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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1
为确保成功创建全省健康促进示范县,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鲁卫宣传发〔20xx〕3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卫宣传字〔20xx〕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二)动员媒体和社会广泛参与,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标准。
(三)建设无烟环境。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烟草广告。将无烟环境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必要前提条件。
(四)全县30%以上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健康家庭每村(社区)达到5户以上;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五)全县6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六)全县50%以上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师生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教职员工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及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七)全县5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八)全县20%以上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九)全县范围内评选100个健康家庭。
(十)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
(十一)有完善的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县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级健康促进项目统一时间安排,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县政府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申报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出台《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4月)。庆云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
(三)自查阶段(20xx年5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
(四)验收阶段(20xx年6月)。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全省验收。
三、工作职责
(一)共同职责。
1.召开单位或系统内部创建动员大会,出台文件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倡议动员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建设,签订承诺书、发放倡议书。
2.各单位成立机关和下属单位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副组长和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具体分工和联络员。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
3.20xx年9月30日前,各单位开展与健康促进相关的活动2-3次,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领导小组、奖惩制度、倡议书,制作2块以上宣传展板,有2种以上宣传材料;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在办公建筑的每个出入口和每层走廊楼梯都要悬挂张贴明确的禁烟标识,有控烟监督员和劝导员,院内设置吸烟区。
5.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6.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7.组织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职工吸烟人群进行统计。
8.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发放参加体育锻炼倡议书。
9.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创建宣传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10.各单位梳理本单位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针对当地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大健康促进的媒体宣传力度。
1.在《庆云报》开设健康教育类专栏并加强监管。
2.每年组织2次以上媒体培训或媒体交流。包括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媒体倡导内容包括宣传健康促进示范县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
3.每年每类媒体宣传健康促进示范县相关工作至少10次,累计达50次。
4.居民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达70%。
(三)县妇联:负责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家庭建设,评选出100个示范健康家庭。
(四)县政府办公室:
1.县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示范县发展规划。在健康促进多部门协作、部门内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产业、健康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创新。
2.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包括宣传、发改、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民政、人社、财政、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文广新、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每半年召开1次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3.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健康促进示范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健康融入本部门工作,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在制定本部门政策时充分考虑政策对健康的影响。每年制定3条以上(至少覆盖2个部门,现有政策不计入)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
4.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定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5.有完善的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县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1次工作培训和2次专业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6.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50%的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五)县经信局:负责会同庆云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1.成立机关、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制定全县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实施方案。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各企业有承诺书和倡议书。
2.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核心理念,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年度计划,有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组织企业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相关制度、明确标识,有2种以上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粉刷创建标语或悬挂创建条幅,营造创建健康促进企业氛围。
7.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8.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9.排列全县大中企业名单,从中确定20%的企业单位为必须达标的重点创建单位,与重点创建单位签订健康促进企业达标责任书。
10.协助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搞好基线调查。
(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中心:负责基线调查、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和培训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
1.基线调查。制定基线调查实施方案,明确基线调查的阶段目标任务,组建调查及创建团队,制定调查表格,明确调查工作计划和分工,分析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2.组织管理。
(1)制定适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本县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
(2)通过社区诊断和需求评估,分析本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能力的健康促进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解决重点健康问题的策略和措施。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优先领域。
(4)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试点工作效果。有关部门定期整理工作进展,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形成工作报告。
3.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逐级培训,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和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确保覆盖全县卫生计生机构。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每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县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每半年至少接受1次工作培训和1次专业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3)每季度组织一次针对基层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培训,每年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政策策略、健康传播方法、需求评估、健康教育活动设计、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等,培训考核合格率达80%。
4.培训能力建设。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等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使群众对活动知晓率达70%。
(3)健康中国行。与全国主题一致,启动本县的健康中国行活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主体作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年度健康主题。
(4)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纪念日宣传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社区开展健康主题活动。单场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200人。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活动,定期听取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健康传播。设立健康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每年组织2次以上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
5.基本健康教育服务。
(1)健康教育服务提供形式包括为辖区居民播放健康视频资料、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指导等。
(2)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服务频次和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3)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知晓率达60%。
(4)以家庭为单位发放控盐工具及低盐膳食宣传材料覆盖率达95%以上,60%的家庭能正确使用控盐工具。
6.健康的公共环境。饮用水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区(县)标准。
7.健康素养水平。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在原基础上提高20%。
(七)县教育局: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和青少年健身建设工作,确保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1)成立局机关和各学校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印发全县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各学校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学校,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排列全县中小学校名单,从中确定50%的`必须达标的创建重点单位,与重点达标学校签订创建健康促进学校达标责任书。
(4)指导辖区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5)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核心理念,将教育系统(包括各中小学校)有关职工带薪休假、控烟奖惩、救助帮扶、课间操、教室宿舍食堂环境改善、低碳出行等相关文件、制度、措施资料,搜集整理建档。
(6)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2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7)组织要求各创建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创建学校设置4个以上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6期,定期更换,并建好更换记录和档案。悬挂创建条幅,营造创建氛围。
(8)年内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活动2次以上,学校保健人员或校医培训率达95%以上,学生健康知识(包含低盐膳食)知晓率达80%以上。
(9)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10)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教育范围)材料审核上报。
(11)协助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搞好基线调查。
2.青少年健身建设。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中小学学校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有各年度全县青少年健身发展计划和总结。组织2-3次相关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八)县民政局:负责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积极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计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九)县财政局:
1.将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支持,健康教育机构有专项工作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2.项目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十)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十一)县住建局: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
1.落实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
2.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公交车、出租车张贴争创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宣传标语。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
(十三)县商务局:负责督导、指导辖区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协调县城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每天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
2.指导县城各主要商场参照无烟机关的创建标准开展控烟工作。
3.指导县城各主要商场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4.商场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规范入档。
(十四)县水务局: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十五)县文广新局:
1.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宣传推广,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
2.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核心理念,将全县开展的文化下乡、合唱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与健康促进相结合,将相关的文件、制度、措施资料搜集整理建档。
3.指导县艺术中心排练以健康促进为中心的节目1-2个,以充分的文字材料、图片予以佐证,并按建档要求完整存档备查。
4.制作“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专题宣传片一部,制作“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公益广告,并在电视台循环播放。电视台每天在热点时段播放“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宣传内容的滚动字幕。
5.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规范入档。
6.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健康体育发展,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将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都冠以“健康庆云”主题。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32%。各类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六)县城管执法局:
1.将北海公园或庆云广场建成健康促进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
2.落实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
3.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每2个月更新一次。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十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1.负责协调各小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20xx年9月30日前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创建减盐示范食品企业2家以上,减盐示范餐饮单位5家以上,减盐示范商场5家以上。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2.食品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区县标准,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八)庆云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负责辖区内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企业建设。
1.将健康村(社区)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办)发展规划,有工作规划和工作总结。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出台相关文件。
2.指导各村(社区)成立创建健康村(社区)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络人。
3.排列村(社区)名单,从中确定30%的村(社区)为必须达标的创建重点村(社区)。与重点村(社区)签订健康村(社区)达标责任书。
4.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承诺书和倡议书,有具体实施方案。
5.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包含低盐膳食内容在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2-3次。
6.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村(社区)创建内容宣传。设置健康教育展板,乡镇政府驻地主要街道不少于5块,社区中心村不少于2块。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每村(社区)评选出5户以上健康家庭。
7.每村粉刷健康促进标语1-2条,或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健康促进宣传资料2种以上,居民对健康素养行动知晓率达到60%以上,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8.组织各村(社区)制定参加锻炼倡议书,发放到各行政村。开展健康知识竞赛、健身舞广场舞比赛等健康促进活动。
9.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10.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11.全面进行控烟,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
13.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14.95%以上的学生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15.协助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搞好基线调查。
16.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辖区内3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
17.负责辖区内20%的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的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为确保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顺利推进,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所辖区域的创建工作,要充分调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与示范县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文章,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县财政局将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中央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省级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县每年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良好舆论氛围。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歩加强和推进我县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昌府办[20xx]40号)(昌府办[20xx]40号)的要求,现结合国家《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与目标
1、鼓励企业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3、成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4、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有健康促进企业的规章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5、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
6、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7、配备急救医疗用品和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8、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9、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职工急救参与。
10、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提高职业防护知识核技能,吸烟率有所下降。
三、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各企业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活动;要积极落实项目规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保障经费投入。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企业领导要做好对本企业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明确职责和任务,细化目标及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各企业的创建工作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机关的良好氛围。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3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法〔20xx〕3号)的具体要求,根据神东公司全面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要求,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皮带机公司决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按照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战略部署,以职工健康为中心,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全员参与。健康企业创建坚持公司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创建单位一把手全面负责,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实现健康企业共建共享。
细化标准,分批推进。结合皮带机公司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创建,实现健康企业应建必建。
携手创建,定期考评。积极参与地企联合创建,探索吸收专业机构指导,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定期开展创建评估阶段性总结。
三、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组。
略
(二)工作职责:
1.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健康企业创建重大问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落实到位,审批表彰健康企业创建单位。
2.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分解、落实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相关标准内容,制定健康企业建设标准。对健康企业创建进行总体安排。负责健康环境建设,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厂界环境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
3.党委办负责畅通职工民主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的渠道,回应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有关规定工业项目绿化布置符合要求,企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有关规定。负责对女员工依法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严格落实《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4.经营办负责保障健康企业创建资金投入,负责劳动用工规范管理、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5.设计研发部负责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噪声危害防治管理技术指导工作,推广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督促落实。
7.设备质量部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项目工程及费用管理工作。
8.党委办负责营造健康文化,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四、主要目标
1.基本目标。将健康融入所有生产经营全过程。不发生因防控不当导致的较大及以上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环境事件和卫生事件。
2.职业健康目标。保持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职业健康培训覆盖率100%,重点岗位员工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和防护知晓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3.一般健康目标。员工肥胖增长率逐年减缓,慢性病防治素养和心理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50%以上。
五、建设内容
(一)制定企业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健康企业建设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机构、职责及人员,设置或明确负责健康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配备或明确健康企业建设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2)健康企业建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健康企业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总结上报健康企业的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健康企业建设相关档案资料等。
2.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健康相关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
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建立健全促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其他相关职业病防治制度。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
(2)建立和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
经营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心理健康促进制度,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废气废水排放和固体废物处理制度,党委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女员工保护制度、食堂管理和合理膳食制度、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工间健身制度、职工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其他健康促进制度等。
3.多措并举保障健康企业创建投入
(1)建立健康企业创建投入长效机制。经营办负责建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经费提取和管理制度,用于与健康企业创建直接相关的支出,专款专用。依法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资金,要足额用于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现场防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相关资产和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4.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和保险参保工作
(1)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经营办负责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等。合同存续期间,员工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也应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二)建设整洁舒适的厂区生活环境
1.完善企业基础设施。
(1)厂区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运输线路及码头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规定,厂区道路交通设计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建设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活动设施。
加强企业路面、绿地、环境日常管理。党委办负责结合当地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理,有人清洁的公共设施、清除暴露垃圾、清理乱堆物料,确保厂区内无卫生死角,整洁卫生。
(2)党委办负责绿化工作。厂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有关规定。居住区的绿化布置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
2.环境影响符合有关标准。
三车间负责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管理工作,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要求,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
3.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舒适整洁。
党委办负责对食堂监督检查工作。厂区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并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药监食监一〔20xx〕115号),达到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B级以上;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食堂负责人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并按规定处理餐余垃圾。
4.厕所和洗浴设施设置布局合理,管理到位。
党委办负责厕所和洗浴设施管理工作,各车间配备足够的更衣间、浴池等卫生设施以及沐浴液等卫生用品;办公楼参考设置。员工规范管理使用厕所和洗浴设施,利和物业确定专人负责保洁,确保清洁卫生。
5.设备质量部负责工作场所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和振动、采光和照明等基本卫生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同时,工作场所采光设计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照明设计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工作场所温度、通风设计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办公建筑的室内空气环境、光环境、声环境、暖通空调等设计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T67)。
6.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采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423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等标准规范,技术部做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三)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
1.多方位改进员工健康管理与服务
(1)提高医疗保健和应急处置能力。党委办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为车间配备急救箱等设备,各车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新。各车间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2)党委办负责在办公楼、各车间、等场所设置血压仪、体重测量仪、腰围尺等设备,方便员工免费测量,并张贴相关知识科普材料,提高员工自我保健意识。
(3)建立和完善全员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党委办负责制定员工健康检查计划,每年按计划开展覆盖全体员工的健康体检,为员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委托大柳塔试验区人民医院开展员工健康评估,为员工查询个人健康指标、自我健康管理和企业针对性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供依据。将妇科检查和乳腺检查项目纳入女员工健康检查,确定专人负责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工作,并统一规范建立女员工妇科健康检查档案。
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孕期、哺乳期保健。党委办负责落实女员工产假、产前检查及哺乳时间。开展女员工保健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孕产期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
(4)开展员工全民健身活动。党委办(工会)负责组织本员工健身活动,设置必要的健身场所,配置必要的健身设施和器材,保障必要的`活动经费。将员工健身列入工会工作计划,对员工实施分类管理和指导,组织员工开展体育比赛和大众健身比赛活动,鼓励采用较为灵活的工间休息时间,在工余时间组织行政人员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
2.强化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
(1)从源头减少职业病危害。设计研发部、设备质量部负责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作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减少重体力劳动和接害人员。根据需要使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并设置抑尘收尘装置、降噪隔噪设施等。
(2)严格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各车间根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检测和评价结果应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处理。
(3)有效防范或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针对能量性有害因素(如触电、物体打击等)、机械性有害因素、个人因素(如疲劳作业、带病上岗、操作不当等)、管理因素(如违章指挥、紧急处置程序不科学等)、急性化学中毒因素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应急准备,减少事故及其危害。生产协调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
(1)经营办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通过心理学、职业健康等专业人员对公司状况进行研判并提出建议,对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在压力管理、职业心理健康、职业生涯发展、健康生活方式等全面提供服务,提高员工归宿感。
4.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
(1)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普及健康知识和先进理念,强化个人健康责任,使员工形成健康自主管理习惯,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态平和、保护环境、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党委办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
(2)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党委办、经营办负责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慢性病、职业病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活动,提升健康知识、行为、技能三方面素养,使员工从“要我健康”转变为“我要健康”,自觉选择安全健康的工作行为、生活方式,并内化为员工的健康思想认识,提升其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在“青年示范岗”“五好家庭”“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中体现健康素养有关内容。
(3)提倡合理膳食不浪费。党委办负责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企业其他员工开展合理营养、平衡膳食、食品安全和“节约行动”教育培训。就餐员工合理取餐、少拿多取和按量打饭,坚持实践“光盘行动”,培养和保持节约习惯。
5.打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1)构建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管理人员和员工多沟通协商、多换位思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将企业打造成“大家庭”,形成彼此尊重、和谐温馨、相互信任、平等包容的人文环境。有效预防和坚决制止可能的工作场所暴力、歧视等。
(2)传播先进健康理念和文化。员工不仅个人养成健康工作方式,还要主动与他人分享健康知识、健康心态、健康行为、健康生活方式等。
(3)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党委办负责组织员工参与无偿献血、义务植树、助学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及时总结可复制的健康企业创建经验做法,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六、工作要求
(一)安全监察管理办公室将集团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分解,各办部、车间根据《健康企业创建指南及评估标准》,明确创建时间表,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创建各项工作,控制创建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创建阶段任务,定期开展创建评估,确保各分项指标达到标准指南具体要求。
(二)各办部、车间要根据创建时间节点,定期评估建设情况,及时记录内部整改意见和建议。
健康企业建设办公室联系人:XXXXXXXXXX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估标准(试行)》、《达拉特旗爱卫办关于印发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总体部署和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主体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职业卫生基础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提高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各企业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职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
4、组织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企业职工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7、到20xx年底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8、全旗大中型企业到20xx年底全部达到健康促进示范企业标准。
三、创建标准要求
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附件2),考核的内容为: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4个大项目、11个子项目,总计100分,现场评估达到80分及以上,认为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xx年5月)
旗安监局将积极组织部署,开展摸底调查,认真筛选,深入企业宣传,根据摸查情况,从各生产经营企业中选出3个建设较好的企业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也要积极参加。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本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企业提交创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到旗安监局—参加创建企业制定创建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的步骤进行示范企业创建。旗安监局将指导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中的要求完成企业自评。
(三)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旗爱卫办对参加创建的企业进行指导和初步考核验收,市爱卫办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中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的要求,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和申报管理数据,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监督落实情况,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大力宣传,认真开展
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内职业卫生基础较好的企业参与本次创建活动,按照企业主动申报创建,监管部门重点督促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健康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同时,各主管部门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三)以点带面,突出成效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总结职业健康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会和参观学习,以点带面逐步提高企业在职业卫生重点行业领域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防范职业病危害的`能力,提高企业劳动者的健康素质。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均不能参加创建活动
1.证照不全的;
2.近两年内发生过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导致职工死亡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3.本年度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健康示范企业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受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取消示范企业称号。
联系人:陈文龙、刘欢(大)
联系电话:5185XXX
电子邮箱:1136158XXX5@qq.com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xx〕29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任务,促进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现提出我委落实《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大力支持社会办医
1.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在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原则下,鼓励慈善机构、基金会、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投资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连锁经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健康服务业。鼓励港澳台地区以及国际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并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支持政策;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办医;鼓励符合资质的个人开办诊所。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政府主导下组建或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到20xx年,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1张以上。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基层卫生处
3.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职称评定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4.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学术地位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科研和继续教育项目,参与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5.放宽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的乙类大型设备购置的限制。
牵头单位:药械处
6.探索与推进公立医院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财务处(审计处)
7.大力发展独立的检验、检查医疗机构。引导发展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健全检验、检查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质量控制体系与监管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综合监督处
8.加快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康复护理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有序衔接的`多元化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护理服务社会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9.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托管、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符合资质的护士开办护理机构。
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0.将中医医疗机构康复科纳入康复护理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护理体系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1.发展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大力发展各类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防治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十病十药”科技攻关。建立5个中医药产学研联盟。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开发符合本市特点的中医养生保健食品和用品,推广中医药健康饮食养生、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保健品在疾病预防、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做好以朝阳区为试点的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区建设,支持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知名中医医院或中医药企业到境外举办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利用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二)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12.发展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支持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变,开展慢性病风险评估和生活方式、危险因素的干预。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3.加强对体检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健康咨询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与政策引导。
牵头单位:综合监督处
(三)加快健康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统筹和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形成养老照料、康复护理、疾病救治、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和配套地方性标准,为医养结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指导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就近建立协作关系,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逐步实现养老机构医疗保障全覆盖。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5.探索建立以老年健康服务为主的中医医疗保健机构,或在中医医疗机构建立老年病房。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6.支持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17.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提供居家养老、照料、康复、健康咨询、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老年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康复护理处)
18.加强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扶持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全产业链的医疗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培育以健康服务为主体的旅游项目和产品。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19.加快健康服务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协同创新能力,推动健康软件开发、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电子病历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利用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技术,加强医疗预防、健康咨询服务;推动健康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挖掘利用,为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支持推广健康云服务。探索卫生计生、民政、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部门的健康服务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信息统计处
20.发展健康文化与教育产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健康知识,鼓励出版健康养生图书,支持创作健康相关影视作品、电视专栏节目,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公众权益保障处
(四)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21.加强健康服务产品的研发制造与应用。发挥中药在“治未病”方面的作用,开展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
牵头单位:市中医局
22.加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支持在京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健康服务相关学科专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健康职业教育。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员、营养配餐员、育婴员、保健按摩师、康复治疗师等从业人员,鼓励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探索开展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
(五)促进产业聚集和园区发展
23.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医学创新中心。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二、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
24.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进一步开放市场和降低门槛。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坚定不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和规范的审批工作机制。将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等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二)公平获得生产要素
25.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公平获得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北京市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26.完善人才保障政策。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放宽多点执业限制,不再将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单位同意与否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7.探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28.探索建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医师工作制度并区别聘用合同,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人才处)
(三)扩大健康服务业市场空间
29.严格控制并逐步压缩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规模,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四)完善服务管理政策
30.建立医疗机构设置和规划信息公告制度。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设立与加入、人才培养、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
(五)完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
3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支持健康服务企业、质控中心、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健康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推进健康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32.积极探索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滥用非营利地位行为,确保充分提供公益性服务。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引导健康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
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相关职业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三、建设目标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自20xx年起全县健康企业按照辖区内不少于5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四、建设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2)、《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3)、《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4)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县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5)并附相关申请材料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3、市级认定。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全覆盖进行现场复查评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相关主管部门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所在县卫生健康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6),由其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主管部门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7)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中心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把创建健康企业作为落实健康绩溪行动的重要举措。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
(二)严格质量控制。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绩溪县疾控中心为全县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要严格按照《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抓好健康企业审核和认定工作,并为健康企业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建设健康企业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塑造健康职业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县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探索将健康企业纳入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管理优秀等级,符合条件的优秀管理者可进入职业健康专家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