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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1
信贷业务人员存在的三种表现,对信贷业务人员一年至少全面培训1次以上,并且平时要不断地开展一些以会代训活动,一是对信贷业务所有下发的文件都要给他们认真地学习,使他们了解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在各个时期的变化,才能使他们在微观上或在具体操作明确那些是支持的对象、那些是控制压缩的范围,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做好业务,另外可分不同层次进行培训,一批要培训他们操作性的东西,写调查报告的格式、五级分类的操作程序等内容,那么他调查了解掌握的情况好写进去,比较规范。另一批要培训他们如何会算账,如何去实地调查,如何去与企业老总、财务人员沟通。实实在在写好调查报告等做好信贷工作。培训以后要考试,考试要考实实在在的东面,如现金流量的测算、五级分类四大因素的分析、如何去实地调查,调查些怎么?如何去与客户沟通,培训一些沟通技巧,更重要的还是要培训一些新业务知识,如外汇业务,农合行信贷业务人员从目前情况分析,能做外汇业务的信贷人员寥寥无几,迫切需要培训与培养。对考不及格,请他们离开信贷业务岗位,现在农合行的信贷业务员好象是终身制,一到了这个岗位,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不管能力强的弱的一干就是到到岗年龄,要实行推出与升迁制,对做的好的信贷业务人员,要给予一定的权限实行授权,对得过且过的信贷业务人员,实行推出机制,让有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营销潜力的年青员工来锻炼培训,把信贷业务人员这只队伍培训好,我们农合行才有希望,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2
目前,中国农村信用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农村金融市场已不再是信用社的避风港。中国农业银行正式回归农村金融市场,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并有多家国外银行从开始抢占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然而多年来形成的经营模式已经很难帮助信用社获得更大的经营利润,农村信用社若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为主要经营渠道的模式调整到与中间业务并重的发展方向上来。中间业务与传统业务相比,具有风险小、成本低、业务量大、收益稳定、派生性强、附加值高等优点。中间业务种类繁多,传统的中间业务包括汇兑结算、票据承兑、代理收付、代客理财、信托租赁及国际业务中的信用证、代客买卖外汇等。近二三十年来,银行的中间业务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新兴业务层出不穷。如,信用卡业务、电子转账系统、担保承诺、代理融通、代理保险、债务互换、信息咨询等业务。特别是近些年来,银行业为了提高盈利能力,出现了一大批新的金融衍生业务。但是由于信用社大多地处农村,许多类中间业务并不适合农村的实际,所以信用社开办的中间业务种类偏少。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消费者拥有的基本保障明显不足,并且我国保险的普及率还非常低,客户急需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等产品所占比重较低,尤其是在农村,保险业务始终没有普及到普通居民当中,这就为信用社在保险领域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商机。
一、银行保险的现状
银行保险一般指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双赢”,银行保险在海外得到了迅速发展,以国外银行为例:,欧洲保险佣金占银行总利润的比例高达10%,xx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5%,500家大银行中接近一半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
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其中银行代理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038.99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7.29%。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
二、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发展的现状
在我国的大多数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收入只占各项收入的极小份额,以廊坊市某联社为例,营业收入26265万元,其中中间业务收入351万元、占比1.34%,代理保险业务收入18万元、占比0.07%;营业收入27553万元,其中中间业务收入566万元、占比2.05%,代理保险业务收入95万元、占比0.34%。虽然这个联社的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427.78%,但是在整个营业收入中占比依然不足1%,处于一个可以忽略的地位。
目前信用社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还停留在浅层次的协议代理阶段,合作方式主要有两个方面:(1)信用社代理销售储蓄分红型或投资连结型的保险产品;(2)保险公司为信用社的信贷业务提供配套保险服务,即提供抵押品保险和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而且现在信用社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方式普遍采用的是“多对多”的模式,即每家信用社都与各家保险公司合作。然而从长远来看,这种“多对多”的模式是一种很不稳固的合作模式,因为双方都要为自己的利益考量: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不愿意进行长期投入,比如对信用社人员的培训和对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宣传,因为他们的投入有可能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从信用社的角度来看,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状况、长期战略等进行深入了解,只要比比保险公司开出的条件就行了。这种“多对多”的合作模式很容易诱使保险公司在保险费率及手续费提成上形成恶性竞争,而信用社在不断提高自己的收益和更换保险公司的过程中必然会影响保险公司理赔意愿和服务水平,很容易损害客户的利益,同时也降低了信用社的公信力和一致性,最终形成了信用社保险产品品种单一,各保险公司服务趋同。
三、银行保险的发展方向
根据我国银行已有的经验,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目前主要集中在七个方面:(1)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2)保险公司选择使用银行的客户资源、信息库、资金汇划系统和网络清算系统;(3)银行担任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并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4)保险公司为银行信贷产品提供保险服务;(5)以储蓄型的寿险保单作为银行贷款的有效质押;(6)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金融债权;(7)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拆借、债券回购、国债买卖等资金融通活动。
四、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的有利条件
任何一个好的合作模式都必须满足合作各方的利益需求,形成“共赢”,信用社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就可以形成这样的结果。
首先来看对于信用社的好处:(1)最直接好处就是提高信用社盈利能力,扩大信用社的客户群。(2)通过完善客户的保险,加大了信用社客户的抗风险能力,能降低信用社的信贷风险。(3)信用社通过增加各类中间业务可以逐步建立金融超市,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提高客户的忠诚度。(4)通过推广中间业务,可以延长信用社的经营链。(5)信用社通过保险公司的宣传,可以增加信用社的美誉度。(6)经过保险公司的定向培训,可以提高信用社人员的营销能力和个人素质。
然后来看对于保险公司的好处: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在农民心目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通过信用社这个平台,可以让保险公司直接进入农村新兴市场,不但可以降低宣传费用,而且可以提高农民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完善保险公司的服务种类,增加保险公司的赢利点。
最后来看对于客户的好处:(1)由于农业及中小企业属于风险大、收益不稳定的行业,增加合理的保险可以大幅度增强客户的抗风险能力。(2)通过信用社大规模营销客户,可以使客户形成消费集团,可以帮助客户以“批发”的价格支付保费。(3)由于农村客户对于保险知识了解比较少,信用社的保险人员作为农村的“本土专家”,可以为客户设计有针对性的保险方案、定制真正适和“三农”的保险产品。
五、发展农村信用社保险的几点建议
(一)关于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的模式选择
目前,在国际上的银行保险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银行代理模式,即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产品,由银行提供销售渠道收取手续费;二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即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签订较为长期的合同,银行在收取手续费之外,还分享保险业务的部分利润;三是银行入股保险公司,通过股权纽带参与保险公司的经营。信用社现在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而发达国家的银行基本上都采用第三种模式。
虽然第三种模式可以使信用社获得最大利益,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环境及制度的制约,以及保险公司利润下降、保险密度虚增、保险公司潜在信用危机的存在,信用社在短时期内很难和保险公司实现利益均享、风险共担。所以笔者个人建议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在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和保险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
具体地说就是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实行“一对多、主推一”的模式,即由省联社牵头和多家保险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合同,每年在某一类具体的保险业务上只重点推荐一家(或两家)保险公司。部分因客观原因不能采用此家保险公司的信用社,在当年最好也只签一家合适的其他保险公司(仅指在某一类的保险业务上,多类保险业务就有可能用多家保险公司)。
这种模式有多方面的优势:一是作为省级联社和保险公司谈判具有规模优势,足够的业务量可以让保险公司做出最大程度的让利和支持。二是省联社拥有人才优势和领导地位,有能力调动足够的资源研究开发适合信用社长远发展的保险种类。三是可以充分提高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加大保险公司的长期投入力度。四是有利于多家保险公司在同一类保险业务中形成良性竞争。五是可以吸引保险公司适应信用社的特点增加保险品种,提高保险服务的针对性,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六是信用社可以有效借助保险公司的智库建立自己的开发战略,满足农村客户不同层次的金融保险需求。
(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模式
由于保险业属于开放程度比较高的行业,同业竞争激烈,而信用社因其网点作为稀缺资源在谈判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所以信用社就必须全面考量与客户和保险公司三方面的利益平衡,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挑选模式,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笔者个人建议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挑选保险公司,即省联社建立一个招标平台,公开向国内外的保险公司投递标书,利用竞标的方式选择最合适的保险公司;而基层联社也可以建立一个招标平台---即一方面面向有保险需求的客户、一方面面向保险公司,作为桥梁为企业和保险公司提供中介的服务。这样做好处很多,既可以帮助乡镇企业找到费率合理、服务周到的保险公司,也可以为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提供一个方便的进入渠道。
(三)充分调查客户的需求,开发适合城乡的保险产品
在保险产品的开发上,信用社必须充分调查客户的共性需求和个体差异。信用社应当和保险公司联手,在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和其他银行的经验、充分考虑农村实际的基础上,研究开发出满足城乡需求的产品。
就近期而言,首先可以加强对意外险、信贷险、财产险、工程险、长期寿险等现有保险品种的整合开发,根据城乡的实际情况,进行市场细分,重点开发养老、医疗、护理、教育等集保障、储蓄、投资功能为一体的保险产品和适合中小企业的财产保险;就长远来说,应采用重点产品的动态设计流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消费市场需求。
(四)确定信用社保险的服务方式
(1)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应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合作,为客户提供有附加值的服务。例如:可以在信用社的基层网点推广储蓄型保单的质押,贷款,在信用社办理保险业务的客户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优惠等……
(2)在推广保险业务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农村客户群的理解能力,为他们提供简单易懂、标准化的保险产品,避免保险公司利用文歧义和文陷阱逃避风险。
(3)根据乡镇企业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的现状,信用社应该在财产险业务方面有所突破,多考虑一些适合中小企业的新型意外险,如雇主责任险、运输险、爆炸险……
(4)信用社应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推广活动,逐步培养客户控制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把信用社打造成保险专家的形象,提升信用社的公众信任度。
(5)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必须联手探索城乡客户的新情况、新发展,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五)打造专家型的保险人员
由于信用社的保险业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信用社的教育工作就必须注重个人特性和方式方法:一是可以按照“学习有目的、学好有动力、学会有用处、人人都参与”的要求,多层次、大范围的开展保险业务培训和学习。二是通过正向激励积极资助业务人员自我开发,将教育方向与员工自身利益相结合,逐步形成“收入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从根本上调动业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三是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的学习兴趣,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尽量聘请有经验的专家,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方式让员工渴望学习、渴望工作。四是根据学习对象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学习需求调查和学习效果评估,逐步形成自主学习、集中培训、考察交流“三结合”的学习体系,从而成功的将学习成果转化。逐步组建起一支有亲和力的专家型队伍。
对于保险代理人员必须做到认证上岗:一是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培训和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二是要对营销人员进行保险知识、营销服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改善传统的工作方式,建立良好的新形象。三是加强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双方的理解和文化融合,把保险公司的营销理念、管理规程、职业操守传输给信用社的员工,带动柜员和客户经理从只管操作向主动为客户提供服务方向转变,进而从根本上杜绝诱骗、误导行为的发生。
(六)发挥客户经理的积极性,培养复合型的营销人才
就现阶段而言,信用社的主要营销人员还是客户经理,他们直接面对企业和个人客户,是信用社里面最了解客户保险需求的人。但是由于部分客户经理把全部精力放到了信贷工作上,所以他们还不能为自己的目标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且由于信用社主要面对中小企业和农民,许多客户对于保险的认识还停留在模糊的初级阶段,对于自己的保险需求缺少全面考虑。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们可以邀请保险公司对客户经理提供新式培训,利用先进的营销经验增强客户经理的经营能力,教会客户经理从信贷客户中发现商机、帮助客户控制风险,例如客户经理可以从改善客户原有保险方案入手,为信贷客户或存款大户设计保险套餐等,教会客户控制风险……逐步把客户经理培养成会营销、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保险业务还处于开发初期,作为现阶段的主要任务还是如何发展客户、培养客户控制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培养农村的保险业务市场。我相信在众多同仁的不懈努力之下,不久的未来我们信用社一定能在农村建立起一个保险业务服务网络,为“三农”的发展撑起一柄保险之伞。
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3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新形势下农信社支持三农的首选贷款方式,也是打造诚信农信、平安农信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农信社通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扩大了大款投放面,密切了农信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信用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总体上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势头发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小额信用贷款认识不到位。一是有一些基层信用社习惯于几十年的抵押担保贷款,对发放这些类型的贷款的心应手。而一旦让其发放信用贷款总感觉不放心,一旦贷款沉淀没有“撇绳”,因而对评定信用户及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不积极、不主动。二是个别信贷工作人员嫌评定信用户太麻烦,步骤太繁琐,对此项工作不热心。三是认为信用贷款大部分是小额,与其“广种薄收”,倒不如看准几个大户集中投放来得痛快。四是少数乡镇政府及村两委份内的工作很多,让他们介入信用户的评定工作认为是额外负担,还有的村干部不愿意在有关栏目内签字,怕将来承担经济责任。五是少数信用社主任不能正确处理信用工程的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认为储蓄存款、盘活收贷是硬任务,信用户评定是软任务,对信用户的基础性工作做得不到位。
2、信用户对信用证认识模糊。评定信用户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事情,一旦农户拿到了信用证,就意味着他的信用程度得到了信用社的认可,他就可以凭信用证直接到信用社像取款那样十分方便地获得贷款。但有些信用户对得来不易的信用证并不十分珍惜,有的随便出借,有的随便把信用证扔到桌上,有的还把信用证和其他无关紧要的证件放在一起,有的还形成丢失。凡此种种,都说明信用户对小额信用贷款的内在含义认识不清。
3、信用社在具体操作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信贷管理人员对持证农户取得贷款心存顾虑,总爱对贷款的用途、偿债能力再三追问,唯恐债务悬空,挫伤了一部分信用户的贷款积极性。二是少数信用社因受资金承受能力的限制,就人为地附加一些贷款条件予以限制。三是极个别信贷人员对信用贷款不能实行利率优惠。四是有的信用社对小额信用贷款和其他贷款一样,手续比较复杂。
二、工作建议
(一)大力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大意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密切信用社和广大农民群众关系的粘合剂,是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重要措施,是农信社实现农社双赢的主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农信社信贷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不仅能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贷款热情,引导贷款需求,扩大农信社市场占有份额,而且对于转变信用社经营理念,扩展信用社经营空间,使之立于不败之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农信社要对村两委、村民小组、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小额信用贷款的重大意义,使村干部支持信用户的评定工作,满腔热情地投身到信用工程的创建活动中去;另一方面,县联社、信用社领导要对广大信贷人员讲清小额信用贷款对信用社自身发展所起的重大作用,使信贷人员克服麻烦、厌烦情绪,把小额信用贷款当作信贷工作的第一要务,当作自己联系农民群众的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地、主动地、热情地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二)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部门,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
信用社是地方金融组织,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参与和支持。信用社应积极地、主动地将信用评定工作向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引起他们的重视与支持。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的积极能动作用,让他们全程参与、全程跟踪。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社员代表、信用社工作人员组成的农村信用评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对申请要求成为信用户的农户,要从其信用程度、威望高低、家产状况、全年收入、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确定信用户的名额。在这方面,要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宁缺勿滥,宁精勿粗,不能搞“大呼隆”,不能硬性分派评定指标。
(三)建立一套科学的信用等级监测体系
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它绝不是权宜之计,也决不是应景之作,此项工作耗时费力,同时细致缜密,因此有“系统工程”之说。正因为如此,我们对得之不易的各种数据要倍加珍惜。对这些数据最有效的保存办法就是用微机科学分类,建立数据库,将全套评定资料纳入数据库管理。县联社一级法人核算的,县联社设一个数据库即可;县乡两级法人核算的,县联社可设总库、各独立核算的信用社设立分库。数据库建立之后,要对信用评定指标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管理、定期检测。检测可分为现场监测和非现场检测。现场检测要求信贷工作人员亲临一线,入户上门进行调查分析,并将变动的数据及时纳入微机进行更正。非现场检测要根据各基层社的统计数据利用数学公式进行模拟计算,从中找出变化的东西,发现规律性的东西,预测信用户的信用程度发展变化趋势,指导全县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四)全面落实小额信用贷款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在贷款条件上,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对那些诚实守信的农户,对因遭遇天灾人祸、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及时归还本息或无力归还本息的,经调查核实可予以适当展期,并敢于据实再发放少部分新的贷款,以帮助他们恢复元气,重整家园,养本生息。二是根据风险的大小和农户长期形成的信用状况,在人民银行准许的浮动幅度内,适当降低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体现小额信用贷款的优惠政策。三是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周期性、循环性的特点和信用贷款的具体用途,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使贷款的期限和和农业生产周期相衔接,充分发挥贷款和农业诸生产要素的掺合作用、推动作用。四是对那些确实有还款实力且信用程度特别高的少数信用户,可破例提高授信额度,体现信用社的差别政策。
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4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保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农村信用社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农信社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存在问题
反洗钱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思想认识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虽然反洗钱工作已开展多年,市县人行和联社也做了大量工作,并进行了多次培训,但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从而培训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对如何深化反洗钱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办理,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加之部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视不够,表现在:一方面认为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贪污、贩毒、走私、等犯罪分子不会通过本地信用社进行洗钱犯罪;另一方面是怕得罪客户,担心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发现疑点后没有深入调查。
反洗钱工作宣传力度不到位。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强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而农村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质较低、体弱病残的老人或留守儿童,再加之农村地区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群众基本不知道洗钱为何物,更谈不上了解或熟悉反洗钱的相关
法律法规了,而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相关知识宣传只局限在信用社所在场镇或结合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也没有深入到偏远的、交通不便的乡村,没有真正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没能在社会上营造出“打击洗钱犯罪”强烈之势。
反洗钱工作岗位履职不落实。一是县级联社制订的相关制度中,虽然明确了牵头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而在实际工作中都未得到落实,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委,工作效率低。二是县级联社指定信用社主管会计为反洗钱岗位兼职人员,但主管会计既要承担会计职责又要履行出纳复核职责,工作量大;再则对反洗钱的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只上级联社转发的文件,对可疑交易的辨别能力较差;加之反洗钱相关案例学习较少,缺乏反洗钱的工作经验,这些都直接影响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三是信用社存在“重现金支出管理、轻现金收入和大额转账业务管理”的现象,联社虽制订了相关审批办法,但信用社科技手段相对落后,对上报联社审批的大额现金及转账业务需电话请示后方可办理,而联社相关人员无法现场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只得事后补批,一定程度上致使审批流于形式。四是虽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报告、分析程序和操作规程,但只停留在操作人员的口头汇报上,且只进行了简单的登记、审批和汇总,操作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强。五是未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激励约束办法,未将反洗钱工作纳入部门、员工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些都导致反洗钱工作不能高效开展实施。反洗钱工作资料审查、保管不规范。由于农村信用社机构人力资源不足,客户经理配备不齐,而客户经理面对的客户对象多且杂,于是对客户的了解有限,柜面也只对客户开户资料进行了即时的完整性审查,没有实地调查开户资料真实性和开户单位经营状况,因此开户资料真实性调查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同时,个别信用社对开户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开户单位有关证件审查不严,开户资料档案的保管不规范,造成开户资料档案缺失,不能及时有效排查风险。
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缺少协调和资源共享的机制,农村信用社与其他商业银行、工商、税务、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实行横向联网,无法真正实现客户身份识别的资源平台信息互通,对客户身份无法有效识别,对大额资金的来源无法进行辨别分析,给一些洗钱犯罪分子造成可趁之机,反洗钱工作没有形成联动。二是由于县级人行与反洗钱的联系机构属于同一级别,制约了区域性人民银行反洗钱联席机构,不能有效发挥反洗钱联系部门的职能,难以将金融机构、工商、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起来,无法形成强大的反洗钱社会联动网络,无法营造良好的社会
反洗钱氛围。
对策与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反洗钱社会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公众宣传力度。在集镇、闹市和营业窗口宣传的同时,联合人行、公安、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在媒体上做公益性广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对偏远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反洗钱宣传,使偏远农村的农户更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三是充分利用自身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重点要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宣传洗钱的方式和方法,从而营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规范完善制度,明确反洗钱业务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一是制定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反洗钱业务学习制度和违规违纪操作处罚制度,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内部稽核范围,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徇私舞弊,违规违纪操作的处罚。使反洗钱内控制度与信用社的业务操作规程和会计核算系统做到有机结合,两者共同进步,相得益彰,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发展。二是将存款实名制、账户管理、票据监管全部纳入反洗钱的管理范围之内。三是在财务会计部门尽快设立专职反洗钱监管员,专门负责反洗钱的非现场监管、检查、辅导以及基层信用社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明确各信用社的会计为反洗钱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原则,每月发放一定的风险岗位津贴,主要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甄别、分析、报送工作,不断增强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四是由人民银行、财政和县联社共同出资设立反洗钱奖励基金,对那些工作责任心强,准确甄别大额和可疑交易,发现可疑的洗钱犯罪人员,及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重视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人民银行应制定和实施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县级联社的反洗钱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反洗钱业务骨干,再由这部分人员负责指导、培训基层营业网点的反洗钱人员,不断增强和充实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通过采取举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在金融机构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提高处理、甄别、审议可疑支付交易的能力,培养出一批批反洗钱骨干精英,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员工反洗钱工作水平。
强化现金管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农村信用社通过近几年的规范管理,对大额现金支取能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缴存现金却不够重视,而现金缴存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农村信用社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同时更要强化现金管理:一是坚持对大额现金缴存实行登记,了解客户信息,摸清资金来源;二是严禁为单位和个人违规提取现金,对于超过规定金额起点的大额现金支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登记备案;三是对发生频繁的存取现金业务进行重点监管;四是建立覆盖所有营业网点的金融网络,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积极引导客户使用先进的电子化非现金结算工具,不断改善支付清算环境,减少社会现金持有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结算进行套。现、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支付结算秩序和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一是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客户对象等实际情况,尽快配足客户经理,对于一些大客户个人和对公客户进行统一细化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
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户。二是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现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进行认真分析和甄别,严格管理身份识别资料,防患于未然。三是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四是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门柜业务系统与公安、税务、工商和人行的相关系统联网,以便加强对客户和身份识别和核查。
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一是农村信用社要发挥与其他金融机构、工商、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反洗钱协作机制的作用,密切与公、检、法、司的联系,定期研究布置反洗钱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实现农村信用社与政法部门的通力合作;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一个规定一个办法”要求,在现行公安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的基础上,扩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覆盖范围,在当地政府牵头下,逐步把检察、法院、工商、税务等单位吸纳进来,建立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部署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制定和落实反洗钱工作举措;三是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措施,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5
农村信用社推进以县级联社为统一法人的经营管理体制,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和讨论的焦点问题。当今,农村信用社改革不论是推行股份商业化经营体制,或是推行了以县联社为一级法人的经营体制,信贷管理依然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使用质量和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度。为此,本文拟就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问题、成因分析与解决对策,略作探讨。
(一)目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
1、信贷管理运行体制。目前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运行推行的是集体管理决策、分级授信授权体制,从省级联社到基层信用社都相应成立了信贷管理审查(咨询)、审批委员会(信用社设立审贷小组),各委员会下面还专业设置有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并辅助监事会的监督和理事长的否决作用。从程式上看,信用社为贷前调查岗,县联社信贷管理与风险管理部门为贷中审查、评估岗,委员会(包括省、市两级咨询委员会)则为贷款的最终审批岗。这种采取民主化集约管理、程式化审查审批的模式,对于超过授信授权的贷款的确取到了规避信贷风险、防止“一长独大”、控制操作风险的效用。
2、信贷管理运行规则。农村信用社一直推行的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是靠资金组织——资金运用——资金管理——资金利润的经营规则来生存和发展。准确的说,负债经营决定信贷资产扩张的规模和扩张的数量,资金运用决定信贷资产的周转速度和周转质量,信贷管理决定信贷资金的安全和质量,资金利润则是信贷管理运行的唯一目的——效益性和赢利性。明显可以看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在整个信贷资金管理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管理好了信用社信贷资金,也就管好了一盘棋和走活了一盘棋。
3、信贷管理评级授信流程。信用社对借款人发放贷款,首先得予以评级,其次再给授信,并套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测算与认定→授信额度测算与认定”设定的格式,这是对原来只凭一份申请书、一页调查表、一张借据合同就决定贷款的是否发放,无疑是很大的进步。因为评级坚持了客观、公正的原则,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来综合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的。而授信则是以评级为依据和基础,来确定借款人在某一期限内申请贷款、信用卡透支等用信的最高额度。信用社对借款人评级授信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4、信贷管理运行的责任追究制。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对贷前调查岗不尽职调查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追责;二是对审查失职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对联社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人员的追责;三是对集体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对审贷委员会成员及联社理事长的追责。从追责的程度上看,有“五三二开”的作法,也有“七二一开”的做法,即调查机关负责50%或70%的责任,审查机关负责30%或20%责任,审批机关负责20%或10%的责任。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型的推行责任追究,既体现了风险同控、责任共担的原则,也强化了农村信用社信贷的运行管理。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有了上述相对较好的信贷管理与运行现状,按理说农村信用社在信贷领域就不应该存在大的问题,但事实上即或是规章制度再健全、操作流程再规范、体制运行再合理、处罚机制再有力,也不可避免地隐埋着以下问题,并不可遏制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着。其具体表现在于:
1、垒大户贷款越垒越大。在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中,最头痛的问题之一就是垒大户贷款。这些垒大户贷款,主要是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或流动资金的紧张,在没有偿还原借款的情形下,再要求追加借款而信用社多为被动牵制的行为。再就是在长期的经营中,信用社为保全债务,通过利转本长期积累形成的。由原来的几万元翻到十几万元,原来的十几万元翻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导致客户在偿还债务的主观意识上悲观消极。主要表现在三点:一没偿还债务信心;二没偿还债务承受能力;三也失去了信用。从而造成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日趋恶化,看活却不活,看似正常却不正常。比如,某县级联社原只发放给某水泥厂几百万元贷款,现在因利转本已达到了二千多万元,形成了重大风险。
2、冒名、借名贷款触目惊心。一方面,由于信用社在前些年的粗放管理经营,一些别有用心的借款人钻信用社信贷管理的漏洞和政策的空子,利用假身份证、假户口簿冒名贷款;另一方面,就是少数信用社的信贷员人为为借款人造假冒名、借名贷款,从中谋取个人私利和好处。这两方面的贷款不仅过去有,现在也依然存在着,且潜藏有很大的案件隐患。如近期某市银监部门针对农村信用社正开展有声势、大规模的假、冒名贷款专项治理活动,就可见其存在的严峻性和严重性。除此,更有甚者采取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不入账的办法,违规经营,非法某利,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都给信用社经营带来了巨大破坏性和生存危机。
3、化整为零贷款难以遏制。这类情况在各地农村信用社均普遍存在着,也是诱发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其具体表现就是一些信贷员或某些审贷机关,为了掩盖超权贷款行为,把超过授权的大额贷款通过多笔多头、化整拆散的形式发放出去,有意违反信贷管理的约束。比如某县基层信用社主任利用只有一万元的贷款权利,短时期内就给某客户发放了三百多毛笔达三百多万元的违章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已立案查处,当事人被判刑)。再如某联社信贷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发放化整为零的贷款也屡见不鲜,且大多行为是出于关系与自身利益因素而为,上行下效,导致了信贷管理的混乱和不少案件的诱发。
4、行政干预贷款难收回。农村信用社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作为一级地方金融服务机构,很大的程度上都无法回避与行政部门打交道和受其制约。这种特殊的背景也将长期地保存下去,且难以更改。基于此,行政干预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也将会是一个永远解决不了的症结。比如某县在清并农村基金会时,为了缓解兑付存款所带来的压力,以某部门的名义向信用社贷款三百万元,至今除还少数本息外,已结欠本息达五百多万元,成为历史问题。又如某县直管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就向信用社借贷累计达四百多万元,并欠息二百多万元,均形成了严重的不良。另外,行政干预信用社投资城建、企改、工业项目的贷款也不在少数,且有相当一部分已形成了不良,引起了很大的负面反响。
5、贷款运行的不对称。主要表现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以致贷款时发放了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关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贷款发放阶段,由于监督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的现象,贷款发放出去后根本没有按照信贷事后操作规程去执行等等。
6、信贷人员素质的失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了贷款管理的难度。
(三)对策与建议
1、建立信贷资产运行长效管理和监管机制。
其一,信贷资产运行真正意义上的“零风险”是不存在的,但从管理角度出发,降低最大风险度,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管好信贷资产要从源头抓起,坚持“人是第一要素”的信贷管理经营理念,只有管好人才能从根本上管好信贷资产,因为人是物质创造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是唯一管好信贷资产基础的基础,是信贷管理实施长效管理的最好保障。其二,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信用社在信贷资产管理上,也重视了管理,操作与审批程序也有效大改进。但最大的的问题是,对放出后的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因此,要借信贷上线改革的东风,全面加强信贷风险的监管,经常及时跟踪放出贷款的事后检查,发现风险苗头,立即发出预警信号,抓好风险管理监督防范,努力控制贷款的“不作为”风险。
2、严把“四关”,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
一是实行四岗制(即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检查岗),把好审、贷、查三权分离关。要改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在操作规程上必须借鉴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凡新发放的贷款,不论金额大小均不得单人操作。通过审、贷、查环节方能发放,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违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二是实行贷款权限区别控制,把好贷款风险关。即改变一概以金额大小确定贷款审批权限的做法,而是要根据各信用社信贷营销环境、信贷资产质量、信贷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管理能力,区别对待,科学授权授信。三是实行抵押物现场鉴定,把好抵押物足额、变现关。应对贷款抵押物实行县联社鉴定制,其做法是:由县联社成立鉴定小组,负责对贷款的抵押物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及市场实际价值现场鉴定。并根据抵押物所在地理位置、商业价值建筑物构造等不同情况,对抵押值与贷款额之间的比例实行区域差别,做出鉴定意见,确定贷款的最高限额。四是实行法律顾问制,把好贷款手续合法关。应在县联社一级设置专门的法律咨询机构,配备既懂法律,又懂金融业务的骨干为法律顾问。并行文明确:县联社大额贷款必须经过法律顾问签署意见,方能研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3、改进信贷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体制。
一是按照“预防为主”的思想,构筑信贷风险防范多道“防火墙”。要建立全员参与,全体相关人员监督的内控机制,使信贷业务的上下部门或上下岗位的接口得到有效控制,确认并掌握业务部门或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便能够迅速进行风险的识别、衡量、防范、处置。二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真实、灵敏的信息数据与统计分析系统,提高信贷决策的科学性。在受理每笔贷款前,先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本行业联网的计算机中进行查询,防止多头贷款和垒大户贷款,对有不良贷款记录的实行信贷制裁。三是建立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确保信贷管理的持续改进。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经常性的稽核审查制度,采取具体的纠正、预防措施,以不断评价、发现、改进信贷流程,推进信贷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显得尤为必要。
4、以人为本,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管理和提高其素质。
一是要合理核定信贷岗位,充实调整信贷人员,使信贷人员数量达到员工总人数的30%。要优先选拔年轻的、文化层次较高的,思想作风优良、与农民感情深厚的人员,把他们充实到信贷岗位锻炼。成绩突出的,要优先提拔,提高信贷人员的群体活力。二是强化员工培训,提高信贷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程序,保持信贷人员教育、培训、技能、经验、职务锻炼、知识更新等工作的持续开展。重点对信贷人员进行敬业爱岗教育和责任心的培养,积极培育其市场意识、营销意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建立贷款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大对违规违纪放贷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严格执行贷款发放的终身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贷款“四包”(即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内容,并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同时,对信用社员工实行考试、考评、考核“三考”制度,定编定岗定责定任务,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差者退,调动干部职工敬业爱岗争上游、尽职尽责创一流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5、打造诚信政府应从根本上引起高度重视。
金融经济需要社会诚信,只有确立基本诚信原则,才能保证金融环境健康稳定发展。而政府的诚信、公正就是社会诚信的最根本保证。政府诚信可以影响部门诚信,部门诚信可以影响单位诚信,单位诚信可以影响个人诚信,而个人诚信就会形成强大的社会诚信,有了社会诚信作强力的保障,就不愁没有良好金融信用环境。可见,政府作为领导者,就更应以身作则,率先为范,以诚信为本,努力塑造一个言行一致,带头守信的政府。特别是在信贷领域就更不要缺失信用和用权力去干预信用,而影响了自己的威信和形象。
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6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主力军,是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其稳健经营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但是,从市场经济机制和行业管理体制双轨运行中的情况来看,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比重大,资金周转缓慢,盈利性太差,负债结构粗放,筹资成本偏高,组织资金处于劣势,况且社会拖逃赖废贷款现象严重,维权难度较大。诸此矛盾都因政策扶持不力所致,对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构成威胁,本课题组就“纵观财务状况,呼请政策扶持”、“不良贷款成因及对策”、“维权现状与思考”作了调研,并对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亟需政策支撑作了呼吁,现分项报告如下。
一、纵观财务状况,呼请政策扶持
常宁市农村信用社现有24个中心农村信用社,60多个分社、380多名员工,截至9月底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05678万元,比上年底净增17580万元,增长19.96%,各项贷款余额达到70752万元,比上年底净增12576万元,增长21.62%,存款、贷款增幅增额居同城同业首位。但是,财务状况堪忧。今年9月底止,财务总收入1515.4万元,其中利息总收入1305.6万元,财务总支出1673.2万元,其中利息总支出712.9万元,税金支出64万元,亏损157.8万元。20xx年,财务总收入4410万元,其中利息总收入3486万元,财务总支出4553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499.4万元,亏损93.7万元,历年亏损12331万元。20xx年底前待核销应收利息569.2万元。近三年来,缴纳各种税收602.8万元,其中20xx年缴纳193万元,20xx年底缴纳195.5万元,20xx年度缴纳214.3万元。
为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需要,信用社自身要清产核资,明晰产权,澄清底子,认真分析经营中的问题和矛盾,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实行以联社为一级法人机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同时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对农村信用社税收应出台减免政策,以消化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一应减免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率。二应减免企业所得税或税前利润弥补前五年亏损延长弥补前十年亏损。三应减免核收抵贷资产产权过户的各项税费。四应减免处理抵贷资产、闲置房产的土地增值税。五应减免户产税土地使用税。六应对20xx年底以前待核销利息政府实行专项资金扶持。如果省政府出台优惠的税收政策到位,就常宁市农村信用社20xx年底而言,核销20xx年底待核销利息125.9万元,缴纳税收214.3万元,缴纳拍卖抵贷资产增值税70万元,那么,20xx年度会实现盈利316.5万元,增效410万元,利润率由-2.16%,提高到7.3%,增幅9.46%,资本金利润由-5.4%,提高到18.2%,增幅23.6%。
二、不良贷款成因及对策
根据调阅有关资料,常宁市农村信用社20xx年底不良贷款占比为65.55%,20xx年底不良贷款在上年底基础上绝对额压缩6478万元,比例下降11.31%,但仍然占贷款总额的44.24%,农业贷款、其他贷款占比较高,20xx年占66%以上,20xx年占44%以上。
(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原因:
根据调查分析,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贷款受市场因素制约,影响正常回笼。常宁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以种植养殖占为主导地位,由于农户特别是一些大的种植户养殖户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自有资金不足,市场因素一旦出现风波,贷款就难以收回,形成呆滞。特别是前几年,常宁大力发展养猪事业,信用社扶持了一大批上规模的养殖户,搞养殖,由于当时全国牲猪养饲过热,供过于求,市场价格急剧下跌,所有养殖户亏本,养殖越多亏本越大,致使贷款大量沉淀。
2、行政干预信用社发放贷款,致使贷款形成呆滞。前些年,当地党提出超常规,跳跃式发展当地经济口号,大规模发展企业,搞岗山地开发,搞形象样板工程,对一项目评估论证不足,盲目上马,通过“协调会”形式,要求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因盲目开发,盲目上马,企业关停,有的还未建成就宣布倒闭,致使信用社发放的贷款收回无望。如松柏镇朱陂村一直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挂点单位,93年开始筹建冶炼厂,总投入200多万元,县委、县政府多次通过协调形式加压力,从松柏信用社贷款150万元,厂子建成后投资几天时间,亏损严重,被迫关停,信用社贷款长期挂帐,不能偿还。
3、财政困难,党政机关贷款难以收回。
截20xx年9月底止,常宁市财政局以及各乡镇财政所和其他一些党政机关39个单位在信用社贷款余额达1930万元,其中常宁市财政局在联社营业部贷款595万元发工资,已形成呆滞多年。各乡镇财政所多年来在信用社贷款余额959万元,其用途发工资、上解农业税、修路等。目前乡镇财源紧张,不但老贷还款无望,还不时向信用社要求增加新的贷款。
4、企业破产改制,大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1996年当时常宁市形成一股破产风,破掉银行信用社贷款实行所谓的轻装上阵。企业破产后,换一块牌子,原班人马继续经营。20xx年以来,新一轮的破产改制风潮对信用社造成严重危害。原来企业生产经营本身不景气,贷款就大部分形成不良贷款,企业破产改制,使信用社贷款安全受到严重影响。截止20xx年9月底止,因企业破产改制,使我市农村信用社4413.41万元贷款本息受损。
5、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不良贷款收回无望,加重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1999年16个基金归并到农村信用社,归并贷款1186万元,已置换的贷款仍有780万元未收回,还有301万元贷款至今仍未置换。
6、党政干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比重大。一些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自借或帮他人借款,到20xx年9月底止,已逾期或形成呆滞的676笔,金额747万元。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社多次催收效果甚微。
(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降比对策
为了降低不良贷款占比,搞好农村信用社经营,要加大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力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落实责任到社到人,加强考核。对不良贷款联社确定一个总的降比目标任务和净压缩任务。联社将任务分配到信用社,信用社将任务落实到每个信贷员,按照百分制考核,降比清收任务占大头,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计算工资,加大员工工作压力。
2、成立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机构,对不良贷款实施托管。对贷款实施分帐管理。
3、党政机关政法部门要出台一系列清欠措施,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政法部门要关心信用社的维权工作,要严厉打击恣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行为。对恶意逃债、赖债者,一经起诉到法院要一追到底,执行到位。对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由政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停职、停工、停薪,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政策,并视为下岗分流的主要对象,经委、组织部、监察局对其实行诫勉谈话,签订“军令状”,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4、对破产改制企业所欠贷款以及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不良贷款实施剥离,由财政予以补贴。
5、对财政、党政机关贷款以及基金会,由上级财政予以拨款解决。
6、责任贷款落实追究制度,加强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清收力度。
三、维权现状与思考
(一)、维权工作现状及面临的种种困难
1、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政府行政行为是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难以突破的一道屏障。20xx年10月份常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企业改制办公室,公布改制企业中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整体出售企业一共有12家,共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金873.7万元,结欠贷款利息523.86万元,共计1397.56万元,企业出售后除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安置职工外,债务清偿成为一句空话。例如常宁市穗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6年6月6日以厂房作抵押,向宜城信用社申请贷款85万元,现已累欠利息47.9万元,共132.9万元。该企业在此次改制中,整体出售给衡阳一个公司,出售价额300万元,安置职工500万元,该厂欠银行贷款1200万元,其他外债500万元,农村信用社向改制办申报债权,但改制办以企业职工安置无法解决,影响社会稳定为由,拒不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使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步履艰难。
2、法院在处理改制企业案件时过于谨慎,是农村信用社依法维权无法左右的制约因素。我市实行企业改制是从1997年开始,常宁市城关、松柏、柏坊3个信用社在4个企业的310.86万元贷款,因企业破产将无情破掉,贷款将成一张空白纸。常宁市氮肥厂破掉松柏农村信用社贷款195.6万元,常宁市桐梓水泥厂破掉柏坊信用社贷款27万元,常宁针织厂破掉城关信用社贷款10万元,宜城社68.26万元,联社营业部10万元。20xx年常宁市政府正式成立了企业体制改革办公室,据了解企业改制是破产和整体拍卖两种形式,企业绝大部分是负债经营,在公布第一批改制企业中,有三个企业在我市3个信用社的84.5万元贷款,受到损失,分文难收。目前,已经宣布破产的常宁市第一水泥厂,通过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宣布所有银行债务清偿率为零。此厂破掉2个信用社共57.2万元贷款本息,其中联社营业部39.2万元,板桥信用社18万元。常宁市松柏木材公司已进入改制程序,实行政策性破产,该公司总资产为492万元,总负债达937万元,在松柏信用社贷款40万元,信用社依法起诉而法院却不予受理,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将血本无归。常宁市群英大厦在城关信用社贷款56.2万元,随着群英大夏法人代表更换,新官不理旧帐,拒签贷款催收通知,现已超过诉讼时效,在今后改制过程中,信用社的贷款将损失贻尽。据调查统计,由于企业改制影响已确定全额损失的贷款本金2642.75万元,利息1770.66万元,共计4413.41万元,贷款本息将受到损失。
3、企业破产废债是企业改制争先恐后的内在动力。企业利用改制甩掉债务包袱后改头换面又正常生产和经营。原常宁县氮肥厂,成立于1970年,坐落在常宁松柏镇大渔湾,生产主导产品氮肥,企业性质属县办国有企业,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水口山支行,该企业由于缺少流动资金,当时开户行水口山支行受信贷规模的控制,1993年8月27日由工商水口山支行担保,在松柏信用社贷款150万元,1994年2月3日、1995年12月20日用该厂房产抵押(未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分别借款30万元和15.62万元,三次共计贷款195.62万元。同时该厂95年8月2日又向宜城信用社(原城市信用社)用该厂房产作抵押贷款50万元,当年偿还部分贷款本金16.14万元,下欠33.86万元,1996年2月份该厂为逃废银行债务,以资不抵债为由,向常宁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成立企业破产清算小组,宜城信用社贷款本金33.86万元,松柏信用社本金195.62万元,合计贷款本金229.48万元及所欠利息清偿率为零。企业被法院宣布破产后,由市政府牵头,对氮肥厂进行资产重组,成立穗旺氨业有限公司。企业换壳换牌后,原套人员生产原产品。该企业破产一共破掉银行1270万元贷款和400多万元的其他债务。
4、企业改制对常宁市农村信用社造成的影响。由于企业改制行为不规范,改制的目的是减小政府压力和逃废债务,而不是通过改制促使企业重新发展,误导部分企业纷纷申请破产和其他形式的改制,导致镇村企业跟着申请破产改制,甩掉债权人的债务,严重影响企业信誉,产生负面效果。常宁市主要是城关、宜城、松柏、联社营业部、柏坊、官岭、宜潭、盐湖等8个信用社,由于企业贷款多,损失也就最大。目前决定改制和已经进入改制程序的企业114个,贷款2642.75万元,利息1770.69万元,可能全部受损。
(二)、维权思考与维权举措
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体制以及历史形成的种种原因,抗风险能力明显低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而企业改制已成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农村信用社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如何在法制和行政都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维权的现实情况下做好维权工作值得深思。
1、以农村信用社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为主题积极鼓与呼,引起地方政府以及高层的关注,农村信用联社应成立维权领导小组,联社主任亲自挂帅,信贷、资产保全、保卫、会计、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专人负责维权工作,及时了解企业改制动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党政及职能部门的支持。
2、以积极的思想和不卑不亢的态度以及灵活的措施做好维权工作,既要顾全大局,又要不折不扣地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利益,在灵活变通、加强协调还不能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依法维权的道路,并尽可能的赶在企业改制前落实相关措施,以力挽狂澜,有效保护农村信用社债权不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