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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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报告

请欣赏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1

根据深南教[20xx]64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圳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学在王升平校长亲自带领和各部门协助下,于20xx年9月5日至20 x x年9月11日对育才二小学的教育收费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查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一费制”考察

育才二小学自查小组首先检查了“一费制”的宣传情况。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二小学在校门显著位置悬挂由深圳南山区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并公布区教育局和二小学的电话号码。其次,自考小组查了学校公布的2005-06学年上学期的《书费杂费缴纳通知书》,第二小学的书费杂费缴纳通知书是否严格按照?未发现“一费制”收费标准违反“一费制”规定,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摊派费用的。

第二部分:“借款费用”的反思

育才二小学严格按照申家联[20 x x]、申教[20 x x]53号、申教[20 x x]393号文件精神,自查小组检查了本学期转来的学生缴纳的图书和杂费收据,未发现“择校生”违规收费情况。经教务处自查,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不收取转学费。

第三部分:“赞助”与“集资”的自省

育才二小学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私自收取各种赞助和集资,坚决杜绝以勤工俭学为名向学生摊派款物,或为其工作集资。育才二小学在王校长的带领下,达成了一个共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经营收入的地方。

第四部分:其他费用

育才二小学的兴趣班和各种关爱班由深圳育才教育集团的子公司深圳康百英公司主办。学生报名时必须要家长签名,收费通知要求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图书馆自查发现,第二小学发放的各类教材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未发现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教材目录以外的参考书、资料、报刊、读物等。

第五部分:自查小组对总务处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强制购买学习用品、社会用品、商业保险等情况。

经过这次自查,育才二小学对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育才二中严格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为南山教育做出了贡献。

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2

我校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对照,我校没有任何乱收费现象。具体汇报如下:

(一)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对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落实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在我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本社区学生一样,学校免除学杂费。

(三)我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任何费用。

(四)我校没有发生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没有发生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我校没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六)学校没有统一代办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没有发生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七)学校按上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都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

(八)学校没有向教师强制摊派征订报刊、杂志等。

(九)我校没有收取任何义务教育借读费。

(十)我校没有寄宿生。

(十一)我校没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3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xx年春季开学以来,认真执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要求,在收费工作中没有发生任何乱收费行为,现将有关收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我们在历年的收费工作中,一贯坚持国家规定的“一费制”政策,在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建立健全我校规范收费制度,切实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坚决落实并宣传好教育收费,保证教育收费规范和透明。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行为和现象的发生,得到了家长的好评。

二、坚决贯彻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1、每年学校经费到位,学校严格控制使用经费,不乱花一分钱,把每一分经费花在刀刃上。

2、认真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保证收费工作阳光进行,没有发生一起乱收费现象。

3、我们利用家长会,大力宣传国家免除学杂费政策。学校认真执行此政策,学杂费、书本费按规定免于收取。

4、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费公示制度,我们按照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到没有擅自设立一项收费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

5、杜绝向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学校严明纪律,严格禁止教师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买教辅读物资料,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

6、严格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学校制定“一票否决制”——发现有偿家教者取消评优资格。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学校、教师举办的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补习班。

总之,由于我校收费工作领导重视,按章办事,没有一起乱收费现象,更没有上访事件。今后,我校将在工作中继续坚持教育收费原则,将我校的教育收费工作做得更好。

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4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文件晋教监20号文《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我校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学校自办校以来,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此处省略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校长与全体教师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学校或教师个人进行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群众的强烈不满。办学三年来,我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在5月8日学习了《南城县教育局关于对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的处罚规定》(城教字【20xx】4号,20xx年5月8日印发)的文件基础上,又进一步领会了精神,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方针,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每学期开学之初,学校都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永久性县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并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规范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一是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二是加大收费公开力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高度重视,从严治教,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打造廉洁学校做出了的巨大努力。

四、撰写自查报告,自我剖析不留情

学校要求每一位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针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不留情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廉洁从教,净化自身行为与灵魂,树立领导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

五、深入学生当中,明查暗访不遗漏

学校对全体学生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翻书包、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调查结果如下:

1.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现象。

2.未发现乱订教辅资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在讲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材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利益的现象。

4.未发现教师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上课前、放学后等时间,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5.未发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6.未发现以家长要求或同意为理由,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六、明确责任制度,加大处罚不手软

第1条: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全校通报批评;全额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三年评先评优和参加评聘高级职称的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终生低聘一级教师职称。

第2条: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免去所有职务。是校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取消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是县级及以上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取消其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

七、落实四项要求,居安思危不松懈

我校未发现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但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上,校长居安思危,遵照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对全体教师提出了"四项要求",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做到居安思危,绝不松懈。

1.坚决执行、贯彻城教字【20xx】4号文件精神,严禁教育"三乱"现象;

2.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每位教师在本周五(5月10日)前撰写并上交自查自纠个人材料;

3.立即整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区别个别无偿辅导与集体有偿补课的本质,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持之以恒,坚持长期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以自塑形象换人民满意。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体教师进一步充分认识到了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重大意义,以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办好事,加快教育发展,树学校光辉形象,展教师廉洁风格,办人民满意教育,赢社会良好口碑。

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5

根据卫医政发【20XX】30号文件精神和《来宾市兴宾区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XX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对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我院严格按照兴宾区乡镇卫生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具体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按兴宾区乡镇卫生院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一划价三核对、不定期检查、院领导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与管理,杜绝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在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通过统一药品网购与实行零差率价格销售的服务渠道,各医疗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为此成立了院内医疗服务收费价格领导小组,组长温贤科(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梁永海(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姜素芬、张世梅、许光进,张盛青组成。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院委成员不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收费与划价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收费价格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与药品商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极大地限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

3.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制度》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临床各科医生病历评价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等,每月底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逐步调整用药结构,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因病施治,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乱收费的现象,我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6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xx]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xx〕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xx〕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xx〕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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