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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方案 篇1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清理校园灰色文化净化校园阅读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外读物质量,加强校园课外读物管理,净化校园阅读环境,堵塞“耽美”等灰色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空间,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排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专项排查范围
本次专项排查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含幼儿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图书、期刊、电子读物)。
本次专项排查的范围是清理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宣扬“耽美”文化等格调低下、不健康思想,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课外读物(以下简称“不健康读物”)。
二、专项排查依据(见附件1)
1.《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3.《合肥市“清理校园灰色文化净化校园阅读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清理阶段(20xx年7月)
各校依据《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清理校园灰色文化净化校园阅读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逐本审核校园内课外读物,发现“不健康读物”立即下架。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切断不健康读物通过学生流入校园的渠道。
(二)培训提升阶段(20xx年8月)
邀请专家开展课外读物专项排查工作培训活动。各校根据县教体局审查意见及专家指导意见,按照资产处置办法和相关规定,对课外读物进行分类处理:“不健康读物”、非法或“耽美”类图书坚决清理下架;不适宜和外观差的图书,停止流通,另库保存;可能有保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
8月30日前,各校将需要清理的课外读物登记造册并填写课外读物排查清单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县教体局审查(包含零报告)。同时上报图书目录(见附件3)。
(三)集中督查阶段(20xx年9-10月)
9月中下旬,县教体局根据学校上报的数据,分组到校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0月)
县教体局以本次专项排查为契机,建立课外读物(含图书)负面清单,对出现在负面清单中的读物,严禁以任何形式进入校园。并将专项排查工作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排查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排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排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排查范围。省、市有关课外读物管理的通知精神是专项排查的主要依据,各校要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尺度,确保清理效果。
(三)完善长效机制。
各校要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要根据本校实际,按照“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捐赠图书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审查流程,确保捐赠图书质量。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清理“不健康课外读物”,严格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报备制度。
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方案 篇2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专项集中排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增加学生、家长负担的问题,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工作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材教辅材料专项集中排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 排查重点内容
1.违反目录管理,推荐目录以外教材教辅的问题。
2.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3.违反自愿原则,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教辅软件、教学终端设备和网络培训课程的问题,包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订购。
4.采用家委会或家长代表名义以自愿购买的形式,群体购买教辅资料、各类教育APP、教学终端设备的问题。
5.向学生指定教辅购买渠道的问题。
6.教辅征订过程中违规招标承包、乱收费、吃回扣的问题。
四、 工作措施
(一)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征订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违背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发挥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严重败坏师德师风。
(二)教辅材料征订情况及时公开。
在省、市定目录范围内按照“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选用教辅材料,将征订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校务公开栏及时公示,同时设置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推行教辅材料征订承诺制度。
为加强对教师推荐教辅材料行为的约束,学校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确保征订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严格清查在省、市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一科多辅”、违反自愿原则征订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严肃整改。
五、排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全面精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真正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强化问责。对被举报后查实和自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指导方针,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课外读物过多过滥问题,为我校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成立征订课外读物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目标任务
根据《建邺区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20xx年2月以来我校违规征订课外读物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在征订课外读物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年级和班级。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整治在征订课外读物中增加学生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在省、市区推荐目录以外推荐课外读物的问题;
2、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3、学生“被自愿”征订课外读物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课外读物,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课外读物等;
4、教辅发行单位在发行、销售教辅资料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4月至20xx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中旬)
1、制定方案。制定出台《南京市莫愁湖小学违规征订课外读物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2、宣传启动。召开整治专题会议,启动部署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全面整治(20xx年4月中旬-20xx年5月)
1、全面自查。学校各年级各班级要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对20xx年4月以来课外读物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着手整改。
2、重点解剖。根据整治情况,选取一个年级、一个班级,进行重点解剖。对重点解剖的班级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通报曝光,严格执纪问责。
3、严格问责。学校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对20xx—20xx年度第二学期存在违规征订课外读物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年级或班级,一律严肃问责。
(三)总结评估(20xx年6月)
学校整治办公室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
六、工作要求
1、明确整治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有效治理课外读物征订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降下来。
2、落实工作责任。学校专项整治办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开展明察暗访,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各年级组要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督促各班依归使用课外读物。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强化执纪问责。对被群众举报后查实和检查发现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课外读物(含教辅资料)、收受课外读物发行折扣回扣和商业贿赂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严重的违规征订课外读物问题,要追究相关年级组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纪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教职工要取消有关奖励奖金,甚至解除聘用合同。对20xx年秋季学期再发生违规征订课外读物问题的年级和班级一律从严处理,并追究年级组长和相关责任人监督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学校结合实际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完善我校教材选用、使用及管理,对全校使用的教材内容开展一次专项排查,为保证此项排查工作有序进行,按上级精神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一坚持五体现”的总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我校全面开展全学科、全学段、全语种教材内容意识形态排查,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我校教材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
二、成立教材排查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负责人:
经办人:
三、排查重点
全校内所有年级的课程教材、校本教材及教辅,学校图书室所有图书,师生自带的课外读物。
四、排查方式
采取地毯式排查方式。由教材排查专班人员统一对图书室、班级教室进行逐室逐人排查。
五、具体安排
1、根据教育局精神,制定学校排查工作方案。
2、学校对各室进行排查。
3、迎接上级检查。
六、工作要求
1、按照学校制定的.方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排查任务。排查时要做到细致,不流于形式。
2、根据排查的结果,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报告上交镇学区。
3、排查工作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方案 篇5
为切实提高教材内容及插图质量,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课程教材、评议教辅插图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教材办函[2022]7号)、《关于做好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整改工作的补充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教体系统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使全县教体系统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如期推进,加强常态化管理,特成立永修县教体系统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园长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教育股,甘维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吕江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教育股和学前教育股负责读物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全面清理,认真排查。
(一)排查范围
对市、县地方教材、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学前教育绘本内容和插图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二)排查方式
1.市、县地方教材、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
各校要严格对照《大中小学教材插图排查要点》和《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审核工作细则(试行)〉“内容审核标准”》组织专家对校内的市、县级全部地方教材、正式出版的中小学校本教材内容和插图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教材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大众审美习惯。
2.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学前教育绘本
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读物管理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严格对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12条负面清单,对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学前教育绘本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课外读物予以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①各校教务处或教研处负责,对照“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对学校图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图书要立即下架,封存管理,不得借阅。
②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图书角进行全面清理,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图书立即下架,不得让学生阅读。
③全体教师注意排查学生自带读物,如发现有不良读物,要求一律上交班主任处理。
④学校总务处负责,对学校园宣传橱窗、向外发布的宣传资料等进行排查,若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删除。
(三)排查进度安排
各校须于6月28日前完成校内全部地方教材、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进校园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学前教育绘本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上报局教育股和学前教育股。同时,报送目录清单和寄送正式出版的中小学校本教材。
三、加强教育,增强意识。
各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开展读物管理教育,进一步增强读物管理意识和警觉意识,自觉抵制“十二条负面清单”相关的.读物进入校园。
(一)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开展专题教育,使学生熟知“十二条负面清单”读物的内容,学会自觉辨别和抵制不健康读物。
(二)全体教职员工要熟悉“十二条负面清单”读物的内容,以便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做到严格把关。
(三)学校各班通过班级工作群向家长宣传“十二条负面清单”读物清理的政策,发动家长共同参与孩子的读物管理中来。
四、提高认识,报送结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地方教材读物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要制定周密可行的实施方案,集中时间、精力、人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专项排查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严明工作纪律。排查工作全过程严格参照保密管理要求进行,切实落实有关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到有关资料不外传,有关信息不上网,不宣传,不报道,避免引发舆情。
(三)按时报送结果。各校要及时将自查报告、目录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教体局教育股;学前教育绘本类的,报送至县教体局学前教育股。清单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报送正式出版的中小学校本教材。
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程序,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图书管理员
课外读物进校园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工作小组承担。
三、工作要求
1、课外读物: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严格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推荐的课外读物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符合初中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学生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进校园课外读物须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1)学校组织管理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年级组或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由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4)公示并报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确定的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7、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1)学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对于受捐赠课外读物,由学校或上级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学校对于学生自带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由班主任根据学校制定的要求进行排查,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和引导,并把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中。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氛围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每班设立读书角,每年3月开展读书节活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2、建立监督机制,强化过程管理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