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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为加强和完善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文件和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22号)文件精神,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受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对20xx年度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印发《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通知(临产业指【20xx】1号)的相关精神,为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从20xx年起,临澧县财政开始设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20xx年项目财政预算为75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发改局。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提出到开工建设前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选址、土地利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申报等一系列衔接工作。20xx年发改局共完成43个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支付重点项目前期经费75万元。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年度预算为75万元,20xx年可用资金为75万元,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为7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成功引进,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2、20xx年绩效目标
⑴数量目标
①推动新增工业企业个数达13个;
②推动新增农业企业个数达3个;
③推动新增服务业企业个数达6个;
④推动新增基础设施类企业个数达9个;
⑤推动新增生态环保类企业个数达4个;
⑥推动新增社会民生类企业个数达8个。
⑵质量目标
①项目库数据详实,项目库数据完整性90%以上,项目信息详实,清晰完整;
②项目引进完成率90%以上。
⑶及时性目标
20xx年完成推动4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
⑷成本目标
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⑸效益目标
①社会效益目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带动本地产业发展,促进社会效益稳步提升;
②经济效益目标:保证43个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当地经济稳固发展;
③项目可持续性目标:加速临澧县可持续发展,提升临澧县整体实力;
④满意度绩效目标:服务对象对发改局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把“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列为20xx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是为了深入了解该项目立项、投入、产出情况,考察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从而为来年资金预算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
此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为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
(三)绩效评价原则和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合规合法、分级分类的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最新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本次评价未对共性指标进行调整,但针对项目特点制定了产出、效益个性指标。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文件精神,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评分表的共性指标的分值定为40分,产出效益个性指标分值定为60分。(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方法包括:绩效评价技术方法和工作方法。本次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用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资料研究、座谈会、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方法。
为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评价标准采用了计划标准(任务定量指标)、历史标准(增量标准)。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并制定了《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于20xx年7月20日至7月31日进驻发改局,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评价小组采取座谈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等方式初步了解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鉴于项目实际情况,评价小组采取现场实地考察的方式,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调查问卷40份。8月3日至8月10日绩效评价小组汇总项目资料,对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参考发改局的自评报告,撰写成绩效评价初稿,在与县发改局就初稿交换意见后,最终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0分,评价结果为“良”(详见附件3)。评分情况如下:
(一)决策总分19分,实得19分。
(二)过程总分21分,实得13分,扣分明细:
1、专项资金财务核算未设置专门账户,扣1分;
2、存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扣3分;
3、未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扣3分;
4、会计凭证记账人、复核人、制单人签字均为同一人,扣1分。
(三)产出总分32分,实得22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指标中有四项指标未完成(工业、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类),扣4分;
2、项目引进完成率未达到90%,仅为74.42%,扣2分;
3、20xx年中43个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没有全部完成,仅完成32个,扣4分。
(四)效益总分28分,实得26分,扣分明细:
1、经济效益有待提升,扣1分;
2、可持续性影响有待提升,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印发《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产业指【20xx】1号)精神,为确保临澧县20xx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完成,经临澧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并报县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从20xx年起临澧县财政下达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预算75万元,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与实施,项目立项规范。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
⑴资金到位率
专项资金预算75万元,实际到位7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⑵预算执行率
实际下拨预算为75万元,项目资金使用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⑶资金使用合规性
不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存在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核算、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
⑷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业务管理制度。
⑸制度执行有效性
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凭证记账人、复核人、制单人签字均为同一人。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绩效目标
⑴推动新增工业企业项目个数达13个,实际完成8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⑵推动新增农业企业项目个数达3个,实际完成1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⑶推动新增服务业企业项目个数达6个,实际完成3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⑷推动新增基础设施类企业项目个数达9个,实际完成8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⑸推动新增生态环保类企业项目个数达4个,实际完成4个,完成绩效目标;
⑹推动新增社会民生类企业项目个数达8个,实际完成8个,完成绩效目标。
2、质量绩效目标
⑴项目库数据完整性:项目库数据详实,项目信息详实,清晰完整,项目库数据完整性达100%,完成绩效目标;
⑵项目引进完成率:项目引进完成率未达到90%以上,仅为74.42%,未完成绩效目标。
3、时效绩效目标
20xx年需要完成推动4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实际完成推动32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未完成绩效目标。
4、成本绩效目标
该专项预算成本75万元,实际支出75万元,成本预算控制率达100%,完成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20xx年县发改局积极推广应用项目库数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实施,推动了临澧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进程,加快了项目引进的速度。重点项目的投产带动了本地产业发展,提升了当地整体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2、经济效益
全县共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6.5亿元,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但由于11个前期项目工作准备未完成,完成率仅达到74.42%,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经济效益未达最佳。
3、项目可持续性。
项目的实施,加速了临澧县可持续发展,提升了临澧县整体实力。43个项目中两个项目已终止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项目由于国家电价等政策调整原因,影响项目投资效益,投资方终止项目建设;同时,整体卫浴生产线项目因用地手续等原因项目已停,项目可持续性未达最佳。
4、满意度
通过推动项目企业对县发改局工作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1.67%,完成了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重视项目的前期工作,延展深度,降低项目的运作风险,提高项目建设成功率。同时,考虑到前期工作时效问题,避免出现决策时间过长、手续办理时间过长、错失最佳经济效益期等问题。
2、项目的前期工作在项目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前期管理工作决定了项目的可持续性,也基本预测了项目实施后的投资效果。同时还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3、对于编制计划、设计、采购、施工及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的具体工作展开,前期工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项目提供了一个条件、资源、协作关系的初步设想,多角度论证项目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相关方面的可行性,并在实现项目目标的众多备选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从而为今后项目的设计、计划、组织、控制、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建立一个优化整体框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使用不规范
⑴专项资金未设立专户核算,不利于专项资金的归集与核算,也不便于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
⑵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经核查:以下项目均与本专项无关,不属于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这些项目属于行政支出(差旅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但是在该专项中予以列示:差旅费中(20xx.8,3#: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差旅费-产业办)有19334元费用(用途:赴国家发改委对接革命老区规划编制工作)等六笔差旅费项目;公务接待费中(20xx.11,50#: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公务接待费-产业办)中有1363元费用(用途:洞庭湖生态整治工作检查)等六笔公务接待费项目;印刷费中(20xx.1,30#: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中有(用途:临澧县开泰山汽车露营公园项目)等十一笔印刷费项目;以上三类费用(23笔)共计挤占该专项资金11.04万元(包括印刷费6.58万元、差旅费3.60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
2、管理制度不健全
未制定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3、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所有记账凭证中记账人、复核人、制单人均为徐欣一人。
4、未按时完成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4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仅完成32个。例如:粮食物流产业园项目由于机构改革后项目划转问题,未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
5、效益有待提升
经济效益和项目可持续性有待提升。
⑴经济效益方面:尚未完成43个前期工作准备,存在11个前期项目工作准备由于各种原因未得以落实,完成率未达100%,造成经济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经济效益未达最佳;
⑵项目可持续性方面:①合口镇新明发梅菜产业基地及深加工建设由于梅菜合作社的销售市场波动和当季产量减产,导致筹资困难,因此推迟基地施工设计及场地三通一平;②普康愿保健品生产线:仍在与哈康源公司商谈;③青山副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航道建设延后问题未解决;④果特色小镇创建示范工程:已完成规划选址,但资金问题未解决;⑤中节能风力发电:国家政策有变,正在与县委、政府沟通;⑥樱花谷开发:用地指标和手续问题;⑦樱花谷开发:用地指标和手续问题;⑧湘北美食文化商贸中心:投资者拟优化方案,正在重新组织设计,因此推迟签约及场地三通一平。项目可持续性未达最佳。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严格监管,精准核算专项资金收、支、余情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用途,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对于挤占的11.04万专项资金,根据(中发[20xx]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建议县财政收回,用于下一年度的本项目支出。
(二)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
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单位工作流程,加强各部门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财务监控制度
加大财务监控力度,严格复核、审核制度,提升财务公正性。
(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当地政府应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缓解企业筹资困难,避免项目中断问题,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成功签约的可能性,确保项目顺利落成。
(五)建立效益管理制度
建议县发改局建立一套合理、完整、高效的管理制度。
在经济效益方面,鼓励当地政府对困难项目给予支持,以融资性质的形式扶持前期项目提高项目签约成功率,有利于拉动经济的增长,维护当地经济发展;在项目可持续性方面,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实时掌握项目最新动态,保障项目可持续性的长久运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重点项目开工前的必要工作环节。建议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把关重点项目前期发展经费规范使用资金、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监控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以及建立效益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如期发挥效益,对提高临澧县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为全市水利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新增水利预算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xx〕16号)下达我市“水安全”规划前期工作费700万元,按照省厅计划项目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该项目主要是做好“十四五”水安全相关的规划编制工作。
2、项目实施依据
①《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新增水利预算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xx〕16号)。
②《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水利系列规划相关工作的请示》(怀水〔20xx〕48号)及《怀化市水利局“十四五”水利重点专项编制及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安排表》(已报市政府审批同意)
3、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省厅以湘财农指〔20xx〕16号下达“水安全”规划前期工作费700万元,为20xx年第一批省级新增水利预算资金。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此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4个重点规划项目的编制安排404万,即:①怀化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含水利工程标后评估)计划安排169.20万,②怀化市水安全战略规划(20xx-2035)计划安排100万,③怀化市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计划安排54.80万,④怀化市智慧水利专项规划(20xx-2035)计划安排80万元;二是12个系列规划编制支出安排226万;三是统筹用于我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小水库加固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编制、全市主要河流生态流量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其他支出安排70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总体目标有三个方面:一是完成4个重点规划项目的编制,即:怀化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含水利工程标后评估)、怀化市水安全战略规划(20xx-2035)、怀化市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怀化市智慧水利专项规划(20xx-2035);二是完成12个系列规划的编制;三是统筹完成我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小水库加固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编制、全市主要河流生态流量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
2、预期主要效益
“十四五”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专项为全市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好相关规划工作,预期主要效益体现如下:该项目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水安全战略规划、智慧水利专项规划等前期工作,对于提高全市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水库除险加固、城市堤防建设、山洪灾害防御等各类水旱灾害防御进行了规划,对于确保我市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水土保持、河流治理、水资源配置、河湖岸线保护等水生态项目进行了规划,对推进水生态效益提高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开展各类水利项目前期规划工作以确保我市水利事业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市“十四五”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由市水利局规计科牵头,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实施进行。通过对20xx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我们认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确保全市水利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健康发展,达到了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计划资金700万,实际到位资金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均为省级拨款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我局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资金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截止20xx年年底,已签各类规划及前期工作合同及意向协议695.66万,已使用经费387.40万元,结转312.60万元至下一年度继续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管理项目资金,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新增水利预算资金的通知》的计划范围进行开支,并根据《怀化市水利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怀化市水利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要求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按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了业主单位与相关责任人,明确了项目建设所要达到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市水利局规计科为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实施牵头单位,水防中心、水资源科、水管站、水保科等部门为配合单位。通过前阶段工作,目前多个项目已列入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作为20xx-2022年湖南省拟实施重大水利项目向水利部进行了申报。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为切实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项目质量和效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新增水利预算资金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确定开展规划编制的部门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效益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20xx年度预算总支出700万元,实际支出387.4万元,尚有资金312.6万元为规划编制的进度款及项目尾款,结转到20xx年继续实施,整个项目实施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该工作经费涉及的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水安全战略、智慧水利规划等前期工作,将推进全市水资源利用和开发,为我市后续争取中央和省级的水利投资打下了基础。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截止20xx年4月,我局已签定8项规划编制合同。20xx年年底,4个重点项目即怀化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含水利工程标后评估)、怀化市水安全战略规划(20xx-2035)、怀化市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怀化市智慧水利专项规划(20xx-2035)完成验收;12个系列专项工作阶段性完工,其他水利前期工作也在积极推进,截止20xx年底,该项目涉及的整体工作完成85%。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经济效益方面,该项目开展了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水安全战略规划、智慧水利专项规划等前期工作,对于提高全市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效益方面,该项目为水库除险加固、城市堤防建设、山洪灾害防御等各类水旱灾害防御进行了规划,对于确保我市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生态效益方面,该项目为水土保持、河流治理、水资源配置、河湖岸线保护等水生态项目进行了规划,对推进我市水生态效益提高具有积极意义;可持续影响方面,该项目通过开展各类水利项目前期规划工作以确保我市水利事业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总体来说,“十四五”水利前期专项工作全面按期实施,基本符合省厅要求,达到预期效果,共性指标自评得分85分,总体评价结论为优良。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1、绩效自评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我局加强内部各部门间的合作,项目由规计科牵头,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做到各负其责,协调同步,以确保评价工作及时完成。
2、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是做好项目管理的关键因素。前期规划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健全的机构加以保障。同时我局制定了《怀化市水利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怀化市水利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水利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制度进行规范,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确保资金合理合规有序使用。
3、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水利前期工作规划编制,为此我局积极与上级发改、水利等部门衔接汇报,全力争取项目进入全国和省级水利规划笼子,通过开展各类水利项目前期规划工作以确保我市水利事业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健康持续发展。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永州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道县财政局的委托,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和省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我所接受道县财政局委托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次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采取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了四马桥等10个乡镇43个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从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
四、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
2、资金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
4、项目实施地点与立项村不一致。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委托帮扶漏洞多,贫困户获利少,长期利益缺乏保障。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投资风险高。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益阳高新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由刘振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小平、张文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资金。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灾情救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雨露计划”、教育资助、住房安全、谢林港镇美丽乡村创建项目等方面。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入1,134.00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483.00万元、省级下达资金351.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00.00万元。拨付资金1,041.48万元,结余资金92.52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查看被评价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评价。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评价组实施了资料查阅、账务核实、询问、分析计算、问卷调查(采取实地调查和电话访谈相结合)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评价组共收到70份有效问卷,问卷回收率80.46%。实地查看了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抽样资金451.39万元占项目总资金39.81%,抽样量占项目总数量40.00%。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指标1,134.00万元,下达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拨付使用1,041.4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1.84%。项目共计30个,涉及全区1个乡镇、1个产业园办事处。其中:
①产业项目10个,指标下达585万元,已拨付572.78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7.91%;
②村基础设施项目10个,指标下达413万元,已拨付使用352.3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85.30%;
③教育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8万元,已拨付使用7.35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87%;
④金融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10万元,已拨付使用4.22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42.20%;
⑤项目管理项目1个,指标下达3万元,已拨付使用0.0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0.00%;
⑥住房安全、医保、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项目7个,指标下达115万元,已拨付104.83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1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xx〕122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联合区社会事务局等单位制定了《益阳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益高财〔20xx〕16号),对具体资金的分配、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以此规范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抽查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的情况显示,项目单位能够基本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立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组织实施,并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和验收。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较好。
1.经济效益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益阳高新区建成了《益阳高新区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产业扶贫项目、村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扶贫等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库中选定。目前,产业项目中包含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的承接企业3家,投入资金458万元,占总资金40.39%,带动防返贫监测对象总增收36.64万元。20xx年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小额贷款贴息4.22万元。
2.社会效益
(1)健康扶贫方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决策部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让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医方式,20xx年社会事务管理局拨付健康扶贫财政兜底保障资金27.41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240人,主要保障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结算模式,减轻贫困人口“垫资跑腿”的负担。
(2)教育扶贫方面
为确保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高新区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补助。经区社会事务局及镇、办事处全面核实,20xx年度春季高新区共有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4人,每人每学期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20xx年度秋季高新区共有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5人。
(3)产业扶贫方面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产业项目10个,其中:种植养殖加工服务产业项目3个,主要为稻鱼繁育、艾草种植、稻虾养殖;其他产业项目7个,主要为道路硬化、山塘维修、渠道衬砌、农田水系整治修复、沟渠新建、渠道维修、灾情救助。通过大力培育壮大优秀特色产业,以稻虾养殖、稻鱼繁育和艾草种植特色高效农业为依托,打造2000亩稻虾共作生态种养基地、1000亩稻鱼繁育基地以及300亩艾草种植基地,带动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总数1262人。大力发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改善贫困户农田水利生产条件,改善片区内交通运输条件,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粮食增收。
3.群众满意度
采用纸质调查问卷和电话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回收70份有效问卷,群众满意度达96.22%。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单位按计划和相关要求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实施,帮助了帮扶对象的稳定就业,培育和壮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顺利实施。
评价小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各个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社会效益。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分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偏差较大。20xx年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有2个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超项目计划资金11.19万元,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低于项目计划资金10.1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①云雾山社区道路扩宽金寿堂至西来庵水库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计划资金2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8.23万元,超支3.23万元,超支比例12.92%。
②鸦鹊塘村八角亭水库防汛道路扩宽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8.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6.46万元,超支7.96万元,超支比例43.03%。
③北峰垸村夏家沟渠改建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86万元,调减10.14万元,调减比例59.65 %。
(二)建议
项目实施单位要增强计划申报资金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申报前期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尽可能要细化到项目具体的事项,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的多少,必须有足够的测算依据,提高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主管部门在进行资金分配方案编制时,要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投资计划加强审核,严防项目“水分”过多,确保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发挥最大成效。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5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加强项目实施效果,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减贫,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等文件精神,我所接受道县财政局委托,派出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8月17日至9月6日对20xx年度道县乡村振兴局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在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评价小组通过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进行实地抽查与核实,收集评价相关资料(含查阅道县乡村振兴局有关资料、与基层工作人员及贫困户交谈、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到的一手资料),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xxx
2、主要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是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3、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与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共下达5006万元。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县乡村振兴局资金安排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1493万元。
(二)绩效目标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当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339户995人脱贫。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根据项目发展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了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是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聚焦精准、突出成效。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实施项目是否精准,项目是否发挥成效进行。
(2)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分级、权责统一。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到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各乡镇开展核查,了解掌握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通过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法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项目实施绩效。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
(三)绩效评价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64号)。
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
3、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xx〕21号)。
4、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xx〕30号)文件。
5、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完善20xx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xx】51号)文件。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所评价工作组,初步了解评价对象及内容,了解产业发展资金的有关政策和文件依据,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相关表格及调查问券。前期准备包括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及调查问券(见附件2)。
2、组织实施
一是到道县乡村振兴局查阅产业发展资金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二是到各乡镇财政所查看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三是对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共抽查梅花、寿雁、仙子脚、祥林铺清塘、蚣坝、四马桥、洪塘营、横岭、白马渡等10个乡镇,随机抽取43个产业项目现场勘查,主要包括访谈、数据获取、资料核查、调查问卷形式,看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业主、当地群众交谈,了解项目效益,以及当地群众受益情况。四是发出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共发放调查问卷180份,收回问卷172份,收回率95.6%。
3、分析评价
通过计算原始数据的值,将各层数据逐渐整合,生成投入、过程、产出与效果三个方面的得分,同时,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组根据上述工作取得的资料及数据分析结果,从实施情况、绩效分析与结论、主要经验与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资金安排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培育道县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20xx年度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9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分布在21个乡镇,共实施扶贫项目85个,其中:水利扶贫1项,扶持资金764万元,民政局老区发展1个,扶持资金12万元;国有贫困农场大坪铺农场水肥一体化标准化果园建设1个,扶持资金160万元;优质油茶种植12个,扶持资金180万元;茶叶加工4个,扶持资金100万元;杉木合作社2个,扶持资金28万元;特色水果种植14个,扶持资金229万元;蔬菜种植6个,扶持资金115万元;烤烟种植1个,扶持资金10万元;药材种植1个,扶持资金40万元;黑木耳、食用菌种植6个,扶持资金109万元;养殖业9个,扶持资金125万元;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沟渠维修)19个,扶持资金249万元;消费扶贫1项,扶持资金50万元;就业扶贫(扶贫车间稳岗)5个,扶持资金10万元;贫困户灾情因素1项,扶持资金53万元;全县黑木耳产业发展1项(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扶持资金63万元。
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管理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由道县财政局拨至道县乡村振兴局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专户,设置专门账薄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审批流程: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立项--下达资金计划---公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拨付资金。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经营主体的资金共管账户。资金的使用接受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监督,接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产业发展资金使用规范、安全运行。
(四)资金绩效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是按产业扶贫帮扶协议和承诺书兑现分红,实现帮扶贫困户增加收入,帮助贫困户脱贫。通过完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落实产业指导,强化劳务技术培训,逐步形成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的“三带一自”模式,构建起“一村一主业”的产业格局,推动实现“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产品变商品、劳力变劳务”目标,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致富。20xx年扶贫办产业发展项目具体效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效益。20xx年产业发展建设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达到3650万元、农村科技带动增加产业产值320万、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4500万元。
2、社会效益。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培训学到了相关的工艺技术和知识,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就业人数3900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995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6550人。
3、生态效益。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同时积极创新生产,通过农村科技改善耕地面积585亩以上。
四、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为了进一步了解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社会绩效,我们通过纸质问卷的发放,收集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调查问卷结果显示,87.3%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非常满意;12.7%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基本满意。同时,72.6%的调查对象认为基础建设和人才缺乏是目前产业扶贫面临的问题;27.4%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支柱性的产业支持。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基本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对促进我县贫困群众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的培养和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消除农村贫困现象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具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的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20xx年共遴选了85家新型经营主体为产业帮扶企业,包括特色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
2、创新帮扶模式取得较大成果。
(1)务工就业模式。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实行就业培训,让贫困户由传统农民变成产业工人或新型职业农民,实现贫困户就地就业。20xx年,我县对贫困人口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扶贫车间”等方式全县共吸纳贫困人员3500人就业。
(2)龙头带动模式。全县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有1家。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四马桥蔬菜基地被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永州市农业农村局授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租种土地1100亩,种植特色蔬菜,年产值1120万元,纯利润300万元。通过土地流转、聘请劳力、产业分红等方式联系带动80人,人均增收2500元。
(3)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模式。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以产业扶贫项目为平台,采取“村支两委+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入股合作,委托帮扶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经营主体享受20%的财政补助资金,其余对象的帮扶资金统一投入到经营主体。项目合作期至少5年,前5年对入股的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保障贫困户的本金安全,年底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10%,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560亩,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5万元,带动31名贫困人口稳定增收2600元,受益群众296户,1573人;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药材黄精600亩,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0万元,联结27户80名贫困人口,促进贫困户增收2300元以上。
(4)自主发展模式。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缺少资金、技能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使贫困户产生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
(5)其它模式。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小额信贷等方式,参与产业生产、灵活就业,使贫困户既有资产性收益,又能通过生产参与或灵活就业提高产业发展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在项目资料中,部分项目缺少可行性论证,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后不能产生相应效益。如:(1)清塘镇小塘村的道县尚轩黑木耳种植农民合作社总投资300万元,其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5万元,帮扶贫困人口22人,由于食用菌大棚的遮阳棚挡不住强烈的太阳,温度太高,食用菌棒都坏了,目前也没有种植,只有等天气转凉了才能种植;(2)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产业发展资金扶持15万元,属于村集体经济,外县老板承包,每年付租金1万元给村里,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虽然有订单,但因为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不到工人而停产;(3)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属于村集体经济,为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扶持1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外县老板承包该企业,每年给付村集体1万元租金,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虽然有订单,但是由于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工困难,目前工厂处于停产状态。
2、项目资金的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比如产业发展项目,有扶持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配的标准是怎样?是否按照标准执行?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也一样,缺少准确的资金预算,扶持的资金也有一定的随意性。违背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竣工验收时,县乡村振兴局与财政局基本没参与,都是乡镇、村简单验收了事,特别是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到底花了多少钱,没有工程结算单,财政投资评审更没有评审,就凭一个验收单就付了款。有些产业项目乡镇直接拨付给实施主体,没有经过村级财务帐,脱离村级监管,比如祥林铺镇雷洞村榕油菜种植30万元、高坝洞村湘南苗木30万元,洞尾村道县勤润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万元,八家村道县众旺油茶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油茶基地30万元;寿雁镇以镇政府实施的天智菌业20万元、金丰瓜蒌永丰基地25万元,横岭乡横岭村的绿态家禽养殖、两江村的道州灰鹅养殖等等。
4、实施地点与项目立项村不一致。部分产业发展项目立项在甲村,实际实施在乙村,项目监管困难。比如横岭乡两江道州灰鹅养殖产业扶持20万元,实施主体却是道县莲塘鹅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点在道县工贸中专(寿雁),横岭村的道县绿态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地点却在祥林铺镇,这对当地经济房展,带动贫困户就业帮助不大。根据湘农联[20xx]51号文件精神,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同权同利,风险共担,但实施主体不在本村,经营情况无法及时掌握,未来贫困户的权益难以保障。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产业发展项目采用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帮扶的,兑现给帮扶贫困户的分红资金到位少。据查只有少数项目把分红资金打入了贫困户的明白卡,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石山脚村食用菌种植,四马桥镇农科站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有些项目象征性交了一点给村集体。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合而成,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受市场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未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分红,未来收益难以保障。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缺少技术或者缺少劳动力,发展产业内生动能不足,对自己的产业定位不准确。而以简单发钱发物代替产业帮扶的方式,未贯彻好上级产业帮扶政策,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扶贫,不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湘发〔20xx〕7号)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的规定。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论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选择贫困人员有参与意愿又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要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保证产业发展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帮扶效益。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分配要制定一个可执行的分类补助标准,比如种植业,茶叶、脐橙、油茶、蔬菜、食用菌、药材每亩各补多少;养殖业,养牛、养羊、家禽各补多少,等等;基础设施项目,要有工程预算,以财政投资评审审定数为依据,避免资金分配不公。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产业发展项目要按照验收面积与制定的分类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基础设施项目要办理竣工结算,并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按照审定的金额拨付工程款,避免有些项目还没实施,资金就已经拨付完。所有村级实施的项目,资金拨付一定要经过村级财务,接受村里监督。要注重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造成项目实施达不到要求。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贫困村级项目,实施地点必须是在本村,避免外村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挂靠本村项目实施,以有利发展本村经济,保障本村贫困人员权益,带领本村贫困人员致富奔小康,帮扶协议要能保障和实现贫困人员的利益。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乡村两级组织要对本级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负责,督促本乡、本村产业发展实施主体把拖欠帮扶贫困户的分红,及时足额兑现给帮扶贫困户,以保障贫困户的权益。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入股合作社资金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合作社责任,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入股资金安全、完整,确保贫困户收益。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加强农民现代职业能力培训,提高其技能,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既能提高贫困户的种植养殖收入,也能增加贫困户在新型主体中的打工收入,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未定发展粮食生产,省厅下达了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任务,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经公开招标确定了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我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工作调查的耕地以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的耕地及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等情况。充分运用遥感信息等技术手段,利用“三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成,减少重复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并最终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通过。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此项工作为省厅临时下达,年初并未申请预算,因摸底调查矢量数据的优化调整以及内业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包括航拍图、现状图、区位图等图纸的制作等技术需要,用区财政预算局年初下达的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资金调剂用于此项工作,向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支付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目前成果已提交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该项目已完成并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合格。本次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任务,为我区“恢复地类”整治项目提供了数据保障,也为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便利。
二、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为保证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需要及时更新、维护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加强数据库成果管理来指导镇(街道)及时了解和落实整改,需高效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要求精度、实效的“非农化”“非粮化”数据服务。因此后续还需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矢量数据与文档数据等。为有效解决“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之后还需要全面了解掌握核实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后续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