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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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方案

请欣赏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1

为了切实做好全乡20XX年地质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北湖区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以及我乡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和防治经验,编制本预案。

一、20XX年全乡地质灾害情况

乡政府对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对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工作布置早,及时下发了《xxx瑶族乡20XX年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与各村委会主任签订了防灾避灾责任书,建立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行动迅速,宣传到位,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及知识增强。20XX年汛期与往年相比,降雨量相对较少,且相对集中,主要发生在4月、5月,由于防范早,加上雨水较少,因此没有形成大的地质灾害。

二、20XX年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1、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村

①xxx村

②十寺村

③桃仁村

④太阳村

⑤茶元村

⑥介木山村

⑦正冲村

2、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矿区(点)

①十寺矿区

②亭子板非法砂场

3、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交通干线路段

①郴仰公路xxx段

②xxx——桃仁路段

③xxx——太阳路段

4、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近几年我乡地质灾害情况调查,共有地质灾害隐患近十处,其中有些隐患点潜在危险较大,若诱发因素达到一定程度,即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要特别加强防范。

①正冲至下介木山新村泥石流

位于正冲村至介木山新村河谷地段,山高坡陡,溪沟狭窄,河床纵坡比大,三面环山,集雨面积大,具有短时间内大量来水的地形,而且因修建郴仰公路境内的生态尚未得到全面恢复,泥石流物源丰富,遇到大暴雨或强降水,就可能发生泥石流。严重威胁着正冲、介木山新村居住在河口、临近河床的95户、43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②赵家湾后山滑坡群该滑坡群

该滑坡群在20XX年“8.8”洪灾后,虽未见明显滑动,但仍于不稳定状态,其后缘裂缝长260米,宽50米,滑体体积约5000立方米。该滑坡群对赵家湾35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③十寺矿区

十寺矿区虽然是近年来才启动开发工作的,但其矿区开采历来已久,地表山坡随处可见大大量堆放的煤矸石、废石,地下采空区域越来越大。大暴雨时极易引发大范围的矿渣流及透水事故,严重威胁矿区民工、居民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④亭子板非法砂场

此处砂场临近郴仰公路,其周围植被严重被破坏,裸露的砂石透水强,抗冲力弱,经暴雨冲刷和长时间浸泡极易形成泥石流和山洪,给郴仰公路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重点防范期

一般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乡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强降雨及不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关系极为密切,预测今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6—9月份的集中降雨时段,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另外为注意防范夏季热带风暴对我乡的影响。矿业活动强烈的地区要高度注意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监测

(一)重点监测的范围、内容

原则上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本年度监测的范围,在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应重点核查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判断。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监测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1、汛期巡查

一般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乡、村两级必须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并落实监测责任。

2、群测群防监测

利用已建立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落实监测人,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对灾情及早发现,主动避让。

(三)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在驻村乡干部的指导下,由各行政村和当地群众组织实施监测。

2、危及主要交通干线、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直接防灾单位负责监测。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乡政府成立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灾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防灾预案的同时,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和编制防灾预案,将防灾避灾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管理地段要明确专人进行监测预防,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对监测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2、对山洪地质灾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平时要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绿化和保护好环境;对处于山洪河谷中的住户要进行避让搬迁;对隐患点要加大监测和巡查力度,发现的裂缝及险情要及时上报并夯实,在其上方开挖截水沟、排水沟。

3、尽量做到勤监测、早发现,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疏散人员。

4、建立健全重大险情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应在6小时内速报乡政府(电话:2705003)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做好应急处理,尽可能减轻灾害损失,防止灾情扩大。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2

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处理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水平和紧急救援的快速反映能力,以正确迅速有效地处置地质灾害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相关要求,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掌握灾情,如实上报

镇辖区内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后,镇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应急调查,形成应急调查报告,及时向上级汇报灾害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发展趋势,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积极组织指导抢险排危工作。

二、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救援程序和措施

镇政府领导接到地质灾害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对工作做细致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各施其职,各负其责。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小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配合上级开展灾情调查工作;

5.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工作内容

1.成立指挥小组

(1)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指挥小组由镇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工作。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和经济事务办公室。

(2)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工作职责

①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时,由指挥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转移行动。

③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受灾情况。

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饮、食、居住条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⑤认真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工作,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

(3)现场处理工作指挥小组由地质灾害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抢险施救,现场保护和灾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灾情下设:

(1)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灾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受灾群众进行现场救治,如组织机械、挖土、工程拆除等。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做好灾后的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受灾群众,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6)搬迁安置组:负责协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饮、食、居住,如协调搭建临时建筑、帐篷等。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在开展抢险救灾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地质灾情向市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将上级的指示及时传达到基层。

4.灾后调查工作

在灾情调查过程中,相关各行政村、社、受灾群众和受灾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一)镇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灾情情况。

(二)镇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具体组织受灾情况处理工作。

(三)镇党政办: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落实镇、村24小时值班监测制度。

(四)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1)根据领导指示,综合协调灾情事故处理;

(2)与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地质灾害重点地段的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预防措施;

(3)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问题。

(五)镇广播站:负责灾后广播、电视系统的抢修、恢复和灾区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派出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七)镇武装部:组织和指挥民兵抢险救灾工作。

(八)镇综合治理巡逻中队:在市交通局的帮助指导下,具体负责转移、输送受灾群众,做好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和调运工作。

(九)镇农业办:在市农业局的领导和帮助下,统计好受灾农作物的损失情况,并指导好受灾群众的农作物自救工作,将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

(十)镇民政办:积极做好受灾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十一)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受灾群众伤员的救治工作,以及灾后防疫工作等,及时通报人员的救援与疫情的控制情况。、

(十二)镇分管教育工作人员:在市教育局的帮助指导下,负责安排好受灾群众子女入学问题。

(十三)镇供电所:在市供电局的帮助指导下,负责地质灾害区的电力供应和抢修,确保灾区用电安全。

(十四)通信单位:负责灾区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十五)凡属镇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收到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时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质赶赴受灾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由派出所牵头,由民兵、城管办20人组成,每人配备必要抢险装备,在镇地质灾害指挥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征调抢险必需的机械设备,储备、筹集足够的抢险物资,民政、粮站、供销等部门要储备、筹集足够的救助物。

五、善后处理工作

1.为确保安全,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住户随时观察。

2.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秩序。

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家财毁光重灾户以及困难户的情况。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修编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展群测群防,采取适当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遵循"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以下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则;

2、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原则;

3、事先摸清灾情、充分做好准备与应急处置原则,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5、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6、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原则;

7、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照防灾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学地实施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目标

地质灾害的危害极大,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破坏房屋、交通、水利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破坏生态环境等。因而,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迫在眉睫,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要求全镇积极主动地、科学地、有计划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与威胁是全镇工作的重要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得当,达到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三、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形势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镇位于县中部,全镇面积2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13万亩,林地面积21万亩,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穿越境内。

镇属于亚热带山区季风气候,溶蚀高原地貌显著,石头山多,地表缺水,土层微薄,降雨渗漏严重,地表水源贫瘠。平均海拔650米,常年平均气温17.8℃,最低气温-5℃,最高气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无霜期为280天。镇区地质构造发育,以断裂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断裂,断裂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致使岩石破碎,加剧了岩石的`风化速度,削弱岩石的强度。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地质灾害现状

全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镇之一,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其中滑坡12处,崩塌9处,分布于全镇16个行政村,其中一般隐患点7处,较大隐患点14处,重大隐患点0处,威胁76栋房屋,123户,合计599人。全镇共有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9处,分布于6个行政村。其中,银场村、周厝村、牛峰村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现状

全镇在县相关单位的领导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灾点监测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抗灾、救灾应急反应系统,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整体较为被动;防治工作和技术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侥幸心理尚存等问题。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四、20xx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气候预测:

1、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总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总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

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3成。

4、秋季(10-11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5、预计20xx年登陆或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5个,较常年略少,但强度偏强,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

台风和强降雨时期将可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同时,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仍为各村地灾点,可能在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力作用下,产生灾害;其他低山区的一些房后高陡边坡、沟口民房等,均有变形破坏或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五、地质灾害防治部署

(一)落实防治地质灾害责任制

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干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开展巡查、监测。

国土资源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资料库与群测群防网络,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时刻保持与防汛抗旱、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指挥治理,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制,认真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点、灾害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其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落实情况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企业防灾责任人),危险点监测(监测责任人、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信息网络,防灾预报,危险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应急方案及措施等。

2、检查主要灾害危险点

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设立告示牌;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范,并挂牌警示;对辖区有险情的灾害点进行现场和室内检查,发现地质灾害危险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所在村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4、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5、各村委会、各单位、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救组织,配足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防救队伍的素质;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避险步骤及撤离路线示意图

1、由责任人发布命令。

2、采取电话、鸣锣、鸣哨等办法通知和预警。

3、防治应急分队组织人员撤离。

4、镇、村组织安置群众。

5、撤离路线示意图:隐患点安置点:避灾点。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既定的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民政、建管、卫生等部门应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抚恤等;交通、通迅、公安等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特别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汛期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灾情,每月1日—3日报送上月灾情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灾情报告和有关资料。

六、防灾预案的实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条件。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两级,明确具体监测人和监督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网络体系。

(二)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镇村两级要拨给一定经费重点解决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群测群防和治理的费用。用于防治地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4

为保护黄沙管委会煤矿采煤塌陷区域地质灾害居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区域群众的居住隐患,推进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整体搬迁移民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

2.坚持自愿申请,政策扶持的原则。

3.坚持统筹安排,理事会运作的原则。

二、安置对象

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为黄沙管委会新岭村黄金、廖屋、李屋、竹兴、下湾等五个村小组农户。

三、安置方式和地点

1.就地集中安置:可选择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黄沙管委会油茶站附近)宅基地建房安置。

具体安置办法见附件1。

2.进城进园安置:鼓励搬迁户选择进城进园购房安置,重点鼓励搬迁户到县引农进城进园移民搬迁试点项目(金塘花苑)购房。

四、政策扶持

1.基础设施项目:整合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支持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2.房屋拆除补助: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拆除土坯房房屋(主房)按照占地面积补助60元/㎡,拆除水泥房房屋按照建筑面积补助120元/㎡。

3.建房、购房补助:

(1)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的搬迁户,按一般户1.5万元/户、“四类人员”2万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2)就地集中建房安置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4875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3)进城进园购房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7500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20XX年3月31日前没有拆除本户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包含主房和所有厨房、厕所、猪牛栏、围墙、临时建筑等附属建筑物)的搬迁户视作主动放弃搬迁,不享受上述任何政策扶持。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3月—6月底)。

重点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意义,成立理事会,选举理事会成员,建立搬迁户基本信息库。

2.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阶段(2014年6月—7月31日前)。

2014年7月15日前完成选址安置区土方工程预算;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安置区建设项目规划。

3.组织实施,拆房建房阶段(2014年8月1日—20XX年3月31日前)。

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安置区征地拆迁工作;2014年9月10日前进场土方施工;2014年10月10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外房屋拆除;2014年10月20日前进场建房施工;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土方平整;2014年12月1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房屋拆除;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置区一层以上房屋建设及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20XX年春节前地质灾害户搬入新居;20XX年3月31日前拆除地质灾害区全部房屋。

六、组织机构

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有:黄沙管委会、县委农工部、县农房办、县扶贫与移民办、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矿管局、县煤监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献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理事从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中选举产生,并依照理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及时调度,解决问题。

实行定期工作调度和联席会制度。

每周由黄沙管委会牵头召开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建设调度会。

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细化措施,稳步推进。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责任领导和干部要深入实际和工作一线,认真了解搬迁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搬迁户的工作,确保稳定有序推进。

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要全程参与搬迁安置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3.强化责任,严格考核。

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把握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实行工作倒计时、责任倒排查。

附件:

1.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2.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附件1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1.原则: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搬迁户可在新岭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区内选择一块宅基地建房。

2.建房户型:安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户型,分别为占地面积72㎡和88.8㎡两种户型。

3.户型选择: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或72㎡的宅基地建房。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以已公示确认的为准。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虽然在72㎡(含)以下,但因长期居住在新岭地质灾害区、无其他房源且人口较多等特殊情况的,经本户申请,理事会讨论决定,可选择88.8㎡的宅基地建房。

超过72㎡面积部分,搬迁户应对理事会予以补偿,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另行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4.建房方式:集中安置的搬迁户由黄沙管委会会同理事会商议,选择有资质的建房企业,按照统一建设的模式,集中时间建设安置房基础及第一层房屋。

鼓励搬迁户对一层以上建筑部分集中一次性统一建设,相同建设要求的.优先集中安排相邻区域建房用地。

所建房屋共基础共墙体或共基础各墙体。

5.选房原则:选择集中建房安置的搬迁户,按照签订弃房协议和缴交集中建房资金的先后顺序确定2个选房顺序,同一天的按照抓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待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后按照搬迁户的2个选房序号的平均数顺序,选择新建房屋。

6.用地成本分摊:建房户须按建房占地面积150元/m2的标准,分摊部分土地征用成本,分摊外的征地费用由黄沙管委会负责。

附件2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1.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所在地搬迁户宅基地使用权全部退出,予以注销。

另选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作为新的宅基地。

2.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统一规划,按72㎡和88.8㎡两种户型面积的宅基地,提供给搬迁户建房安置。

3.根据《集中安置办法》,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或72㎡的宅基地建房。

4.搬迁户现有宅基地面积与新选择安置建房用地面积不一致的,面积欠缺方应按所欠缺面积以不超过560元/㎡的标准支付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金,具体价格由理事会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该补偿金全部用于补偿面积多余方,并按照自求平衡的原则确定受补偿的价格。

5.搬迁户原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及土地证照必须全部收回,待房产和国土部门注销后,方可办理新建房屋相关证照。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5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教发办〔2017〕7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溪办发电〔2017〕17号)文件要求,全县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地质灾害和汛期风险排查、防范和应对,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当前全县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为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立足防大灾、抢大险、应大急,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教育局决定成立竹溪县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琪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徐国臣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督导办公室、项目科、安全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各幼儿园园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思忠任办公室主任,柳垂锋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指导、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总体安排,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制定竹溪县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二、深入推进排查整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各学校要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查险、排险、除险。

一是要做好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鄂坪乡中心学校原校址、丰溪镇洞滨教学点、桃源乡杨寺庙教学点等要作为重中之重,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点,要及时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制定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对于尚未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的隐患点,必须逐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成功临灾避险。

二是认真做好督促检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6月22日全省教育系统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全县各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强化预警,提前研判。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的雨情、水情,提前研判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抓好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雨前排查、雨中核查、雨后复查,做好洪峰过境期、强降雨期防灾减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包括临时停课、调整假期时间等,提前做好应对。

四是要加强在建工程防范,确保施工安全。暑期是各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主要施工期,要严格履行好相关建设手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规划选址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施工,并确保不因施工引发地质灾害。

五是要继续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好安全逃生演练制度。将演练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方案、有预案。学校即将放假,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开展以防汛防灾防溺水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压实压牢防汛工作职责,强化防汛抗灾措施

一是要落实工作职责。各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将防汛抗灾责任落实到预报警、隐患排查整治、指挥调度、巡查值守等各个环节。尤其是在预报有强降雨时段要将防汛抗洪作为当前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是要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应对。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变化动态,及时、准确掌握实时雨情信息。特别是地处库区、矿山及新修公路附近的学校要关注地质变化;加强对山区学生上下学乘车的管理和临水临涯路段的安全管理。要强化联防联控,一旦发生灾害险情,各学校要根据灾情等级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安程序及时上报,联系有关部门开展救援等工作。

三是严肃纪律,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从6月25日开始,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如遇重大险情、灾情,必须按程序迅速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xx年至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易发地点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地点主要包括: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庄、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点是和办事处),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自然土质斜坡附近的居民居住区,矿山开采区,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它在汛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列出本地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地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二、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我市主汛期是5月至10月,这段时间暴雨、持续降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月30日。

三、监测、预防责任人

(一)各乡镇(办)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在主汛期增加监测巡查频次,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报。

(二)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河堤及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三)危及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四)其他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四、防控措施

20xx年至20xx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并采取以下防治管理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气象等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要督促、配合建设、交通、铁路、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2、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施工,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3、市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建立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做好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4、市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人员防灾知识的宣传。

5、市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区(舍)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对中小学校区(舍)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加强巡查与监测,落实防灾责任、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

6、市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特别是病险水库(坝塘)的巡查、监测、预报,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

7、市气象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通报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三)排查隐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汛前、汛中、汛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每户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其宣传计划,扎实细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各地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得到及时监测、预报、调查、勘查和治理,保障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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