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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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读后感

请欣赏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00字(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00字 篇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作品,我非常喜欢看,是沈石溪的代表作。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的是一个农村小伙子阿炯因为妈妈离开了他而非常的伤心,把眼给哭瞎了,后来遇见了一只名叫迪克的狗,这只狗虽然是贵族血统但是却非常的难看,阿炯决定让迪克做他的导盲犬,之后,迪克就帮助阿炯走路,为他清扫障碍。阿炯的爸爸喜欢喝酒,喝完酒后总是殴打阿炯,他实在受不了了,就决定寻找妈妈,当找到妈妈时,她却不敢认阿炯,便让他到戏团里演出,不过几场演出,阿炯就出名了,可是迪克因为太丑,而被关进厨房的大院里,不能出来,有一只白色狮子狗代替他的位置,阿炯非常伤心,便和迪克一起闯荡江湖了……

看完这本书,我被阿炯在心里矛盾时能选择正确的方向感到高兴,也为迪克对主人的忠诚而在心中的迪克肃然起敬,在生活中,我们既要像阿炯一样不被迷失方向,也要向迪克一样不欺骗别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00字 篇2

这是一本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让我读了非常感动。

文中的主人公是小狗迪克因为生下来长的丑被人丢弃,被阿炯收养。因为这只怕闯了大祸,被警察判了死刑,在这情况下,阿炯不得不带迪克去昆明去找失散多年的妈妈,穿越死林。在林中差点饿死,又差点被豺吃掉。千辛万苦才来到昆明,在大城市里,想生存必须要有钱,阿炯只好去街头卖艺,碰上了一个阿姨,那个阿姨对他非常好,让阿炯以为就是多年的妈妈。后来,阿炯生病了,小狗迪克为了给人主人治病。只好给人做拳打的活靶子。简直是九死一生

我看过,你们也要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00字 篇3

热闹的气氛已经开始渐渐散退,这次寒假里,我阅读了四本沈石溪的书,分别是《再被狐狸骗一次》,《第七条猎狗》,《睡蟒边的雪兔》,《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认为这几本书都很值得一看。

其中,另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失去双目的小男孩,还有一只因为丑所被人遗弃的狗。

男孩的妈妈很就不要他了,一直跟着爸爸,而爸爸却只知道喝酒,把家里的钱都花光了,之后,小狗和小男孩成为了互相的依赖,互相帮助,都把彼此视为亲人。

这本书教会了我,人类和动物之间有着非比寻常的友情,不应该只看别人的外表,来决定他人的命运,应该深入他人的内心。也不应该找别人的缺点来嘲笑,而应该找自己与别人之间的差距,进行深一步的改正。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00字 篇4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烔收留了,阿烔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00字 篇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中国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著名小说。这本书的内容感人,我十分喜欢。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阿炯,遇见了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由于受不了洒鬼老爸的伤害,阿炯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母之路。一路上迪克一次有一次的帮阿炯化险为夷,终于来到了阿炯妈妈所在的城市。可是,他们身上所带的钱不多了,正在这是他们遇到了一个好心的阿姨,没想到好心的竞然是阿炯的妈妈。阿炯的妈妈现在的老公是一个歌舞团的团长。阿炯在歌舞团出了名,而迪克却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走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00字 篇6

最近,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盲人叫阿炯,他的身世非常悲惨,他把一个叫钱老瞎的盲人认作师傅。他的师傅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他只好到一个茶馆拉琴卖艺。半路上捡了一只狗,给他起名叫迪克。后来茶馆安了一个收音机,不需要拉琴,他的狗不知道收音机,在茶馆大闹天宫,被认为是疯狗,警察来阿炯家逮捕它。他被迫离家出走,到昆明一块叫豆腐营的地方去找他的妈妈,历经一番挫折后,终于成功了,但是这中间也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很感动,我非常同情和怜悯阿炯,他和迪克是最忠实的伙伴,而迪克两次被认为是疯狗,阿炯痛恨那些人,所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流浪,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比冤枉好,当你被冤枉的时候,心里是最难受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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