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员工考核方案

笔构网

2026-04-21方案

请欣赏年度员工考核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度员工考核方案 篇1

为体现“安全事事无小事”,增强教师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提高教师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安全事故一个不能出。为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特制定教职工安全管理方案,由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签订。

一、组织机构

总负责人:

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二、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作为相关责任人考核其政绩,评先授奖和职级升降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和学校福利直接挂钩。

2、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轻者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其考核分10分;较为严重者警告处分,并扣其考核分30分;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找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交上报教育局处理。

3、严格执行首问制,对于老师在地场而发生了校园内斗殴、追打,由于学生之斗殴、追打等发生的事故,要追究江事教师的责任,并扣其考核分20分,并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行事职务。

4、全体教职工要及时发现学校不安全的因素并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而不上报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扣其考核分15分,并通报批评。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级,该学生所在班主任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和课任教师承担次要责任,上述责任人年终考核为不合格,不评优,不评模。

6、商店的食品安全,由商店店主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由后勤主任和司务长共同负责。发生与之相关的安全事故,一切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学校用电安全由电工张华欣负责,门卫安全由廖丛义负责。

年度员工考核方案 篇2

为促进年度考核规范化,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并交全校教职工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20分)

1、按时参加学校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含学生家长会)、职员工人组会(10分)。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升旗仪式(10)。请假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业务考核(30分)

1、按时交工作计划、总结(2分)。未上交者,一学期扣10分,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2、教案符合要求(4分)。无教案、无手写教案者扣10分,不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

3、完成听课、评课要求(4分)。每少一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及教研活动(10分)。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示范课、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指导青年教师(6分)。

校内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一次2分,骨干教师校内示范课1节记2分。指导青年教师计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以证书或者文件为准)

在省、乐山市优质课竞赛获得奖励分别计4、3分(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一等)

三、工作量与出勤(20分)

1、教学出满勤(10分)。事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

2、工作量(10分)

每周课表课时12课时—14课时(6分)。少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每多1课时加0.5分,班主任计6课时。合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四、教学效果(30分)

1、年段统考(含高考)教研组学科平均分按乐山市16校排名计分。乐山市第1、2、3、4、5、6、7名分别计10、9、8、7、6、5、4分。

2、年段统考(含高考)所教班级学科名次按16校内与班级比较排名计分。

平行班:乐山1--11名,分别计25、24、23、22、21、20、19、18、17、16、15分。

实验班:乐山第1、2、3名分别计17、16、15分。

担任多个班的按分别计分后平均。

校内同层次垫底者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阅卷中弄虚作假者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3、每学期学生问卷测评,满意率80%以上,计5分,70%以上计4分,60%以上计3分。满意率50%以下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五、获奖(以证书或者文件依据)

1、教研活动奖

教学论文、优秀教案、自制教具参加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比赛获奖(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二等以上、峨眉山市一等)分别计4分、3分、2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有稿费)计4分。(同一论文、教案、教具不重复计)

2、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省、市、县、校的“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分别加4、3、2、1分。(不重复计)

3、艺术体育代表队获得乐山市前3名、峨眉山市第一名,主要训练人员分别计4、3分。

4、组织、训练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所指导学生获得奖励,按国家、省、乐山市一等奖分别计10、6、2分。(以证书为依据,不重复计)

六、分数计算与统计

所有评分由学校行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团委、教科室提供依据。行政办公室计算总分,计分完成后,张榜公布得分情况。经公示无误后,按学校分配到各学科和组别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出年度优秀名单。有否决项者不参与排序。

分组按行政、职员工人、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体育、艺术信息、语文三个年级组、数三个年级组、外三个年级组等。若有特殊情况,可调整组别划分。

七、除以上一至五条中规定的不能评为年度优秀外,以下人员仍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反党纪、政纪或参与邪教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5、乱收费,造成严重影响者;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7、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0个教学日者;

8、离职、调离教育系统、辞职人员。

年度员工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258”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调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民办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的考核原则,以考察和发现成绩、优点为主,突出实绩和贡献,并以此为主要评价标准。同时,根据民办教育的特点,考核坚持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原则,把统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考核对象

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暂行规定》聘用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要点、办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点

1.对校领导的考核要点

德: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处事公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董事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规管理,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高的管理能力;在办学董事会的领导下,善于统筹谋划,能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具有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的能力,能带领班子和全体人员为实现本单位的目标而努力;具有正确的管理思想,管理观念适应时代要求,在学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观念、体现人文关怀,有较强的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市场意识。

勤:勤奋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学校发展,有益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认真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熟悉学校各方面的情况。

绩:较好地完成与办学董事会签订的任期目标,办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单位各要素、各部门、各环节协调联系,各项工作按计划统筹开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在办学理念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对教职工的考核要点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等方面,把“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作为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主要参照内容。

能:主要包括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工作中实际的运用情况;业务能力主要是指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勤勉情况和工作态度。勤勉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是否尽心尽力,专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等;工作态度包括服务性、主动性、事业心、责任感,是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等。

绩:是指在工作中经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绩和效果,所培养教育学生的总体质量。教育教学在学生、家长中的满意率较高。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一级考核一级的办法进行:

1.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先由校长本人进行自评,然后向全校教职工述职报告,用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民主测评,办学董事会再根据自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定等级,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副校长及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等级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报办学董事会核准。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订本单位学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对校长、副校长的考核

(1)本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并按要求打上自评分。

(2)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报告。考核校长时,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派员前往听取意见。

(3)民主测评。

(4)董事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校长进行考核和评价。

(5)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级。

(6)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2.对教职工的考核

(1)单位宣传发动。

(2)个人填写相应的考核登记表并打出自评分。

(3)分管领导或科(处)室负责人打分并作出评价。

(4)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评定等级。

(5)考核结果报办学董事会审定。

(6)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7)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校长优秀等级由各单位办学董事会提出,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审定;其他人员的优秀等级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确定,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结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结果汇总由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工作档案,直至其离开本单位后一年。

3.考核结果作为办学单位对工作人员聘用、辞退、评优评先、奖惩、职称评聘或正式调入的参考依据。考核称职以上的,方可续聘;考核基本称职的,建议予以解聘;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办学单位须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学年度考核奖励制度和确定奖金标准,奖励考核优秀的人员。各办学单位对考核优秀人员发放奖金的标准为不少于被考核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考核为优秀的民办中、小学校长,除办学单位发给考核奖金外,区教育局给予每人XX元的奖励。

5.考核结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阅、复印。

年度员工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与工作作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教师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及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校测评教师、家长测评教师、学生测评教师、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内容。

四、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本校在职专任教师。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与年度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1、召开教师大会,通报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与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的精神,评选优秀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

2、成立学校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由教师推荐产生。

3、考核等级由全体教师和考评小组打分确定,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教师打分占60%,考评小组打分占40%。考核组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每位教师《xx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xx县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分年度保存,在学校存档。

年度员工考核方案 篇5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关于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年度员工考核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推进学校科学、规范管理的进程,根据《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关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锲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的潜能,促进教师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真正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使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的原则。

5、坚持向班主任、农村偏远地区教师倾斜的原则。

6、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

7、坚持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包干的原则。

四、基本内容

(—)绩效工资的核定

绩效工资按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两部分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只按月发放的津贴补贴工资,奖励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地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个工作业绩等因素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学校设立老师奖励性工资每学年人均1000元。

五、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能力与水平)、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

各项考核的赋分:职业道德(10分)、职业能力(25分)、工作表现(15分)、工作成效(50分)。

(一)职业道德(考核总分为10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爱岗敬业(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关爱学生(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团结协作(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等方面内容。要求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岚山区教育局关于对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考核办法:

(1)日常考核占30分。实行扣分制,扣分依据学校日常检查到的、家长或学生举报反映问题查实的。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者,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期末评议70分。组织评议占30分;教师民主评议占40分。评议标准为新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行。

一是组织评议30分。

1、团结同事、待人礼貌,从不说脏话、粗话。

2、遵守学校纪律、制度,早到晚归,不迟到或早退,很少请假。

3、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献计献策,言行积极向上,不乱发牢骚。

4、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注重从一点一滴为学生做榜样和表率,个人习惯及修养好。

5、课堂上不抽烟、开手机、迟到或早退。

6、做学生工作注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体罚挖苦学生。

7、管理孩子方面:培养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保证自己的孩子不到教学区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8、关心公共卫生,保护公共环境。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卫生的打扫工作,自觉保持教学区清洁卫生。

注:评议时,总分100分,最后按30%折算。

二是民主评议40分。(民主评议内容同组织评议,最后折算为40分.)

(二)职业能力(考核总分25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落实教学常规,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学会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并使之不断提高,积极从事教科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

2、考核办法:

一是常规教学(150分),以镇中心小学常规检查成绩(可结合学校常规检查成绩)计分,折算得分。

二是课堂教学(50分)

学期末,教导处组织分管业务领导,教导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根据日常听课,各种大型听课活动,教师日常课堂教学情况,对各教师进行评议打分。

三是常规教研(50分)

第一,听课与评课(40分)

Ⅰ、听课(20分):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5节。每少一节扣2分,扣完为止。

Ⅱ、评课(20分):每学期评课不少于15次,评课要填写评课表,内容要与听课表相符;要结合教师授课的情况,根据新课标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提出自己的建议或反思。不符合要求,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小组适时进行过程检查,公布检查结果,没有教导处签字的听课记录或评课不在统计范围。

第二,按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10分)。旷工一次扣3分,按照态度认真程度、端正与否,酌情扣0.5—3分。

(三)工作表现。(15分)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的考勤情况。

2、考核办法:

一是工作量(5分,此项成绩按实分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基础工作量:根据教学计划、教师编制和学校实际,依据岚教法(2013)59号文《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指导意见》计分,折算后计入绩效成绩。

二是考勤(100分,此项成绩按10%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按照《教师考勤细则》计分,折算后计入绩效成绩。

(四)工作成效(此项成绩按50分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1、考核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首的原则进行教书育人,育人效果良好。完成教学工作计划,所任学科学生成绩的合格率、优秀率达到预定目标。重视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综合成绩突出。

2、考核办法:

(1)教学成效(50分)。

Ⅰ.基础分(45分):任教统一测试科目教师,教学成绩评价以每学期的期末质量检测为准。计算方式是:全镇同年级同学科为一个考核单位,教两门测试科目的,取平均分,若是语文兼英语或数学兼英语,则语文或数学占60%,英语占40%。每门科目成绩的计算公式是:平均分最高者计30分,设为A,其他教师平均分设为B,其他教师教学成绩设为X,则:X=30*B/A。

Ⅱ.提高分(5分):分年级分学科相较上学期期末成绩,平均分每提高1分,计1分,计算方法是:设提高分为Y,则Y=(本学期平均分-本学期镇均)-(上学期平均分-上学期镇均)。该项计满为止。

教学效果成绩=X+Y。

音、体、美、劳、信息、综合实践、地方和校本课程等专职教师的“教学成效”考核(50分)。

第一种情况:每科只有1位教师。由全体教师测评(40%)和任教班级正副班主任民主评议测评(60%),综合折算,与其他教师拉平后,计入个人绩效成绩。

第二种情况:每科有2位及以上教师。一是理论和技能抽测(40%),二是课堂教学测评(30%),三是学科兴趣活动(20%),四是参加各级比赛获奖情况(10%)。综合折算,与其他教师拉平后,计入个人绩效成绩。

六、奖励分。

1、教干、教师迎接督导评估,按负责工作为单位所取得成绩分值折算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

2、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根据考核情况为0-2分。完成学校教学工作量的兼职图书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食堂采购员等各特室负责人,若工作认真无误得0-1.5分;其他工作人员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值班监护等工作任务且无重大过失,即得0-1分,否则不得分;负责学校的新教育、校本课程、少年宫等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无失误误工记1-2分。

可重复计分,但最高不超过3分。

3、学校安排的事务分(2分)。

协助学校完成突发性任务,每次计0.1分,最多不超过2分。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其他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学人员缺项部分的考核

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学人员的其他缺项部分(职业能力,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可由考核小组考核和通过民主评议的办法,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打分,具体考核办法为:由被评议人述职后进行评价。非同一测试科目教师的优秀数,不得超过非统一测试科目教师总人数的30%。

(二)下列情况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1、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借调单位考核意见,由原单位发放,原则上不高于良好等次。

2、经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同意,教师支教或借调到教育系统内部的,指教、借调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受援单位和借调单位提供考核意见,由原单位发放。未经区教育局统一借调到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原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4、当年退休人员及正常调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经教育局批准在职短期培训的教干教师,奖励性工资照发。

6、职业道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奖励性工资直接定为一般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不发放绩效性工资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体罚侮辱学生受到追究的;

3、拒不接受组织安排和分配的工作任务,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4、无理取闹,严重干扰社会秩序或学校正常工作的;

5、年度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天的;

6、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受到一票否决和黄牌警示处理学校的校长;

8、其他按规定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人员。

(四)、依据绩效考核成绩,按照3:7的比例划定出优秀、良好两个等次,若有工作态度、成绩特差的划定为一般。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单位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学校不的自行发放其他奖金、福利、补贴等。

(五)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人员,或经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批准的`因年龄原因离开原领导岗位的教育干部,个人申请,可比照良好等次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不占用学校良好等次比列)。但本人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较好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考核结果视为不称职。

、考核结果的最终确定和使用。

考核结果的最终确定:全镇各小学参照本《方案》制定本校的《绩效成绩考核方案》。结合本校实际,计算出教师绩效成绩并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于学期放假后一周内,报黄墩镇中心小学汇总。

九、实施。

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本考核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