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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切实做好扬尘管控工作,有效改善镇域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镇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由住建局管理)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环卫保洁、物料堆放场地等易产生扬尘问题的区域和环节实施集中治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构建我镇扬尘污染控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建筑施工工地除尘降尘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内侧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围挡外侧5米范围内保持清洁。
2.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必须按照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应当设置专用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清洗,洗车时要保证车辆车身洁净,车轮不带泥,出口路见本色;出入口应进行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得小于出口宽度;重点工程施工应设置临时导流辅道,并进行硬化处理,坚实平整,无浮土,无积水,保障道路畅通。
4.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对工地周围环境进行保洁,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砂堆、灰堆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定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施工道路要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5.工程高处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单位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建设工程。
6.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做到“四个100%”,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工程车辆(含施工、运输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的场地绿化率100%、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密封率100%。
7.严格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镇城管、规建、控违等部门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杜绝收竣工阶段建筑垃圾尚未清运,工地围挡过早拆除;设置洗车设施敷衍了事,进出车辆甩泥带土;施工现场无抑制扬尘措施。
(二)拆迁工地施工除尘降尘工作
1.拆迁和装修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2.机械施工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整理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建筑垃圾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
3.施工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不甩泥带土。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有空气重污染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道路清扫保洁除尘降尘工作镇域道路清扫保洁要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镇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要达到“七净”、做到“七无”。即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
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白色垃圾、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
(四)物料堆放场地除尘降尘管理工作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建材市场和码头等堆放沙石、煤粉、煤灰、渣土等堆场和露天仓库应进行硬化处理,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设置围挡、防尘网等进行防尘降尘,及时清除道路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单位联动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在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的统一调度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地完成除尘降尘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扬尘管控工作方案要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将集中整治阶段中好的做法深化为长效管理制度。配合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坚持边整边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施工工地和环卫作业二次扬尘的管控,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反弹,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滑坡,根据《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年全面攻坚,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改善”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二次扬尘管控,坚决杜绝环卫作业二次扬尘现象,切实减少对空气和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确保全年优良天气达到300天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严格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五个百分百和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
上述工作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征收办、相关街道配合实施。
(二)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1.对各类施工工地实行防尘承诺备案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修缮等各类工程开工之前,建设单位要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同时,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2.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编号准入和GPS定位管制。所有施工工地安装洗车平台和在线视频监控设施,与数字城管平台连接,全程监控渣土运输车辆运行时间和线路以及施工的全过程,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和道路遗撒。
上述两项工作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区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相关街道配合实施。
(三)明确工地开工要求
20xx年2月15日后,城区及周边区域各施工工地可申请复工。复工前必须做到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到位、管控到位、监管到位,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工地抑尘防尘落实情况进行复工前的.验收,并要形成明确的书面验收意见。各施工工地经验收后方可复工,验收意见同时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备案。
1.削山造地工程:按照防尘能力与施工量相匹配的原则,制定削山造地工程扬尘污染防治预案,严格禁止扬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大面积开挖土方。
2.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工程:北环路、轨道交通等重大施工工程项目实行专人包抓,现场全过程监管,督促全方位、全天候落实抑尘措施。要督促敷设上水设施,土方作业面采取喷雾抑尘措施,施工道路实行硬化或不间断洒水抑尘;物料堆放场地和土方堆放场地必须采取覆盖等密闭措施,防止风蚀起尘;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平台,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杜绝带泥上路。
3.拆迁工地:全区所有拆迁工地必须以签订抑尘防尘合同作为施工的前置必备条件,在实施拆迁作业时必须同步实施高空喷雾抑尘,抑制二次扬尘污染。
以上所有工程开工(复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执法局,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区建设局、区国土局、区征收办、区环保局及各相关街道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四)严控道路扬尘污染
环卫作业以机扫作业为主,由人工清扫的区域必须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减少因环卫作业造成的二次扬尘。视日照和气温情况科学开展洒水压尘和路面保湿作业,有效减少因路面干燥和车辆通行造成的二次扬尘。
上述工作全年内实施,由区城管委牵头负责,区环卫局、区雁滩环卫市政所、九州管委会负责实施,各街道配合实施。
(五)开展“全民洗城”活动
沙尘天气结束之后,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民洗城”活动,全面彻底清洗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尘和楼顶保洁,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及两山绿化区域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适时开启喷灌设备冲洗两山植被尘土,“全民洗城”活动逐渐常态化。
上述工作全年内实施,由区城管委牵头负责,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区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及各街道配合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二次扬尘污染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本次行动的实施,组长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胜太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曹民同志兼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全区所有工地扬尘监管工作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各街道要发挥网格监管作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五个百分百和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对施工过程中抑尘防尘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要及时发现和上报,由区执法局进行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或停工整改。全区所有道路扬尘监管工作由区城管委牵头负责,区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负责道路清扫保洁、洒水压尘,各街道利用“周末大扫除”全面开展“全民洗城”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严格督查检查。按照审批与监管挂钩的原则,对未落实扬尘管控的施工单位,采取挂牌、处罚、曝光、列入黑名单等强硬措施,严厉惩处,强行落实抑尘防尘措施。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将对各部门、各街道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一周一调度,半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对未有效实施监管的相关部门和街道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潍滨安办发〔2016〕48号),根据开发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行动,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到2017年5月15日前,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某某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三、标准和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潍滨安办发〔2016〕48号)。
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4.《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四、工作计划
1.宣传发动,排查风险点(9月15日—9月25日)。为切实做好“两个体系建设”活动。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条幅、LED电子屏积极进行宣传。利用学习时间和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如何发现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学习和讨论,各单位员工要人人参与“两个体系建设”活动。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化品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具体排查内容依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见附件1)。
2.确定风险等级(9月26日—10月15日)。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风险具体分级标准依据《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见附件2)。
3.明确管控措施(10月16日—12月5日)。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形成“管控手册”。 逐级评审并审核、审定、批准,形成台账或控制清单,组织全员学习本岗位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4.风险公告警示(12月6日—12月10日)。公布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器材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周边企业。
5. 全面实施、定期更新(2017年2月底前完成)。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并定期评审、更新风险信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有效运行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6. 排查消除隐患(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6.深化体系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2017年-2018年,公司全面推进、深化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公司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完成。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全部录入到省、市安监局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对风险点在线监测,同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实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管。
五、职责分工 结合本单位部门机构职责修改
1.安全环保部负责“两个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并对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安全基础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方面风险点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分析存在的问题,监督治理方案以及相应的实施工作;监督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和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控和风险公告警示工作;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管控手册的审核和上报;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2.生产管理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包括安全隐患管理制度的制定,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公司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中负责组织工艺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3.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设施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4.保障车间负责消防系统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5.科技中心负责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6.电仪车间负责组织电气、仪表系统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负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7.公用工程车间负责组织公用工程系统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负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8.仓储部负责组织储运系统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负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9.调度室负责应急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负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每月15日、30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10.财务部负责统计事故隐患治理、风险管控专项预算资金;划拨公司事故隐患治理、风险管控专项费用,监督落实费用的闭环管理。
11.各车间是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车间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负责对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实施整改,并根据职责分工,按要求向相关单位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六、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坚持宣传先行。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条幅、LED电子屏等方式积极进行宣传,加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
2.强化工作推动。各部门要针对各自负责的工作范围,尽快开展隐患排查和统计工作,并定期向安全环保部汇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限和标准要求全部完成。
3.注重联动配合。各部门两个体系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要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密切配合。
4.发挥专家作用。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强、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可邀请高层次、高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两个体系的设计、方案制定、标准研究、评估论证,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
5.严格考核问责。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考核,各车间要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并认真总结两个体系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公司对推广价值高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重罚。
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4
一、目的
为了提高各车间产品质量,减少不良的发生、保证产品质量的合格性、稳定性,特制定本此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各道工序所有成品、半成品的量产和试产
三、职责
3.1操作者负责各工序产品的质量检查,及标识、区分、定位摆放;
3.2生产部各班组责任人负责对各工序产品件的质量抽验、入库管理;
3.3技术质检员负责对生产中的产品件进行抽样检验确认;
四、规定
4.1车间操作者:负责自检,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通过自我检验,对本工位产品的质量负责;
自检:产品形成过程中,操作者本人对本作业过程完成的产品质量按照检验标准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自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
4.2车间操作者之间负责互检,对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二次检验(下序检验上序),有利于保证工序质量,防止疏忽大意而造成的批量不合格品出现;
互检: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上、下相邻作业过程的操作人员或组长相互对作业过程完成的产品质量进行二次检查确认。
4.3技术检验员负责产品件专检;
专检: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检验人员对产品形成所需要的物料及工序完成的产品质量特性进行专项检验。
五、内容
5.1下料车间:
5.1.1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负责本工序产品与上工序产品的质量检验,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的管理规定,杜绝不良的发生,如发现不良产品,及时通知当班班组长与检验员,协助班组长与检验员对不良产品共同进行判定,确认是否合格;如果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对已经生产的产品进行排查确认,在不良产品上做标识,并隔离放置。
5.1.2生产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所生产工序的人员进行安排、指导,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抽验,在接到不良反馈信息时及时与检验员联系,对不良产品进行判定,组织相关人员对不良现象进行整改,同时安排操作者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填写质量事故单及解决方案后上报本部门领导,及对不良产品的追踪;
5.1.3下料班组长负责对生产的各工序产品进行首件判定与过程质量抽验,及对操作者进行质量指导,在检验到不良时,及时通知领导及不良工序操作者,协助并监督生产员工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并与生产结束后将不良现象体现与当日报表上,编制再发防止报告上报与部门领导处,同时对不良产品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跟踪;
5.1.4当班组长在抽检过程中发现严重不良,而操作者自检、互检未发现时,直接对相关责任人员及管理人员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
5.1.5当产品发生不良时,当班组长对生产操作者进行包庇,不上报者,直接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
5.1.6下料车间产品报废率为2%,每超出一个点,对直接生产班组,在当月绩效评定中减一分,同时按照5.1.9.2进行相应的处罚;
5.1.7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可以返修;
5.1.7.1(3件以下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5.1.7.2(3件以上20件以下者)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厂通告;
5.1.7.3(20件以上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全厂通告;
5.1.8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不能返修的;
5.1.8.1在2%报废率范围的,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5.1.8.2超出报废率的,处以:“报废品数量X原材料价格X1.5倍”的罚款;
5.1.9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
5.2合装车间:
5.2.1焊接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本工序生产产品的自检及各附件的检验,对生产的首件进行确认,并交予同工位人员进行互检,如产品合格交予班组长进行检查,确认产品状态,并在生产过程中对所有产品进行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如发现不良产品,及时通知班组长与技术检验员,协助班组长与技术检验员对不良产品共同进行判定,确认是否合格;如果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对已经生产的产品进行排查确认,在不良产品上做标识,并隔离放置。
5.2.2打磨操作人员在对产品进行打磨时,负责对焊接状态进行检查(假焊、焊漏、偏移);
5.2.3合装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所有生产工序的人员进行安排、指导,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抽验,在接到不良反馈信息时及时与技术检验员联系,对不良产品进行判定,组织相关人对不良现象进行整改,同时安排操作者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并及时上报本部门领导,对不良产品的追踪;
5.2.4班组长负责对生产的各工序产品进行首件判定与过程质量抽验,及对操作者进行质量指导,在检验到不良时,及时通知班组长与不良工序操作者,协助并监督生产员工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并与生产结束后将不良现象体现与当日报表上,编制再发防止报告上报与部门领导处,同时对不良产品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跟踪;
5.2.5班组长在对产品进行抽检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操作人员未检出时,直接对相关责任人员及管理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5.2.5.1附件开焊、漏焊或者型号错误:直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车间通报。
5.2.6当产品发生不良时,班组长对生产操作者进行包庇,不上报者,直接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
5.2.7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可以返修;
5.2.7.1(3件以下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5.2.7.2(3件以上20件以下者)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厂通告;
5.2.7.3(20件以上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全厂通告;
5.2.8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不能返修;
5.2.8.1在0.5%报废率范围的,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5.2.8.2超出报废率的,处以:“报废品数量X产品价格X2倍”的罚款;
5.2.9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
5.3喷涂车间
喷涂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本工序生产产品的自检,对色卡进行确认,并交予同工位人员进行互检,如产品合格交予班组长进行检查,确认产品状态,并在生产过程中对所有产品进行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如发现不良产品,及时通知班组长与技术检验员,协助班组长与技术检验员对不良产品共同进行判定,确认是否合格;如果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对已经生产的产品进行排查确认,在不良产品上做标识,并隔离放置。
5.3.1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可以返修;
5.3.1.1(3件以下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5.3.1.2(3件以上20件以下者)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厂通告;
5.3.1.3(20件以上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全厂通告;
5.3.2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不能返修;
5.3.2.1在0.5%报废率范围的,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5.3.2.2超出报废率的,处以:“报废品数量X产品价格X2.5倍”的罚款;
5.3.3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
5.3返修处理
5.3.1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生产的不良产品进行返修,并对返修后的产品进行质量自检,针对返修不到位的产品进行再次返修,直至符合公司质量标准要求,将返修后的产品合理的放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合格标识(工程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通知班组长及技术检验员对返修后的产品进行检验;
5.3.2班组长和技术检验员负责对返修后的产品进行质量判定,在返修过程中对返修产品进行抽验,并在生产结束后将当天返修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汇总,上报于部门领导,同时做好对返修产品的质量跟踪
5.3.3在返修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报废,直接对相关责任人以“报废产品数量X原材料价格倍”进行处罚。
5.3.4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
5.4奖励
5.4.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问题的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发生员工,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50次/元。
5.4.2发现工艺及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员工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50-100元/次。
5.4.3发现技术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视其影响程度每举报一次奖励50~100元/次。
5.4.4互检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流入下工序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20次/元。
5.4.5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50~500元/次。
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案,结合我矿8 月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特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规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煤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工作内容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体系,以排查治理煤矿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煤矿安全生产体制、制度建设、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122 队:8 月初回采东采左19#层17 路改造面,剩余储量3.1 万吨,6 月6 日又遇一个落差3.0 米的走向断层,断层以上50 个号顶板破碎,频繁更换柱型,处理大块石头,增加劳动强度,设备事故率升高,白班机道硬帮必须打锚索、锚杆锁住檐头,留住伪顶,同时生产班加强长钢梁支护,及时前串长钢梁子,确保生产安全。回采期间要提高支护质量,严格兑标施工,严禁有缺、倒柱,提前翻末排柱现象。该面鸡窝顶、滑面较多,过鸡窝顶、滑面期间,加密长钢梁支护,严格做到有漏必刹,有刹必满,支护牢固可靠。
2、130 队:8 月回采东采左17#层12 路采面,剩余储量7.1 万吨,17#层采面顶板受上部18#层回采影响顶板破碎,顶板0.2-0.5m 岩石极易冒落造成频繁挑梁、换柱。机道伪顶频繁脱落,厚度0.2—0.5 米,处理大块石头,
增加劳动强度,设备事故率升高,同时生产班加强长钢梁支护,及时前串长钢梁子,确保生产安全。回采期间要提高支护质量,严格兑标施工,严禁有缺、倒柱,提前翻末排柱现象。该面鸡窝顶、滑面较多,过鸡窝顶、滑面期间,加密长钢梁支护,严格做到有漏必刹,有刹必满,支护牢固可靠。
3、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我们深刻认识到翻打工决定普采单产效率,所以积极投入到上综采,通过上综采工艺,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安全度,大上总量,不断提高单产水平。二是充分发挥“以人为本”战略,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学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质量标准化及防突规定,学设备保养、检修说明书,减少人身事故、机械事故的发生。培训一批业务精、素质高,能够适应安全高效要求的过硬干部队伍。加强对段队长、班组长的培训工作,抓好全员的岗位技能提高,增强安全素质和临时应变、处理故障的能力,杜绝无证上岗人员。三是推动工程技术人员由目前的措施管理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坚持全矿工程技术人员业务考评制度。加强后续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五、工作开展:
1、制订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矿每月定期组织全矿地面、井下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组织全矿井下范围内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一通三防、机电管理、水害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
2、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订整改方案,
认真进行整改。对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辩识如发现问题交给责任人进行风险预警。
六、相关要求:
1、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分好工,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2、严肃纪律、进行责任追究。凡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细造成落实不好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6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严肃质量管理纪律,增强员工的品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日常生产管理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公司相关生产人员
三、质量管理条例
1.员工必须加强自检意识,必须做好产品自我检查工作,防止不良品的发生,只有在完成自检的基础上才能报检。质检员要做好质量监督。对于未自检的员工,质检员有权提出批评、教育;累教不改者或给生产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扣除当天绩效分和200元以上300以下的罚款。
2.检验人员检验结果判定批量不合格的产品,有权责令操作者自检货返工后重新提交,对于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提检的产品均不合格者,给予操作者50—100元罚款;在正班时间段内,能保质保量完成全额生产任务的班组或个人,当日的绩效分值为正常分值的2倍。
3.开始生产前领班必须组织人员做好现场卫生,对设备、工具进行清洁、清扫,保证机器设备干净、清洁,不得残留有杂物、异物影响正常生产。对不服从领班安排的,经检查发现,扣除责任人当天绩效工资;如果是领班不安排人员进行打扫的,扣除领班当天绩效分,并处罚100—200元。
4.不得将不合格的树脂混入合格树脂进行烘干、粉磨,违者罚款50—200元。
5.不同厂家、种类的树脂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区分开放,并作好标记,防止误混;不得将未经过筛选的树脂粉混入已筛选过的树脂粉,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并根据造成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6.经过粉磨、筛选后的树脂粉必须装进干净、干燥的桶内,并在下班之前将桶用胶带密封并盖上盖子。若检查发现未做好的,扣除操作员当天的'绩效分。
7.密炼时,必须按照研发部给的数据进行配料,不得过量或重量不足;密炼过程中严禁重复投料、漏投,投料顺序错误,要如实填写生产记录。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情节严重的处罚50—200元。
8.开练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打三角包(原则上每拉一张膜片前至少打一次)。经发现,不听质检员警告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9.出片时,操作人员要用测厚规对膜片厚度进行测量,确保每张膜都在规定的厚度范围内,不合格的应及时返工处理。经检查发现有3以上不合格的扣除当天绩效分。
10.压机段,有以下情况的:
①未做好压机清理的。
②网布没铺好,导致网布重叠的,板的四个角落应由靠近每个角落的操作人员负责,即谁出问题谁负责。
③膜片没有放在板正中央,导致网布没压好,造成影响正常使用的。
④膜片上或网布上有异物、碎屑等,抬膜人员未将其弄掉,从而影响到膜片正常使用的。
⑤板上粘有料的却没有清理,或者不听从质检人员安排去清理的。
⑥膜板进入压机后未整理对齐的。
⑦不按照要求抹硅油或者硬脂酸钙的。
⑧卸料时,操作不当产生折痕的。给予警告、扣除当天绩效分,屡教不改者、情节严重的处以30—200元不等的处罚。
11.泡膜出现以下情况的:
①盐不经过称量直接加入水中的。
②桶内的水未盖过膜,导致膜长期露在水面的。
③盐水不按照要求更换、重复泡膜的。
④不服从质检人员安排对桶注水、加盐的或者换盐水的。
⑤阴阳两种膜未经允许混泡在同一桶内的。
⑥泡、取膜时,把膜刮伤的。扣除责任人当天绩效分。
12.裁膜、割孔、晾膜、打包时,出现以下情况的:
①裁膜时因人为造成膜片损坏的。
②裁膜时边上有膜边碎须,质检人员警告后,屡教不改的。
③人工割孔时,未将模具放整齐造成不合格的。
④晾膜时工作人员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膜片损坏的。
⑤晾膜时需要擦掉表面上的盐水时,不擦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⑥收膜时未将膜表面的盐,碎屑清理干净,而直接打包装的。
⑦将不合格产品放入合格产品进行包装的。(如对等级分类不明确的产品必须由质检人员或相关领导当面确认后,再进行包装)
⑧不按照要求进行包装的,扣除当天绩效分。
13.裁膜、割孔、晾膜、打包都有追溯性要求,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填写《产品追溯记录表》记录。未按要求如实记录的或请他人代笔签名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14.拒绝填写《产品追溯记录表》,或当天在下班前无故不上交到质检部的,视为拒绝填写。拒绝填写者,每次罚款50元。
15.雕刻机雕刻电极板时误差不得超过±1.5mm,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雕坏的,根据损坏程度进行处罚或赔偿。
16.电极板打孔时,应按照不同的要求使用不同的刀具,不得误差超过±1mm,不得打错孔。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并进行处罚50—200元。
17.压电极板前,必须先把电极板清理并吹干净;打胶时要控制好胶的用量,不得打多,也不打少。压好后发现电极板到处堆积有胶水的,处罚责任人50元一次。
18.打流水孔必须先用白色塑料板垫在钛板上,若检查发现不垫的,不管有没有伤到钛板,先罚款当事人50元。因不垫塑料板钻孔,造成钛板损坏的,罚款200—500元。
19.流水孔每边不得低于30个,应控制好孔与孔间的距离,不得打穿电极板,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情节严重的,处罚50—200元。
20.焊接、堵集水孔时,必须先把电极板、PVC管清理干净,不得堵错孔,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21.电极板必须压够24个小时,压力要符合要求。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22.环氧树脂、PVC711等胶水必须用完已打开的,不得在未用完的情况下再开另一瓶违者发现一次罚50元。
23.要按照要求及需求来进行配胶水,不要造成浪费,否则当天扣绩效分。
24.充填环氧树脂前,必须先把洞口及洞里的碎屑、异物、杂物等清理干,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胶水不能盖过电极板,电极板上不能残留有胶水。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屡教不改者罚款100元一次。
25.叠膜堆时不得拿错电极板,如果在试水时才发现电极板拿错的,对事故责任处以每人100的处罚。
26.在叠膜堆的过程中质检人员应严格监督,不能叠错膜、隔板不能堵错,如果出现错误则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
27.在生产过程中规定首检的产品,操作者不通知检验员进行首件检验,一旦查出扣罚操作者当天绩效分。
28.在生产过程中,质检人员在检查过程发现指出可能存在或存在质量隐患的,操作者应当先停止操作,待质检人员或者相关领导确认、排除后方可继续产生。不听从劝告、不服从指挥,强行生产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承担。
29.对于故意制造质量事故者,加重处罚。
30.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违反作业指导书行为等的,同样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31.生产员工对于质检部作出的处罚应当服从,不得顶撞、辱骂质检人员,否则可加重处罚。
32.质检人员应秉公执法,不得在工作对生产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33.质检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对于处罚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但不得以写申请为由搬弄是非,歪曲事实,故意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经过查明处罚有误后,可撤销处罚。
35.生产人员的处罚由质检部提供依据,质检人员每月统计处罚清单经上级主管审批后,直接递交人事行政部计算工资时执行。
36.本条例由质检部负责解释,至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