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服的品质,保障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校服穿着、采购、验收、监督等有关领导小组以及相关采购方案、穿着制度等,使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学生校服供应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及流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为做好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架构
1、成立校服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校服采购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给予指导意见,督促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2、成立校服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
组员: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学校投诉电话:
3、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贺新(总务主任)
副组长:詹德塘(团支部副书记)
学校代表:
家委代表:
家长代表:
社会代表:
学生代表:
洛浦中学校服采购管理小组成员合计13人,其中家长成员5人,学生代表2 人,社会代表1 人,学校代表5人。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并执行实施。
4、成立校服采购验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流程简述
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小组—>讨论、修改洛浦中学采购方案—>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供应商报名—>确认招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与校方签订供货合同—>学生注册确认供货日期
(二)具休流程
1.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本校统一穿着校服,由家委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确定校服款式、校服数量、校服采购方式、校服预算、售后服务、收款方式等。
3.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4.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之前,应对校服生产企业实施实地考察,核查其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5.按学年与中标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和廉洁承诺书,采购周期不超过三学年。
6.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确定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备)
7.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采购校服办法。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建议采购快递邮寄)。
8.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各部门、各年级要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3、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
5、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明确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6、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验收时严格查验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学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7、根据全区校服采购的统一合同格式,我校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8、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
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采购内容
20xx—20xx年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期三学年(20xx-20xx学年)。预算金额人民币53.088万元。
五、采购方式
校服采购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六、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报价方式:大包干。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
(2)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供应商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上门量身定制、打版、制作、供货、运输、保管、验收、税金、售后期保障、备品备件、所有税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
(3)校服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下达的采购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与供应商的服务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为学校提供优质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属环保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质量合格标准,安全、无菌、无异味、无毒。所有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雨、防锈、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发外加工,否则中标人资格自动取消。
(6)供应商应对学校登记在册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的校服实行无偿提供或部分减免的优惠办法(以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具体情况由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协商。
(7)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产品质优价廉。
(8)校服应种类齐全,兼顾到学生日常穿着、运动穿着等各方面。
(9)供应商需同时具备针织和梭织生产能力的服装生产企业。
(10)供应商提供的每件校服均须在学校指定的相应位置印制学校校徽标志。
(11)本项目学生校服实际订购的数量由学生(家长)根据自身需要自愿购买。
(12)校服采购预算(每种产品均不得高于单预算,高于单件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13)、校服采购款式(略)
2、相关标准
(1)中标人在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前,须按学校要求制作并向学校提交校服样板作为验收依据;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校服加工后,从批量中随机抽取相同衣服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外观检验和有关水洗尺寸变化率和水洗后外观检验、裤后裆缝接缝强力检验,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符合QB∕T xx73-20xx《尼龙拉链》标准要求;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3)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否则为不合格产品,用户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以及追究违约责任。
(4)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学校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供应商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6)提供20xx年至今送样(校服)到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或法定检验机构检测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3、验收要求
(1)交货前验收:
①.供应商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
②.供应商在交货前2个工作日,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学校,学校应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③.每批校服交货前,由双方对校服进行交货前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或有不符合合同约定其他情形的,中标人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学校有权按延期交货向中标人索赔。
(2)交货送检:
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成品验收:
①.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③.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4)成品验收标准:
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所用材料及加工标准与封存的校服样板完全一致。
②.供应商负责每件(条)或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按学校要求整理、包装后分发给每个学生。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供应单价按照本项目合同价格执行。
2.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年,自交付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数量短缺、尺码不符等问题的,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购、换购,并承担因补扣、换购而产生的费用。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维修用的易损耗件( 包括配件如拉链 ,纽扣等 )。
4.供应商应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
5.供应商提供定期上门服务。
6.供应商对特殊身材的学生应提供上门量身定做服务,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10日内提供货物,不另收取费用。
7.供应商须设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点,保证足够的满足需求书要求的各款校服及常用耗材存货。
8.供应商需为学校提供可以正常经营的校服网购平台,能够提供校服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
9.中标人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10.学校有权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11.由学校校服采购小组负责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每年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价,考核不合格暂停供货资格整顿,整改合格方能继续供货,如2次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七、质量监管
1.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本项目各款校服的中标单价,在供货服务周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最终中标单价。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合格产品,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在服装行业销售的产品,学校不接受没有正当来源的商品。
八、投诉处理机制
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要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沟通联系电话:xx,总务处:贺老师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收到货款后 5 日内,向学校提交银行保函,以人民币伍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供应商项目执行质量。
2.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被取消供货资格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2)校服货不对板或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封存样服标准及有关规定,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要求退换,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退换。退还后产品验收还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提供虚假产品、批量生产的布料与送检的布料不一致,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5)相关部门进行校服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生强制性检测项目不合格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6)如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 10 天(含 10 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人整改;迟交货物 30 天以上(含 30 天)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7)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 5 次的,或执行价格高于中标单价的, 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8)拒绝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9)中标人在供货期内自行终止供货协议及招标合同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且上报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处理。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2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成立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工作负责人及成员,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 对校服供应商进行调研和评估,筛选出符合校方要求的供应商,并签订合作协议。
3. 确定校服的款式、颜色、尺寸等要求,并制定详细的采购规范。
二、采购方案制定阶段
1. 根据校方需求和预算,制定校服的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的数量和时间安排。
2. 制定校服采购的报价要求,包括价格、质量、交货期等,并与供应商进行确认。
3. 根据采购数量制定校服采购预算,确保采购经费的合理使用。
4. 根据采购计划和预算,制定采购合同模板,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和签订采购合同。
三、校服选型阶段
1. 邀请供应商提供样品和详细的产品说明,进行校内展示。
2. 邀请相关人员对校服进行评估和比较,包括款式设计、面料质量、舒适度等。
3. 根据评估结果,选定最符合校方要求的校服款式,并与供应商进一步商议细节调整。
四、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阶段
1. 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确保校服的采购价格合理。
2. 根据谈判结果,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五、校服生产和交付阶段
1. 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校服生产,确保校服质量达到标准。
2. 按计划安排校服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并与供应商进行具体安排。
3. 接收校服送达校方,并进行验收和存储。
六、校服使用和管理阶段
1. 充分宣传校服的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师生正确使用校服。
2. 建立校服使用情况登记表,定期检查校服的磨损程度,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以供参考下一次校服采购的决策。
七、项目总结和反馈阶段
1. 对整个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总结,包括采购成本、供应商质量、校服使用情况等。
2. 收集师生意见和反馈,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3. 形成校服采购项目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提交相关资料。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统一着装,提升学校整体形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江北区教育局文件北区教【20xx】45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进行采购。欢迎本次中标的生产厂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校服
二、采购内容、数量:
小学20xx—20xx年度学生夏装、春秋装、冬装校服。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数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入围采购方式:
网上发布,自主报名,择优录用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6月26日11:00前向总务处报名,过期不候。
五、入围采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27日13:00
地点:学校会议室
联系人:李国庆
联系电话:
六、采购评委组成及采购流程:
(一)采购评委组成。
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采购评委组成人员家长代表不少于50%,因此学校将邀请了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了9人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由学校纪检负责监督。
(二)采购流程。
1.学校通知报名企业就企业文化,商品质量,校服未来发展趋势,售前售后服务等内容向评委做讲解。
2.各位评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述企业进行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高的单位为被采购企业,评委在《会议纪要》上进行签名认可。
3.各位评委对被采购企业有关的学生服样式、质量、价格等进行讨论,最终确定相关内容,并进行签名确认。
七、与被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4
统一着装可以树立学生勤俭节约意识、良好的团队意识,增强学生在集体生活中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防止学生之间攀比的作用。为了彰显校服的`育人功能,提升学生的精神风貌,减轻学生家长负担,顺利推动我校20xx级学生校服的订购工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而努力,特制订龙舟坪中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系列文件(教基一[20xx]3号、鄂基教〔20xx〕1号、鄂教基办〔20xx〕1号)精神和宜教规〔20xx〕2号文件(宜昌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要求及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20xx]5号文件精神,学生服装必须坚持“积极倡导、因地制宜、尊重自愿”原则,落实我县“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民族服饰文化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严格质量标准,规范选用采购程序,提升校服总体品质,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流程
(1)成立七年级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家委会主任1名,建立七年级家委会群;
(2)召开七年级家长委员会会议,征求家长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意见和建议,学习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校服采购、管理一系列要求,讨论七年级新生统一订购校服工作。
(3)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集体讨论是否统一定制校服;
(4)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讨论校服订购方案,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5)由七年级家长委员会向全体七年级家长发放家长信,征求家长意见,是否自愿订购校服,回收统计;
(6)成立以七年级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的校服选购小组。
(7)制定校服定购招标公告;
(8)发布校服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9)七年级家委会组织召开校服选购小组会,选择有资质厂商三家进行公开竞标,确定校服中标单位。
(10)校服选购小组与中标厂商面谈。校服选购小组对校服材质、价格进行确认,签字认可,学校只确定校服款式。
(11)签订合同。七年级家委会与供货商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14)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产品标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
三、具体要求
(1)所购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2)中标厂商将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学生校服订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建议中标厂商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4)未尽事宜,由校服选购小组进行解释。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的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20XX年6月29日至7月2日,由xx县纪委牵头,xx市教体局和县教体文广局相关同志配合对我县学校近两年校服采购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校服采购,加强校服采购监管。
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根据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服管理的通知》(x教发xx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的'通知》,就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坚持自愿同意原则;
2.实行申报监管制度;
3.规范校服采购行为: 原则上实行价格限制;实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采购;加强采购监督;
4.严格验收;
5.实行产品召回更换制度;
6.实行供应企业黑名单制度;
7.建立校服供应商准入制度;
8.严格追责问责。
二、校服采购大部分合法合规。
此次检查的61所法人学校中,有16所学校进行了校服采购,合计采购校服xx套。其中高中阶段采购了2629套,初中阶段采购了8610套,小学阶段采购了4442套。学校采购手续基本完善,合规合法,具体表现在:
1.所有采购了校服的学校均坚持了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原则,并都签署了“学生自愿认购单”,部分贫困生供货企业免费赠送。没有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现象。
2.严格执行申报监管制度,所有采购学校均填写了《xx县学生校服采购申报监管表》,经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后再组织采购。
3.实行价格限制。全县校服小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8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00元左右;中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9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20元左右。
4. 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采取了询价采购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
5.验收严格。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与供货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校服供货商也按照要求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
6. 实行了产品召回更换制度。学校为学生组织校服采购时坚持了索取正式的票证,要求供应企业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凡发现校服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供应企业必须无条件召回,更换合格产品。
三、校服采购过程中仍存在不足
1. 怕麻烦,不愿采购校服。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认为校服是一种民族精神和学校文化的体现,是一个学校整体精神面貌和集体荣誉感的外在体现之一,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团体精神风貌的一种表现,学校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校服采购。但是很多学校校长为了减少麻烦,规避采购风险,不愿承担责任,未组织校服采购。
2.少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多数学校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少部分学校采与1—2家企业协商的方式。
3.有少部分学校在采购时没有与供货商签定采购合同,与供货商已签定的采购合同中缺少对学生权益保护条款。在验收时大部分学校只要求供货商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并未主动与县质量监督部门联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篇6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穗教规字〔20xx〕1号和番教通[20xx]56号文的精神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采购方式
1、我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挂网招标校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项目的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最后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采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及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通报招标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标后管理(送检、验收)→上报留案材料→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四、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一)校服穿着征询制度。
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开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番禺区统一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
(二)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
校服采购参照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校服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术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三)校服送检制度。
实行双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
(四)校服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通过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选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着制度,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五)标后管理
标后管理我校校服采购监督小组要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合同可续签一年;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可以终止合约。
五、校服收费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校服中标价格在化龙中学校务公开栏、化龙中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中标企业根据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三)、校服费用直接由各班家委会或由班主任按实际收取,直接付款给制作校服企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