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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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方案

请欣赏中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市教委贯彻落实该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青浦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和管理办法》,现就规范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和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青浦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第一条: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校服穿着制度。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决定,并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做好校服的选购和采购工作,确定校服的供应商、校服款式、材料、颜色、价格等。明确学生穿着校服的学校应制定校服采购、穿着制度,并经本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后方可实施。公布时间不低于一周。

第二条:学生校服采购应通过综合比较、货比三家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的校服生产企业。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起10日内,由学校将两份合同报送校产管理中心公共服务管理科备案,并由校产管理中心送至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备案。

第三条:校服代办服务性消费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统一票据。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校服服务性收费资金。

第四条: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提供的由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对校服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服装标识等进行初步认定合格后才能收货。如有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五条:学校要建立“双送检”制度。学校在将校服发给学生前,应当按照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进行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校服送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第六条:学校应按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七条: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发现校服有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调查结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产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2

为依法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服管理,不断提升我市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总体品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我市特制定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方案。

严格校服选购范围

办法规定,除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不得统一采购校服外,其余年级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可以统一采购校服。校服使用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严控校服采购品种、档次和套数,不能一次性购买多套校服,原则上春秋季、夏季、冬季每生选购校服不超过2套(实际需求根据家长委员会意见确定)。

严格校服成本核算,合理定价,做到质优物美,严禁采购价格虚高的所谓高档校服,增加学生优越感和家长经济负担,同时也严禁采购低价低质的校服。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中标供应商收取货款时应向学校出具增值税发票,严禁违规收取和挪用校服费。

鼓励中标供应商按学校着装人数的2%以上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负责材料审核,存档备查。

明确校服选购主体

办法指出,学校是校服选用的组织者,家长委员会是校服选用的主体。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凡自愿统一着装的,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购小组及评委,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选购小组及评委5—7人为宜(着装人数1000人以下5人,1000人以上7人)。

严格校服选购评比条件

办法强调,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是具有校服生产销售合法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不接受中间商)。

为保证质量,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前提下,确定校服价格范围,适当降低价格在评分中的'影响因素,避免厂家低价降质。

学校要抽取一定数量校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校服进行检验。学校在组织验货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校服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已经进入校园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更换,防止危害学生身体。

建立校服监督惩处机制

办法要求,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

学校要监督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水平。招标文件要依法公示备案,产品要严格履约验收,档案资料要齐备完善;一律不得向资质证照不齐备、质量安全无保证、售后服务差、商业信誉度不良的校服生产企业、中间商和“皮包公司”采购校服;严禁订购来源不明或标志标识不规范的校服。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并计入“黑名单”,取消在本市参加校服竞标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校服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造成损害的,依法进行处罚和赔偿。

畅通反映渠道,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教育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本着面料好、款式新、质量高、价钱低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根据新沂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一、二年级学生校服实行公开统一招标。为使招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和一、二年级各班主任及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及学生代表。

职责:制定校服招标方案,具体实施招标;监督、指导按招标原则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进行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厂家企业。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生代表每班1人,21个班级共21人,家长委员会每班2人,共42人,总计63人。职责:根据学校招标要求按照程序和标准投票,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厂家(要求家长委员会主要成员全程参与,临时办公地点设在大会议室)。

要求:评审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三、招标原则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四、招标步骤。

(一)厂家报名

1、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1日

2、地点:新沂市桥口小学总务处

3、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①投标函;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资质文件及认证书;

④服务流程和售后服务;

⑤校品图片;

⑥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部分),最好是近三年在徐州地区内三个以上(含三个)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⑦企业相关的荣誉证书;

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校服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888-20xx)

(二)召开招标会招标办公室根据各厂家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通知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家到我校大会议室召开校服招标会。时间另行通知厂家。

会议期间,报名厂家要准备好相关服装三套(分男女),如需展示模特由厂家自行安排。报名厂家按学校安排的顺序登台展示,展示准备好的校服,并由厂家负责人做具体介绍。同时展示校服生产厂家编号和价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展示服装进行投票,评审委员会确定对展示服装的意见,最后现场计算出得票结果。确定中标厂家。

(三)公示中标厂家

招标领导小组公示中标厂家名称和中标校服价格。

(四)签订合同

公示时间一周内无异议的,招标办公室通知中标厂家,由学校与厂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

五、招标数量及款式

1、征订数量:一年级和二年级总共春秋装约1300套(具体数量以合同为准)

2、征订款式:每整套服装含上衣和裤子,校服款式质地以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为准。

六、其他

1、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校服招标领导小组。

2、中标厂家和学校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3、制作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30天)前全部制作完成,并送达到位。

4、报名厂家交质量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企业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中标企业待校服交付学校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若校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学校拒收该企业校服,保证金不再退还,下次招标会学校不允许该企业再参加竞标。

5、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由采购单位封存(用于收货对比)。未中标人的样品要求在招标结束后自行领回,如不领回,则由采购方自行处理。

6、中标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交货前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收货。

7、请市教育局监察室、财审科,委派人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全程监督。

中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4

一、需求确认

1.收集学生校服需求:设置一个反馈渠道,向学生收集他们对校服款式、颜色、尺码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

2.召开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学生会、教务处等)召开会议,进一步讨论和确认校服采购的需求和要求。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制定招标文件:根据校服采购需求,制定招标文件,明确产品要求、交货期限、投标条件等。

2.公开招标:将招标文件公示于易于获取的平台上,向有资格的供应商公开招标。

3.公正评选: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提前设定的评审标准公正评选。

三、供应商选择

1.评估供应商实力:评估供应商的企业实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等,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校服生产。

2.现场参观:组织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工厂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生产工艺、设备情况等。

3.签订合同: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质量要求,并确保合同中有明确的交货期限、支付条件等。

四、质量控制

1.设立质量检验标准:根据校服采购的产品要求,确立适用的质量检验标准,明确质量抽检的.频率和抽检的数量。

2.严格抽检:组织专业人员对校服进行抽检,检验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跟进整改:如果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确保校服产品的质量得到保证。

4.投诉处理: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教职工等的投诉和意见,维护校服采购的质量和声誉。

五、交付和验收

1.及时通知:提前通知供应商校服采购的交货日期,并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交付进度。

2.验收检查:在校服交付时,进行验收检查,确保交付的校服满足质量要求。

3.记录和评价:记录校服交付和验收情况,并与学生、教职工等进行沟通和评价,以改进未来的校服采购工作。

六、售后服务

1.建立投诉渠道:设立校服采购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学生、教职工等的售后问题。

2.追踪服务情况: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跟踪,及时与其沟通,确保售后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3.总结经验教训:根据学生、教职工等的反馈和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校服采购工作提供参考。

以上是一个完整的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以确保校服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证。

中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11月2日起至11月6日17时止

五、联系方式

报名

联系人:

电话:

六、其他要求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中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6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成立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工作负责人及成员,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 对校服供应商进行调研和评估,筛选出符合校方要求的供应商,并签订合作协议。

3. 确定校服的款式、颜色、尺寸等要求,并制定详细的采购规范。

二、采购方案制定阶段

1. 根据校方需求和预算,制定校服的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的数量和时间安排。

2. 制定校服采购的.报价要求,包括价格、质量、交货期等,并与供应商进行确认。

3. 根据采购数量制定校服采购预算,确保采购经费的合理使用。

4. 根据采购计划和预算,制定采购合同模板,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和签订采购合同。

三、校服选型阶段

1. 邀请供应商提供样品和详细的产品说明,进行校内展示。

2. 邀请相关人员对校服进行评估和比较,包括款式设计、面料质量、舒适度等。

3. 根据评估结果,选定最符合校方要求的校服款式,并与供应商进一步商议细节调整。

四、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阶段

1. 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确保校服的采购价格合理。

2. 根据谈判结果,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五、校服生产和交付阶段

1. 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校服生产,确保校服质量达到标准。

2. 按计划安排校服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并与供应商进行具体安排。

3. 接收校服送达校方,并进行验收和存储。

六、校服使用和管理阶段

1. 充分宣传校服的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师生正确使用校服。

2. 建立校服使用情况登记表,定期检查校服的磨损程度,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以供参考下一次校服采购的决策。

七、项目总结和反馈阶段

1. 对整个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总结,包括采购成本、供应商质量、校服使用情况等。

2. 收集师生意见和反馈,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3. 形成校服采购项目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提交相关资料。

中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学生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1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特制定如下校服采购管理方案。

一、校服采购前提

1、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

2、在通过本校学生统一穿着校服的'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3、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和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二、校服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招投标工作开展前必须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参与招投标的厂家不得少于3家,同时积极邀请同级纪委监察、财务审计、学生管理等多部门参与,尤其是要发挥好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原则上在山东省教育厅批复的济南市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中进行招标选用。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还需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质询,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学校绝对不向列入“黑名单”的校服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2、签订合同

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市教育部门备案。校服价格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xx]74号)要求执行。向在校学生收取学生装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校服生产企业直接收取。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后,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或者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4、交付验收

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企业生产的校服后,及时将该批次校服随机抽样送至质监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再统一发放给学生。

三、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向质监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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