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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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方案

请欣赏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稳定我乡道路交通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五进”活动为总抓手,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根据省、市、区政府“压事故、保畅通”的总体要求,严查、严纠、严惩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网络体系建设,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乡行车秩序有较大的改观;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建立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努力实现村镇居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机动车驾驶人、在校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率分别达到65%、75%、80%、90%、95%以上;全区城市家庭、公路沿线居民家庭平均每户有人受到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法率逐年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实现稳中有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梁才乡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派出所及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单位、各学校、各企业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四、宣传对象

重点是机动车驾驶员、公路沿线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中小学生、进城农民工。

五、宣传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

(二)行车、走路安全常识;

(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四)《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挂图、VCD光盘和重大交通死亡事故案例宣传挂图;

(五)“五整顿”、“三加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六)国务院、省领导关于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讲话等。

六、宣传步骤和工作措施

此次宣传活动从11月16日起至2005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1月16日—11月21日,为动员阶段。

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结合实际,确定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第二阶段:11月22日—2月20日,为具体实施阶段。

1、各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五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部署,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和检查工作,带头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使每一个车辆驾驶人、每一个中小学生、每一个运输企业主、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每一个公路沿线居民、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受到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人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区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宣传氛围。

2、重点做好“八个一”。一是建立一套档案。对本单位的机动车(包括个人所有的汽车、摩托车)及驾驶员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二是开好一个座谈会。对本单位职工、村民特别是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三是组织本单位员工收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VCD光盘,人人写一份《观后感》。四是建立一个交通安全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五是组织单位职工、村民填写一份交通安全常识问卷。六是向本单位职工、村民下发遵章出行倡议书。七是与本单位职工、村民签定一份交通安全责任书。八是农村地区要播放一盘交通安全宣传磁带,在本村刷写五条宣传交通安全的标语口号。

3、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校园宣传橱窗或宣传栏上展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作文比赛、给亲人写一封家信等活动,利用内部闭路电视系统,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

(三)第三阶段:2月21日—28日,总结考评阶段。

“五进”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单位对“五进”活动进行检查考评,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观摩推广,公开表彰奖励。

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 篇2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继续深入治理校车超载、学生骑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使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市教育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地各校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治理涉校涉生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1.有条件的学校做到“十个一”:即学校出一期交通安全专刊,班级出一期交通安全黑板报,开一场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举办一次交通安全讲座,发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观看一场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征文活动,写一篇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组织一次与学生家长互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幼儿园和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可根据本园本校实际,选择开展部分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时,幼儿园要把老师和家长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对象,中小学校主要在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规范上下功夫,高校学生还应当从政策法规层面进行宣传引导,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程度的不同,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确保宣传教育收到明显的成效。

2.深入治理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等行为。各地各校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在校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发现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以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3.切实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和其他不安全车辆,积极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行动。

4.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学生强化管理。告家长书、家长会会议记录、学生及家长教育谈话记录、家访记录等要留底备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31日)。市教育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各地各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广泛动员部署,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以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的重要实践活动。各地各校要切实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三项教育”、“三年行动”等各项任务的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内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抓实、抓细、抓好。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地各校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小结,并分别于11月18日、12月17日、20xx年1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

小结,在20xx年1月底前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安办。

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永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全面提升人、车、路、环境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到2014年底,全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街道集中力量于20XX年8月至10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到10月底,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强化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强车辆安全整治。

(三)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街道将于9月份由街道分管交通的领导、燕南派出所、公路站以及各村居主任,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10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隐患点工作台帐,制订整治方案。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一是推进安保工程。积极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二是明确隐患整治的责任。对排查出的仍未纳入安保工程建设的全市约30余处道路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力争3年内分期分批完成整治。街道将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整治经费的投入。从明年起街道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村道路隐患整治工作,力争3年内将全街的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四)积极配合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加大农村客运补助力度,在符合二厅一局的《福建省农村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试行)》情况下,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率,农村客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90%以上。9月底前,全市自8月25日起,对所有农村客运

企业的运营资质、客运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运营资格,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规划,落实资金,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

(五)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交通安全短信发布平台,面向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宣传、恶劣天气预警等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谢宁主任任组长,分管交通的赖霭利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王小辉兼办公室主任。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职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同时要严格责任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绩效管理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查制度,制定整治效果检查评价体系。街道每年1月3日前要将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 篇5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策划方案 篇6

根据江西省20xx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及内容安排,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四)强化督导检查。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在综合整治各工作阶段,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活动,主动发现并查找交通安全隐患,并通过现场纠正、下发通报、约谈访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各地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工作各环节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司法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乘客的安全带使用率。同时,要组织开展在客运车辆显著位置喷涂举报电话及微信举报二维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综合整治期间,各地新闻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开展舆论监督,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向社会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安全隐患企业、公布一批“黑名单”运输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切实做好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开始至整治结束,每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至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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