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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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方案

请欣赏校园百星评选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发现感动、传播感动、持续感动。

二、活动宗旨

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推崇积极进取、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让学生品味感动,懂得感恩。

三、活动时间

第18—19周

四、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全体学生。

2、基本条件——具备“感动”的素材:要求体现对祖国、社会、生命、自然、亲情、友情等的追求与梦想,从平凡中发现感动;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事迹主要发生在20xx年。

五、“感动校园”学生评比标准

1、自强学生: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博学学生:在上学期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学兼优、事迹典型,机智且富有善于质疑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能力,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3、阳光学生:个性阳光、率真、健康,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用自己的健康阳光感染所有与他相处的同学和老师,能团结一切同学,把事情做到最好;充满爱心,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能够以某种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用对生活的热爱温暖自己和他人。

4、责任学生: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

5、爱心学生:能够不计所得付出爱心,积极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长期坚持参加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且成绩特别突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

6、环保学生: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和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而不懈努力。

7、艺术学生: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各项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大家喜爱;代表学校、市参加有关艺术比赛,取得优异的成绩。

8、体育学生: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在区级、市级或省级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乃至区、市、省赢得荣誉。

9、其他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六、参评方式

1、报名形式:采用个人报名、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要求:

(1)个人报名:报名者在班主任处填写报名表。

(2)班级推荐:由班级团支部将所推荐对象的信息填入报名表,然后交给班主任。

七、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 :班主任通过班会课介绍评选的具体要求。

2、材料申报:班主任将学生参评者的推荐表汇总到年级部。每班推选1人,12月31日前上交材料。

3、资料整理和核实:由年级部对参评者的材料进行初步整理核实。

4、评选:由政教处、年级部组织班主任组成评选委员会,推选出各年级的感动校园之星。初中部推选1名,高中各年级分别推选3人。

八、表彰和奖励

颁发证书,将获奖者的感动事迹在学校进行深入、广泛、持续的宣传;将获奖的感动事迹编辑整理,设计出版“感动校园之星”宣传册。结合市、区相关部门的活动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九、组织机构

本次“感动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在分管校长的直接指导下,由学校政教处、各年级部、各班主任联合组成本次活动的评选委员会。

组 长:x

副组长:x

成 员:各班主任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2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树立具有项目特色先进青少年学生典型,弘扬校园正气、正能量,鼓励同学们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杰出代表,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学校决定开展评选“校园十佳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为树立三中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今天校园明星,明天社会明星。

四、理念:

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五、评选的对象:

全体学生。

六、评选基本条件:

尊师守纪、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2、创新之星:喜爱科技创造,有小创作、小制作的作品;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科普制作等各类比赛且获得奖励荣誉。

3、志愿之星:注册成功“i志愿”系统,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活动,有一定的服务时长,表现优秀。

4、才艺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管理之星: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

6、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7、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8、孝敬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9、读书之星:广泛阅读有益书籍,知识面广。阅读过大量课外读物,并坚持写读书笔记,在亲子共读等师生共同活动中成绩显著。

10、礼仪之星:待人有礼,主动问好,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乐于助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八、评选方法:

1、由班主任或班委会提名,全班同学投票通过。

2、由全班同学直接投票推选。

3、个人在班会课自我推荐,全班表决。

4、每学期期末结束时按名额分配评选一次。

九、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十佳之星,学校颁发奖状,并通过校刊、广播站、橱窗“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美。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 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6.其他

如果对班级班风建设有利,能成为学生认同并学习的榜样的同学也可推荐。

四、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于每月中旬进行评选。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

②各年级组长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本年级的“年级之星”,2人。

③年级组长将“年级之星”材料上交德育办,有德育办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 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4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为树立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队员全面发展,激发队员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学校将在本学期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政教处、团委决定在同学中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评选的对象:

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全体学生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全面发展之星:为人诚信,热爱生活,学习积极,成绩优秀,待人友善,孝顺父母,热爱集体,劳动积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2.诚信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珍惜劳动成果的学生。

4.礼仪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6.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1.各班利用自习课,由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主任提名),推选 “校园之星”候选人每班2名(为不同类型)。

2.各班班长将本班2名“校园之星”候选人名单交到政教处,候选人需填写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并上报个人事迹材料100-200字以内(以电子稿形式交到政教处肖老师处),于3月25日前交政教处审阅存档。

3.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公布在校园宣传板上并下发到各班班长手中,同学们首先学习候选人事迹然后于4月19日中午时间进行选举,产生第三届“校园之星”。

五、奖励办法:

(1)政教处将会同团委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 ”在全校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在校园电子屏和学校宣传栏上展示。

(2)班主任应在班内对“校园之星”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校园之星”将作为学校推荐市、区级“优秀学生”的重要人选。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5

为了更好地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中的身边榜样,展现学生的青春风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开展商贸学校“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导广大教师挖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增加同学们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同学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学习典型,增强同学们学习的自信心,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评选项目

学习之星、才艺之星、励志之星、劳动之星、服务之星、技能之星等等。

三、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考试成绩优异,上学期学科综合奖学金一等奖的同学。

2、才艺之星

在本学期文化艺术节各类奖项中获得第一名及以上的同学。

3、励志之星

家庭经济困难或身残志坚的同学,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挫折能迎难而上,努力学习,上学期学科综合奖学金三等奖以上的同学。每部两名以下。

4、劳动之星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宿舍和包干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在劳动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每部两名以下。

5、服务之星

现任学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以上学生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强,为集体和同学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事迹和影响突出,个人曾获市级或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6、技能之星

在教学部及以上所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同学;获“文明风采”全国一等奖的同学;文字录入第一名的同学;在专业实习中表现突出,得到实习单位表扬的同学(附单位表扬信)等等。比如:叉车能手、点钞能手、眼镜技能之星、营销之星、文字录入能手等等。要求在自己的专业技能上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并在校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的同学。

四、“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作风正派,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风考纪等)。

2、品学兼优。

3、在某一方面学有所长,曾获得校、市级以上奖励,对学校的声誉有突出贡献。

4、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广大师生的称赞。

5、条件(1)是必备的,同时还须具备(2)、(3)、(4)中任一点和各项评选项目的标准。

6、各项目一位同学不得重复申报。

五、“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方法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班级班主任和班干部结合各项目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申请表,提供相关事迹材料和证书复印件交班主任。

3、各项目的学生控制在每教学部两名以内(全校每项目不超出12名,学习、技能之星例外),如各部各项目都超出两名的,则按获奖和主办部门的级别顺序排队推荐,经评审小组评定,最后评出我校“星光灿烂校园之星”人选。其余的作为“教学部之星”进行表彰。

六、“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 宣传阶段

20xx年3月份,通过活动方案、校园网、广播站、升旗仪式、班会课等方式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 “星光灿烂校园之星”活动,关注并参与该项活动。

第二阶段 班级、教学部评选阶段

4月份,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要求上交申报表、照片(被选为校级的才上交)、材料等。讨论评选“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学生。

第三阶段 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5月份,评审小组将根据学生的事迹材料,讨论审核,确定“校园之星”名单。

评审小组:组长:杨志勇 副组长:黎念生 小组成员:翁奕华、陈助聪、邓海嵘、李树斌、王伟娟、林珍平、刘羽翎、陈仲贤、张志良

第四阶段 颁奖表彰大会

5月底召开首届“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颁奖表彰大会,同时邀请校领导为每一类“校园之星”题一句话,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校级之星每人30元、部级之星每人10元的奖品)等。

第五阶段 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6月份,通过广播站对“校园之星”获奖者进行宣传报道;将图书馆西边走廊开辟为“星光大道”,通过海报、墙报等宣传方式将“校园之星”获奖人物的照片和先进事迹张贴出来,树立先进的学习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携手共进,为树立学校品牌形象而努力。

七、“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奖励办法

“星光灿烂校园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校报校刊或推荐到《少男少女》杂志等媒体中公布;同等条件下,可作为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校园百星评选方案 篇6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增强校园活力,学校将在每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活动理念: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一、评选基本条件:

凡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需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并接受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办法:

由政教处发出倡议,并制定校园之星的项目及评选标准,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审评,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各负责部门(部门主任),由学校进行颁星奖励。

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期,其中文明之星每期每班初评出2位同学,被评上校园之星的同学需要交个人生活照片1张(近期),以及本人的简介、人生格言。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

2、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学生。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教务处根据期末和期中成绩

在每学期开学初与期中考试后同步评选)

3、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10月

4、艺术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6月

5、科技之星:热爱创新科技,在科技创新、机器人、信息学编程、电脑制作、模型等比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1月

6、文明之星: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与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不乱扔垃圾,不追逐打闹,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拾金不昧,争做好人好事,表现突出。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3月、5月、10、12月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将利用升旗仪式进行颁奖,通过学校网站、橱窗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备注:橱窗宣传安排:

1、利用和平校区文化走廊十块小展板对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学生进行及时宣传(负责部门:校办公室)

2、学校在文化走廊开辟“校园明星榜”橱窗两大块,每月由负责评选部门按时张榜公布。

3、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0星;体育、艺术、科技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5星左右;文明之星每学期评两次,每期每个班级初评2名,表现突出的评为校星。文明之星每期学生不要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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