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招商运营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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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2方案

请欣赏产业园招商运营考核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业园招商运营考核方案 篇1

为增强员工的职责感,规范员工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所有员工。

1.2、坚持“奖罚分明、奖优罚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调动员工的进取性,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为集团公司实现战略目标供给根本保障。

第二章:奖励

2.1奖励形式

2.1、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加薪晋级,以及授予“标兵、能手、模范”称号等,并视不一样情景给予1000元以上或带薪旅游、外出培训提升等奖励。

2.2、奖励范围

2.2.1、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如: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避免企业遭受损失等)。

2.2.2、在技术革新、改造、发明上取得显著效果的。

2.2.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降本增效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2.4、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业务创新、项目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2.5、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及改革发展等方面提出重要的合理化意见提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

2.2.6、为公司赢得信誉,消除不良影响,事迹突出的。

2.2.7、遇到事故或灾难等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在保护公司公共财产、舍己救人、防止或抢救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2.2.8、检举违法违规、失职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的。

2.2.9、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社会治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2.2.10、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

2.3、奖励程序

2.3.1、领导异常嘉奖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直接对员工进行嘉奖,也可由下属单位提名,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2、推荐集团公司奖励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经本单位加注意见,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后,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3、各子、分公司的奖励由基层队组以上部门推荐提名,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本单位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4、奖励办法

2.4.1、奖励的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所需奖金分别从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奖金中列支。

2.4.2、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也可根据情景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2.4.3、员工受奖励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对异常突出的事迹和先进经验,党群文化部门要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三章:惩处

3.1、惩处形式

一般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罚款数额一般为100—5000元(造成重大损失赔偿除外),情节严重的应加重处罚。

3.1.1、情节异常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犯罪的,连续旷工超过3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0天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3.1.2、属性质严重,影响极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同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2、惩处范围

3.2.1、迟到、早退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2、旷工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无故不考勤,按旷工处理。

3.2.3、考空勤一次,处罚当事人500元。

3.2.4、顶替他人考勤,处罚顶替者500元。

3.2.5、因事外出,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部门及以上负责人请假或公出未告知办公室,处罚当事人100元。

3.2.6、上班期间未着员工服或正装,处罚当事人100元。

3.2.7、上班期间带小孩或用餐,处罚当事人100元。

3.2.8、上班期间闲聊、玩游戏、干私活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9、员工睡岗、串岗、脱岗,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10、开会迟到、早退或手机铃响,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1、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等,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2、工作时间非接待应酬饮酒,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3、领导接待日未当值,值班领导脱岗,处罚当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

3.2.14、无正当理由,任职人员失去联系者,处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2.15、办公场所发现常明灯、常流水现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6、在集团内部公共场所吸烟,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7、下班后未关门窗、水电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8、未按期报送报表、资料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9、未按要求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工作安排等,视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

3.2.20、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视具体情景,追究其它职责。

3.2.21、擅自外借公司档案、资料等,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

3.2.22、浪费或损害公共财物,情节轻微者,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浪费或损害款额由职责人承担。

3.2.23、超标招待,情节轻微者,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超标费用由职责人承担。

3.2.24、私自占用外单位馈赠的礼品,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责令退还礼品或折价退款。

3.2.25、接听电话不礼貌、不礼貌,处罚当事人1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6、违规派遣公务车辆,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费用由职责人承担;造成事故的,视具体情景,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8、工作安排不合理、故意刁难下级,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9、工作懒散,虚于应付,经提醒仍未改善,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0、工作推拖、扯皮、失误,影响工作正常进行,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1、工作浮夸、弄虚作假,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2、利用公款吃请、聚餐,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所涉费用由职责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3、违反婚丧宴请有关规定,处罚当事人500-20xx元(任职人员1000-5000元)。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4、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完不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500元以上,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5、考勤员考勤失职或违规作弊,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2.3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7、在工作中发现他人违规违章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及时制止,不向公司报告或有意隐瞒、处理不及时,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8、违反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使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遭受侵害(含本人违章作业造成自我伤害的),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9、职责心不强、工作不深入、盲目听从违章指挥,使本单位或部门发生严重违规操作、违法乱纪和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0、发生突发事故,未能坚守岗位、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1、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收受、索取财物,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2、生活作风不正或参与社会违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3、工作不负职责或工作质量差,生产劣次产品,造成较大潜在经营风险或经济损失,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4、管理不善、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5、扰乱企业正常秩序,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20xx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6、以侮辱、诽谤、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处罚当事人20xx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7、滥用职权或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顾私怠公,造成不良影响或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处罚当事人20xx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8、失泄公司或客户机密,处罚当事人20xx元以上,并留用察看半年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果严重者,追究有关法律职责。

3.2.49、偷盗企业财物,处罚当事人20xx元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价值较大的,并追究刑事职责。

3.2.50、违反财务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处罚当事人20xx元以上,并给予降级、降职及其以上处分。

3.2.51、其它违反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应抑制及惩戒的行为,视情景给予相应的处罚。

3.3、惩处程序

发生应处罚行为时,由相关职能部门查清事实,提来源罚提议;或由检举人直接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或所在单位办公室举报,由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总裁或下属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安排相关部门查证核实,提来源理意见,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如确非主观原因、属特殊情景导致的违章违纪行为,经研究同意后,可视具体情景酌情处罚。

3.4、惩处办法

3.4.1、对因受处分而降低岗位级别的,按岗变薪变原则,重新确定工资薪级。

3.4.2、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为312个月,察看期内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3.4.3、解除劳动合同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解除理由,履行惩处程序,经工会同意后,由集团公司总裁或各子公司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4.4、员工违章违纪所涉罚款一律交至公司财务部门;如惩处标准与《xxx制度》规定有不一致的,以《xxx制度》规定为准。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自...x年x月x日起执行。

产业园招商运营考核方案 篇2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的绩效考核涉及的方面是很多的,考核的对象也比较广,基本上企业的各级部门都要接受绩效考核和评估。在这里,我们xx主要是给大家讲解一下企业的销售部门是怎样进行绩效考核的。

1.考核目的:

企业对销售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主要是为了提高销售部门的业绩水平,同时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目前,很多企业在对销售部门进行考核的时候都采用的是KPI考核方法,这种考核方法可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外,通过绩效考核可以提高销售部门的自身绩效水平,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2.考核对象:

对销售部门的绩效考核主要针对的是销售部门的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企业要充分发挥沟通在绩效管理中的作用,全面地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这样可以体现出考核的公正性,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积极性,从而最终推动企业部门健康成长。

3.考核原则:

销售部门的绩效考核原则是以提高销售业绩会导向的,通过公正合理的绩效考核可以鼓励优秀的销售人员更加发奋图强,同时表现不突出的'员工也会因此而受到激励,从而更加积极努力,这样可以帮助销售部门实现最终的销售目的。另外,在销售部门的考核过程中,还要遵循定量定型的考核原则,让考核更加公平。

4.考核维度:

对销售部门采取KPI的绩效考核方法,有利于实现部门的绩效目标,同时发挥出绩效管理的最大作用。KPI是一种直接衡量员工工作绩效的指标,它可以客观公正地对员工进行评价,从而肯定员工的价值。同时,它可以保证公司内部员工压力传递机制在个人层面的运转,帮助部门搭建一个很好的沟通平台,这样可以促进员工和团队的共同成长与发展。

5.考核用途:

绩效考核完成之后,企业要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奖励。一般来说,对销售部门员工进行的绩效奖励主要是奖金的发放,如果表现更加优异会有职务晋升的可能。另外,有的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部门未来的业绩,也会以专业销售培训的方式来奖励员工,这些奖励方式都是很实在的。

以上是我们对企业销售部门绩效考核做的一个简单的方案策划,当然,这只是前期的工作,具体的实施与执行需要在绩效考核中体现出来。绩效考核是企业绩效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在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一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合适的绩效考核方案。

产业园招商运营考核方案 篇3

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到位县外境内资金50亿元,其中省外境内到位资金20亿元,到位境外资金450万美元。20xx年新引进项目合同引资额60亿元,到位12亿元,引进3家以上总部经济或500强企业。

二、考核对象

(一)县直重点招商引资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侨联)、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食药监工商局、县工业园、县湘商产业园、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畜牧水产局、县经济投资公司、县交投公司、县旅游投资公司、怀化职教基地建设中方县协调指挥部、各乡镇。

(二)县直招商引资服务部门:县监察委、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侨联)、县政府办、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食药监工商局、县工业园、县湘商产业园、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园、县湘商产业园、怀化职教基地建设中方县协调指挥部、县畜牧水产局、县经济投资公司、县交投公司、县旅游投资公司、县房产局、县公安局、县征拆办、县人防办、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中方电力公司、各乡镇。

三、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县直重点招商引资部门。主要考核20xx年招商引资重点部门合同引资、到位资金和基础工作(详见附表2)。

(二)县直招商引资服务部门。主要考核招商引资服务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服务等工作,采取服务对象测评和工作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认定(详见附表3)。

四、项目认定

(一)项目引资额和合同的认定。农业项目引资额300万元(含)以上,文化、社会事业、已签约投产企业延伸产业链,实施技改、提质扩容增加投资项目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工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引资额20xx万元(含)以上,列入考核统计范围。20xx年开始,所有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环保问题等方面的合同,须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合同,乡镇、村组不得单独与投资商签订。

(二)项目范畴认定。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来投资项目;二是非国家财政资金投资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项目等;三是非项目资金、国债等财政性投入项目;四是已签约投产企业延伸产业链实施技改、提质扩容、以商招商,增加投资;五是非各种援助或捐赠项目。基础设施(社会投资的项目除外)、原矿采掘、砖厂和水电、风能、燃料等能源类项目、PPP项目和捐资项目,只计算招商引资任务,不列入招商引资个人奖励。

(三)项目考核认定。凡申报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的项目,必须已落地,并提供以下资证作为考核依据:(1)投资者身份证明;(2)项目引进合同书或协议书(购地合同或厂房租赁合同);(3)企业营业执照(暂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要提供投资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项目还要提供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出资证明复印件);(4)项目开工或投产的相关佐证材料;(5)项目台账。

五、考核与奖惩

考核奖惩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县经科商粮局。

(一)考核方式

实行自报佐证材料和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二)奖励与追责

1.考核奖励

(一)绩效奖励。20xx年招商引资考核结果折算计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评估加分项目,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年终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考核得分100分的,加绩效考核5分,非县直重点招商引资部门的县直招商引资服务部门考核达到100分加绩效考核分5分,乡镇年终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考核得分100分的绩效加20分。

(二)经费奖励。对招商引资日常表现好、完成工作任务、成绩较为突出的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给予一定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三)对于考核结果排名前8名的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用于内部个人奖励。

(四)引资人奖励。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生态农业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在20xx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对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及园区工作人员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其他人员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县内离退休老干部按1.5‰给予奖励)。对租用标准化厂房的工业项目,对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和园区工作人员每个项目奖励5000元,其他人员每个项目奖励8000元。以上单个项目最高税前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责任追究

(1)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总分低于70分的,单位在当年综合绩效考核评估中不能评先评优。排名后两位且总分低于70分的,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2)因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被客商投诉,致使项目不能落地或减少投资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该单位在当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和综合绩效评估中不能评先评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评不能评优,并在全县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责;

(3)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定期会商及专报制度,专报材料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对项目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追责。

产业园招商运营考核方案 篇4

为了调动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1、与业绩、岗位、技能和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差距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定期考核,按月分配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内容

1、月度考核

本部门人员月度考核统一使用《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细则》,对当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年度考核

本部门人员年度考核由当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能力、态度考核综合确定。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得分平均值x70%+能力指标考核得分x15%+态度指标考核得分x15%;

部门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位于前5%的为优秀。

三、月度绩效工资发放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根据月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基数x个人绩效系数x月考评系数

本部绩效工资基数根据本部工作指标完成情况部领导确定。

四、考评程序

(一)、组织考核

1、每月28日前,每个员工把自己当月的工作交部领导。

2、对员工考核,部长考核分占60%,副部长及部长助理考核分各占20%。

(二)、绩效反馈面谈

次月5日前,部门领导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反馈面谈,以帮助其改进和提高工作。

五、其他规定

1、请假者扣2分/天,连续或累计假(法定休息日除外)10天(含10天),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2、旷工半天者,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旷工一天及以上者,扣发个人当月绩效工资。

3、未交当月工作日记者,扣发个人当月绩效工资。

产业园招商运营考核方案 篇5

一、目的

绩效考评的目的是对被考评者进行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等的定量、定性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并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异动、培训及薪酬变动等的依据。

二、原则

1、公开性原则绩效考评标准、考评程序和考评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开。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掺入主观性因素和感情色彩。

3、差别性原则考评的等级之间应当有鲜明的差别界限,针对不同的考评结果在工资、晋升、使用等方面应体现明显差别。

4、时效性原则考评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考评数据要求与考核周期相吻合,而不该将本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当期的考评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绩效和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用语的定义

本制度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定义如下:

1、绩效考评:指考评者对照工作目标或绩效标准,采用一定的考评方法,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将上述评定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绩效考评是绩效考核和评价的总称。

2、考核周期:指同一考评类型中上一次考评起始与本次考评起始之间间隔的时间段。

四、考核类型

本公司绩效考核分为四类:考核类型实施频度评价时间月度考核每月一次下月上旬季度考核每季一次(暂无定式)每季最后一个月中、下旬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格式不定)每年十二月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一次试用期期末特殊考核按实际需要月度绩效考核按考核绝对成绩换算成绩效等级。

绩效等级按以下规定换算:等级s级a级b级c级d级e级分数100分~150分90分~99分80分~89分70分~79分60分~69分60分以下权数14/53/52/51/50

绩效工资按以下公式计算:绩效工资=总绩效工资×绩效等级权数

五、考评者与被考评者

1、考评者评价者含人力资源部、直属上级、次上级三类。

评价者的职责如下:评价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必须消除对被评价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做到公正有据。不对考核期外和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2、被评价者被评价者为被纳入评价计划员工。调到毫无工作经验的其他职务工作未满6个月者,不进行当年度评价。当年度评价结果可适用调动前最近两年评价结果的平均。

六、考评者训练

1、在取得评价资格之前,必须经过考评者训练。

2、为了达到以下目的,也必须进行考核者训练。

(1)理解绩效评价制度的内容和结构。

(2)确认评价规则

(3)统一评价者的评价尺度

七、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评结果在考核完成后一星期内向被考评者反馈,并与被考评者共同制定下阶段绩效改进计划与方案,本月绩效改进方案附与下月绩效考核表上;考评结果作为薪资变动、人员异动及培训等的依据;考评结果份部门、分类别由人力资源部存档,经管理中心总监批准方可查阅,原件不得外借。

八、考评申诉

被考评者若认为考评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于绩效反馈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申诉。

产业园招商运营考核方案 篇6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3、为同方中层管理、技术类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待遇(含员工持股权重调整)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提供人事信息与决策依据。

4、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在同方形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四、适用对象

本制度主要是为同方公司总部职能部人员和分公司副总级以上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员设计(分公司副总级以下人员由分公司参照总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连续出勤不满六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

3、兼职、特约人员

五、各类考核时间排定表

考核类别考核时间 复核时间考核终定时间

年中考核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

转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调配制度执行

晋升考核按公司内部晋升制度执行

注:1、考核时间主要是指由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主管与下属就绩效表现,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共同进行讨论的时间

2、人事复核时间主要由人事决策委员会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及员工申诉的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和仲裁

3、考核终定时间是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新的绩效目标进行备案归档的时间。

4、年度考核是公司对全体(正式)员工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对年度考核评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类人员的考核。

六、考核体制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估部属,部门主管复评制。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人事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相关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组成)是同方公司员工考核政策的最终仲裁机构。具体权限见下表:

考核对象初评(员工自评后)汇总部门复核

分公司副总级总经理、相关职能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总工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企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相关副总裁、公司总裁

职能副总级职能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考核对象初评(员工自评后)汇总部门复核

职能总经理员工自评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

部门经理级主管副总经理分公司人事总经理、相关职能总经理

部门职员直接主管评分公司人事间接主管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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