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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调研报告 篇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该制度的推行,对于解决农民贫困,实现“生有所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最近,笔者通过实地视察和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现状
我县位于xx山区,是全省25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之一。截止20xx年底,全县总人口44.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95万人,是个农业大县。20xx年全县财政收入7.8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84亿元,农民人均收入4533元。全县现有低保对象3161户4209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055户4090人,城镇低保对象106户119人。全年发放保障金409.4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37.56万元。农村低保率为1.03%,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80.46元;城镇低保率为0.29%,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157.26元。
近年来,我县低保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低保对象管理逐步规范,实现了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低保标准增长自然化、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基本上做到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领导重视。县政府成立了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和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将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低保工作顺利进行。
2、制度完善。我县从1998年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先后出台了《xx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xx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原有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县民政局还专门编制了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流程图,发放至各乡镇。各乡镇也根据县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低保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3、动态管理。县民政局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坚持每季度末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审批事宜,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各乡镇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继续予以低保,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及时予以注销,真正实现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4、资金保障。低保资金列入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县财政负担90%,乡镇负担10%,乡镇配套部分先由县财政垫付,年终一次性向乡镇收取。低保资金划入低保资金专户,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低保资金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里还根据省政府[20xx]65号文件精神,每年6月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调整和提高。
二、当前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待完善和规范。
1、存在“错保、漏保”现象。有些是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有些属于弱势群体,由于对低保申请的条件、程序不了解,使其丧失了应有的权利;有些是因村两委干部责任心不强,对低保工作不重视,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实,导致应保的对象没有及时上报;有些是村干部出于人情关系,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从而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有些是因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而丧失了资格等。
2、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有些乡镇、村(社区)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有些低保对象未经过公示或公示时间未满就上报;有些村干部不参照低保条件规定,而是与邻村、邻户对比,相对困难的就上报;有些村干部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想方设法纳入低保;有些村干部在村双委换届选举中为了拉票,随意承诺,把办理低保作为交换条件;有个别乡镇干部由于考虑个人关系,没有严格把关。
3、家庭经济收入核定难。按政策规定,只有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才可纳入低保范围。虽然我县也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了《xx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了家庭经济收入的计算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难度。一是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占比重大,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二是对低收入农户的储蓄、有价证券、隐性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三是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收入有相当的不稳定性,计算起来比较困难。
4、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主要以地方为主,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补助以及县乡两级财政配套。近年来,由于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单一的资金来源使县乡财政的配套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我县9个省级贫困乡镇,经济发展落后,贫困群众数量相对比其他乡镇多, 所需配套资金数目也大,难于负担低保配套资金,要求取消配套资金的呼声很大。
5、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工作机构还不健全,县里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低保工作由县民政局主管,乡镇民政办具体操作,存在着人手力量的不足。尤其是乡镇政府只靠一个民政助理员(大多身兼多职)从事该项工作,村级又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人员少,任务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对低保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三、推进和完善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
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因此,要把农村低保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大投入,扎实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乡镇、村各级共同努力。一要加强领导。县政府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农村低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经常听取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要健全机构。县政府要及时调整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民政局要专门设立低保工作机构,如低保工作科等,专门负责抓好低保工作。各乡镇要由乡镇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助理、司法助理等5-7人组成低保评审委员会。村里要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评议组织,加强对低保户的民主评议,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要完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作用,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管,在全县形成县政府主导、民政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机制,确保我县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农村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县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多形式、广层次宣传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及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乡、村两级要设置相对固定的低保工作宣传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将申请低保的条件、所需材料、审批程序广为宣传,让广大农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和程序,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特困群体,支持推动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3、完善操作程序。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审查、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运行机制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的核定办法。二要规范阳光操作。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村、乡镇、县三级公示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对农村低保家庭的申请、收入情况的核实要积极引入听证制度,由乡镇民政助理员、村委负责人、村民代表等联合评议,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低保工作的动态。三要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超过低保线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低保,停发低保金;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要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同时,县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对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规范运作。
4、拓宽资金来源。资金的筹措和保障是低保工作的核心。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乡财政压力越来越大。一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提高低保资金补助额度。二要积极探索其他筹资渠道,在社会上开展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广泛动员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慈善组织、团体和个人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同时,对捐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加以宣传表彰,形成农村低保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5、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充实工作力量。县里要适应低保工作量大、责任重的需要,及时选配政策性、原则性、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干部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各乡镇要重视民政办公室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解决有人办事问题。二要落实工作经费。农村低保对象分布散、人数多、情况复杂,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县乡两级要落实农村低保工作必要的经费,县里可按农村低保资金总量的一定比例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为低保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解决有钱办事问题。三要加强业务培训。低保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关健。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农村低保工作干部队伍。
低保调研报告 篇2
城市低保人口在我县大致有几种情况:一是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极度贫困;二是家庭无主要劳动力,低收入,高支出;三是家庭有劳动力,但是无就业渠道,也没有自谋职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受教育程度低、职业技能差、就业率极低。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尤其是从20xx年实施城市低保以来,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最低保障。但是我认为,长期给予他们低保,不促进他们自身的发展,就没有实现以人为本,没有很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在,如何处理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问题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促进就业是低保人口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县有城市低保人口8169人,占全县城镇人口的13%;人均月补助标准78元,在泸州市处于第6位,年支出城市低保金850万元,居全市第1位。呈现出人多、面广、标准低、支出量大是我县城市低保的特点。如此规模的城市低保保障了全县绝大多数困难居民的生活,对于全县社会稳定起到明显的保障作用,从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但从当前低保工作开展的情况看,存在部份人依赖低保金、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现象;存在低保金养懒人现象,有些人年轻力壮,领取低保金不做事;存在低保金养闲人现象,有些人成天在茶馆喝茶打牌,靠低保金过日子。这些问题的出现,从主观上看,是低保人口自身素质不高,几乎不具备劳动技能,就业困难;从客观上讲,当前的低保政策中缺少鼓励低保人口就业的内容,在劳务开发和促进就业工作中对这个群体的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低保人口的发展问题,以保障促进发展,以发展落实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时,正确认识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们不能让低保的面越扩越大、低保人口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来思考:如果今年全县低保的需求量为9000人,明年增加为1XX人,难道能够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吗?应该说明我们的发展工作没有做好,群众的增收问题没有解决好。
只有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加大劳务开发工作力度,促进就业,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发展的同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才是正确的发展思路。
二、促进城镇低保人口就业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据调查,我县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劳动力1023人,有就业需求的878人,占86%,这说明大部分都有就业意愿,但为何没有就业?如果不考虑主观的因素,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关于居民收入计算的方式,客观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业的积极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标准为150元/人、月,也就是说人均月收入达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对于收入的计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没有说明是净收入还是总收入,所以目前在计算居民家庭收入时都按总收入计算,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务工,月薪600元,那该户的低保按政策应予以取消,而实际上600元,只够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这一人外出务工反而让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当低保人口要选择外出务工时,他就得反复权衡,患得患失。
2、县内就业岗位有限,外出务工面临的困难多,让城市低保政策成为低保人口手中的“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企业规模小,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县内的规模企业,郎酒集团、烟草公司等目前都没有太多的就业岗位,新兴的一些煤矿企业,技术要求又比较高,大部份城镇居民又不愿从事采掘工作。所以县内就业的可能性比较小。
由于县外企业在招用工上的不规范,服务保障政策滞后,外出务工又面临劳动强度大、合同纠纷频繁、工资拖欠等诸多困难。多数低保人员对外出务工前景不看好。另外低保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都不高,出去后工资也不高。这些原因就让低保人口常在领低保金和就业之间徘徊。
3、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不健全,就业就等同于失去社会保障。全县目前已有的政策措施是体现了各个部门促进就业的良好愿望,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执行为外出务工的低保对象报销车费的政策就是例子,但各个部门所执行的政策没有整合,一些没有促进就业任务的部门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没有得以体现。
如民政局没有促进就业的工作任务,但承担了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如何整合这些政策资源,形成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一方面要制约具备就业条件而不就业的低保人员,另一方面又要激励积极就业的低保对象。
三、创新思维,扎实工作,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1、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机率。
按照全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按劳动力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有就业需求的低保1023人口中,有人希望接受电动缝纫培训,人希望接受电子装配培训,人希望接受车、焊钳工培训,人希望接受计算机操作与维修培训,人希望接受物业管理培训,人希望接受餐饮服务培训,另外还有人希望接受保安、创业规划、煤炭采掘等专业培训。要根据个人意愿,作好规划,利用好劳务培训费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费,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组织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培训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低保人口的发展问题,以保障促进发展,以发展落实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时,正确认识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们不能让低保的面越扩越大、低保人口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来思考:如果今年全县低保的.需求量为9000人,明年增加为100人,难道能够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吗?应该说明我们的发展工作没有做好,群众的增收问题没有解决好。
严格管理培训经费和培训补贴,要将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挂钩、与输出比例挂钩。对于组织培训后仍然多数参培人员不能从事基本操作工作或者输出比率低于60%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于培训效果明显,输出比例超过95%的要进行奖励。
2、加大劳务开发力度,拓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渠道。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促进就业。组织专门的队伍深入到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召开企业用工需求座谈会,充分了解各类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和用工情况。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尤其是商贸、服务型、加工型企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广泛吸纳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加快社区建设步伐,扶持社区企业发展,探索社区企业由社区居民共同投资入股的模式,鼓励并优先让城市低保人口参股经营。对于投资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协调信贷部门发放小额贷款予以扶持。
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应采用发放小额贷款、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等方式予以扶持。在规划城市建设、建立和新办贸易市场时,可安排不低于20%的摊位,按成本价租售给城市低保对象。
3、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出得去稳得住。
实施好培训、输出、服务、维权、管理一体化工程,着力提高劳务开发的质量和效益,有效的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劳务开发部门、工会、司法、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务办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建立与用工地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综合协调、联动维权服务新机制。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建立劳务工作站,定期对输出的人员进行回访,切实维护外出低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城市低保对象出得去、稳得住,实现外出就业的良性循环,用不断有人成功的实例教育和引导低保人口自力更生、自强自立。
要通过服务与维权,避免外出务工瞎折腾情况的出现,如果是出去的低保对象一月两月就干不下去了,那他不仅挣不到钱,反而会增加家庭负担,加剧贫困程度。
4、加大科学管理城市低保的力度,解决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的后顾之忧。
首先是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县低保人口的基本情况,尤其要掌握其中劳动力的情况,建立制约机制。对已享受城市低保或正在申请城市低保男48岁以下、女38岁以下有就业能力的人员,必须在本人所在社区或乡镇劳务办进行求职登记,如果两次以上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岗位,可停发其城市低保金或不受理其城市低保申请。其次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并积极就业的可适当放宽低保政策,让低保成为其就业和发展的有力保障,对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延续6个月,对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减半发放6个月。
第三是要建立低保人口就业档案,掌握其就业的基本信息,对于就业失败的,要放宽低保申请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做到出得去进得来,让低保对象在就业时无后顾之忧。
5、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建立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调查全县低保群体的生存状况,关注和研究他们的发展问题,探索和实践帮助他们脱困致富的工作思路,建立促进他们就业的长效机制。
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县政府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建立促进就业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就业问题,可以解决城市低保人口外出务工的路费补助、医疗补助、维权服务等。
整合政策资源,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激励与制约并重,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观念,用制度促进和保障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
低保调研报告 篇3
城市低保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xx年7月12日,我来到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二里桥社区进行社会实践挂职。就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而言,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以及严谨的审核调查态度使得社区的工作得到了住户的认可,低保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多次走访所在社区的贫困居民,对主管公共民生方面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采访,以及翻阅了大量的政府对于贫困人员的帮扶文件和社区帮扶工作记录,对社区贫困居民的生活状况及所获得的帮扶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完成了这份调研报告。
一、二里桥社区的基本状况
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二里桥社区位于湖城东大门,辖区面积约0.27平方公里,分为明都锦绣苑、锦东苑、航运一村、东方明珠、风雅蘋洲等5个小区,现有住户1886户,常住人口4190人,有低保户6户。航运一村等较老的小区无业或低收入的居民比较多。
二、有关帮扶政策的政府部门或社区文件摘录
1、吴兴区慈善总会文件(吴慈【xx】8号 关于上报慈善助学对象的通知)
申请对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即低保标准上浮20%)的子女,今年被录取高中(含职高)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可向吴兴区慈善总会申请。
今年被录取大专以上全日制院校的学生,一律向湖州市教育局(学校)申请,符合助学条件的市教育局将统一安排,本不会再接受申请。
可享受的帮扶政策:
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的标准为:高中(含职高)XX元。
城乡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标准为:高中(含职高)1000元。
2、吴兴区慈善总会文件(吴慈【xx】4号 关于开展贫困家庭少儿先天性心脏病二期救治活动的通知)
申请对象:
一是户籍在本区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16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二是在吴兴区务工满2年,并签有劳动合同的外地民工家庭,随父母来湖生活的16周岁以下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
可享受的帮扶政策:
城乡低保户家庭,按实际医药费总额,扣除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其中80%由金洲集团慈善资金补助,10%由市中心医院减免,10%由患者家庭自负。
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按实际医药费总额,扣除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其中70%由金洲集团慈善资金补助,10%由市中心医院减免,20%由患者家庭自负。
经济条件困难的外来民工家庭,按实际医药费金额,70%由金洲集团慈善资金补助,10%由中心医院减免,20%由患者家庭自负。
3、二里桥社区xx年1月制定的'社区民政工作计划摘录
l 针对居民实际经济收入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家庭的迅查,审核上报,工作认真、细致、准确,及时将低保户的最低保障金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l 做好户口走访慰问工作,切实为困难户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l 热心听取困难群体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求及时解决,并给与满意答复。
l 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组织社区志愿者对困难优抚对象进行帮助。
4、“爱心公益行”互助帮扶工程
“爱心公益行”互助帮扶工程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吴兴区民政局、吴兴区社管办协助参与,《湖州日报》提供独家新闻支持,以“帮困·助老·济贫”为宗旨,通过为社会爱心志愿人士(慈善义工)、困难群众和孤寡、空巢等困难老人搭建互动平台,吸引和整合社会爱心资源,倡导一种崇尚慈善、热心公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爱心公益行”互助帮扶工程主要依托爱心公益行服务站、爱心公益行网络平台和爱心公益行热线进行运作。帮扶对象目前主要为中心城区困难群众和孤寡、空巢等困难老人,适时将逐步扩大区域范围,帮扶内容主要包括助老服务、基本生活物品援助等。
三、低保户的态度
这些年,随着国家和各地方的宣传力度的加大,以及自身或周围人的切身感受,大多数人对城市低保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也从最初开展时的不信任渐渐体会到其中的益处,特别是低保户们,在困难的时候感受到了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关爱。
经过走访调查,发现低保户对社区低保工作普遍持满意态度。管理低保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办事,态度好,工作认真负责。
四、社区帮扶困难群众的实例
1、二里桥社区有一户低保户,全家共4口人。其中户主视力残疾1级,丧失劳动能力。其妻精神异常,无法工作。两个女儿,均为在校学生。家庭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其收入来源为出租所居住房屋其中的30平方米,所得收入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其整个家庭四人一月可获低保金为1268元。其两个女儿中,大女儿目前就读某大学三本,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多次帮助申请下,获得区残联助学金每学期4000元,四年共计3XX元;二女儿今年考取某大学专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再次帮助下,获得区残联助学金每学期3000元,三年共计18000元。社区工作人员多次指导该困难户填写申请表格。为了减少该家庭成员的四处奔波,社区工作人员帮助这个家庭联系月河街道、残联等政府部门,并经常电话联系该户户主了解他们家庭的一段时间的状况及所需要的帮助。
2、xx年7月22日,我跟随社区主任和副书记来到二里桥社区的航运一村小区为一位患有精神疾病但家庭条件困难的社区居民进行募捐。航运一村是一个时间比较久的小区,该小区的房子归航运公司所有,小区居民没有房产证,故不可以用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七月十几号的时候,这位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区居民拿着菜刀追砍邻居,并扬言要点煤气罐。后被制止并被公安机关带走。因为某种原因,精神疾病的鉴定需要该居民自己掏钱做。但该户居民仅夫妻二人,无儿无女,因无固定工作,故家庭又没存款,无法自己出钱进行鉴定,也无法住院治疗。在这么一种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到社区所辖的各个小区为该居民进行募捐。但募捐所得的钱远远不够鉴定所需,更别提后期治疗了。社区的几位主任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向有关政府部门筹集鉴定所需的资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获得了吴兴区政法委的资金帮助。
3、逢年过节,社区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都会走访社区的低保户和贫困居民,给他们送去过节的礼品、米和食用油等。在挂职期间,我也跟随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走访了几户困难户,并和贫困家庭的学生进行了交流,给予他们一些学习和生活的建议。据了解,二里桥社区有不少的共建单位,社区居委会会经常联系共建的商业单位给贫困居民提供赞助。二里桥社区居委会和共建单位会不定期进行一些活动,结对贫困居民,贫困居民会获得一些赞助,一般为五六百现金或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过年时会有驻湖部队、政府部门等单位的慰问,社区会安排组织贫困居民一起吃年夜饭等。各种慈善活动,社区居委会都会积极组织安排,使贫困人员感到温暖。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还经常会将慰问物资亲自送到行动不便的居民手中。
五、社区帮扶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及建议解决的方案
通过对社区工作人员的采访,发现社区帮扶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不少。
1、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些社区居民不配合的问题。
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是低保户,所以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会在每次活动时获得一些赞助帮助。当一部分人没有得到共建的商业单位所提供的钱物时,就会抱怨社区居委会不公平。有的困难群众在寻求社区居委会帮助时态度比较差,认为居委会为他们服务是理所应当的,应该替他们做好一切的工作。
解决方案建议:
当碰到有一些居民抱怨不公平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应该耐心向他们进行解释,告诉居民每次发放的量都是一定的,每户居民轮流获得,以得到社区居民的理解。其次,每次慰问活动发放钱物时要做好详细的登记,以防产生下次发放时重复发放的情况。
当碰到态度较差的居民时,社区工作人员要保持微笑和语言上良好的态度。耐心向该居民解释,并指导他们填写表格和办理手续等。让居民体会到社区居委会的耐心和认真的态度。
2、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
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定。而很多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线电视费减免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会有人想方设法加入低保行列,从而增加了低保的压力和难度。
解决方案建议:
这应该加强低保的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对象的评定标准。并严格按规定实行,争取做到应保即保。还应充分发动群众,落实举报监督的制度。
六、对于社区帮扶工作的个人建议
1、在和社区里困难家庭孩子进行交流之后,发现不少的孩子会因为家庭贫困而感到自卑,在这方面,他们经常会因为无人可以交谈而觉得无助。社区居委会应该更多地关注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社区居委会可以邀请一些心理老师不定期得给这些自卑的、需要帮助的孩子心理疏导和帮助。
2、我了解到不少家庭困难的学生,特别是高中毕业的学生和大学生希望在寒暑假时期通过兼职来为家里减轻经济负担。但是,当今社会比较复杂,而学生们还没有真正步入社会,都过于单纯,容易上当受骗,找一个安全并合适他们的工作并不容易。政府部门或者社区居委会在这方面可以为希望兼职的学生提供帮助。通过和共建单位的沟通联系,请一些信得过的企业商业单位为这些学生提供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
3、社区干部和党员干部可以和贫困居民进行结对,通过频繁走访,消除贫困居民的心理顾虑,可以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得多了解贫困户、低保户的心理,了解他们生活中碰到的困难,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帮助。
4、加强社区与大学和中学的合作。发动更多的学生志愿者来从各方面帮助社区低保户等贫困人员。也可以请更多的学生志愿者来帮助社区工作人员处理低保贫困人员的工作。目前来说,我认为学生志愿者与社区的合作还不够多。学生志愿者的力量非常巨大,通过合作,可以减轻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压力。
总结
通过在二里桥社区一个月的挂职实践学习,我深刻理解了社区公共民生中帮扶工作的不易和贫困居民生活的艰难。公共民生工作,特别是贫困居民的帮扶方面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考验社区工作人员的。对于这些工作,社区工作人员需要有良好的态度,耐心细心地为贫困居民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
低保调研报告 篇4
低保政策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内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是xx关于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四个一批的重要指示。恩施州作为老、少、边、穷的重点扶贫地区,低保政策兜底保障工作应在全州竞进脱贫、竞进小康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全州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到20xx年要实现全面脱贫,民政部门应对通过其他扶贫方式帮扶后仍难以达到脱贫目标的低保户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贫困线合一(以下简称两线合一),实现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目标。
一、全州农村低保现状
(一)保障规模。今年全州农村低保实施了按标施保,截止9月底,全州农村低保共有12万户、16.73万人,与去年同期比较,低保户数减少38%(去年19.44万户)、保障人减少44%(去年29.9万人)。保障人数占全州贫困人口(92万人)的比例为18.18%;占全州农村户籍人口(352万人)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全国农村低保4500万人,占户籍人口9亿人的5%),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5.7%(全省农村低保230万人,农村户籍人口约4000万人)。
(二)保障标准。按标施保后,全州平均计算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17元,比上年提高了34元,增幅为41%。其中1.71万人月均补助198元,年人均补助达到2376元;有3.99万人月均补助161元,年人均补助达到1932元;有4.44万人月均补助129元,年均补助达到1548元;有3万人月均补助98元,年人均补助达到1176元;有4.1万人月均补助75元,年人均补助达到900元。据此测算,全年保障资金需要2.5亿元。
(三)保障效果。一是保障对象更加精准,不仅广受诟病的群体保、关系保、人情保得到彻底清理,而且通过产业发展实现增收减贫的低保边缘群体也平稳顺利地退出了低保,二是补助水平大幅提高,困难群众普遍反映保得低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看不起病等现象得到根本性改观,困难群众基本做到衣食无虞。三是兜底保障基础坚实,为加快实施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现低保保障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奠定了坚实基础,留足了政策空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应保尽保落实不够。在实施按标施保工作中,基层经办人员死扣标准、条件,存在漏保现象。各县市都制定了低保负面清单,在工作中机械执行标准,人为提高门槛,设置严苛条件,简单对号入座,虽然做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却也把部分可保人群挡在了门外;有些地方先看房、再看粮,高估外出务工工资水平,对现实的收入状况了解不够;有的地方只看劳动力强不强、不看有没有读书郎,对现实的支出情况判断不准,机械套用标准,没有综合平衡,不该保的固然没保,该保的难免还有遗漏现象,未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二)衔接扶贫大局不够。一是保障规模减速过快,与全州脱贫减贫的实际进程不符。去年全州减贫人数只占贫困人口总数的15%左右,而今年低保人数减少了40%以上,两者衔接显然不够紧密。二是保障人数减少过多,与全州在全国、全省的实际地位不符。与全国、全省比较,我州按标施保后,低保人数占农村户籍人数的比例只有4.76%,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与我州目前还是全国、全省重点贫困地区的实际不符。
(三)兜底保障与脱贫同步难。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来凤县、鹤峰县脱贫,宣恩县、巴东县20xx年脱贫,其他四县市20xx年脱贫,同时全州确定了729个贫困村的脱贫时间进度表,分期分批实现脱贫,导致各县市的脱贫时间不一致,同一县市、同一乡镇的贫困村脱贫时间不一致。按照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到县、乡、村的脱贫时间节点时,低保保障线与贫困线要实现两线合一,即通过产业扶贫等其家庭经济收入仍在贫困线以下的实行兜底保障,这样就会导致各乡镇以及同一乡镇的各村之间的低保补助水平不一样,可能会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三、主要情况分析
(一)经济发展情况。根据相关部门测算,20xx年的贫困线标准为3255元,20xx年为3900元,20xx年为4103元,这是根据当前我州经济发展状况的推算,没有站在经济发展的前沿进行综合分析。当前,国家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共享成果;湖北省正在努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在中部崛起、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决策中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恩施州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快速发展势不可挡。目前统计测算的数据是参照近年来我州经济发展情况设定的下线,没有充分考虑到全国、全省、全州加快发展将形成的上线。要认真研究分析,设定合理的贫困线波动区间并进一步优化竞进脱贫、全面小康的方案,有效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二)贫困人口情况。xx在河北考察扶贫开发时强调,要真真实实把情况摸清楚。要认真分析研判全州92万贫困人口的情况,要弄清他们的贫困原因,找准脱贫致富的对策。贫困人口中有多少人能通过扶持产业和就业脱贫,有多少人是因病致贫可以通过医疗救助脱贫,有多少人可以通过扶贫搬迁安置脱贫,没有享受低保的困难群众有多少会进入低保行列需要兜底保障,这些情况一定要弄清楚。只有准确掌握了贫困人口的情况,锁定了兜底人口数量,才能科学制定低保兜底工作方案。据初步调查了解,全州92万贫困人口中,大约有15万人通过发展其家庭经济收入超过贫困线标准已经脱贫;约有40万人可通过产业发展和就业逐步脱贫;约有20万人可通过生态移民安置、农村危房改造、大病医疗救助、结对帮扶等多种措施可脱贫,剩下人口(大约20万)是自我发展能力弱需要兜底保障的对象。目前,全州已享受农村低保对象16.73万人、农村五保对象1.9万人,共18.63万人,约占全州农村户籍人口的5.7%。根据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要求,预计20xx年全州的低保兜底保障人数应在20万人以内,与目前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三)资金需求情况。根据州政府20xx年公布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300元为基数,每年应按照年15%的速度增长,到20xx年保障标准达到3900元,与贫困线标准3873元实现两线合一。20xx年全面小康时保障标准达到4500元,占贫困线标准4103元的109%。在兜底保障上,补助水平最高的一类低保对象将由今年的人年均2376元逐步提高到4500元,补助水平最低的五类低保对象也将由今年的人年均900元逐步提高到1800元以上。根据全州保障规模和补助水平初步测算,20xx年需保障资金2.57亿元,需保障资金2.86亿元,20xx年需保障资金3.18亿元,20xx年需保障资金3.55亿元,20xx年需保障资金4亿元。 20xx年,中央和省补助我州农村低保资金3.7亿元,今后5年如果按照这个基数不变,加上县市配套资金,全州每年约4个亿的资金规模,能够保障两线合一目标的实现,不会给县市财政带来压力。
四、主要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加大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根本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是政府应尽之责,是民生中的民生,这决定了其经费的主渠道必须是政府投入。恩施州是国家级贫困县市,要积极向上争取重视支持,争取更大力度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我州兜底保障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在扶贫攻坚、全面小康工作中,中央和省都将安排专项资金,恩施州要争取分得更大的蛋糕。据了解,全省低保资金未来几年的增量可能在22个亿左右,省民政厅将会把这些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恩施州要努力争取到更大份额。二是逐步完善本级配套。要按照建立民生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近年来,由于我州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州及各县市财力有限,除配套少量的工作经费外,基本没有相应的经费预算,农村低保资金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省民政厅拨付)。据初步测算,只要省民政厅按照当前的资金份额不减,我州在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时基本没有资金压力,今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兜底保障补助水平也将随之提升,资金需求量将逐年增加,仅仅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难以为继,需要州及县市财政配套相应资金。到20xx年,我州的农村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目前主要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可部分转化为低保兜底资金。三是有效利用社会力量。社会的力量是强大的,要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扶贫帮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将富有爱心的企业家、社会人士吸纳为会员,建立政府筹集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对特别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困户给予重点帮扶,有效解决因病、因灾致贫的现象。同时,积极拓宽社会化、市场化筹资方式和途径,抓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建立部门和社会组织对口帮扶制度,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到兜底保障中。
(二)搞好统筹。一是要处理好标准尺度不一的问题。尽量统一标准把握,确保低保人群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后还存在漏保现象,原因之一是各地标准把握不尽一致。分县市看,低保人数占农村户籍人口的比例最高为7%(咸丰县)、6.36%(巴东县)。最低为2.15 %(建始县)、2.8%(恩施市);现有低保人数较上年减少最高的为76%(建始县)、62%(恩施市),最少的为20 %(咸丰县)、25%(鹤峰县)。虽然低保标准是全州统一的,但执行的结果,县市之间、乡镇之间差异较大,要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制度,将应保对象适时纳入低保,并在动态管理进程中逐步实现县市之间的均衡发展。二是要处理好脱贫时间不一的矛盾。低保保障标准是依据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并由州人民政府发布,全州是统一标准,保障线与贫困线存在一定的差距。保障线标准每年以15%递增,到20xx年才能实现两线合一。我州确定的脱贫时间节点各县市不一样,729个贫困村不一样,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各县、各村的脱贫时间节点实现两线合一,不仅资金压力会加大,还将形成诸多社会矛盾。兜底保障既不能全州一刀切,也不能因村而异,应以县市的脱贫时间节点为准实行两线合一,比如来凤县、鹤峰县的脱贫时间节点是,当年就应对贫困线以下的困难群众进行兜底保障,否则,没有困难群众的脱贫就没有整个县市的脱贫。到20xx年全州实现两线合一,全州全面脱贫,不落一人。三是要解决好兜底脱贫与发展致富的'问题。兜底保障是确保按期脱贫、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的重要保障,不能片面理解兜底保障,更不能将其作为全面脱贫的挡箭牌。一方面政府要处理好兜底脱贫与扶贫的关系,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能简单地将贫困程度大、发展能力弱的困难群众作为兜底保障对象而不予扶持,应在产业发展、医疗救助、结对帮扶等工作中给予更大力度的扶持,要帮助他们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奠定脱贫致富的基础。对通过精准扶贫其家庭经济收入仍然在贫困线以下的,通过补差的方式进行兜底保障。另一方面要引导困难对象树立发展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自身发展致富的内生动力,不能养成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不能形成越穷越光荣的不良社会风气,更不能让低保兜底政策成为养懒汉的政策。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安排部分低保资金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家庭在发展产业、就近就业等方面进行奖励性补助,以增强他们摆脱贫困的信心。
(三)完善配套。一是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好因病致贫的问题。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加大对低保兜底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资助低保、五保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医疗救助比例,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大幅减小其医疗负担。建立完善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新农合报销后自付费用高于1万元的及时给予医疗救助,有效解决因病致贫现象。二是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好突发性贫困问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突发性、短期性贫困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度过难关。大幅提高临时救助标准,认真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政发〔XX〕28号)文件精神,根据困难程度和不同情形,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今年1150元);特别困难的,可达到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今年2300元)。三是完善部门联动帮扶制度,解决好根本性贫困问题。整合各部门的扶贫项目、资金,将零散的、碎片化的扶贫政策捆绑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比如对住房困难户整合危房改造资金、生态移民搬迁资金等,在不增加困难群众负担的情况下即可解决住房困难;对困难群众子女就读大学的整合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帮扶政策及慈善等社团组织的力量,即可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探索建立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民政一门受理,各职能部门联合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整合各部门的力量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促进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低保调研报告 篇5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该制度的推行,对于解决农民贫困,实现“生有所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最近,笔者通过实地视察和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现状
我县位于xx山区,是全省25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之一。截止20xx年底,全县总人口44.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95万人,是个农业大县。20xx年全县财政收入7.8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84亿元,农民人均收入4533元。全县现有低保对象3161户4209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055户4090人,城镇低保对象106户119人。全年发放保障金409.4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37.56万元。农村低保率为1.03%,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80.46元;城镇低保率为0.29%,月人均低保救助金为157.26元。
近年来,我县低保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低保对象管理逐步规范,实现了低保对象管理动态化、低保标准增长自然化、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基本上做到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领导重视。
县政府成立了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和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将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低保工作顺利进行。
2、制度完善。
我县从1998年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先后出台了《xx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xx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原有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县民政局还专门编制了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流程图,发放至各乡镇。各乡镇也根据县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低保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3、动态管理。
县民政局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坚持每季度末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审批事宜,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各乡镇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继续予以低保,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及时予以注销,真正实现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4、资金保障。
低保资金列入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县财政负担90%,乡镇负担10%,乡镇配套部分先由县财政垫付,年终一次性向乡镇收取。低保资金划入低保资金专户,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低保资金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里还根据省政府[20xx]65号文件精神,每年6月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调整和提高。
二、当前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待完善和规范。
1、存在“错保、漏保”现象。
有些是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有些属于弱势群体,由于对低保申请的条件、程序不了解,使其丧失了应有的权利;有些是因村两委干部责任心不强,对低保工作不重视,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实,导致应保的对象没有及时上报;有些是村干部出于人情关系,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从而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有些是因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而丧失了资格等。
2、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
有些乡镇、村(社区)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有些低保对象未经过公示或公示时间未满就上报;有些村干部不参照低保条件规定,而是与邻村、邻户对比,相对困难的就上报;有些村干部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想方设法纳入低保;有些村干部在村双委换届选举中为了拉票,随意,把办理低保作为交换条件;有个别乡镇干部由于考虑个人关系,没有严格把关。
3、家庭经济收入核定难。
按政策规定,只有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才可纳入低保范围。虽然我县也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了《xx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了家庭经济收入的计算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难度。一是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占比重大,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二是对低收入农户的储蓄、有价证券、隐性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三是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收入有相当的不稳定性,计算起来比较困难。
4、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主要以地方为主,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补助以及县乡两级财政配套。近年来,由于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单一的资金来源使县乡财政的配套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我县9个省级贫困乡镇,经济发展落后,贫困群众数量相对比其他乡镇多,所需配套资金数目也大,难于负担低保配套资金,要求取消配套资金的呼声很大。
低保调研报告 篇6
为深入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义,一个月来,我参与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查,通过一个月的社会时间对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xx户农村低保户,保障人口xx人,每季度共发放低保金xx元, 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目前,该镇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镇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三、发现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发现该镇农村低保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全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部分群众还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环境之中。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充实,低保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低保调研报告 篇7
前言
城市低保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xx年7月12日,我来到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二里桥社区进行社会实践挂职。就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而言,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以及严谨的审核调查态度使得社区的工作得到了住户的认可,低保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多次走访所在社区的贫困居民,对主管公共民生方面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采访,以及翻阅了大量的政府对于贫困人员的帮扶文件和社区帮扶工作记录,对社区贫困居民的生活状况及所获得的帮扶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完成了这份调研报告。
一、二里桥社区的基本状况
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二里桥社区位于湖城东大门,辖区面积约0.27平方公里,分为明都锦绣苑、锦东苑、航运一村、东方明珠、风雅蘋洲等5个小区,现有住户1886户,常住人口4190人,有低保户6户。航运一村等较老的小区无业或低收入的居民比较多。
二、有关帮扶政策的政府部门或社区文件摘录
1、吴兴区慈善总会文件(吴慈【xx】8号 关于上报慈善助学对象的通知)
申请对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即低保标准上浮20%)的子女,今年被录取高中(含职高)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可向吴兴区慈善总会申请。
今年被录取大专以上全日制院校的学生,一律向湖州市教育局(学校)申请,符合助学条件的市教育局将统一安排,本不会再接受申请。
可享受的帮扶政策:
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的标准为:高中(含职高)XX元。
城乡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标准为:高中(含职高)1000元。
2、吴兴区慈善总会文件(吴慈【xx】4号 关于开展贫困家庭少儿先天性心脏病二期救治活动的通知)
申请对象:
一是户籍在本区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16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二是在吴兴区务工满2年,并签有劳动合同的`外地民工家庭,随父母来湖生活的16周岁以下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
可享受的帮扶政策:
城乡低保户家庭,按实际医药费总额,扣除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其中80%由金洲集团慈善资金补助,10%由市中心医院减免,10%由患者家庭自负。
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按实际医药费总额,扣除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其中70%由金洲集团慈善资金补助,10%由市中心医院减免,20%由患者家庭自负。
经济条件困难的外来民工家庭,按实际医药费金额,70%由金洲集团慈善资金补助,10%由中心医院减免,20%由患者家庭自负。
3、二里桥社区xx年1月制定的社区民政工作计划摘录
l 针对居民实际经济收入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家庭的迅查,审核上报,工作认真、细致、准确,及时将低保户的最低保障金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l 做好户口走访慰问工作,切实为困难户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l 热心听取困难群体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求及时解决,并给与满意答复。
l 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组织社区志愿者对困难优抚对象进行帮助。
4、“爱心公益行”互助帮扶工程
“爱心公益行”互助帮扶工程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吴兴区民政局、吴兴区社管办协助参与,《湖州日报》提供独家新闻支持,以“帮困·助老·济贫”为宗旨,通过为社会爱心志愿人士(慈善义工)、困难群众和孤寡、空巢等困难老人搭建互动平台,吸引和整合社会爱心资源,倡导一种崇尚慈善、热心公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爱心公益行”互助帮扶工程主要依托爱心公益行服务站、爱心公益行网络平台和爱心公益行热线进行运作。帮扶对象目前主要为中心城区困难群众和孤寡、空巢等困难老人,适时将逐步扩大区域范围,帮扶内容主要包括助老服务、基本生活物品援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