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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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方案

请欣赏污水处理运营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污水处理运营方案 篇1

根据《xx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内容要求,现将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特点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全力确保重点设备和关键设备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污水处理厂(站)联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由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xx县污水处理厂,以及微型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并深入操作一线逐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

各厂(站)要根据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则,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消除,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可控在控。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坚决杜绝发生季节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设施设备异常的应对工作

各厂(站)要继续做好汛期应对措施的`落实工作。要结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抓住重点,做好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重点部位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备,保证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提高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污水处理运营方案 篇2

为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保障“一库净水永续北送”,根据《x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x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xx%,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xxmg/L;20xx年,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xx%,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xxxmg/L。到20xx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1、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市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制定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任务,全面排查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以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错接混接、老旧破损、直排溢流等问题,进一步摸清管网底数和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测工作。同时,按照污水收集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权责分工,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对辖区生活污水收集箱涵、主管网、分支管网、检查井、收集池、生活污水接入口等设施和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无死角、全覆盖系统排查,全面厘清排水、排污管网设施功能状况和结构属性,梳理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清单,掌握建成区雨水、污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基本情况、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及用户接入情况,对现状管网进行科学定位,完善设施确权及权属移交。排查后的管网资料要形成成果,提交至主管部门存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2、建立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市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排水管网档案,建设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污水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信息系统精准度,提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动态数据的准确性和丰富性,满足数字化排水设施管理需求。基于GIS系统建立以x~xx年为一个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定期对污水管网的结构性和功能性进行检测评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3、系统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污水管网、市政道路和新建居民小区等项目配套管网要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优先补齐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短板,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加大现状污水管网改造工作力度,在对建设标准低、建设年限长、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污水收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制定维修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重点加大沿河道敷设管网的改造力度,减少清水渗入量,保障污水管网稳定运行,重点管段实行“双线制”。深度推进污水管网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加大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4、完善生活污泥处置系统。污泥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鼓励应用经济适用的污泥处置方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技术,在进一步摸清现有生活污泥产生规模的基础上,适度超前、合理规划建设生活污泥处置设施规模,保障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安全达标处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5、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加强工业集聚区顶层设计,单独建设工业园区分流制排水体系,避免工业废水混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原则上,工业废水(污水)未经许可不得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已接入的要限期退出,自行处置达标后排放。市住建部门要强化排水户监管,禁止未经许可的工业废水(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工业企业排污监管,严禁违法排污行为。xx经济开发区要对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污水)进行系统评估,对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明确限期退出时限,逐步实施工业废水(污水)“出管入河”。(责任单位: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二)建立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制度。生活污水管网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小区排放的生活污水应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防止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在工程规划审批、建设审批、项目竣工验收环节要提请市住建部门对排水方案进行审查、过程监管以及验收,规范建筑内部雨污分流体系建设,严控入市政管网量,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在设计过程中真正做到雨污分流。对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2、规范污水接入制度。市住建部门要制定《城区生活污水接入口规范管理办法》,明确生活污水接入口设置标准。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社区(村)为单元,综合市场整顿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沿街商铺信息登记档案,从源头规范管理沿街店铺、餐饮、洗浴、洗车等“小散乱”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水行为,摸清排水底数。结合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做好排水户生活污水的规范接驳,确保排放的生活污水有序纳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3、严格实施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政策宣传,加强项目建设临时排水管理,规范排水设施接驳手续,严格实施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排水许可审批、监管、执法部门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批、监管、执法职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4、建立联合排水执法机制。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管涵违法排污,禁止违规凿洞穿孔超越排放。市住建、生态环境、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强化测源追查和执法,形成常态化排水监管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市城管执法局、xx经济开发区,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6、完善污水管网移交管理制度。管网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排水管网进行系统检测,项目建设资料、台账需报送排水主管部门备案,检测结果达到设计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后方可启动单项验收、综合验收。各项验收工作完成后,实物管网及相关工程档案资料限期移交至养护单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7、建立污水管网质量管控制度。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工程质量监督,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的排水设施和管材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对污水管网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强管道接口严密性检测等专业测试,确保工程质量。规范管道工程质量保证,对已建成未移交的污水管网,由建设单位负责管护,污水管网核验、移交工作必须有排水主管部门全程参与。(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xx经济开发区)

9、健全污水管网管护制度。一是落实完善污水管网分级管护制度。明晰管护边界,落实机构、人员,实现污水管网管护无死角全覆盖。二是提升管护标准。鼓励污水管网运营管护交由市场化组织实施,组建专业管护队伍,配备专业管护设备,按照行业技术要求做好污水管网持续性管护工作。原则上,每百公里污水管网专业管护人员按照xx人配置。三是强化小区内部排水管理和小区内部错接、混接、渗漏问题系统整改,规范源头排水管护。四是积极探索“厂网河”一体化机制,尽快形成同一流域由一个污水处理企业实施水生态全链条完整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三)完善激励支持政策。

1、加大资金投入。市住建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积极申报城镇污水处理建设、维护项目,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的支持与补助。市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统筹,坚持专款专用,保障污水管网建设与维护。(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2、完善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实现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标准匹配。(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加强媒介宣传。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普及污水收集处理知识。二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实行污水偷排、漏排等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积极营造公众支持参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日常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将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作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促进形成水环境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办、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定期开展阶段性工作成效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住建部门要健全完善巡查监督机制,强化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考核,确保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落地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住建、水利湖泊、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排水监管执法,强化排水管网全域协同处置,形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合力。

污水处理运营方案 篇3

为加强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xx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责任分工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由于xx镇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没有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目前维护管理的主体是建设施工方和镇村两级。集镇xx、xx村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行政村作为运维管理责任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运维措施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xx村入河排污口2个,该两村由区住建局拓兴公司运营管理,达标排放,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含xx村、xx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村级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1、xx村、xx两个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负责运营管理,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要对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乡镇和环保部门督促落实尾水正常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护,管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乡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各行政村作为运维责任主体。

1、除xx村、xx村污水处理站采用微动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设施由各相应村负责运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专人定期加强维护管理。

2、各行政村负责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治污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四、加强领导

(一)成立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个环保网格员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每个网格员挂钩一个片区,形成分管领导组织牵头,网格员监督指导,村主任具体负责的日常运维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要求对管网进行巡查,对管网出现的漏、堵、坏、溢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

(四)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运营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县“蓝天碧水工程”顺利实施,打好打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二级以上天数为目标,以控制城区环境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重点,控制新污染,治理旧污染,严惩违法排污,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项指标任务,为建设国际更具知名度、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城区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行为,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减少噪声污染,年削减烟尘排放2842吨、二氧化硫排放3038吨,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70天。

三、整治任务

整治范围为东外环以西、南外环以北、西外环以东、108国道以南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窑炉、采暖锅炉、茶浴炉、宾馆饭店营业性炉灶、露天饮食炉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销音响设备。具体任务为:

1、根据区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炉改造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电热水器,古城内茶浴炉改造为电热水器等清洁型设施。改造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洁净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县委副书记郝向明负责,环保局组织实施,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2、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由人大副主任李焕进负责,执法局组织实施,工商局、环保局、社区配合。

3、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关闭淘汰列入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由政府副县长王金宝负责,经贸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电力公司、古陶镇配合。

4、推进集中供气公司、峰岩集中供热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热公司、洁源天然气公司按划定区域和整治进度铺设配套管网。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积极实施入网集中供热供气,对原有采暖锅炉实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对不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并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随着集中供热供气进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纪检委书记王润明、政协副主席安修彪负责,城建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

成立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制定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县政府召开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行业、分类别、分区域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务明确,为整治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

7月底前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完成经营生产性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关闭淘汰列入平政发[20xx]44号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9月15日前完成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改造,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清洁型燃料;10月底前,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根据集中供热供气的能力和条件,按照先行政事业单位,后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顺序,对原有采暖锅炉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3、检查验收阶段

由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牵头单位综合整治完成情况逐户进行检查验收、评比打分。并根据验收结果,严格奖惩,实行以奖代补,对验收合格者予以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为推进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县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督查监察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全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名单附后),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牵头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时间、标准完成任务;规划局要组织编制集中供热供气规划,划定集中供热供气区域和各供热供气公司管辖区域;工商局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营业执照吊销工作;电力公司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断电、拆除供电设施工作;接待办负责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宾馆饭店的定点接待资格;公安局配合各牵头单位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古陶镇、社区积极配合所辖区域内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从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门联动、层层落实的落实机制。县领导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牵头单位一把手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下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舆论造势。新闻办、广电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综合整治的时间要求、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进展进展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科学规划,政策扶持。集中供热供气是城区锅炉改造的前提和基础,规划、城建部门和供热供气公司要在科学规划、安全施工、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加快管网铺设进度,带动整治,促进改造,为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创造条件。从政策上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予以扶持,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除行政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改造0.5吨以上、1吨以下的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5000元,改造1吨以上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10000元。同时,对带头实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由领导组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

(四)严格执法,保证效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排污单位和个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和投资主体,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抵制整治。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依法及时进行取缔,需要进行案件移送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断电、吊证。对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给予严厉打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五)长效监管,巩固成果。综合整治结束后,相关执法部门、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做到监管任务到片、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污水处理运营方案 篇5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xx-20xx年)的通知》和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污水治理方面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完成省市下达x个乡镇(西兰、洪洋、鉴江、碧里、中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附件x:《罗源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推进省市下达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完成xxxx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附件x:《xxxx-20xx年罗源县村庄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

xxxx-20xx年,巩固完善建设成果,重点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

(二)治理标准

乡镇、村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xxxxx)有关规定执行。要求三格化粪池数量(需按《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xxxxx-xxxx)建设)达到村庄常住户总数xx%以上;条件具备的,要在村域内全覆盖。对于不会对公共水体造成污染、仅用于农田、耕地灌溉的村庄,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或自然排水沟消纳利用。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后,还要配建相关设施对尾水进行处理,包括尾水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微动力设施等或纳入市政管网进行后续处理,具体排放标准在项目建设阶段由环保部门把关。

(三)资金补助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主要有两个方面:

1、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新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含提升改造),总投资在xxx万元(含)以下,按实际投资额的xx%给予补助,每个乡镇补助不超过xx万元;总投资在xxx—xxxx万元,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总投资在xxxx万元(不含)以上,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

2、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1)三格化粪池补助

省级财政给予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每户xxx元补助,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我县xxxx要完成xx个乡镇xx个村庄xxxx户三格化粪池建设,县补助资金xxx.xx万元,总投资xxxx.xx万元。

(2)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补助

对村庄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微动力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xx万元。

(3)污水管网建设补助

镇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四)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罗源县农村污水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组织计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制定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标准,协调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2、具体落实

各乡镇应在充分摸底基础上,严格项目申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经开展过村庄污水治理、农户改厕且已领取过补助资金的,原则上不再列入整治名单;并对列入省级美丽乡村整治任务的村庄进行全面覆盖。并于各乡镇签订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责任状。建立县、乡(镇)两级共同承担的.长效运行资金分担机制,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按相关规定可向居民收取生活污水处理费用。

3、促进项目实施

由县住建局联合环保、爱卫办等部门,会同乡镇政府统筹抓好村庄三格化粪池建设改造指导工作。村两委要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协调解决化粪池用地、接管、尾水排放等问题,按照农村布局建立档案(xx户以内各乡镇根据住户地形区位自行安排分布,可一户一池或多户一池,xx户以上要报县住建局与其他部门商议后确定),施工前后及施工中,要拍照存档。同时,鼓励乡镇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五)建立督查机制

1、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根据考核结果,达到要求的,全额拨付奖补资金;达不到要求的,视情况予以扣减或取消奖补资金。

2、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根据废水流量计、电费缴纳单、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核算),每降低xx%扣减奖补资金xx%,年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3、未按要求落实管理制度,年终考核无法提供设施管理维护相关资料的(包括管理人员聘任合同、人员工资发放单、日常检查记录等),责令限期整改并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

4、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进出口水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出口水质监测不达标;人工湿地杂草丛生或水生植物死亡未及时更换。发现x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发现x次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发现x次(含x次)以上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5、污水处理设施无进、出水或进、出水质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被人为损坏无法使用的;弄虚作假,伪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料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处分的,或造成群众x次(含x次)以上有效投诉,或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农村垃圾治理方面

(一)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治理、建管并举、条块结合”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农村垃圾管理,明确各乡(镇)、各级部门职责,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运行体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管理、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网络,20xx年要完成市下达xx个行政村(附件x:《罗源县20xx年农村垃圾治理行政村任务清单》)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x个乡镇(附件x:《罗源县20xx年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任务清单》)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以及自选建设一个(霍口乡)阳光堆肥房任务(附件x:《罗源县农村阳光堆肥房处理任务清单》)。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20xx年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洁常态化机制;20xx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多数行政村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进一步巩固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体制及资金保障机制。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x月,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会,研究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并广泛宣传。

2、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x-xx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活动,指导各乡(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

一是各乡(镇)指导各行政村配足村级环卫保洁人员。

二是各行政村组织人员清理积存陈年垃圾和其它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河道、池塘、沟渠、田头等区域的垃圾。

三是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修缮;改建开放式垃圾池为密闭式,购置垃圾桶;各乡(镇)配齐垃圾转运车辆,加强辖区转运站管理。

四是完善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

1、检查验收阶段:

20xx年xx月,县将对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拾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行政村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0xx年xx月,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各乡(镇)原则上抽查x个行政村。

2、巩固成果阶段:

20xx年l月x日起,对于抽查验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确保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四)农村垃圾管理标准与要求

1、配齐充实保洁队

(1)一般要求

各乡(镇)要加快建立乡(镇)级专业环卫管理队伍,并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环卫队伍,负责乡(镇)区域的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将村里清扫保洁、收运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和人员,实现乡(镇)域范围的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2)具体要求

①各行政村原则上按照每xxxx人(含外来常住人口)配备x人以上(含垃圾收集员)的标准,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

②各行政村委会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员花名册和台账,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③各乡(镇)要按照行政村基本覆盖的要求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优先选用压缩车,方便桶车对接,压缩式运输车原则上按xx~xx个村一台配置。

2、合理选择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城市周边、交通便利的农村应纳入城市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离城区垃圾处理设施远且垃圾产生量大的乡镇村庄,可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边远村庄、海岛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提倡农村垃圾“干湿”分离,湿垃圾(即“会烂”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枝条、果皮等有机质)利用阳光房堆肥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按原模式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今年选择若干乡镇开展垃圾“干湿”分类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

3、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

(1)一般要求

①各乡(镇)要加快新增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农村垃圾区域集中处理;鼓励远离县级垃圾处理场的乡镇建设模块化垃圾处理设施,以乡镇为单位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②各乡(镇)要加快村庄垃圾房(池)建设。村庄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房(垃圾池)要按照村庄规划,本着就近方便、便于运输的原则进行设置。垃圾收集房(垃圾池)原则上要封闭,现有的露天垃圾池要进行封闭改造。

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易产生二次污染的简易填埋设施、焖烧炉等。现有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要及时新、改(扩)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2)具体要求

①县将建成一座垃圾处理场,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置,鼓励相邻乡(镇)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

②除偏远乡镇、海岛外,所有乡(镇)应建成x座以上压缩式转运站或购买垃圾压缩运输车直接转运。

③每个村庄至少设置x个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应有防雨和污水收集功能,配备大型垃圾桶(箱)、冲洗设备或有分类收集设备。

④村庄内公共设施、集市、车站、停车场、街道及活动广场、进出村道等场所应设置垃圾桶(箱)。居住区按每x~xx户配置x个,村庄公共设施、停车场等活动广场一般按xxx~xxx平方米设置x个,沿街道路按每xxx米配置x个,其他道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各行政村收集点数量应根据行政村面积、人口按实配置。

4、农村垃圾收集转运方式

(1)一般要求

各乡(镇)农村垃圾收运主要通过各乡(镇)垃圾转运站集中后,经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至县处理场处置。

(2)具体要求

①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和数量应与生活垃圾收集量相符,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

②采用压缩车直运模式的,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内得宜选用x~x吨的垃圾运输车辆,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上,垃圾压缩转运车吨位宜选择x~x吨。

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应依据垃圾收集量、运输距离及道路状况选择运输模式:

当运输距离小于xx公里采用“直运模式”,将收集站或以固定位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装箱)为基础,将收集的垃圾直接运往处理场;当垃圾运输距离大于xx公里或垃圾量较大时,采用“转运模式”,将村垃圾收集点上的垃圾通过区间垃圾收集车送至乡(镇)垃圾转运站后转运至处理场。

5、完善村规民约

(1)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订村规民约,明确各农户对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会规划的公共卫生责任区的保洁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分类。

(2)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xx%以上。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正确引导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村内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6、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3)一般要求

我县按照市农村垃圾日常管理经费标准,每人每年经费不低于xx元。其中,省财政补助xx元,市财政补助xx元,县(市)财政补助xx元,乡、镇和村合计补助不低于xx元,村民自筹不低于xx元。我县20xx年要完成x个乡镇xx个村庄约有xxxxx人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务,县财政补助xxx.x万元,总补助资金为xx万元;我县垃圾转运站建设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市、县财政各出一半(市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xxx万元);市对开展阳光堆肥房的试点补助为xx万元。

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建立起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各乡(镇)、村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4)具体要求

①清扫保洁员工资村委会负担,乡(镇)给予补助,垃圾转运费用由乡(镇)负担。

②垃圾池建设、垃圾桶、果皮箱配置由村委会负责,乡(镇)给予补助。

③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与运行由县财政负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住建局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职能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定进度,定人员,定效果,分解落实责任。

2、落实例会,推动工作。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职能部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安排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住建局每月召开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会议。

3、制定方案,强力推进。各乡(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县住建局工作要求,制定本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强力推进。

4、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乡(镇)成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组,定期组织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下发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乡(镇)、村通报批评。各乡(镇)建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小组,实施日督导、月考核制度,定期汇冬、评比、通报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响到验收的单位,要严格进行问责。

5、加大宣传,舆论引导。通过开辟专栏、曝光台以及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6、鼓励探索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农村垃圾整治的质量和效率。

污水处理运营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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