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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摸排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人身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有效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涉及校园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成立潭山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商分局、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安监站、中心小学、三中、居委会、潭农公司负责人及各村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副主任吴恩求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工作协调、督促、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
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非营运的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校(园)车营运行为;
2.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以及校园电子监控设施、路灯等的配置;
3.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社会治安进行整治。
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1年11月1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摸排阶段(11月18日至20日)。
组织召开动员工作会议,对本次整治行动进行集中安排部署,迅速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制定并下发专项工作方案。会后,全镇立即展开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摸底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1.摸排内容:①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②学生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③校(园)车及其驾驶人的情况;④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
2.摸排要求:①逐一登记接送学生关于车辆、车主及驾驶人、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②逐一登记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③11月2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26日)。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全镇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做好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与校(园)车驾驶人签订承诺书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2.协调交警、公路、交通部门,在三中、中心小学及教学点出入的主干道上设立好道路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在必要的地段安装好减速装置。
3.督促接送中心小学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社会车辆和潭鑫幼儿园园车司机,自觉接受交警、交通部门的督查和整改。
4.对校园电子监控设施、校外路灯进行维护完善,对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进行认真整治。
5.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整改,其重点主要是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情况,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
6.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同时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7.对中小学校、各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要求每所学校于寒假前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底)。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到2011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后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整改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镇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协调配合。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必须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工作责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本次整治行动纳入2011年度的综治考核范围。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对那些因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工作被动,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隐患摸排方案 篇2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市旅游局自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自己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活动期间内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二)星级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和临时性简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旅游景区要加强火管理,严格执行区内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防火提示;要加大防火重点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隐患,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演练与物资准备,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内容,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0日)。市旅游局将对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检查过的单位逐一填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将对旅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工作指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地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及时有效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单位要以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坚决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自办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安全隐患摸排方案 篇3
为深刻吸取近期吉林等地事故安全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交通实际,决定在交通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彻底排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有效落实“三彻查、五督促”要求(“三彻查”即彻查认识是否到位、彻查隐患整治是否到位、彻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五督促”即督促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基层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单位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县“平安交通建设”奠定消防安全基础。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三、组织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陈绍瑛局长为组长,何财林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公路局、运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重点范围。客运车站、渡口码头、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交通各单位自营或出租的用于经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居住出租房屋,交通各单位出租的沿街商铺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二)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审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各单位和单位出租房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企业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情况;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情况;临时建筑彩钢板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
五、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排查。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带头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县公路局、运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排查整治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各单位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帐。
(二)依法整治隐患。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不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一律确保优先拆除;符合当场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一律当场整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加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资源共享和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出租的“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的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治理,对难以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上报县消安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封或。
(四)夯实基层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全面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利用短信、宣传橱窗、路边墙体、横幅、LED等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能力,着重培养“四类人员”,即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研究部署消防“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各交通管理部门要召开交通行业消防工作会议,部署交通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局运管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22日)。各单位要按照《县“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20xx〕21号)中制定的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召开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已经查明存在隐患点尚未完成整治的或整治不到位的,必须在本阶段内完成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三)彻查整治阶段(7月23日至9月20日)。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行动范围和重点,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帐。在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边查边改。整治期间,各单位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带队检查,并建立工作账。整治过程中,要落实常态督改隐患机制,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排查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报告消安委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阶段工作情况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四)验收巩固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10月10日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活动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于10月8日前报局运管科。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要强化统一领导,全面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平安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内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检查、严格整改、严格督查、严格追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县局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县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专项督查。要严格消防安全问责制,对行动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安全隐患摸排方案 篇4
一、要求及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部署,落实公司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
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己检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1、公司冷库库安全管理状况。
2、制冷机房、生产车间、冷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自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9月1日—9月7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帐。
2、整改阶段(9月8—9月15日)对照台帐落实整改,能够立即整改解决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
3、整改及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0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液氨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己保护能力。
安全隐患摸排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于20xx年6月20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根据市文广新局《关于转发〈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使全市所有娱乐场所、文保单位和所属单位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切实完善,消防安全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从而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和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办公室、广播电视科、文物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音像市场、印刷企业和文物保护单位;局所属各单位。检查内容包括: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人员的工作职责是否明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安技措施是否执行到位。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经营单位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安全值班巡查是否到位;安全制度、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熟悉掌握。4.员工安全教育情况。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局重点检查、市安委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并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2.检查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31日)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
3.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局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将在各单位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上报局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把这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和开展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把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互结合起来,扎实向前推进。在单位内部进行深入检查,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和制度健全到位。
3.落实责任,强化治理。各单位要把这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排查人员头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切实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隐患摸排方案 篇6
一、检查责任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二、检查治理重点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分管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3.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深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物业区域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