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食堂配送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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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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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食堂配送服务方案 篇1

为确保医院食堂(以下简称“医院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强化医院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医院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医院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医院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依托“灌云县医院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管控、信用管理”的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通过严把企业入围、严格审核过程、严控源头质量、合理测算价格、全程监控配送、科学制订食谱、强化监督考评、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医院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级各类医院食堂应全部实行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并对所有进入平台参与医院食堂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在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平台测试、试点运行、遴选单位、宣传培训、联调联试、推广应用等步骤,在全县医院食堂组织实施。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督促医院食堂积极参与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教育局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快速推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阳光配送,三部门和合作单位(农商银行和软件公司)对医院和监管部门分层次,开展软件安装、平台操作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遴选审核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根据配送单位报名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平台运营公司开展复核,建立第一批“阳光配送”单位名录库,与平台运营公司签订契约后正式上线运行。县教育局根据医院需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月确定医院食堂常用菜谱,供配送单位集中采供。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一批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基地直供。

(三)联调联试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从7月初开始组织部分医院食堂使用平台采购食材,进行平台稳定性测试。7月20日前,所有进入平台的`食材配送单位完成相关产品信息维护,8月底前,平台组织采购、验货、收货、资金支付和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实操演练,集中进行压力测试,检验平台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试点论证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

选取高中段医院食堂、部分配送单位、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平台测试及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

(五)推广应用阶段(20xx年9月1日起)

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医院正式实施“阳光配送”工作。9月30前,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平台制定出台医院食堂“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医院食堂食材应急保障预案等,每年年底前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商银行等部门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以及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进入平台企业的资质审核,并通过平台对交易双方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渠道、检验检测、贮存配送、加工制作、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导医院食材验收标准及“阳光采购”单位建设标准的制定、考核验收等,规范进入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对进入平台企业考核评价。

教育局:负责平台建设、测试、试点运行及培训,引导医院食堂积极参与“阳光采购”工作,规范学生伙食费的使用管理,确定医院食堂食材品种库,督促指导医院严格执行线上食材采购及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校长家长陪餐、信息公示、食材采购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指导医院动员学生家长通过家委会、意见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公众号实时、全面、动态了解医院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每日食谱、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协助市场局等部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组织有参加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意向、已纳入江苏省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阳光配送”遴选推荐,以保证优质供货渠道。

卫健委:组织营养学专家定期对医院食堂食谱制订进行培训指导,配合教育局做好食材品种的确定,保证学生餐营养健康。

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发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根据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单位的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副食品价格与配送平台数据对接。

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工作。

农商行:负责医院食堂账户开户,资金的收缴与划拨,与商家对账,平台软件开发、维护,确保系统运营正常、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上报。

加强对报名参与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的帮扶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在满足医院食材供应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遴选。

(二)强化业务培训。

各部门按照县统一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县市场局做好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培训、通知进入平台企业参与培训、医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安装对接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医院的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校园食堂“阳光采购”系统软件安装和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

县级层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后,医院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健康、实惠,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企业食堂配送服务方案 篇2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了更好、更快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我校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我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上级部门召开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会议精神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我校1-9年级现有943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营养餐配发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600元,标准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三、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学校总务处、财务、后勤及炊事员等人 。

2、职责分工

(1)校长全面负责营养餐工作。

安全副校长负责全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总务主任负责制定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

(2)学校必须健全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xxx负责全校营养餐资金预算、决算、支出、票据收集工作。xxx负责全校营养餐计划的数据业务处理,档案建设管理,用餐的发放工作;xxx负责全校营养餐计划的实物保存、账目管理、分发实物工作;xxx负责早餐材料计划安排、实物出库、登记工作。

值周教师:负责学校就餐安全、取餐秩序、用餐文明等教育工作。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学校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学校财务人员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7)学校建立专项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征求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8)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9)学校负责落实好 “计划”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定、食品的保管加工、组织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

四、管理措施

1、建立实名制管理

学校以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姓名建立花名册,每餐后学生必须签名,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满意程度。

2、建立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从变化大、无明显变化、变差、不适四个方面,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老师评,每月一评,然后汇总。对健康状况变差或不适的学生要具体分析,研究切实可行的营养方案。

五、监督机制

1、推举产生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

组 长:

组 员:

2、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食品配送,供餐流程,食品数量、质量。

监督食品的安全、卫生、营养搭配是否符合要求

广泛听取、收集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并监督迅速整改。

六、食品采购供给

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2、采购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3、入校前严格验收,如实登记,作好记录。

4、食品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5、“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每天有采购清单,出售人员签字,采购员签字。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

6、出售人员必须经防疫卫生部门体检,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持证上岗。

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此项组织机构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3、学校安装餐具摆放卫生柜,实行餐具定点摆放,避免学生乱用他人餐具。

4、食品提供商必须讲究卫生,发放前必须洗手,食堂内外必须天天打扫,橱柜等经常擦洗,保持洁净。

5、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在改善学生营养计划工程实施中上级有关部门应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

1、我校共有学生943人,有教职工厨房405平方米,只有120个就餐位,没有学生食堂,不但无法加工鸡蛋面条等,而且保管储藏牛奶豆浆面包糕点也比较困难,需购买餐桌椅600个就餐位。

2、我校后勤人员紧缺,为了确保学生营养计划落到实处,需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8名,月工资1800元。才能正常实施改善学生营养计划工程。

3、为保证食堂正规化,需购买留餐样品设备,电冰箱等设备,预计所需资金10000元。

企业食堂配送服务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到今年秋季开学前,我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即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B级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2月23日—3月10日)

1、全面普查。

主动积极邀请当地卫生监督分所,按照《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小学、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迅速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查漏洞,找盲区。及时汇总情况,制定解决办法。

2、制定方案。

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致、翔实、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学校食堂升级改造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进度和责任人员。

(二)改造升级阶段(20xx年4月11日—8月20日)

1、做好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

做好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是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基础。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卫生监督分所联系,主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使卫生部门从选址规划、问题排查到改造兴建、软件完善,每一个环节,都能自始至终全程参与监管,最终能保证改造后的食堂布局设施符合卫生要求。确保设备一到就能立即安装。

2、抓紧食堂硬件改造。

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根据食堂改造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难易程度,按照“学校主体、改造为主、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食堂改造,使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得到完善,流程布局、功能分区更加合理。

3、强化食品卫生软件建设。

校食堂在全部达到卫生许可条件的基础上,要做到规范化管理。全面规范建立食品原料进货索证、购进食品原料验收,进货和使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记录、消毒纪录、餐饮具消毒、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等各项制度,最终使软、硬件全部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B级以上标准。

(三)评定验收阶段(20xx年8月21日—10月31日)

今年秋季学校开学后,申请教育局联合卫生局组织对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学校充分认识到学生食堂是容易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特别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要害部位。学校将食堂升级改造建设纳入学校建设的整体规划,早规划,抓紧实施。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食堂升级改造工程圆满完成。学校成立领导小组。

(二)加大投入。

学校根据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要合理安排资金,学校将通过食堂结余、学校行政结余等渠道中列支,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添置学校有关设施设备。

(三)规范有序。

学校在食堂改造升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物品采购、基建改造等工作中做到分工明确、程序规范、责任到人。同时,学校领导要强化廉政意识,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企业食堂配送服务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二、目标原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三、招标配送范围、期限和采购内容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四、配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配送要求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企业食堂配送服务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县xxx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xx《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xxx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xx《灭菌乳》和GB7718—19xx《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xx《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

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

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

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五、确定配送路线:

企业食堂配送服务方案 篇6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建立全市中小学生午餐补助机制。市直义务教育段学校补助到学生个人,每人每餐补助4元。市直高中补助到学校食堂,根据对食堂的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数额,资金用于改善食堂设施、提高饭菜质量、降低饭菜价格。县市区参照执行。

(二)积极改扩建学校食堂。对现有学校食堂提升改造,全市年底前新建食堂29处,改扩建24处。

(三)实行配餐公司统一配餐。对没有条件建设食堂的实行配餐,年底前有就餐需求的配餐覆盖率要达到100%,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四)建立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4月份开始试运行,年底管理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食材加工、财务管理、安全监管实时网上管控。

(五)持续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春季学期开始市直学校调整作息时间,设计好课后服务内容,加强课后服务管理,逐步解除家长接送孩子后顾之忧。县市区秋季开学实行。具备条件的学校课后服务率要达到100%。

二、资金来源

市直学校午餐保障与食堂改造提升工程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县市区参照执行。

三、责任单位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

各县市区、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管理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布20xx年市委市府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的通知》(室字〔20xx〕2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中小学午餐保障及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二)开展摸底阶段(20xx年4月底前)。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对本辖区所有学校食堂状况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列出供餐模式、就餐方式、就餐学生数等,估算食堂基建、设备配置等所需资金,为有效实施实事项目提供基础数据。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10月底)。

市、县教育部门会同同级公安、财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督促落实实事项目各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

(四)督导评估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底)。

市教育局联合会同市公安、财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督促落实实事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措施,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实事工程。

(二)加大推进力度。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统筹、加大保障、群策群力、积极推进。

(三)严肃督导问责。

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压实领导责任,强化纪律约束,加大问责力度,对因推进不力、特别是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不得借午餐补助抬高饭菜价格,更不得借课后服务乱收费。市教育局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和媒体代表,组成实事项目推进监督指导专家团,监督督促实事项目落地、落实,适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保实事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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