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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深刻汲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确保百日攻坚战取得实效,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严管措施,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健全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趋稳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杨楼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孙铎同志和镇长黄蓓蓓同志任组长,镇分管负责人、人大主席徐敬峰同志和镇派出所所长孙玉峰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明确责任分工,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排查整治重点,精心组织部署,对照目标任务抓好动员实施。
三、实施步骤
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广泛宣传,深入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大宣传、大提示。同时,细化整治方案。
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仔细部署,广泛发动,紧盯突出交通违法,同步开展农村公路交通违法大整治、大曝光、大警示。
总结提高阶段(20xx 年11月2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加强机制建设和法制保障,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村地区“五小”车辆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登记,强化源头监管。各村(社区)充分调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劝导员(以下简称“两员”)进村入户开展辖区小(微)型普通客车和车主基本信息排查登记,并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二是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道路实际,针对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科学部署力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整治期间,要启动农村劝导站,紧盯集市日、学生往返学校、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加大对过往小(微)型普通客车和“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劝导、教育力度。
三是确定重点整治的区域、时段、路段和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的.区域:学校、医院、客运站(点)、农贸集市、乡镇、村、村民小组及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整治的时段:农村集市、婚丧嫁娶、重要节日、学生放假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重点整治的路段:县乡道路,特别是乡镇到村、村到村民小组的道路以及存在管理“死角”“盲区”的路段。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驾驶报废、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等。
(二)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教育”行动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镇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条幅、LED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辖区交通研判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二是加强重点群体的安全提示。镇政府计划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警示教育,促使全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一堂课”活动,做好学生安全出行宣传教育。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大督查”行动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督查方案。紧紧围绕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及措施,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针对性督查方案。常态化开展督查行动,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研商问题、整改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督导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对问题突出、隐患较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要按照“工作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的要求,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推进部署。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加强统筹协调,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担负起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职责使命。
(二)加强沟通,强化协调合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乡镇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强化对企业和人、车、路的监测管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及时防范化解管控重大风险。
(三)规范执法,加强督查督导。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防止因简单粗暴执法、言语失范、行为失当等引发舆情。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治措施不落实、路面管控不到位、隐患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镇政府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认真制订好各类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抓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做好全镇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公路局[20xx]305号文件《关于转发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灞桥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业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局属各科室、各站、及各工程项目部位为组成单位,负责各自对应工作。
三、责任分工
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重点项目办以及各工程项目部负责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整治工作,二级网化项目部要联系、督促各施工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公路站负责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灾害路段、养护作业路段、运营桥梁隧道的排查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业务科、质监站负责对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以及信息报送、总结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
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包含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通村公路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及养护工程。排查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尽快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是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是否安全可靠;设计荷载是否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技术复杂的桥梁,是否按施工阶段进行了结构验算,明确了技术管理措施。
三是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质量监督是否到位。
四是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结构几何尺寸、强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
五是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是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急弯、临河、临崖路段,长大纵坡路段及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是是否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定期监测,特殊天气及时安排巡查;三是要结合省厅《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xx】557号)精神,加大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全面排查和全面养护管理工作; 四是要结合本次排查,详细记录危险路段里程,分类记录危险类别,现场确定处治方案,特别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安全隐患要尽快安排隐患处治工程及时处治。
(三)农村公路灾害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对地质灾害频发路段、高危边坡及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监测,认真填写监测记录,二是对特别威胁严重、规模较大的灾害路段是否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三是水毁路段是否及时修复,未修复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禁止通行。
(四)养护作业。
一是养护路段要排查作业区设置是否合理,标志摆放是否规范,养护设备及材料堆放是否占道,作业人员是否着标志服;二是养护工程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保畅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落实施工保畅人员,交通管制是否到位;三是路面病害修补是否及时,当天开挖的坑槽是否按规范修补或进行适当的处治,夜间警示引导是否到位等。
(五)做好运营桥梁隧道排查工作。
一是对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回头望”。再一次全面排查在建桥梁安全隐患,重点对四、五类桥、高墩大跨、中长隧道复查和监管。
二是核查是否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履行各自职责是否到位。
三是核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认定是否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h11—20xx)、《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xx)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基本技术资料、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四是核查是否落实桥隧养护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隧道养护维修。
五是核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监控和治理。
六是核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限速、限载标志是否规范。
七是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桥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时间和工作安排
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排查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各单位按各自负责的内容认真组织排查,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方法,立即整改本单位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
(二)整治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提出解决的方式方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防止因研判不准确,措施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回头望阶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各部门在每个阶段完成时,分别于9月20日、9月25日、10月10日向局业务科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中应包含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排查项目及里程、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及里程、灾害路段项目及里程(见附表1、2)、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排查(见附表3)情况以及整治措施及整治效果等方面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做好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危险路段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绝不留工作“死角”。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通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灾害路段和危桥档案,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处置。切不可由于无计划、无资金就不进行整治或者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事故发生,将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压减风险隐患,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在全镇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集中统一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治理体系,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三下降”,坚决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覆盖、全链条、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动态清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确保实现“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原则
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全链条、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无缝覆盖、不留死角,标本兼治,预防为主。树牢事故预防理念,思想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监管执法在先,关口前移,不等不靠。权责一致,齐抓共管。按照《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把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界定清楚,把责任压紧压实,把压力传导到位,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集中攻坚,常态长效。建立台账、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全力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边总结,健全工作机制,固化成功经验,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长效机制。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方面。一是管理制度。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符合企业实际。聘用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逐一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设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环节全链条监管。二是安全教育。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计划,并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组织实施。驾驶人员和安全员经岗前应培训合格后上岗,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要将“一盔一带”纳入安全教育重点内容。三是隐患自查。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上路行驶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员情绪状态进行例行检查,并严格登记。四是动态监管。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按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落实实时监督、及时提醒、违规处罚等措施。“两客一危”车辆需规范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二)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方面。一是重点车辆生产流通。客货车生产、改装、维修、销售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问题。危险货物运输车、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尤其是低平板半挂车生产改装企业是否存在“定制化”超载超限车辆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问题。是否存在买卖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等问题。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其回收网点是否存在拆解不规范、不及时拆解、倒卖报废车辆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拆解、非法改装“黑窝点”。变型拖拉机是否应清尽清,重点对存量变型拖拉机和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核实、再确认。二是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需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对存在满分未学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发生死亡事故占主要责任等情形的客货运驾驶人,依法落实离岗或解聘要求。
(三)道路及交通设施方面。一是重点路段。对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分析研判,并进行整改效果评估。对存在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占路经营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问题,需合理规划危险货物运输车通行路线,依法划定车辆限行、禁行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交通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应落实到位。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客运班线、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集中通行路段以及桥梁、隧道等是否存在安全设施缺失问题。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中央隔离设施是否存在应设未设、开口过多过密等问题。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规范。三是“千灯万带”工程。路口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强化路段降速和路口警示,推动在交通流量大、安全形势严峻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和减速带。
(四)道路通行秩序方面。一是重点违法整治。需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醉驾、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大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高速公路收费站应落实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禁入措施。严查变型拖拉机等农机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提升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行动战果。二是非法营运打击。是否存在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问题。是否存在旅行社租用、使用无合法资质、“营转非”、安全性能无保障等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问题。是否存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通行证的问题。校车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黑校车”非法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不按规定接驳运输等情况。三是“一盔一带”。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坚持宣传引导、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提高“一盔一带”遵守率。
(五)农村交通安全方面。一是“两站两员”运行。警保合作劝导服务站实体化运作情况,不允许存在建而不用,警保协管员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应在出村口劝导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面包车超员,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信息化建设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需推广应用到位,确保人车路等基础信息底数清、情况明。交警中队数字化警务室需根据实际设置研判调度、视频巡查、重点监管等岗位,开展在线巡逻、远程指挥、分析研判。三是基础设施保障。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防护等级提质升级,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实现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公交,引导农村群众乘坐合规车辆出行。
(六)应急救援方面。一是应急预案。各村居是否存在恶劣天气、疫情防控,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修订不及时、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二是物资储备。是否存在冰雪等恶劣天气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专业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加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急物资和专业设备检查。三是应急演练。需定期开展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演练。对演练暴露出问题和短板进行整改。四是应急处置。需建立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职责明晰、步调一致。需建立研判指挥机制,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五、工作安排
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月22日)。各村居明确任务分工,迅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立工作组,拉网式大排查。要分类建立隐患台账(见附件),列明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并经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领。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停产停工、列入道路改扩建计划、增设临时防护设施等措施,建立责任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二)督查核查阶段(2月22日至3月31日)。2月22日至2月28日。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将结合各村居报送台账资料,对发现隐患、措施制定及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核查。3月1日至31日,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督导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村居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等进行抽查。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村居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逐项复核整改落实情况。对新发现、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整改评估,避免老隐患反弹,实现新隐患及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研判会商机制,确定一名熟悉业务的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定期集中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实际问题,部署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动、狠抓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建立包片包干、驻点联系等机制,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通报、约谈、督办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成效的村居。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要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2月25日前,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登记台账。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部门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村居开展行动情况注意留存文字图片资料备查,行动结束后将对各村居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终考核。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4
按照《盘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积极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结合我镇道路多、里程长、机动车保有量大等特点,打造严管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机制,全力推进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
根据上级推送到我镇辖区内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等车辆信息,柏果、洒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违法未清零车辆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立即实行暂扣,并督促进行投保、审验、报废和违法处理信息;镇交管站、各村(居)不仅要切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还要将责任下沉到网格员,充分利用村(居)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进村入户对本辖区所有驾驶员、车辆(含外来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一车一档,随时更新,并将所有排查出的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交管站工作人员要对平台内农村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驾驶人等重点红色预警信息签收,并进行处置。若有未登记、未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户籍化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重点车辆源头隐患
重点清理“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源头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重点车辆隐患。将“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实施布控,时时追踪,严查违法非法运营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
(三)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1.以“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检不严格、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交通违法教育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本企业的所有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等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的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一车一档(含驾驶员),杜绝证照不全车辆用于经营活动、不合格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按照盘州市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上报市道联办通报表扬,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提请市道联办进行曝光,清理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重点运输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实施集中约谈(责任部门:镇交管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柏果能源中队)
2.杜绝脱保脱险、报废车辆上路。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与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运输公司、砂石厂、电厂及建筑工地等企业签定承诺书,杜绝为超限超载、脱审脱保及报废车提供货源和装卸货,尽可能挤压此类车辆生存空间,加强源头治理。凡因无牌、无证、脱保脱审、超限、酒驾、毒驾等几类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当事人无力赔偿的,由源头企业承诺垫付相关费用,事后依法追偿。(责任部门: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四)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标志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是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桥梁、隧道和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等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暂时不能治理的,要增设安全提示牌,加强巡查;“路长”要加大对各自管辖路段的管养力度,确保道安全畅通。(责任部门:镇交管站)
2.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要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建还未验收的要与施工单位签定承诺书,严禁通行,凡发生死伤人事故,赔偿责任由施工方负责,对在管养的路段一定要设立明显施工标志。(责任部门:镇建管所、镇交管站)
(五)加强“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根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道联办关于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要求,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城市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开展联合排查,对排查出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综合治理;对短期内不能取缔的“马路市场”,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建立临时交通管制、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好交通秩序,明确时限,尽快完成治理,并常态化治理管理“马路市场”。(责任单位: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六)开展路面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各村(居)、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各交警中队要认真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国省道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要在缉查布控系统中,以“两客一危”车辆、大型货车、校车、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无证驾驶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道路沿线的巡逻监控,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客、货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查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要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等进行重点排查,并登记在册,报道联办办公室,达到报废标准的,全部报废,注销清零。(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七)重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镇交管站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黔府办函〔20xx〕36号)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考核机制,纳入村(居)购买服务。要切切实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作用,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配套措施,把开展村民宣传教育、劝导制止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整治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持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将工作延伸到所有网格员,从源头上加强治理,配齐装备,严格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制度,以农贸集市、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为重要时段,加强巡逻和检查劝导,督促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有效防范和遏制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村(居),镇交管站)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0日—长期坚持)
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2月7日—20xx年4月)
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责任分工、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限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巩固提升(20xx年4月—20xx年5月)
认真梳理总结前期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针对辖区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工作重点和勤务部署,确保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整治工作。镇交管站及其他成员单位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情况,每阶段上报一次工作小结,4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四)成果验收(20xx年5月)
兑现奖惩,对在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联合整治工作表现积极、工作能力突出的个人及单位将推荐到市道联办进行表彰;对徇私舞弊擅离职守、工作不力、影响公正的个人或单位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部统筹本村(居)、本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精准有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各村(居)、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勤联动,建立常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共同排查各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共同治理各类道路安金隐患,共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压缩隐患存在空间,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的工作目标,全面排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力争形成“交警严管、严处、驾驶员自觉遵章守纪”的社会舆论氛围。镇政府与各村(居)、各企业签订责任状,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村(居)要与村(居)民、驾驶员签订承诺书;学校(园)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各企业要与企业职工、企业驾驶员签订责任书。
(四)严肃追责问责。凡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责任倒查,对开展工作不认真、工作责任未落实、流于形式、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二)全力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