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篇1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提出的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改造模式,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亿平方米改造任务,实现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逐级分解国务院确定的改造任务,落实具体项目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国家分解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并将分解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2、各地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具体改造项目,确定项目时应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按照《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筑能耗数据1采集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既有建筑信息和能耗信息进行调查,优先将节能潜力大的项目确定为改造对象。
(2)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居民、产权单位、供热单位等对实施改造及投资改造的意见,优先将各方主体改造意愿统一、改造资金落实的建筑确定为改造对象。
(3)应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4)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的建筑,不宜开展建筑节能改造,或者对此类建筑同步开展安全和节能改造。
(5)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应力求与城市旧城区改造、建筑物修缮、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等相结合进行。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二)确定城市改造实施方案
1、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落实本地区改造任务的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2、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在所辖市(区、县)制订的实施方案基础上,填写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基本情况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组织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1、灵活选择融资模式
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产权单位、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各方面力量,通过企业自筹、受益居民投入、财政支持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行热源及管网热平衡、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薄弱环节等方面的改造。总结国内外实施改造的经验,改造的投资主体和回报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类:
(1)供热企业改造模式。供热企业投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通过降低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成本,收取新增用户的入网费和采暖费实现投资回报。
(2)节能服务公司改造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改造,可从与供热企业协议的热费价差及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作为收益回报。
(3)单一产权主体改造模式。产权单位投资改造,可通过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实现回报。
(4)居民自发改造模式。居民个人参与投资改造,可通过实施热计量收费降低热费支出获得收益,同时可改善居住环境。
(5)国际合作项目改造模式。改造主体通过申请国际政府间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等,获得改造资金。
(6)组合改造模式。以上几种模式的不同组合,例如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居民在政府支持和协调下共同实施节能改造,供热企业负责一次管网的改造投资,能源服务公司负责室内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的投资,居民负责门窗等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投资。
2、实施节能改造
各地应参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另发)制定改造技术方案,并经必要的技术论证,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建筑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应优先实行热源计量和楼栋计量。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以温度调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不应仅局限于热量收费。改造应采用合理可行、投资经济、简单易行的技术方案。特别注意应根据既有室内采暖系统现状选择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改造应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改造的供热采暖系统,必须明确一处供热企业和终端用户之间的热费决算位置,并在该位置上安装热量表。
(2)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热源的节能改造方案应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可行。锅炉、热力站所采用的调节手段应与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相适应。锅炉房、热力站应对燃料消耗量、供热量、补水量、耗电量进行计量,动力用电、水泵用电、照明用电宜分别计量。燃气锅炉改造时应优先考虑设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前,应对管道及其保温质量进行检查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阀门及部件。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当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达不到要求时,应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可根据建筑所处的气候区、结构体系、围护结构构造类型的不同有所侧重。改造前应首先对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保温材料的厚度,以及相关的构造措施和节点做法等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应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应首先考虑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提高门窗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鼓励业主以参与投资的方式更换原有品质差的门窗。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抗震、结构安全、防火和主要使用功能。
4、开展全过程监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对改造的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对实施主体结构节能改造的项目,应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优化选择施工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部分必须满足现行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当地建设主管应对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四)加强节能改造考核
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委托能效测评机构对所辖地区改造项目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总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委托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节能改造项目实际节能量和供热计量实施情况进行抽样复评,对达不到预期节能目标的项目,分析原因,限期由责任方完成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不给予该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奖励。
三、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xx] 957号)文件要求,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将以改造工作量和节能效果为基本依据。
(一)关于改造工作量的'核定。
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60%、30%、10%。其中: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外墙、门窗、屋面、地面及楼梯间等。改造后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门窗气密性应满足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地方标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应满足地方标准要求)。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计量改造,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及温度调控改造方式。改造后应具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达到用户可以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
3、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此项改造为适应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对热源及管网热力、水力工况造成的影响而进行,其改造工作量按对应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进行折算。
(二)关于节能效果的核定。节能效果根据实施改造后的节能量确定。
1、改造前建筑采暖能耗基线的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前实施改造的项目,其能耗基线可依据同类型、同种供热形式的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之后实施改造的项目,应在采暖季开始之前,在其对应的热源、热力站、改造建筑及小7区内其他非改造建筑楼前安装热计量装置,通过计量确定改造对象在改造前与改造后的采暖耗能。
2、在保证相同室内温度的前提下,以热源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源端的节能效果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15%的,节能效果系数为;以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力站节能量高于4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
四、进度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日前将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的工作任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5日前,将所辖各市(区、县)第一批和第二批启动的改造项目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于20xx年6月30日之前,制定完成改造实施方案,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采暖期开始前完成第一批改造项目,完成第二批项目供热计量装置安装。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地应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研究、协调、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可委托当地墙改节能办、供热办等机构负责。
(二)经济激励机制。中央财政已设立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实施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各地财政应按照国发[20xx]15号文件规定,对该项工作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研究针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经济政策,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各地应依托当地技术能力强的大专院校、建筑科研机构等,为节能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完善适应本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实施指南等。
(四)考核评价
1、国家层面考核。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将纳入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考核范围,重点审定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财政部将检查各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2、省级层面考核。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领导责任考核机制,将节能改造目标及任务落实到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工作绩效考核中。应对所辖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市级财政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3、城市层面考核。各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考核改造项目工作量、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要定期公布各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确保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和减少能耗、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突破口,以法治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措施,促进能源有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单位gdp能耗“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末降低25,年平均节能率为5。到2011年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及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
(一)工业领域:
工业是我县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抓好工业领域中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是实现节能目标的关键所在。依法对电力、冶金、化工、生物发酵四大耗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对国家、自治区、市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按照下达的节能指标考核监督。
电力行业:严禁新建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火力发电机组,重点推动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及双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的建设。到2011年单位综合耗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推动50万千伏输变电项目建设,降低电网损耗,网损率下降到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冶金行业:淘汰小炼铁、小炼钢等高耗能、低效率的'落后冶金企业。推进高炉和转炉大型化,大力推广干法熄焦技术、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纯烧高炉二煤气锅炉技术、蓄热式轧钢加热炉技术,连铸连轧技术及自动化控制技术。到2011年,钢铁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化工行业:重点开发与建设煤化工项目,加大煤化工替代石油化工的力度,使煤基燃料(煤制油、二甲醚等)、煤制烯烃产品单位能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大力推广尾气回收项目、开发硅酸盐系列产品,切实提高尾气和附产品的利用率。
生物发酵行业:大力推广循环水高浓缩项目,减少循环水系统一次水的用量。降低超滤冲水比,减少超滤的开启时间,加大压滤机的处理量。实施蒸汽冷凝水回收,代替一次水项目,有效提高纯化水的利用率。推广发酵过程中增加放罐后不开罐批,在不进行冲洗及消毒操作的情况下连续进罐技术,加大发酵罐空气分布器的改造力度,提高空气利用效率。积极引进和推广丙酮及丁醇尾气回收、废丁醇回收工艺改进、6-apa母液回收、旋风分离器逃液收集、丙酮尾气回收工作液循环套用等项目,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大幅度减少排污总量。
(二)建筑领域:
大力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设备,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禁止现场砼搅拌。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广力度。
(三)交通领域:
加快强制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特别是要加大对报废车辆的清理工作,严励打击拼装机动车,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清洁燃料车辆,加大推进工交车燃汽化和车用乙醇汽油、甲醇及二甲醚等新型燃料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油新技术、降低营运机动车能耗。加快公路建设、提高交通工具的能效。
(四)商用和民用领域: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民用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标识制度,推动蓄能空调系统、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互补系统在商业、公共建筑和民用住宅中的应用。
(五)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加快生物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利用工业废液和生活垃圾开发沼气,最大限度地减少民用燃煤。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我县是xx地区耗能大户之一,能源消耗能否实现控制目标事关全市大局,为确保我县“十一五”期间年节能指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目标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确定县经贸局为节能执法主体,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县建设、交通、农牧业、教育、卫生、机关事业管理等部门分别负责各系统节能降耗工作。县发展计划局、财政、科技、统计、环保、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各镇也要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各企业要组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的节能领导和管理机构,设立节能管理岗位,明确职责,通力合作,为大力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提供完善的组织保障。
(二)切实加强节能基础工作。要尽快建立健全节能统计制度,落实节能统计责任。统计部门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依法行使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通报等工作。
(三)要把节能与环保结合起来。严格控制新建高能耗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淘汰小炼铁、小炼钢等高能耗低效益的落后企业。努力做到经济建设与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四)把节能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
一是积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要充分发挥我县现有四大支柱产业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抓好产品链条的延伸,努力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加工深度,提高产品的经济效益。
二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能耗少、贡献大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利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五)依法落实节能降耗资金,加大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支持力度。我县要按照有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节能降耗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的投入,县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列支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示范工程、宣传、培训。
(六)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度。从XX年开始gdp耗能指标纳入年度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并在每年经济工作会上县人民政府要与节能主管单位、相关部门、耗能重点企业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状。
(七)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县统计局、经贸局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强化能源统计准确性,完善统计制度,提高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完善奖惩制度,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每年对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的单位(企业)和节能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获奖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节能项目县人民政府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帮助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对不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造成能源浪费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九)经贸局要切实加大对年耗能500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节能监控工作。依法对电力、冶金、化工、生物发酵四大耗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要把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作为常项工作来抓,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节能动态,杜绝超标耗能生产,为淘汰、取缔耗能严重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十)建设规划局要大力提倡节能型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广力度。
(十一)交通局要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严厉打击拼装机动车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清洁燃料车辆。加大推进新型燃料的推广应用。
(十二)农牧局、水利局要着实强化节水灌溉,尽可能减少水电投资。
一是要强化合理计划用水;
二是继续加大节水工程建设力度,力争20xx2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3万亩,年递增20;
三是调整种植结构,减少用水量,大力提倡节水保湿种植。大力推广秸杆、粪便废液开发沼气项目,提高再生能源利用率。
(十三)切实加强重点能耗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和清洁生产,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引导、管理力度,确保单位gdp能耗量不突破控制目标。
(十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重视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节能理念。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节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现结合发改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以产业节能为重点,以企业节能为主体,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以加快技术进步为手段,以依法节能为保障,完善政策,加强监管,强化宣传,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4.4%;万元GDP电耗比20xx年下降4.4%;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6年降低4.6%。
三、工作重点
1、狠抓节能项目监管。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政府〔2006〕145号),围绕区上提出的工业炉窑改造、区域热电联产的集中供热、机电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和新能源利用、建筑建材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八项节能工程,调研筛选一批节能项目,实施一批节能项目,提高全区节能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今年,辖区28户重点用能企业每户要新上一个节能项目,全区实施节能项目30个以上。今后,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研,都要增加节能评估章节;否则,发改部门不审批可研,不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凡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率要达到100%。
2、加大产业调整步伐。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突显肉牛、果菜、旅游、商贸四大产业,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在建立工业主导型经济格局过程中,充分利用大企业、大集团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优势,引导现代化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根本上降低能耗。积极调整工业内部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机械、电子、制药、农产品加工业等低耗能产业,鼓励和支持电力、水泥、电石、造纸、制革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用能结构。大力发展旅游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通过低能耗产业的快速发展,缓解高能耗产业带来的压力。
3、强化重点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监管。加强辖区28户用能企业的能耗监管工作,强化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目标监管。发改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国家、行业出台的标准,加强对重点企业能耗的监管,在重点监管企业的项目批准、核准和备案过程中要重点把好入口关,不能让高耗能企业再上高耗能项目。
4、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创新和改造。大力推广应用一批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特别要把技术推广作为技术节能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结合部门实际,重点从资源综合利用、中小锅炉管理、节能设备、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墙体制品等方面推动技术节能。
5、狠抓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改局要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节能降耗和创建“五型”机关结合起来,围绕用车、照明、办公等重点,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强日常节约管理,从节约每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减少损失浪费,推动政府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工程项目,把好新建项目的能评关,及时制定发改部门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2、严格目标管理。发改局要结合全区综合责任目标考核,严格按照《全区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要求,把责任目标、节能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之中,切实加强节能降耗目标管理。
3、强化节能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宣传和介绍国内外节能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大力普及节约能源知识,不断提高发改部门工作人员的资源意识和节能意识。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节约型单位为目标,通过深入宣传、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等措施,突出抓好节水、节电、节油和办公耗材、办公经费的节约等重点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全面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完成20xx年节能减排任务,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单位全面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xx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水、电、油等各项能耗指标在20xx年基础上降低5%;
(二)初步建立管理规范、制度保障、职责明确、执行有效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运行机制;
(三)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意识显著增强,把节约能源、资源变成自觉行动;
(四)节约能源和资源的技术、管理水平以及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
三、实施措施
(一)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1、空调节电。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维护保养,按规定时间和标准进行清洗。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少开空调,室内无人不开空调,倡导每天早关半小时。
2、抓好照明节电。由专人负责防汛库区照明设施的开启关闭,每季度要根据白天长短的变化更换防汛库区照明设施的开启关闭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关、随手关灯。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
3、抓好办公及其他办公设备节电。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能。下班时,不仅要关闭办公设备,还要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加快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从xx年起,新购买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能效标识2级以上。严禁在办公室使用与办公无关的、非生产性电气设备(电炉、微波炉、电饭锅等)。
4、完善分项计量,准确统计办公楼、宿舍、客户用电量,制定用电标准,加强监控、合理调配、定量控制,及时排查、纠正异常耗电现象。
(二)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1、加强水管网和供水设备检查、维护和整治,办公室要每星期定期巡视、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和设备,严禁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确保水管网和供水设备完好。
2、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洗手不放大水,尽量缩短时间,用后随手关闭阀门。尽量不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墩布。
3、办公室配合经营科加强对客户用水的管理,每月定期核查用水人数,切实按实际人数收取水费。
4、在日常打扫卫生、车辆冲洗和养护绿化时尽量减少用水量;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合理安排浇灌时间,既满足绿地用水,又要达到节水目的。
5、禁止在单位冲洗私家车。
(三)进一步推进汽车节能减排
1、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水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xx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制度,提前一天要车、联合用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车台次,提高使用效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初分配的车辆运行里程,合理安排全年用车计划,一般不超标运行。公务用车节假日执行封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耗油量不能超过规定标准,用车情况每月进行公示。
2、组织开展节油节能培训和节油竞赛活动,规范驾驶操作,提高节油水平。公务用车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和单车核算。专人负责车辆加油及加油卡的管理工作。
3、车辆驾驶员要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燃料的“滴、漏”现象,降低车辆油耗和修理费用。
(四)倡导节约办公,降低办公用品消耗
1、严格办公设备采购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大力推行办公设备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办公设备购置要从严控制,能够内部调剂使用的不得新购。需要更新的办公设备,必须按要求报请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2、完善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大力节约办公耗材。规范办公用品类型标准,合理控制办公用品发放数量,努力减少签字笔、纸巾、水杯等一次性消耗品的使用量,提倡使用耐用、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用完后,可重新灌装,重复使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3、充分使用网络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提倡双面用纸,必须使用纸质的文件、材料一律双面印刷;对使用过的复印纸进行再利用,打印草稿使用单页废弃纸张;有效控制打印文件及印刷品数量。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推进无纸化办公。
4、充分发挥内部专网通话免费的优势,降低通讯费用。
(五)加大节能产品采购力度
1、严格采购清单内节能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应严格按要求采购。
2、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通过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节能全过程监管。
3、加强高耗能设施的改造,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能门窗等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1.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较20xx年下降0.5%、2%,即较去年下降15吨、7吨。
2.任务分配:
二、工作内容
1.加强运营监管。加强对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上犹县分公司运营的监督管理,严格进出水浓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量、进水浓度(COD、NH3-N)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污泥做到减量无害化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的监管,每月取样化验监测,送有相关资质环境监测站检测。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协助单位:县环保局。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上犹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在20xx年投入运行。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业园管委会,协助单位:县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城建局。
加快上犹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投入运行,确保今年验收投入运行。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协助单位:县环保局、财政局。
3.强化污染治理。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加快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主要是上犹江裕丰畜牧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必须在20xx年5月底前,完成验收并投入。
牵头责任单位:县畜牧水产局,协助单位:油石乡政府。
4.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污水深度治理。主要是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工程,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协助单位:县矿管局、营前镇政府。
5.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电源有限公司40万千伏安时铅蓄电池极板生产线和40万千伏安时铅酸蓄电池组装生产线;淘汰省闽鑫钢铁有限公司1座30吨电炉等落后产能。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协助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委、工商局、供电公司。
6.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监管力度,重点对沿上犹江范围内排污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新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制度,并尽快通过验收达标排放,保证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发现已关停企业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协助单位:县工商局、供电公司。
7.规范减排台帐。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档案资料目录》和省减排办对台帐的制作要求,规范台帐的制作,完善基础资料。同时,指导督促减排企业做好台帐,装订成册,随时接受检查。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协助单位:县工商局、供电公司。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和实施方案,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保证减排所需的资金投入,确保圆满完成污染减排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2.完善环境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兼)职环境统计人员,按月向县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职责范围内的污染源减排的真实情况,并由县减排办及时向市减排办汇报减排工作进展情况,为全面做好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奠定基础。
3.强化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20xx年度经济社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减排任务完成较差的相关单位,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将情况报组织部门备案,列入部门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范围。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篇6
一、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总量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重点减排项目,确保各项重点减排项目按照内容要求和时间建成投运,形成实际减排能力,为改善环境质量、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打下基础。
二、工作内容
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xx年落实的重点减排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县环保局职责
负责重点减排项目的全面管理、督促检查和进展调度。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重点减排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责任、筹措资金、督促检查、建设协调、定期通报等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减排项目在11月30日前建成,年底前实现稳定运行。同时,要提前谋划好20xx年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打好基础。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减排项目推进活动是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动机制,强力推进20xx年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年活动的实施。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环保局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减排项目全面管理,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管理,制定专人负责,配合督导检查,督促任务落实。
(三)做好前期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辖区内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工作,尽快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各种手续文件,污水处理厂项目必须在1月底前开工建设,其他目标责任书项目必须在月底前开工建设。
(四)定期调度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每月23日前,将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和进展调度表报县环境保护局;县环境保护局每季度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五)强化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减排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进行落实;对于逾期未按要求落实重点减排项目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节能安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