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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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方案

请欣赏装饰公司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饰公司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1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xxxxx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方案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xxxx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方案,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装饰公司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2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方案。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方案。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装饰公司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3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方案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方案。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方案: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方案: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装饰公司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4

考勤方案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装饰公司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实行规范管理,促进规范化学校的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勤方案:

1、教职工必须树立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思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实行假条制和请、准、销假方案。

3、考勤分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几种情况。

4、请准假权限:

教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内,由校长审批,四天以上报请教委审批。

副校级及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集体活动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向校长直接请假,若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说明:以下情况同样履行手续但是视为出勤。

①本人婚假为一周。

②子女婚假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丧假均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丧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丧假均为3天。

⑥爷爷、奶奶去世,丧假为2天。

⑦晚婚晚育者产假为半年,视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奖;男教工照顾家属生产,准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规定2小时。

⑨面授等进修活动需出示证件,因公外出,由校长批准,按时返校。

5、如有类似情况,依例酌情处理。

请假一定要履行手续,写清楚事由,填写好请假条(情况特殊也应补写假条),准假后安排好工作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销假,不履行手续视为旷工。

二、考勤奖惩具体规定:

1、事假:全学年累计事假1天(按8小时计),从年度考核分(满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请事假1小时,扣0.015分。

2、迟到、早退:比规定签到时间迟签10分钟以内为迟到,比规定签退时间早签10分钟以内为早退,以上两条若分别超出10分钟,视为旷工,并记录相应旷工时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及以上者,须向校长书面汇报原因。

3、病假:根据实际病情酌情考虑,若无病装病视为旷工。统计时,按两个病假时等于一个事假时折算。

4、凡查岗时既不上课也不在楼内又无外出任务的`教师,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旷工处理。

5、签到均要自己签,若发现有代签现象,则签到的教师和被签到的教师均按旷工处理。

6、考勤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内容,凡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一月的均不参加评优。凡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教师,本年度内无评优选模资格。

7、根据各级部教师提议,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全体教师每月允许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计入学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奖,该项规定由教代会通过。

三、汇总方式、方法

1、学校建立考勤登记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签到、签退。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勤工作领导小组,一月一汇总,学期末根据本方案(二)中的规定计算出教师考勤得分上报教委。

四、考勤奖惩金额:

学校每学期划拔一定金额作为全勤奖奖励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奖金。

装饰公司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6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人事部:

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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