资本等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二、设置目标
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同时,设置本专项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吸引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足球场地设施,激励市州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即场地数量、尤其是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明显提升,利用率明显提升,运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项目主体建设运营成本下降,服务价格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三、项目遴选原则
(一)遴选范围:20xx年1-5月建成的社会足球场。
(二)遴选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址布局合理。
2、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已履行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3、项目已建成,有现场图片和影像等佐证资料。
4、原则上只支持7/8人制和5人制足球场。
5、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对已纳入“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和重点推进城市”支持的社会足球场,以及已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的社会足球场不予支持。
6、项目数量限定为《实施方案》明确的各地的建设任务。
四、建设要求和补助标准
(一)建设要求。足球场建设应符合《实施方案》和《湖南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二)补助标准。对7/8人制和5人制足球场,原则上分别按40万元、20万元的标准予以定额补助。
五、支持方式和规模
(一)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或定额补助方式,鼓励各市州加快建设进度提前建成,尽量多的完成建设任务。
(二)专项额度。共计4000万元。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多种渠道配套支持。
六、申报和安排程序
严格按照《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15]317号)、《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提出项目和资金年度安排方案;然后按程序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公示;项目资金安排后,项目单位要接受评估督导和审计检查。
(一)组织申报。根据总体进度,适时分批组织市州发改委申报。
(二)市州筛选。根据申报原则和条件要求,市州组织筛选项目后上报我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市州发改委申报文件;二是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并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及相关审批附件等;三是项目建成后的现场图片和相关影像资料;四是项目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五是其他资料。
(三)审核确认。根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和本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提出项目和资金安排方案后按程序报审。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安排信息比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版)》(湘发改投资[2018]1045号)有关规定,不得重复安排。
(四)公示下达。对拟安排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投资计划。
七、监督管理
(一)加强监管。相关市州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以及足球场建设的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日常监管,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接受监督。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评估督导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篡改或无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文件。
(三)定期调度。省足球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加快项目建设。
(四)现场督导。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实现项目监管的全覆盖,充分发挥省预算内资金的引导带动效应。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 篇5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足球运动是全民健身的重要事业,也是国民经济的朝阳产业,更是体育强国的重要基石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对于激励人们奋进新时代,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保障到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确保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特成立代县社会足球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三、明确责任、压实任务
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县“十三五”期间需建成2块非标准社会足球场地,截至20xx年2月底已建成2块非标准场地,现超额新增1块非标准场地任务需推进落实,须在4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经我县“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领导组”研究,新增非标准场地选址在旧城体育场已有简易场地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实施主体为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要捆绑使用2到3年全民健身体育事业经费(全年44万元),同时整合体育彩票公益金等经费,专项推进足球场的建设。县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配合,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合力。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要将受疫情影响耽误的时间补回来,倒排工期,早日开工,力争在4月底前,最晚在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如期保质的向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 篇6
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为推进实施《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扩大足球场地设施有效供给,开展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足球场地设施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中国足球振兴的基础性工程,围绕“政府支持、企业运营、优质普惠”的思路,多方共同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公益性,提高可及性,探索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新模式,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为足球运动在全国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设施基础。
(二)基本原则。
——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群众健身、足球普及为导向,以群众身边的足球场地为重点,大幅提高足球场地设施的覆盖率,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参与足球运动。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中央有关部门通过中央投资补助,激发示范城市积极性;示范城市提供政策清单,破解建设难点,降低企业成本;企业落实建设运营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
——自愿参加,公开透明。试点不搞“点球式”支持,鼓励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中央部门和试点城市政府的支持政策,以及企业的服务内容、价格、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竞争择优,提高效益。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敢于政策创新的城市;优先支持实力雄厚、服务优质、诚实守信的建设运营主体,创新足球场地建设运营模式,形成有益经验和做法。
(三)工作目标。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足球场地设施的有效合作新模式,社会足球场地设施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明显提升。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三提升”是场地数量,尤其是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明显提升,利用率明显提升,运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两下降”是项目主体建设运营成本下降,服务价格下降。“一满意”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二、建设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建设的.足球场地包括标准和非标准场地。标准场地指11人制足球场。非标准场地指5人制、7人制(8人制)足球场。各地规划建设足球场应因地制宜,既可以集中连片布局11人制足球场,也可以分布式多点布局非标足球场,优先考虑在距离居住人群较近、覆盖人口较多、足球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的位置布局建设。
三、中央预算投资支持范围、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支持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全国范围内筛选若干示范城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对新建11人制、5人制、7人制(8人制)社会足球场予以补助。对改建、扩建和修缮项目不予支持。项目建设要求应参考《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二)补助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补助。对新建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个球场补助200万元。对新建5人制、7人制(8人制)足球场,每个球场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开发性金融等多种资金渠道对足球场建设予以配套补助。
(三)资金申报。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逐级向省(市、区)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推荐项目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即“××省(区、市)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到相关省份,相关省份在收到下达通知书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
四、工作程序
(一)明确参与主体。
1.选择试点城市。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敢于政策创新、对足球场地设施提供优惠政策的城市。
2.选择项目主体。鼓励试点城市选定2—3个优质项目主体对本地区新建足球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形成服务网络。项目主体不分内资、外资、国有、民营、营利、非营利。项目单位需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经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认定的各类足球训练基地,或由省级相关部门认定的省级足球训练基地。
二是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及其下属企业。
三是中国足协会员单位及其下属企业。
四是从事体育行业5年以上,或已经投资运营2块足球场地以上的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
(二)制定工作方案。申报城市采取打包申请的方式,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需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主要目标。其中地级行政区域新建足球场地设施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0块标准足球场或因地制宜新建同等面积的非标足球场,县级行政区域新建足球场地设施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5块标准足球场或因地制宜新建同等面积的非标足球场。
3.支持政策。政策支持包要参照《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推荐清单》(附件2),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研究提出。
4.项目清单。谋划一批多种类、广覆盖、可落地实施的足球场地项目。各类项目均要明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项目预算、时间安排、资金来源等内容。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以外,还可以运用多种资金渠道谋划一批利用城市复合空间、闲置厂房、商场顶楼、城市空地、滩涂荒地改建多种形式的足球场地。
(三)逐级上报和组织评审。.
工作方案需经城市人民政府审议同意后,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逐级报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审核,重点审核其优惠政策和项目清单,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组织评审,及时公布试点城市名单。
申报材料需包括:
1.省级发展改革、体育部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请示;
2.工作方案(含政策清单、项目清单);
3.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会议纪要;
4.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四)签订合作协议。
城市政府要与项目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将政策支持包落实到具体项目,保障企业可享受到承诺的优惠政策。项目主体要参照《建设运营主体责任清单》(附件3),明确在价格、运营、标准、公益服务等方面的责任。合作协议是项目主体获得中央投资支持的前提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体育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落实责任人。申请城市要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策研究、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尽快向省级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
(二)拓展投融资渠道。发挥开发性金融资金引领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全面支持,综合利用各种政策工具,降低资金成本,支持企业建设足球场地,完善周边道路交通、绿化景观、卫生间、淋浴房、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建餐饮、住宿、健身、娱乐等服务项目。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专款专户,由审计等相关部门依照职能进行监管。要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将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处理结果,以及“拿钱不办事”等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于问题严重的项目要追回国家补助投资并予以通报。建立奖惩机制,对专项行动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地方进行奖励,对中央资金监管不力的地方予以惩戒。试点城市政府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每年逐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提交进展情况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将建立工作评价机制,适时组织评估督导,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向全国推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六、附则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