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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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方案

请欣赏提高产品质量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水产品生产经营违规使用抗生素、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销售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水产品经营单位排查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详细登记其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地址、销售水产品品种范围、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从事水产品批发等信息。

(二)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其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

(三)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实体店等水产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检查其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及水产品零售经营户现场是否存有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恩诺沙星等药物,如现场检查发现其有在水产品添加上述药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要强力督促其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要强力督促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向购货单位出具销售凭证,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暂养期间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专项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查主体资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2.查产品来源。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对销售的产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能提供同批次进货凭证、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单位,是否向购货单位开具销售凭证,是否如实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

(二)开展行政约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行政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抽检监测。加大对水产品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xx。区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监督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对于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依法按规定核查处置,彻查不合格水产品源头,坚决做到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要加大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涉及养殖环节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注重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 治理工作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公布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边整治边曝光。要重点宣传违法、失信经营者的查处情况,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积极解答社会咨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为整治行动,争取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区局食品股。

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篇2

1.论证改进的必要性

该厂首先对前一年的150件不合格品进行分析,充分认识到只采用质量控制手段还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必须进行质量改进,才有可能提高轴承的质量。

2.确定改进的目标

运用排列图法,在圆度精度不足、壁厚不均、内衬脱离、光洁度不够、尺寸精度不够、加工变形、磕碰划伤、切削热变形等8种不良品类型中,确定了“圆度达不到要求”作为质量改进的目标。

3.成立组织

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批准方案。

其成员有总工程师、科室人员、用户代表、车间主任、计划组长、工艺科、科研科、工人代表等人员组成。

另设一个诊断小组,组长是车间技术组组长,该组聘请车工组、钻工组、镗刨组代表,质量统计员及其他有关技术人员和咨询人员参加。

4.诊断过程和改进过程

诊断小组采取的诊断步骤是:

(1)跟班收集资料,并整理数据和分析原因;

(2)分析工艺流程,找出工艺中不合理的'因素;

(3)提出工艺流程的改进方案;

原工艺流程是:粗加工—精加工—烧铸内衬—车外圆—车端面—车内孔—热处理—半精车—两次浇铸内衬—精车内衬及端面—钻孔—鏜油槽。

改进后的工艺流程是:粗加工—浇铸内衬—粗车—钻孔—镗油槽—热处理—精车。

新工艺流程的特点是将一切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如磕碰变形、内衬脱离等)的工艺均安排在精车之前。

(4)建议改进工艺装备,提高其刚度,以保证工件的精度;

(5) 改变切削用量,避免产生热变形。

5.克服阻力,贯彻实施

经过轴承工艺流程和工装的改进,按新工艺试制27件,并画出圆度的单值控制图,通过对比,效果显著。

6.在新的质量水平上控制质量

制定新的工艺流程标准,利用工序控制点严格监督圆度这一重要质量特性。

至此,该阶段质量改进工作宣告完成。

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篇3

为提高全县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杜绝无证违法生产汽车配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所有汽车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切实强化监管工作措施;

(二)督促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强制认证证书)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

成立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高建秋(纪检组长)

组员:余养彦

余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综合管理股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措施与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时间安排:20xx年8月25日-8月31日

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省局、市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

2、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建立档案

时间安排: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汽车配件产品基本分类参考表》、《汽车配件列入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目录表》(见附件1)的相关信息,对辖区所有汽车配件的生产企业进行逐家调查、现场核实,要切实摸清企业数量、产品类型、质量管理状况等情况。对每家企业的调查情况,要认真填入《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见附件2)。

2、在开展企业调查摸底的.同时,要建立汽车配件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档案要一企一挡。档案内容应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监督抽查(含定期检验)报告,属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还应有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档案清单见附件3)

第三阶段:强化措施,集中整治

时间安排: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1、落实企业承诺。要求每家汽车配件企业提交《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承诺书》,要明确承诺:一是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法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二是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具体承诺内容,可参考附件4。

2、定期组织巡查。在整治期间,应组织监管人员每月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巡查。一查是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查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三查属于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四查产品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五查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监督抽查。省局将制定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抽查计划,安排省级质检机构负责具体抽查检验工作。要配合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协助工作。

4、做好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公布12365投诉电话,加强汽车配件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消费者、相关部门、媒体反映的我省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的,要认真受理、核实情况,并及时处理。

5、严格问题查处。对调查、巡查、抽查、投诉、媒体及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一是对标识标注等一般项目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二是对实物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三是对涉及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召回产品;四是对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升

时间安排: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监督科。

2、做好迎接省局、市局对落实该项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

四、其它要求

(一)要主动与工商、交通部门沟通、配合,及时通报监管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了解汽车配件行业相关质量信息。

(二)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的宣传。

(三)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按照市局要求,在每月底28日前将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局监督科;专项整治中遇到涉及制假制劣的案件,需要协调的,可直接报请市局稽查队或省局执法处支持处理。遇到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

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篇4

一、抽检品种、数量和检测指标

(一)抽检品种:以鲤鱼、草鱼、白鲢、花鲢、鲫鱼、斑点叉尾鮰、长吻鮠、黄颡鱼、鲶鱼、丁鱼岁、鲈鱼、云斑鮰等我市大宗养殖品种为主,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养殖情况进行品种选择。

(二)抽检数量:抽检分日常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其中日常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样品80个;风险监测抽检(自行开展检测)样品240个。

(三)检测指标: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喹乙醇等指标。各地可以对一个样品有目的性的选择一个或几个指标进行检测,检验方法和判定限量值参考省局文件。

二、任务分配

(一)日常监督抽检

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积极与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衔接,结合渔业生产实际,按照要求安排抽样,并及时交接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10个;区和县水务局各2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1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5个。

(二)风险监测抽检

风险监测抽检主要由已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市水产渔政局和县(区)水务局承担。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和县水务局各40个。

(三)送市局监测抽检

送市局监测的样品由区县抽样后送市水务局水产食品检测室进行检测。具体送样数为:区、县各10个,其余县各5个。具体送样时间和品种由市水产渔政局另行通知。

原则上每次抽样应为不同的基地,防止重复抽样。如上次抽取的样品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下次抽样时应对该被抽检单位继续进行抽样。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是依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向社会宣传到位,确保水产样品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向领导汇报,落实相关经费,做好水产品抽(送)检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明确具体负责抽(送)样的工作部门和人员,确保抽(送)样工作的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确保工作质量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检测资质的水产品检测机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检测机构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抽(送)样品,确保抽(送)检样品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明确专人、严格手续,认真做好样品交接工作,按时完成样品抽(送)检任务。对承担有风险监测抽检的单位要制定自己的抽检计划,落实人员负责。

四、阳性样品的处理

日常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阳性样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风险监督抽查中出现的疑似阳性样品,检测人员应再次进行快检复核,经第二次复检结果仍为阳性的,应立即重新抽样,认真填写抽样单,并将样品送到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确定性检验,如确定为阳性样品按照日常监督抽查的阳性样品处理。

五、信息的报送

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抽检情况汇总报市局,并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在抽(送)检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

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篇5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查评判,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基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设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覆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按照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备定量检测能力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及时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督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委托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站(室)承担。采取调查研究、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目录,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能力,督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集中采购进程,按照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设验收并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平,提升质检机构整体能力,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基础。

按照“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规范》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委托基础条件较好、检测水平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能力、质量意识和法律知识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计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规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协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馈与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采取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达到考评目标的进行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原因,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衔接,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提高产品质量方案 篇6

一、考核内容

(一)农药管理两项制度推行情况;

(二)瓜菜果食用菌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

(三)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四)整治行动和农资打假情况;

(五)质检机构建设情况;

(六)例行监测农残超标情况;

(七)县区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情况;

(八)培训与服务情况;

(九)突发事件与应急处置情况;

(十)信息交流情况;

(十一)日常工作情况;

(十二)工作亮点情况。

二、考核办法与步骤

采取日常考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常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市局工作部署、上报有关材料、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配合省、市两级监测抽样等情况。

(二)年终考核(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10月10日到11月10日。县区自查,对乡镇(办)进行考核。各县区将涉及考核内容的`有关资料(如农药监管制度、新建基地、编委批文、监测计划及报告、质检机构认证证书复印件、农药选购使用明白纸、简明技术规程或标准化生产技术手册、签收记录档案等)进行汇集归档,以备市考核组查阅。

第二步:11月10日到11月30日。市局组成考核组对县区进行考核。考核组先听取县局的全面汇报,然后查阅相关资料,最后到乡镇(办)进行实地查看。查看的乡镇(办)由市局在考核前抽签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乡镇(办)总数的30%。实地查看的重点主要包括“两项制度”的登记备案、基地建设、监管机构建设、检测开展情况、培训与服务指导情况等。

(三)计分办法

总分200分,按量化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量化考核表的得分即为县区年终分数。

三、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结束后,由市局通报县区年终分数。

四、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要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准备相关考核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市考核组要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仔细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考察有关现场,严格按标准要求打分。考核结束要按考核内容逐条写出考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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