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优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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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方案

请欣赏小学招生优秀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招生优秀工作方案 篇1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通知》(国办发〔xx〕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xx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城区:解放小学7个班,xx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1个班,xx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

2.城郊:xx中心小学3个班。

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xx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围

1.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粮食局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2.xx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习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解放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监察部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小学招生优秀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xx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xx主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xx主城区户籍及住房(和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的儿童,或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是20xx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审查合格者直接报名,民办小学自行招生,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二)坚持“三统一”入学原则。20xx年主城区公办、民办小学入学工作按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分类统一要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

(三)坚持按序入学原则

1.民办学校(商丹高新学校、xx秦韵小学、xx富兴学校、xx阳光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到有就读意向的小学报名,录满为止。

2.公办学校(商洛市小学、区第一小学、区第二小学、区第三小学、城关街道办事处各小学):

一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优先就近入学。

二是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入学。

三是镇办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镇办学校就近入学。

(四)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因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形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房产权不一致,家长申请公办小学学位时由学校查实统筹安排。

三、工作程序

20xx年秋季xx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政策宣传(8月6日——8月10日)。区教育体育局在区政府的网站公布《20xx年秋季xx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主城区各小学负责在学校内外醒目位置张贴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所需证件、报名时间、地点,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组织招生

(一)民办小学

1.报名审查(8月11日——8月14日)四所民办小学招生坚持计划管理,不得组织考试。招生录取后直接缴费,招满为止。招生工作各校自行组织,责任自负,招生过程接受区教体局及社会各界监督。

2.所需证件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区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加盖当地镇办政府公章及县科教体局公章);

⑥儿童体检表(县区级及以上医院提供)。

(二)公办小学

1.审核报名(8月16日——8月20日)。在xx主城区公办小学有就读意向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xx区人民政府网,在通知公告栏查找《xx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xx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的通知》《20xx年秋季xx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或在有就读意向的小学查看学校招生通知,按照要求到对应学区小学审核报名。

2.所需证件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产证(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购置商品房暂无房产证或购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单位集资购房须提供单位购房证明、职工社保卡、工资卡等;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

⑤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务工人员须提供);同时需提供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区外来商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流出证明加盖当地政府公章及县科教体局公章);

⑥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儿童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提供)。

3.报名类型

第一类:“人户合一”型。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的`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为第一类入学学生。

主城区各公办学校对本学区内符合第一类型的适龄儿童,首先安排入学,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类:“人户分离”型。主城区各公办小学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一是户籍优先。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均有xx主城区户籍,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为准,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xx主城区户籍,但在xx主城区购置房产,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第三类:“随迁子女”型。主城区各公办小学积极接收学区内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自行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予以解决。确需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8月28-29日在xx区教体局登记,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来商工作外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阶段:入学注册(8月31日)。主城区各小学通知新生8月31日到校注册,开展入学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严禁各公办学校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费用。

(二)学生逾期不按时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严禁已被录取的学生到主城区其他小学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四)商洛市小学、区直小学、民办小学及城关街道办事处中心校招生期间每天下午5时前上报报名总数及当天报名人数(电话:xx)。

(五)各小学根据学生异动情况,招录的其他年级插班生,不得组织考试,年级总人数不得突破该年级在一年级招生时的计划总数,且班级人数不得出现大班额。

(六)强化学籍管理。主城区各学校务必在9月8日前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上报区教体局普教股审核备案,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七)区教育体育局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公办小学:xx;民办小学:xx),开通举报电话(xx)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八)区教育体育局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九)主城区各学校要强化城区校际之间在教学管理、教师培训、教育科研、学生活动、课程改革、质量考核等方面的互动共享、学习交流,促进区域内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十)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控制一年级班级人数,对于违规招生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校长予以免职。

小学招生优秀工作方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xx]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

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关于小学招生计划的批复,确定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先录取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

(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户籍迁入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

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

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

“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于20xx年7月2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办理学籍,已被录取(以缴交学费为准)的学生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

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招生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

《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xx年6月30日之后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东肖龙泉小学、红坊东阳小学等报名登记建档。

五、有关规定

(一)登记建档时间:

1.本片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8月3~4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6~7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新罗区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房产证;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

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农村小学的适龄儿童只提供(1)、⑸项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

(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

(4)儿童预防接种证。

(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符合该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登记建档入学,如果本片区学校学位录取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小学招生优秀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领导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胡红波

副组长:陈禹

组员:胡强然、沈红海、许艳华、曾强、宋锐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四、工作措施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8.30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小学招生优秀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xx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xx〕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xx〕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6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xx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jian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20xx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小学招生优秀工作方案 篇6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的原则,合理控制班额,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规范运行机制。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协调”的原则。

三、学区范围:

屯东村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组;

东岸村四、五、六、七组;

屯东安置小区、东岸城邦小区、东岸梅园小区

四、招生年龄及对象

(一)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①户籍和父母住房均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学区内,父母确无住房,并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③户籍不在学区内,但父母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芙蓉区从业并在区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③小孩出生证;

④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⑤父母双方在芙蓉区的居住证;

⑥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3、属于必须按政策照顾解决入学的对象,如父(母)为现役军人或转业干部、重点工程拆迁户、我区按规定引进的专家或在我区投资的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工作措施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⑴切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⑵严格按照《芙蓉区教育局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芙教发14号)文件精神做好班额控制工作,将设班计划报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

⑶严格控制择校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请吃或钱物,且招生入学不与入园入托挂钩。

⑷按政策要求解决好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问题。

⑸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在校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2014年芙蓉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同时公示学区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并在全区统一的招生咨询接待日做好家长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

⑹规范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无误,并及时上传到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及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新生入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招生地点:

屯东小学内

七、招生电话:

xxxxxxxx

八、具体日程安排

4月设班计划及新生摸底工作

5月9日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月9日-5月17日招生宣传

5月18日学区内新生报名

5月25日前上报学区内新生录取人数及名单。

6月21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报名

7月1日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7月4日

8月15日向教育科上报新生准确录取人数。

5月9日下午

6月17日下午

6月27日下午招生咨询接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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