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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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方案

请欣赏小学年度考核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袁晓红

副组长:周小萍、徐亚艳、方燕

成员:杨静、李泱、王红梅、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原则

1、突出预防,消除隐患

2、重视过程,讲究实效

3、尊重事实,落实责任。

4、学生考核(10%)、部门考核(40%)与行政考核(50%)相结合。

二、考核规定

1、学习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期考核制,纳入学期考核指标中(500元∕人∕学期),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重要考核之一。

2、班主任安全教育与管理纳入班主任绩效考核中(500元∕人∕学期)(班主任不再做教师个人考核)。

3、安全工作考核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的依据之一。

4、基础分为100分,按考核办法规定增减。90--100分为优秀(全额发放),75--89分为合格(60%发放),75分以下为不及格(20%发放),100分以上(150%发放)。

三、考核内容

本考核办所指的安全工作是指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以及师生治安安全方面的教育预防工作,包括交谈安全、集体外出安全、教师办公室财务安全、师生治安安全及学校稳定和发展信访工作。

四、考核具体内容及办法

(一)各部门负责人

1、各部门组织大型活动时,应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预案,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扣2分。

2、行政值班、值班教师按时到岗、巡视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及时处理并上报,记录清楚。其中一项未落实扣1分。

(二)班主任

1、认真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月有安全工作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几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故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班内学生有以下情况:①攀爬学校围墙;②打架;③在教室过道追逐疯赶打闹;丝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⑤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未积极处理的扣5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1分。

5、组织活动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2分。

6、对班级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时间发生。未做到的,一项扣1分。

7、组织班级参加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表现较差的,一次扣2分。

(三)科任教师

1、值班、护校队巡视到位,对发生的安全时间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并与班主任沟通。任一项没做到扣2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项未做到扣2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原则。未做到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作为的扣2分。

5、学生发生安全时间时,在此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的责任。发生一次扣2分。

6、认真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

7、按学校规定时间、重点地段到位而不到位的、到位又不履行职责的,一次扣1分。

8、发生学生不良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教育。多次以上的,每学期扣5分。

(四)专用教室管理人员

1、参加学校组织安全学习工作,上交专用教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1分。

2、完成办岗位的安全责任工作,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安全问题,则要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3、开展每月一次安全工作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一项未做到扣2分。

4、配合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到一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的扣2分。

五、奖励加分

1、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上报,每次加2分。

2、协助学校处理安全事故、事件,做出较大贡献的,每次加5--10分。

六、重大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一项,学期中各项评比,职位晋升,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及格,年终绩效考核降等。

1、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师生越级上访、罢课及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4、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件;

5、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属实的。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等次和范围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

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管理人员(含中层及以上学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后勤人员、教辅人员)。

各职务层次间的优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考核重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实绩,特别是工作中技术创新、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学校校长(书记)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员由所在学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

2.平时考核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为《马戈庄小学业绩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权重。

具体做法:

(1)以学年度(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为依据,两个学期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且另一个学期为良好及以上,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列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产生优秀等级推荐人员,若出现重票现象,再依据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成绩之和,推荐成绩高的人员。

(3)不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请假,不达课时量,经常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学习,不上交学校布置的相关材料,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均不列入优秀等级名单。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相关处室承担。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庆职

副组长:赵晓利

成员:夏彦涛,张文超,王桂玲、张雅菲、李晓东、范学功、王琛雷、李文静、各办公室负责人(夏青翠、毛中平、孙兴好、于慈俭、胡康康)。办公室负责人以办公室为单位评议产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更换跟随办公室负责人更换而更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主管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的得分情况,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档次;

(五)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七)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报市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字〔20xx〕43号)的规定,各学校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分类对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及服务对象评价的分数,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总分数。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数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3.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学校派出的支教、顶岗培训、顶岗助教和借调人员,除特殊规定外,由受援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在受援学校考核总人数内,由受援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9.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开始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4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调薪、奖惩、聘任等提供依据,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要素及权重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和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与年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设置考核的必备条件:

(1)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

(2)45周岁以下教师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案例、优质课、课题、学生竞赛)获区三、区二(市三)以上为良好、优秀的必备条件,45周岁以上教师获区三以上为优秀的必备条件。

3、建立经常性的'考核记载制度,用表式反映教师的全面工作和实绩。包括:(1)论文、优质课、课题递交和获奖一览表;(2)辅导学生获奖一览表;(3)期终考试和抽测成绩统计表;(4)个人荣誉一览表;(5)班主任考核情况表;(6)考勤统计表。以上表格是考核时的依据之一。

4、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大要素,权重比例2.5:2.5:1:4。学校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考核组。

考核组由7人组成,校长为组长,其他全都由老师无记名选举,票数从多到少当选,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各3人。

2、被考核人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表》。

3、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组长组织下,每位被考核人向组内教师述职。

4、群众赋分。

5、学校领导赋分。

6、考核组考核。

7、统计。按照群众平均赋分×40%+学校领导平均赋分×20%+考核组平均赋分×40%,计算最终得分。群众赋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学校领导分和考核组分在校长领导下,由考核组外的二位教师统计,总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

8、根据个人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结果和等次。优秀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良好为20%。考核组成员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组人员的50%,并保证至少有1名为非考核组人员。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的教师如在第三年考核中仍为优秀将自动放弃,认定为良好。

9、反馈。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用通知书形式反馈给被考核人,优秀、良好人员进行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组及时予以答复。为保证考核的权威性,考核组只接受对考核程序是否违规和统计是否有误的申述。

10、将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特殊对象的考核办法:

1、下列对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累计请假半年或半休八个月以上的。

(2)学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和经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的。

(3)对表现较差,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正的,可定为合格等次,表现仍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2、下列对象直接记入不合格等次。

(1)全学年旷工、旷课累计达三天以上的。

(2)违反学校规定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师德,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家长学生索要财物或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在师生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主要责任人。

(6)在校内和学生中从事传教、封建迷信活动的。

(7)连续二年受告诫暂缓确定等次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3、享受法定产假,单位批准同意哺乳假的女教师一般认定为合格等次。

四、考核注意事项:

1、关于赋分

(1)赋分必须参考赋分标准逐项赋分,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2)赋分必须在指定地点独立进行,不准讨论,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3)赋分必须客观、公正,同时规定最高赋分为97分,最低分为85分,否则为无效赋分。考核组将进行赋分有效性鉴定。

2、关于保密工作

(1)规定可以公开的公开,不可以公开的必须严守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制度而造成考核工作混乱的,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直接记入考核最后一名。

(2)各被考核人对评定分数自行保密,不必互相打听。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保证依法治校、照章办事,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绩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算制”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资金来源:按照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含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边远地区津贴等)中每位教职工不分级别提取1000元,纳入绩效工资的范围。

2、资金发放:

(1)代课费:1节15元,超课费:1节15元,课时基数以文件为准(校长4节,教导主任、总务主任7节,办公室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各8节,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报账员、工会主席各9节,关工委主任、关工委秘书各10节。)图书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实验仪器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体育器材管理员按超2节课计算,食堂管理员按超3节计算,教研组长组织一次教研活动30元,上公开课或组织教研活动的教师一次30元。

(2)事假1节扣15元,一般病假1节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旷工一节扣50元,早退和迟到一节扣15元。(请假须先写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3)期末统考获全镇第一名奖励600元(毕业班获县一等奖追加6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毕业班获县二等奖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为准)(毕业班获县三等奖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过镇、县平均分每分各奖励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镇、县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镇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县级平均分、合格率倒数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绩效。

(5)(绩效工资总量—(1)至(5)项)÷全校教职工考核量化总分数=分值,用每个教职工的考核分数×分值,计算出每个教职工此项绩效考核奖金。

3、请长假(连续请假超过15天)的教职工的考核分数为60分,绩效工资本学期不参与计算全数返还(学校的各项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模、晋升、脱产培训、末位淘汰的条件和依据等评优评先的依据。

五、量化考核办法

每位教师给基础分80分,依据下列条款进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3分)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文评比获奖的,按县级到国家级刊物每学期只以级别最高一次加分(镇级0.6分,县级1分,州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发表之前必须到教务处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加分)

3、获“文明教室”称号班级的教师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师不负责,则将积分加给另一位教师。

4、按上级文件要求指导学生发表作品或参加校外活动获奖,按镇级到国家级每次镇级加1分,县级加2分,州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活动必须真实,学生将作品或活动项目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5、班级学生巩固率为100%,加教师(语文、数学教师)各1分。

6、当月出满勤加1分。

7、期末统考获县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获全镇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为准)。

(二)扣分

1、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抓获一次,或被上级党政机关处分一次扣5分(影响学校团体奖金者除扣积分外,按团体应得奖金总额的'5%进行罚款分发给其他团体成员)。

2、不负责任,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使学校声誉受到影响及不服从学校分配安排的拒绝一次扣0.5——6分。

3、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体伤害,重伤扣10分,轻伤扣5分,轻微伤或未有明显伤痕,但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裤、超短裙、浓装艳抹、奇装异服)进校园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课和在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玩手机、看无关书报等每次扣1分。

6、教职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者,发现一次扣5分。

8、会议、学习时间批改作业、看书报、打毛线等,做与开会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记录不认真的视为无记录。

9、在校园乱丢烟头、果皮、纸屑等脏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时间交计划、总结、表册、继续教育资料、论文、心得体会和各种费用,迟一天扣1分,少一种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评选中获倒数第一名的班级每周扣语文、数学教师各0.3分(本学期按低、高二个年级组进行评比)。未上主科教师以最低分计算。

1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实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须认真清查当天各种考勤,检查各处卫生,缺少记录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当天的课,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绝代课的教师每次扣0.5分,课间操时值日领导要作安全、卫生等教育,并作好记录,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师做好当天食堂出库工作和陪餐(值日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少一次扣1分。

13、班级黑板报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认真对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课、集体活动、会议发言时不使用普通话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师乱收费、乱罚款,视情节扣1——5分。

16、教师收到上级下发的各种表册、文件不交学校,除追究其责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师必须认真书写教案,凡与教学进度不吻合或不认真者,视情节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课堂作业与课外练习必须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级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测试和作文每单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测验和作文扣0.5分。

19、听课少于10节(教务主任15节)的每节扣0.5分。(以听课记录为准)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学生,扣直接责任人2分。

21、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节扣1分,事假一节扣0.5分,一般病假和护理假(除住院治疗外)扣0.2分。(活动每天按6节计算,会议一次按1节计算)

22、凡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级学生故意损坏财产的,由总务处检查记录,视情节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节课、当天学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教师,不负责班级纪律的一次扣1分。

24、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师量化积分情况,总务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少先队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评选情况(公布时间为每月1——5号),少公布一次扣责任人1分,迟一天扣0.2分。

(三)备注

1、该量化积分以学期为单位,必要时以年度为单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学校教务处有详细记录,加分必须有相关部门出示真实依据,扣分记录人必须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虑到的加分、减分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

4、年度量化积分低于60分的,年终考核不合格。

5、被评为各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因评选时均以本方案从高到低产生,所以此类获奖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据本细则,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并经校委会或80%以上教师讨论通过,上报方案时,必须附有详细的量化标准。

2、制定各项目评价标准要注重过程,在平时量化考核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量化结果每月在校内公示,做到每月一总结,每学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凡是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实行绩效工资一票否决。

4、本细则由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篇6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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