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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
近日,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让爱心点燃希望,用行动播种阳光”金秋助学活动,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着手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据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已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20xx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当年被大学(含大专、高职、中专、中职)录取并能够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录取信息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是“金秋助学”的帮扶对象。
各单位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劳动工资关系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职工,再就业的困难职工由其现工作单位负责上报。申请金秋助学救助的困难职工网上档案附件中可依照主要困难原因和次要困难原因,须有本人及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子女参加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单位对职工困难情况的证明,本人20xx年1月至5月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个别符合建档条件但未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在提出救助申请的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到职工所属单位工会组织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符合条件职工的相关材料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工会初步审查,填写《鹤岗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连带附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总工会对上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入户抽查走访,并将在市总工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在本次救助范围之内:一是20xx年已经得到市总工会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二是职工本人已经正式退休的困难职工子女,三是录取为自费、二表B、本科三批的困难职工子女,四是录取为军校生、国防生和预科生的困难职工子女,五是不去报到或者回读的困难职工子女,六是已得到政府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绥滨、萝北两县及矿区工会将自行安排“金秋助学”活动。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2
截至8月15日8时,镇平县供电公司圆满完成年金秋助学活动,该公司累计发放助学金3.8万元,累计发放的学习用品价值达5900元,惠及家庭14户,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
镇平县供电公司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一项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不断拓展助学活动履盖面,创新活动载体和手段,救助范围从企业内部困难职工扩展到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形式从单纯的发放助学金到发放助学金与学习用品相结合,救助时间从一次性救助改为长期帮扶,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不断展示电力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受到资助的贫困学子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3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结合20xx年市慈善助学金发放方案,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市本级工会系统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1、20xx年参加中考、高考,当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二)受助条件:
1、20xx年已列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特困职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学的对象,今年仍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慈善助学金,市总不再安排助学。
二、申请办法:
各级工会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排查,将其中相对比较困难的学生列为助学对象。为避免重复救助,严禁将已申请其它渠道助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列入上报对象。
符合“金秋助学”的对象,填写嘉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专项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入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经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初审,逐级复核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审批。
三、活动时间:
1、“金秋助学”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8月下旬,市总对符合助学的对象进行助学金发放,发放形式另行通知。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4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县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帮扶对象
今年全县工会助学的基本对象是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学校录取的本届学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户人均收入484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户边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困难农民工认定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假如工会组织,拥有工会会员身份。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能再享受县总工会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
(二)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三、帮扶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7月25日-8月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会联合会及工会委员会接受助学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总工会;8月21日-25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核实审批;8月26日-30日发放助学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学工作。
(二)请各工会联合会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一句帮扶的范围和对象,认真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还未得录取通知书的可以在网上打印录取相关信息),户口本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户存折账号复印件(必须要工商银行账号便于打钱)和《剑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于8月20日前上报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缺项或漏项将无法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各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的组织工作,组织好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围绕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的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尤其是做好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工作。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基层工会资助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格报送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并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的小组,负责领导本领的“金秋助学”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办、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5
8月22日,区团委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区委书记谢广全、区领导王学峰等人出席仪式,为全区需要资助的学生发放助学款并表彰一批在“金秋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爱心捐助单位及个人,红岸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大兵和红岸街道纪检书记单志斌、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在圆梦行动活动中,8月初我办团干部对辖区所有困难对象进行全面摸底和初审,同时社区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工作,后经区委团书记和我办团干部的入户走访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全部享受此项活动。我办被资助的学生一共5人,分别是大学生王思琪得到资助金4000元、张鹏博2000元、吴霜1000元、高中生刘可欣1000元、初中生王天赢1000元,为我办辖区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争取到总计9000元的助学款。同时号召辖区爱心人士和全体社区干部捐赠了生活用品米、面、油和学习用品,书、本、笔、衣物、书包文具等总价值5490元的物品用于资助更多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在校学生。
金秋助学活动中,这次走访入户贫困学生王思琪的家中,王思琪述说生活的不易和对学习的渴望掉下的眼泪,作为一名团干部让我深刻的感受到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性和使命感,让我更加热爱这份工作。“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去关注帮助照亮这些在求学路上需要帮助的学子们,让他们带着温暖走向金秋的学堂。让他们通过学习将来成为社会上更璀璨闪亮的星,回报社会回报祖国。
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6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团结友爱、扶贫济困的美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爱特困家庭子女,切实解决社区特困家庭子女因考取高校而带来的入学难题,经研究决定对社区特困家庭子女考取高校新生给予入学资助,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金秋助学”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特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结合现有的入学资助办法,对特困家庭子女进行资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具有镇西社区户籍,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谦逊,好学上进,被国家正规高等院校(中专)录取的应届下列特困家庭学生:
1、社区低保户。
2、社区孤儿(含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不知去向的准孤儿)。
三、资助标准
1、考取一本以上国家正规高等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1000元。
2、考取二、三本国家正规高等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800元。
3、考取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高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500元。
4、在孤儿中考取国家正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每人500元。
四、申报审批程序
1、本人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到社区居委会中申报。
2、社区组织专门人员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认真调查,严格审核,并将被确定的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