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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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方案

请欣赏工业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业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塑造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城市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市连续XX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把此项工作抓紧做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城市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载体,城市的卫生状况直接反映着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因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构建和谐潞城的必然选择,是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机载体,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必将进一步加快和谐潞城的建设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卫生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和强化行业卫生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更加优美整洁的卫生环境。

三、创建目标(十个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4、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5、市区除四害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有三项达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6、有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四、工作职责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10个方面内容65项指标,其中10个内容是: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控制、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遵循“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依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行各部门分工负责制。

(一)卫生局

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组织协调;负责搞好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各种资料的准备工作; 负责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卫生达标任务。

(二)城建局

负责制定市容、环卫管理制度、整理相关资料;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及垃圾、粪便终端处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的检查监督;负责市区大型广告的合理设置和卫生管理;负责坑凹、破损路面的整修和人行便道硬化;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工地的卫生和秩序管理;负责按标准建设水冲式公厕;负责污水处理的管理;负责公园、绿地、下水道口、建筑工地、垃圾处理场的除四害工作。负责本单位卫生达标任务。

工业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宗旨,大力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健全志愿者服务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活动内容

1、社区创文志愿者活动

以社区享受居民养老服务的孤寡空巢老人为主要对象,开展保健指导、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志愿服务,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创造健康优质的生活条件。围绕创建文明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文明礼仪、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科普知识等内容的宣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2、维护交通秩序

在社区居民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维护交通秩序,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行动,宣传交通知识,协助民警值勤,劝导和影响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革除出行陋习,提高个人文明素质,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3、文明志愿服务

主要针对部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口吐脏言等不文明行为,对有这些行为的居民进行劝导。

4、环保志愿服务

定期开展环保服务,既改善了环境,又对居民进行了思想教育,围绕当前生态、生存主体,开展环保宣传、环境清扫等志愿服务,引导社区居民提高环境意识、共同参与保护和改善环境,营造整洁、生态、优美的生活居住空间。

工业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3

为扎实做好20xx—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的通知》(岩创城办〔20xx〕5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结合全市文旅系统自身的职能和工作特性,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各项测评指标,对我局所担负的职责高标准落实,对实地考察点全面巡查,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整改落实攻坚行动,做到目标、措施、进度、责任“四到位”,全力以赴,全面达标。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上旬)。

(一)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因机构改革,重新成立市文化和旅游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二)召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研究学习《责任表》各项指标,按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职能进行总体部署,落实分工。职能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动员大会精神,以及确定的指标任务早部署早实施。

(三)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栏等做好局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深化创建活动阶段(4月中旬—7月)。

(一)分解目标责任。根据《责任表》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将创建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化,确定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对标创建。《责任表》内容多、要求高、覆盖面广,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工作责任表立即行动、狠抓落实;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补缺补漏、做好台账;提早谋划、准备迎检。全面做好自查自纠、逐条逐项精准对标落实。力争测评少失分甚至不失分。确保迎测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检查督导。为及时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局创建办。局创建办将定期研究部署现阶段创建任务,适时开展全面督查。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巩固提升阶段(8月)。

(一)抓好巩固提高。局创建领导小组将根据《责任表》相关要求对标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检查考评达标。

(二)认真迎接检查。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荣誉感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迎接有关部门对创城工作的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三)实行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调动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创建热情,全力做好创建工作,我局将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总负责,职能科室严格落实的制度,按照《责任表》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积极有效落实各项工作。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每一项任务都人管、事情有人办,要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对监管企业要进行深入动员,定期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鼓励企业树立大局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机关党委将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材料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并对不利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的不良行为予以通报,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进行问责。

工业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武汉市文明委《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要求,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契机,以规范教育管理年为抓手,以“四倡五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落实阳光一小时体育运动”为主要内容,积极教育引导本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提升教职工和学生的文明素质和公共文明程度,积极配合武汉市文明办测评工作。

二、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四倡五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利用晨会、班队会、宣传栏等教育阵地开展“四倡五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他们自觉践行公共道德,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展示我校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文明形象。

活动时间:4—12月

活动要求:达到师生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80%以上)。

责任部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工会。

2、注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坚持开展心理教育、心理咨询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心理咨询室按“六有”(一间房子、一个牌子、一套设施、一支队伍、一套记录、一张课表)的要求开展心理教育、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要求:“六有”落实

责任部门:教导处

3、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认真贯彻落实《xx年武汉市教育管理年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武教基[xx]55号),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书面作业量,减少考试次数、竞赛项目,严禁违规办班、补课。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责任部门:教导处

4、确保学生每天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

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和武汉市教育局《关于确保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一小时活动的通知》(武教体卫艺[xx]13号)精神,坚持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落实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阳光锻炼一小时以上。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要求:确保学生每天阳光锻炼一小时以上。

责任部门:体育组

5、开展文明宣传活动。

⑴结合“四倡五治”活动,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文明过马路劝导、公交让座日宣传(每月22日)、文明排队宣传劝导(排队日为每月11日),禁毒宣传等活动。

⑵加强家校联系,印发告家长书,文明测评问卷等相关宣传资料,以小手拉大手,发动社区,家长共同参与到测评活动中来。

⑶对校值日生进行文明礼仪培训,让他们担任校园里的“文明使者”,作全校学生的行为表率,并在班级作小小文明宣传员,带动班级文明风气。

⑷开展“红领巾与好习惯”征文活动,让学生写一写自己在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活动中的感想、体会。

活动时间:4—12月

活动要求:营造公关文明测评活动的环境氛围。使教职工,学生,家长对文明测评工作明于心,始于行,做到知行并举。

责任部门:大队部

6、开展“文明办公室”创评工作。

加强教师办公室管理,要求教师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及生活秩序。每月进行文明办公室检查评比并公示检查结果。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要求:办公室整洁有序、安全文明。

责任部门:工会

7、认真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积极配合区综治等部门开展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校园周边无黑网吧、违规经营网吧及兜售不良刊物、擂肥等现象。校门口安全设施齐全、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要求:周边环境良好

责任部门:总务处

8、注重校园环境建设及宣传氛围的营造。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保持校园干净整洁、卫生有序、环境优美。在校园内悬挂相关宣传标语,校园宣传栏有文明创建及和谐校园建设宣传内容,并做到经常更换。加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90%以上。

活动时间:全年

活动要求:宣传氛围浓厚,校园环境整洁,师生知晓率高

责任部门:总务处,大队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风向标,也是反映文明创建成效的重要标尺。我校在本次活动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坚持以测评内容和“四倡五治”为重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知晓率、参与率。要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教育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两型学校建设相结合,规范学校管理,落实工作细节,务求工作实效。

3、健全制度,务求长效。以文明创建和文明指数测评为契机,加强学校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利用升旗仪式、晨会、班队会、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强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和公共道德教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引领良好的校园文明风气。

工业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5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的决定》(南发〔20xx〕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从20xx年起启动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通过3-5年时间的不懈努力,到20xx年把南县建设成为具有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全国文明县城。

(一)领导有力,制度健全。一把手亲自抓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分管领导集中精力、一线部署、靠前指挥;明确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惩制度,形成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经济发展,生活改善。努力推进观念转换、体制与机制转换、结构转换与经济发展方式转换,不断完善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力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本省同类县城平均水平;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再就业工作富有成效,建立健全县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三)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城镇建设规划科学,违章建筑得到有效整治;市政设施配套齐全,文体活动场所日臻完善;市容市貌整洁优美,生活环境质量优良;城区绿化覆盖率持续提高。

(四)秩序优良,社会安定。交通秩序优良:城区交通做到行车有序、停车规范、人车分道。治安秩序优良:“平安南县”创建成果不断深化,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生产经营优良:市场管理规范有序,消除占道经营现象,安全生产工作达标,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服务优质,风气良好。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党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实行政务公开,建设诚信政府;严格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规范文明,办事高效;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社会道德风尚良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到重视和加强。

(六)科教进步,文化繁荣。教科文卫体事业逐步增加投入;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技水平整体提升,科普工作扎实开展;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全面完成人口计划,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二、创建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xx年9月-xx月):考察学习外地经验,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xx月):成立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制定《南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任务逐项分解,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并组织全县各单位和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全面创建阶段(20xx年1月-20xx年xx月):第一阶段: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阶段(20xx年1月- xx月)。各创建责任单位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在20xx年7月底达到省级文明县城考核验收的指标要求。20xx年8月各创建责任单位对照《湖南省文明县城测评细则》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县创建办组织模拟测评,完善各项整改,准备迎检资料。20xx年9月-xx月申请考核验收,明确迎检工作责任;着重抓好环境建设、现场准备、资料台账、市民教育、迎检事务等工作;迎接省文明办的考核验收。第二阶段:全国文明县城创建阶段(20xx年1月- 20xx年xx月)。20xx年1月-20xx年xx月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开展冲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各项准备工作。20xx年1月-20xx年xx月开展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单位创建工作,获得全国文明县城申报验收资格。

(四)申报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xx月):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照全国文明县城考核验收指标,认真做好迎检前的各项自查自纠和资料收集汇编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迎接中央文明办的考核验收。

三、部门职责

(一)扎实开展干部学习教育,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加强干部学习教育,确保政务行为规范,提高勤政廉政的满意度:加强理论宣传与干部教育,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政务中心、统计局

(二)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建设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维护公民权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活动,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广泛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妇女志愿服务活动;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广泛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选民参选率≥80%;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责任单位: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残联、司法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县委、民政局、妇联、南洲镇

(三)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公务人员违纪行为坚决惩处;“窗口”行业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文明办、工商局、商务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

(四)推进国民素质教育,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加强形势政策国情教育,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国民教育: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00元;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50%;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科学普及:定期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举办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确保科普活动经费。市民文明行为: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守法率达标;社会道德风尚: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组织领导机制;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建立志愿服务领导体系和协调机制;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文化事业: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征收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实到位;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县委、文明办、科技局、教育局、科协、爱卫办、文广旅局、体育局

(五)强化部门的齐抓共管,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网吧整治:严格控制网吧总量;建立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市民对本地网吧行业形象的满意度≥70%;网络环境: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本地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荧屏声频净化: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建立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和电视点播节目;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形成“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责任单位: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工商局、公安局、文广旅局、教育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经济发展方式:人均GDP水平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第三产业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公共场所秩序: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现象和占道经营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医疗与公共卫生:≥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规定划分保护区,水质达标;人口与生活质量:符合政策生育率>95%;平均预期寿命>73(岁);恩格尔系数<38%。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人社局、工商局、环保局、人口计生局、卫生局、房产局、统计局、残联

(七)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共安全: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营造安全生产制度环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社会治安: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有力;综治基层组织健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无影响较大的事件发生。社会稳定: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安全感>85%。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法委、安监局、公安局、民政局

(八)加强环境管理和资源节约,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城市绿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城市污水处理率>7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和年度减排任务。土地资源管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

(九)强化舆论宣传,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建活动。

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为正科级机构,有3-5位正式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完成省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基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办精神文明建设专门网站;广泛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创建工作氛围: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创建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群众监督机制;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编委办、财政局、广播电视台、政务网、红网南县分站、爱卫办、南洲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的工作方案和责任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根据“创建”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加大“创建”资金投入,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全县各部门单位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创建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文明社区创建、基层基础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创建宣传活动,开辟创建专栏,宣传创建成果,曝光不文明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社会各界层层发动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部深入乡村社区,宣传创建,听取意见,教育和引导市民增强创建意识,争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活动,着力提升单位的文明程度,形成全县上下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工作是一项全领域、多层次、全过程、持久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卫生、城建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全县各单位、南洲镇及其社区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一致,形成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举全县之力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五)加强监督,奖优罚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设立热线电话,组织集中检查和明查暗访,开展查环境、查卫生、查秩序、查作风、查效率、查执行力等活动,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积极完善、充分运用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创建工作在全县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创建任务不及时的,要严格进行问责,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工业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6

为了使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通过学生把教育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带动家长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县教育局决定,9月份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主题活动。

一、目的意义

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是贯彻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严格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的基础上,把教育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长和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活动目的,推动学生文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举办“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启动仪式。

通过倡议书、授旗仪式、家长代表发言、学生代表发言领导讲话、签名仪式等多种形式,全面启动“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

(二)加强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通过思想品德课、晨会、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对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不断克服不足,完善自我。加强文明教育,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好身边的环境卫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养,做文明的表率。

(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通过悬挂一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开展一次以“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小手拉大手,礼仪我先行”、“小手拉大手,共唱环保歌”“小手拉大手,同读一本书”、“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内容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举办一次征文,举行一次演讲比赛,组织一次签名活动,征集一批文明格言,组织一次文明事迹征集活动,组织一支文明小分队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把“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四)开展“小手拉大手”建设文明家庭系列活动。

一是学校印发《“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告家长书》,由学生带回家,将文明和谐的理念传播到家庭、社区,倡议家长学习文明守则,改正不良习惯,做文明的莒南人;二是开好“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向家长捎句话”文明行动主题班队会,引导、组织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与家长一起学习文明公约,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与家长“手拉手”共建文明家庭;三是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亲子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和家长利用双休日时间,共同走上街道、社区捡拾白色垃圾,打扫公共卫生,解决“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随手涂画”等问题,以学生的行为影响家长,将学校教育逐步延伸到社区、家庭,实现“共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的目标。

(五)组织“文明小卫士”实践活动,开展文明行为劝诫和监督活动。

在社会实践课、庆祝活动、节假日等时段,成立“小手拉大手文明小卫士行动队”,设立文明监督岗,组织学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楼院,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重点监督家长、群众的八种不文明行为:一是随地吐痰,影响公共场所卫生;二是随意乱扔果皮、塑料袋瓜子皮等垃圾;三是语言粗鲁,公共场所吵架、围观事故现场;四是不注重自身形象,衣着不整赤膊上街、酒后失态、随意便溺等;五是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不爱护公物;六是不注重邻里关系,乱堆乱放、从楼上扔垃圾、噪声大影响邻居休息等;七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等;八是制造城市“牛皮癣”,乱贴乱画、乱发广告。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把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系列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活动开展好。

2、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要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计划,创造性开展活动,让每一名学生及其家庭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3、广泛动员,注重宣传。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校外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作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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