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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供货保障方案 篇1
为保证为贵项目工程及时供货,特拟定以下保障方案:
一、组建产品供应项目部
针对本工程,单位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产品供应项目部。负责本工程的产品供应。
二、供应计划
根据施工进度和招标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材料质量控制计划和供应管理办法,并做到表格化。
三、供货流程
1、货物采购
按照合同约定,项目经理组织采购。
2、到货检验
到货后,甲方和监理及丙方参加该产品在供货商所在地或交货地进行的产品到货检查。检查前我方将提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及丙方派员参加。
3、开箱检验
在仓库或工地现场进行的开箱检验由甲方、监理、丙方我公司等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对产品的内外包装产品外观进行检查,若发现产品短缺和外观破损,我公司将及时处理。
4、安装验收
安装验收是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对产品安装工程根据有关的产品安装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安装验收后双方签署安装验收证书。
5、完工测试
系统完工测试主要是对已安装产品进行单体测试。
6、大联调
本系统产品联调是指:在与其它系统不相连的情况下,测试所有产品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能否很好地工作,能否完成系统每一个功能要求,是否符合贵方的要求。
系统功能测试完毕后,签署调试验收证书。
7、试运行
系统运行测试完成,到系统现场完工测试结束,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系统将移交甲单位有关部门。
8、质保期
系统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质保期,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将进行抽查各种测试项目,检查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产品质保期按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介绍进行质保。
四、供货质量标准
我方将严格按以下标准提供产品
1、产品质量标准按产品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产品的规格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执行。
3、送货时需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出自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原件一式叁份。每批货物进场,我方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甲方、丙方、监理方等签收后留存。
五、供货数量发生变化处理方法
1、如因工程需要,供货量变化超出暂定供货量的±10%时,甲方以书面通知我方,此项通知甲方应充分考虑我方的合理备料和加工周期,具体增减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因甲方要求的产品加工方式及原材料品种变更而引起变更产品(即合同中未约定的'产品)供货期由我方、甲、丙方另行协商确定,且供货不得影响工程的相应进度。
六、技术支持
工程开工后我方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做好现场的进度供货服务工作及配合甲方办理产品供货手续及验收事宜;并对不合格产品及需二次加工的产品进行再加工;为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产品使用上的技术支持。
备品备件供货保障方案 篇2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应急作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保障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物资应急储备工作。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作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工作体系
1)当启动医疗器械应急预案时,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2)平时应做好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器材物质的储备,以备应急状态下紧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储备物质,使之经常处于有效期和正常状态。
3)平时应建立好应急状态下的器材采购渠道,每种设备或器材供货方至少3到5家,保证应急物质可在24小时内到货。
4)应急状态下,设备和器材采购可采取先调拨,后议价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障供应。
5)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维修工程人员采取先维修后报告的方式,以满足技术保障的需求。
6)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有权临时调配临床科室闲置设备供应保障使用。
7)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每半个工作日向分管院长汇报本部门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8)应急状态取消后,医疗器械科2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总结工作经验并向分管院长书面汇报此次应急保障任务情况。
4.培训和演练
设立定期应急保障培训制度,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器械科在真实状态下的应急保障能力。
备品备件供货保障方案 篇3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xx〕28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着力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处置能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证我县在发生较大公共卫生事件时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供应,有效监测、及时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建立全县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20xx年底,建成以县本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统筹各镇(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坚持全县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县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县、镇差异化储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倡导全社会捐助、捐赠各类应急保障物资。
(三)多种形式、注重实效。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产储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固定储备与动态轮储相结合形式,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综合调度、统一指挥。建立全县应急医疗物资调用机制。当突发事件升级或特别需求,涉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调用应急储备物资时,由县级主管部门对应急物资实行统筹管理、统一调度。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医疗卫生或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县政府领导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为组长,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部门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县级政府储备、商业储备、能力储备目录和实施方案,负责具体协调、指挥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本级医疗物资应急储备物资采购、储存、调运和日常管理所需的资金。统筹划拨能用于疫情防控的各类资金。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分配。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重点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储备清单以及日常物资管理指导。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纳入储备的医疗物资开展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对承储企业所采购物资的监管、抽样、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等。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采购物资价格的监管。
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社会捐赠、社会捐资的收集及交接。
五、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一)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参照自治区、钦州市做法,引入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的企业承储,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与应急物资保障有机结合,发挥企业现有仓储资源、专业技术、渠道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避免重复投入。
(二)储备模式。县本级储备主要采取委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企业采取“动态轮储”的方式进行流动式储备,物资可有序地“出旧进新”,减少物资过期损耗,提升储备资金效益。同时保证一定的库存量,确保在应急需要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度使用。
(三)确定承储企业。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者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承储企业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采取简易招标程序择优确定,确定1家承储企业。
(四)确定储备物资目录。储备目录参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医疗物资保障组的指导性储备目录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结合国内和区内产能情况综合考虑,重点存储国内和区内无法生产和产能不足的产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对国内和区内产能充足的产品,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本县自产品种。第一期建设主要储备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等物资,具体清单由相应责任单位提供并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五)确定储备规模。按照国务院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县级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在与承储企业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好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承储企业要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县级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七)储备物资的监管。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六、应急医疗物资调度
(一)本级调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本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紧急调用本级政府医疗应急储备物资,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县本级有关部门收到应急事件报告后,可书面向领导小组申请调用储备的应急物资,按程序审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承储企业发出调用指令,承储企业再根据指令进行调拨配送。
(二)跨级调用。在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短缺时,可书面向上一级(市级)提出紧急调用申请。
(三)紧急响应调用。当应急事件提升为一级响应后,县级自行调用权冻结,由市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进行统一调度。
(四)响应结束。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储备库要对本级调用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审计。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对未使用的或可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清理消毒后重新登记入库。
七、物资储备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第一期建设资金主要依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自治区工信厅申报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目前,我县已获得中央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80万元。
日常储备维护及物资补充经费由所在地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可倡议社会捐资形式补充。
(二)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品、医疗救治设备等储备物资采购(含补充增减)、物资调运、轮储差价补充、物资管理以及因物资储备产生的其他经费等,确保专款专用。
(三)资金日常管理。资金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经费开支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开支。
备品备件供货保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产品市场供应能力,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稳定有序进行,依据《陕西省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物质保障的通知》(铜政发〔20xx〕1号)和县联防联控指挥部第5次会议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全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严竣形势,预防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影响,统筹资源、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基本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群众需求基本满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建立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支撑,努力提高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分类储备、共享资源、综合调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统筹和指导工作。
(三)适度完备、重点突出。市场保供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保供品种为米、面、食用油、猪肉、蛋、蔬菜、食盐、方便食品、瓶装水共9类。市场保供要求至少满足全县居民一周的基本需求,收贮和投放数量每周实行动态调整。
(四)多种形式、注重实效。政府储备以利用现有社会仓储能力代储为主;商业储备以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实行最低库存管理为主;生产能力储备以扶持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保有必要的生产能力为主。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县经贸局牵头,对全县米、面、食用油、蔬菜、肉、蛋、奶、盐、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和供求信息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市场行情,预测市场运行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建立货源档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摸排全县猪、牛、羊、禽、蔬菜、瓜果等种养殖情况,以及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货源渠道,掌握农畜产品供应渠道和供应能力,对规模以上的种养企业和货源企业建立档案,及时统计供应信息,建立县级“菜篮子”基地联系制度。
(三)强化货源保障。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生产企业、货源企业与我县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加强联系,通过市场预测和财政补贴,引导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和储备协议,建立安全可靠的商品供应链。
(四)增加市场储备。县发改局负责,增加大米、面、食用油、瓶装水储备量;县经贸局负责,加大肉、蛋、蔬菜、方便食品储备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食盐储备量。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储备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及时收贮和投放,在疫情防控期内不断增加储备量。
(五)提高生产自给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各项政策,加快设施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尤其是要加快设施蔬菜生产,要制定蔬菜保障供给预案,积极动员设施农业企业、合作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提高产量、加大保供能力;要加强设施蔬菜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强化设施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市县设施蔬菜生产支持政策,暂定2月底前种植蔬菜的企业、合作社,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500元,动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尽快复产,不断提高猪肉、蔬菜生产能力和自给率;强化检疫监管,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供销联社牵头,保障饲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供应。县发改局牵头,县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经贸局配合,动员米面加工厂、豆腐加工厂以及酱菜、方便食品、瓶装水等应急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复工,扩大生产能力。
(六)拓宽供应渠道。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在严格落实防疫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动员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利店,农村超市等经营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企业规范营业。县经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适时在各乡镇、街道、大型社区设立市场保供投放网点,鼓励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开通线上线下供应渠道。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为相关企业发放通行证,开辟“绿色通道”,扩大运输能力。
(七)做好典论宣传。领导小组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供求状况及我县采取的.相关措施,稳定预期,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引导市民合理消费,避免因不实炒作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八)维护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九)做好服务保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加大人力运力和种植补贴,专项用于保障“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调运、储备、平价投放等。领导小组协调县联防联控指挥部将市场保供的重点企业列入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象,优先加大防控物资保障供应。各牵头部门要对各类市场保供网点,完善消毒措施,加大防控技能培训,保障重点企业安全运营。
四、组织保障
成立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指挥协调有关事项。
(一)组织架构。由县长曹全虎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朱伟和副县长郭海鹏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经贸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增产和保供工作办公室,增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晓军兼任;保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局长张忠民兼任。
(二)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研判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协调相关单位组织落实商品储备和市场供应,协调保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舆论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和增产保供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抓实各项重点工作。本方案印发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的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指挥系统政令畅通。
(二)科学制订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充足人员力量。各成员单位要按周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确保圆满完成市场保供各项任务。
六、实施期限
“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实施期限暂定为省上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为止。期满后,“菜篮子”增产保供工作转入常态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既定职责负责运行。
备品备件供货保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陕政发[20xx]46号)精神,不断完善蔬菜生产、销售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强化“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狠抓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强化蔬菜销售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落实“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做好“菜篮子”工作的各项措施,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
稳定和提高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要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量,科学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并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市人口增加一人新建一分菜地的标准,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征占菜地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补偿标准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逐步提高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收缴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
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服务与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按照20~3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5~1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蔬菜批发市场、2~3万常住人口社区建设一个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蔬菜交易市场的标准,改造建设一批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汉滨区要主动与蔬菜产区加强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地对接”、“场企对接”,强化产销衔接。要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在特定时段为蔬菜早市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探索和推行蔬菜晚市的有效方法,方便于民。要加大对蔬菜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的扶持力度,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整治乱收摊位费以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结合当地蔬菜需求,重点做好越冬春蔬菜储备。汉滨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省内外市场,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及时安排主要蔬菜品种的临时储备和应急调运计划,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各级财政设立一定的财政专项储备基金,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时,组织货源,平抑菜价,保障供应。要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县区长负责制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将设施蔬菜重点县区蔬菜生产纳入市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推进基地建设。抓好三大重点区域布局。一是以月河川道沿线为主的蔬菜生产优势带,保证中心城市城镇居民蔬菜供应量占80%以上。二是发展县城周边平坝地区蔬菜区,保证自给和稳定市场供应。三是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重点发展夏秋鲜销蔬菜,并积极开发利用野生蔬菜资源。优化蔬菜生产的品种结构。一是实行错时播种,适当延长播种期,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拉长上市时间。二是要按照不同的季节突出不同的重点,冬春季主抓大宗蔬菜,夏秋季主抓高山反季节蔬菜,早春季主抓设施蔬菜,冬季主抓冬闲地间套轮作蔬菜,同时积极开发野生蔬菜资源拓展外地市场。把设施蔬菜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扩大设施生产规模,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以“一体两翼”为重点,认真抓好汉滨、汉阴、石泉、旬阳、平利、白河等六个省级设施蔬菜项目县区建设,通过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严格目标考核,使其成为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各项目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条件。到2012年,六个项目县区设施蔬菜建设要达到10万亩以上,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达到6个,实现通路、通电和通水,蔬菜产后全部经过预冷处理。非项目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预算资金,整合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财政部门要设立“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投入,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的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农业部门要按照设施蔬菜与露地蔬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蔬菜发展规划与基地建设方案。要大力发展精细菜,注重发展适销对路的大路菜,稳步增加蔬菜生产基地面积,保证蔬菜周年供应。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保险机构要完善蔬菜保险品种,尽快设立蔬菜生产设施和大田蔬菜保险品种,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扩大蔬菜保险覆盖面,有条件的县区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
加强科技推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整合有关项目,支持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工厂化育苗中心和专业化育苗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和良种覆盖率。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各县区蔬菜优势产区要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
强化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建立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蔬菜产业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蔬菜产地、销地质量检测及追溯机制,严格蔬菜市场准入准出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建立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推行蔬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构建从“田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追溯体系,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三)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蔬菜冷链物流建设。加强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汉滨区要率先在20xx年底前建设1个大型产地蔬菜预冷设施,配套建设1座冷藏设施。市、县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和引导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流通企业,完善对贮存、加工、运输、销售实施全过程温度控制的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无缝衔接、运行规范的全市蔬菜冷链物流体系框架,最大程度地保证蔬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
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立足于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从今年起,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改造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南门菜市场、兴安蔬菜市场,扩大金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贮能力,完善宝业农贸市场功能,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增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着力推进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在全市建设20家标准化城市菜市场,使全市菜市场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建立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以及超市生鲜部为载体的菜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取消露天市场和马路市场,实现退路进厅,规范市场经营管理,优化居民消费环境。
完善蔬菜“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四)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市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商务局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鼓励和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直接进入超市、社区蔬菜零售市场、便利店,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费用。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积极扶持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动。
(五)强化蔬菜产销信息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完善产地、销地、批发、零售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蔬菜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搜集、整理、发布蔬菜产量、质量、价格等信息,注重信息引导,促进蔬菜生产和产品流通。财政部门要把蔬菜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给予资金扶持。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者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物价部门要做好蔬菜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和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建立由物价、商务、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蔬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六)统筹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中、省、市关于支持畜牧、鱼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确保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区域调剂,及时动用储备,严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备品备件供货保障方案 篇6
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吉县新冠指字〔20xx〕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储备、协同保障、科学高效”的医疗物资保障原则,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医疗物资的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做好医疗物资保供,做到有备无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王小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麋同志、肖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收集汇总各类信息,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汇报需要协调解决事项。
三、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总牵头负责全县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的筹集、储备、调配工作。按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采购清单,按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完成采购,若遇紧急情况,做好向上级和其它兄弟县(市、区)申请紧急救援的`准备;负责医疗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确保物资随时调配到位。
县卫健委:牵头负责提出医疗物资需求清单、分配清单。对各网格区及医疗机构提出的物资需求进行梳理汇总审核,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轻重缓急,向办公室提报需求清单、采购清单、分配清单。
县市监局:负责所采购医疗物资的质量监管,做好医疗物资储备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负责监测医疗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江西长运公司吉安分公司:负责筹备一定应急运力,保障应急防疫物资的运输工作,建立紧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医疗物资运输绿色通道。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采购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涉及资金保障和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医疗物资采购价格的指导工作,做好防疫物资的稳物价工作。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做好物资调配、分发工作。
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社会捐赠,联系国内外红十字会,利用有关渠道筹措应急医疗物资。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组织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生产应急医疗物资。
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医疗物资的申领、转运、调配、统计等工作。
各牵头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需其他单位配合落实的具体事项,各单位要及时响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助工作。各牵头部门在物资筹集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医疗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
四、工作流程
1.提出需求。由县卫健委统计一轮县域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物资清单;多轮核酸检测或者突发疫情时,由县卫健委每天统计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物资需求,并整理成需求清单,提报办公室。
2.组织筹集。由县工信局牵头,根据物资库存情况和县卫健委提出的需求清单,经请示工作组组长同意后,启动采购程序并依规快速完成采购。紧急情况下,若遇到采购难以满足需求,及时向上级和兄弟县(市区)请求支援或接受社会捐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等),由各单位、各乡镇自行采购保障。
3.科学调配。启动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时,由县工信局负责,对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需求清单和采样台物资准备清单进行分拣包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按照网格区检测点数量统一定量领取并调配使用。若启动多轮检测和发生突发疫情,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根据前一轮物资剩余情况和实际需要,填写物资申领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办公室同意后,到物资仓库领取。(物资领取联系人:王利民xxx)
4.快速转运。按照谁领取谁运输的原则,由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负责所需防疫物资的转运工作。如遇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紧急转运。
5.有序回收。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各牵头二级网格长责任单位在一轮核酸检测结束后,要将剩余物资,特别是非一次性使用物资,包括带“生物危害”标识样品转运箱、医疗废物转运箱、大号收纳箱、垃圾桶、喷壶、高音喇叭、额温枪、剪刀、帐篷等,进行消杀后统一收集,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启动新一轮核酸检测时,同一网格区内的采样点上,以上物资原则上不予重复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由县工信局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时,县工信局要每日报告出入库及物资库存情况,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原则上要每日会商,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工作组组长。
二是强化快速响应。区域核酸检测或突发疫情期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作战要求,全力构建快速响应机制,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持24小时在线,确保电话畅通;物资仓库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物资调配到位。特殊情况下,物资调配可由值班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员临机决断,调配手续事后补充完善。
三是强化纪律要求。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服从指挥调度,严格工作纪律,在物资需求、筹集和分配等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廉政纪律,不得推诿和拖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