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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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2作文

请欣赏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精选15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感动小学生100个故事》。 我轻轻的翻开故事书,第一眼看到了《父亲》这个故事,我是流着泪看完的。故事中的父亲是用延长生命来保护女儿,创造了三天的生命奇迹。我觉得父爱真的很伟大,父爱的力量可以创造奇迹!

读到这,我想到了我的父亲,一年到头,我的父亲读在外面打工,我觉得父亲给我的爱不够多,可是读完这篇文章,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也是非常的幸福,父亲虽然常年在外,但是他经常打电话我,每次回家都给我买礼物,关系我的学习,而书里的小孩却永远失去了父亲,也没有了父爱!我明白了这就是父爱!

我爱我的父亲,我感谢他为我做的一切!我爱他,尊敬他!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

今天,看了一篇写给儿童的小诗《我有一个小小的书橱》。对读书有一点新的感悟。

儿童时期读书,是因为妈妈不喜欢我和其他小朋友到外面野,让她担心。加上爸爸常常读书,不管经济有多拮据他都不吝惜钱给我买书《小狒狒历险记》《木偶奇遇记》《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西游记》所以把书所构筑的空间当成自己的天地。

长大后读书,是为了满足父母的心愿,成为有文化、有修养、懂生活、能自爱、受人尊敬的人。

成年后读书,是为了不失去自我。我相信在人的心里住着两个邻居,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面对现实的诱惑,人性的贪欲,魔鬼常常占据人的灵魂。要找回慧质兰心的自己,就要读书。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巧慧,博物使人深沉,数学使人精明,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和修辞人善辩。通过读书让自己时刻有准确的判断,把握好自己。当心灵中的魔鬼被唤醒时,我们就用天使的翅膀将他安抚睡着,使人心重回理性。

《我有一个小小的书橱》让我体会到什么是读书的真正乐趣。漫游历史长河,与高尚的人交谈,沐浴在知识的海洋里。与书中的人物同哭同笑,同喜同悲。可以有我地沉思,也可以忘我地幻想,怡然自得。

而我读书总是刻意地挖掘些什么,得到些什么,写到这想起朋友推荐给我的几本书《决不裸奔》《赢在进行》《细节决定成败》我为了了解书的内容更想知道为什么这几本书流行,才去读它们。朋友批评道:不要为了知道去读,要为了找到读书的快乐去读。真的应该这样,如果是这样就会把读书这如此休闲,如此惬意的事变更加陶然。

我有一个小小的书橱

我面对——

广阔的世界,浩瀚的海洋。

——啊,我只是坐在

我的小书橱旁。

我漫游历史的长河,

穿越“上下五千年”。

我遨游在知识的空间,

叩问“十万个为什么”。

我结识了多少朋友,

海的女儿、快乐王子、孙悟空……

我有多少尊敬的老师,

鲁迅、冰心、爱迪生……

我沐浴在知识的海洋里,

时而沉思,时而幻想。

我关心童话和小说中人物的命运,

时而快乐,时而忧伤。

我一天一天地张长大,

一本又一本的新书充实了我的书橱。

让人们去追寻飘渺的奇花异草吧,

我却在书林中挖掘到无穷的宝藏。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4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写得生动有趣,其中也不乏惊险和悲伤,《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真实的所见所闻!

1866年,上海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怪物,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捕捉行动中阿龙纳斯和一些人都不幸落水,于是,他意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后来才发现这不是怪物,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从此这个构造奇妙的潜水艇带着他过着海底的生活,带他环游海底两万里。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海底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趣啊!他们每天都吃鱼,当他们的食物不够时他们还到海底“打猎”。他们环游了南极、大西洋。潜水艇里非常漂亮、繁华。如果我要是能有这样的潜水艇我也要环游世界各地,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

他们环游世界各地过着童话般的海底生活当然是不可能事事顺利的。有一次,诺第留斯号受到了冲撞,机器上的一根杠杆被弄断了打中了一个人。当时副船长在那个人得旁边,他奋不顾身冲上去挡在那个人的前面经受杠杆撞击,结果那个船员后来还是得病了。尼摩船长要阿龙纳斯先生为他治病。但结果却是让人很伤心,那个船员只能活两个小时了。最后,其他人为他准备了海底葬礼。还有一次他们游览到南极。一天,潜艇突然被急速增多的冰层给压在了海底下。压着船身的冰层一共有十米厚,而船内的空气只够用48小时了。他们每天顾不着吃饭,从早到晚拿着铲子去铲冰。可他们每天只能铲掉一米厚的冰。到了晚上,寒气增多了,早晨被他们挖掉的一米厚的冰又增高起来。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尼摩船长不得不放出了仓库内储存的氧气来维持生命,见挖冰的方法不行,于是他们采取用热水去冲冰的方法。一天下来,冰层还剩4米了。最后一天,当冰层还剩1米时,船内的氧气几乎所剩无几了,阿龙纳斯昏了过去。突然,他感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那是他朋友将他们储存的空气给了他。于是,他们又信心大增,努力冲了出去!

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

而且难得可贵的是,能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这本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非常佩服他们都不自私自利。

佩服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还写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

不得不说,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5

今天早上,我看完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

《爸妈太过分》作者是英国的彼特·约翰森,彼特·约翰森是一名儿童作家,在他写过的书里,他最喜欢的是《幽灵狗》和《爸妈太过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获得了2004年北爱尔兰最佳年度小说。出版社是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爸妈太过分》讲述了一个男孩路易斯与他的父母展开的“战争”。路易斯的老爸、老妈为了让路易斯完成他们的梦想,而不择不手段,他们把家搬到了苦读镇,并且帮路易斯转学。于是,老爸老妈的阵营里多了口水大王—校长,朽虫先生—班主任,射手女士—数学老师,这几员猛将。幸好路易斯斯的阵营里多了玛蒂,玛蒂不但教会了路易斯如何“训练”父母,而且还当上了路易斯的经纪人,帮助路易斯去展开自己的梦想。后来路易斯和玛蒂一起离家出走,去外面参加变成明星的表演,但是却失败了。令人惊喜的是路易斯的老爸居然来接路易斯和玛蒂。最后路易斯摆脱了苦读镇,开始了另一段平静的生活。

读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我觉得路易斯的老爸、老妈真的太过分了!比我的老爸、老妈还要过分呢!想想看,我的老爸老妈不会给我报很多很多的兴趣班,也不会逼着我去实现他们没有实现的梦想。所以,我认为我比文中的路易斯幸运多了,虽然路易斯最后的结局与我现在的结局差不多,但是我觉得路易斯的学习自觉性比我强多了,这点我需要向路易斯学习。

最后,我觉得如果还没有看过《爸妈太过分》这本书的同学,可以尝试着看看。这本书的对话轻松又惹人发笑,同时又是倾诉现代家庭教育,给孩子呐喊的一本书。你可以试着读一读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6

《细节决定成败》与其他众多装饰祯精美的书没多大区别,区区几万字,读后却揪着你的心,不自觉地自思、自省,是继《谁动了我的奶酷》之后,又一激人奋进之力作。

两本书的不同之处在于:《谁动了我的奶酷》暗示着我们在面对变化和危机时,应像小老鼠那样迅速穿起挂在脖子上的跑鞋,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向前奔跑;而《细节决定成败》以众多案例剖析每一位成功人士运用细节的张力,如:加加林成为太空第一人的秘密仅仅是因为在进入座舱前脱下了一双鞋子;而一把椅子却使菲利走上了人上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一张不同座位的飞机票,促使一家公司将贸易额由400万马克提高到1200万马克等等,来告知我们:“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

我们每个人都期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书中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大量的工作,都是一些琐碎的、繁杂的、细小的事务的重复,也许这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也是成就每一项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

看平日工作质量的好坏,往往只是取决于一些细节上下的功夫。而细节的命运却不那么乐观。其一,疏忽,没有注重细节。如一位工程技术人员错打了一个小数点,或者忽略了一个数字或变量,造成的后果都不堪设想。还记得前些年澳星发射是怎样失败的吗?它也仅仅只是在配电器上多了一块0。15毫米的铝物质而导致的澳星爆炸。再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浙江宁波电业局“3。3”安全事故、重庆万州梁平供电公司“6。30”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等,哪一个不是因为思想麻痹,违反《安规》,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这些不都是因为事小而造成的大错吗?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认真负责,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唯有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件小事,追求每一步精确到位,追求每一件事情的完美,就会得到天壤之别的结果。

其二,敷衍了事,无视细节。很多小事,两个人都能做,可做出来的效果却大不一样。一种人对工作充满热情,极其认真,将小事做细,注重每一个环节;而另一种人无法从重复的工作中获得乐趣,把工作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他们永远被动地做别人分配给他们的工作,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把事情做好,对于他们而言更谈不上细节。一个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认真对待细节的人,是无法领会工作的真正含义,当然他也失去了在细节中寻找成功的机会,从而也不会成功。

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将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远。忽视细节,是因为我们觉得它太微小,不足挂齿;无视细节,是因为看不到细节铸就成功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浮躁地期待触手可及的成功,却不能静下心来认真去做任何一件小事。

何为小事?就是日常工作中简单得不屑一顾的事情。何为细节?就是为把小事做好而细心考虑的各个环节。其实对于智者而言,他们是不会简单的这么看。他们善于以小见大,从平淡无奇的琐事中参悟深邃的哲理。他们认为决定成败的也许不是细节本身,而是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那种追求卓越的思想,那种锲而不舍的执着。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细节又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积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在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成功之源,为成功奠定一定的基础。

成功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不把处理琐碎的小事当作负累,而把它看作是获得经验的一种途径,是做一番宏图伟业的必备条件。举个简单的例子,做事就好比烧开水。水温达到了100℃才能将水烧开,使水沸腾。就算是从0℃烧到99℃差1℃,如不再继续加温,永远都不能成为滚烫的开水。做事也是如此,我们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更大的价值时,就要心思细腻,从点滴做起,以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小事,以负责的心态对待每个细节。那些一心渴望伟大、只看中大事,不拘小事的人,成功了无踪影;而那些甘于平淡,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人,成功却不期而至。

这就是细节的魅力,是水到渠成后的惊喜。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7

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忧愁寂寞的时刻,它陪伴我左右;紧张慌乱的时刻,它送我一个好心情;欢乐充实的季节,它教我学会珍惜;苦闷烦恼的时候,它耐心启迪我,别用苛求的目光看世界……它就是书。而要说好书,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大概也可以算一个。

《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朱重八由一个放牛娃华丽转身为明朝开国皇帝的故事。

元朝末期,国力衰败,偏又逢上黄河泛滥,百姓叫苦不衷,流离失所。朱重八的家人相继饿死,导致朱重八不得不去做了和尚。可和尚们都把杂活给他做,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只要能混口饭吃就可以了。饥荒严重,迫使朱重八出门讨饭。这时被抓来的民工又在河道里发现了一个只有一只眼的石人,背上还有一句话: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于是一个个造反军队便如雨后春笋般陆续冒了出来。朱重八本想继续当和尚,却又有人揭发汤和给他寄了一封投军信。朱重八只得算了一挂,算出: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无奈,他被逼走上了造反路线,并改名为朱元璋。

朱元璋凭着过人的军事天赋、大度的品质和智慧的头脑,一举打败了张士诚、陈友谅等人,著名的鄱阳湖之战便是朱元璋和陈友谅一手打造的。此时,常遇春、徐达这样的名将,也开始崭露头角。在打败了自己的阻碍后,朱元璋开始了自己的复仇——灭元!元朝虽有像王保保那样的名将,可面对比他们强大许多倍的朱元璋,还是显得不堪一击,连连搬家。当徐达纵马奔入大都的城门,这载入史册的一刻标志着失去400余年的燕云地区收复了。打败了元朝,朱元璋便成立了自己的国家——明。

由于朱元璋同志十分勤奋肯干,开国没多久就干掉了许多人:贪官?杀!不服?杀!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蓝玉案……,一个个人物倒下了,虽然有些冤,但表明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废除丞相、恢复生产、设置法律……,一个个政策下达了,虽然有漏洞,但证实了朱元璋治国的实力。他让之后的蓝玉给了元朝致命的一击,还给附近的高丽王国取了一个新的称号——朝鲜。可生命是有限的,朱元璋也已渐渐的失去了原先旺盛的精力,在将所有的事都解决后,朱元璋纵马驰奔,向壮美山河投去最后一瞥,仰天大笑: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洪武三十一年(1398),明太祖朱元璋崩,年七十一。

朱元璋驾崩后,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可九个藩王的身影又笼罩在了他的头上,他只能削藩。本不想造反的朱棣在削藩的威胁和姚广孝的劝说,不得不造反了!在军事白痴李景隆的“英明指挥”下,南军节节败退。可此时朱棣的部下——平安又出兵平叛,朱棣差点被打败,但如果不是朱允炆下达了勿伤我叔叔的命令和刮来刮去的大风,只怕朱棣的坟头都可以收庄稼了。铁铉和盛庸的奋力抵抗还是没能防住朱棣。之后朱棣用创造性思维让南军追得团团转。最后,叛徒李景隆迎接朱棣进城,可他们发现建文帝失踪了!之后,朱棣进行了血腥的屠杀,经过四年的造反,朱棣终于可以仰视自己的国家了。在故事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个个费解的疑团,都令人回味无穷……

春秋更迭,朝代兴衰,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作为后人,我们能做的,只是汲取古人的教训与经验,扬其优,弃其劣,如是而已。这,便是我读《明朝那些事儿》的心得。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8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9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书中万年龟说得很对,人,心老了可怕。心为什么会老呢?是因为许多家长常常以‘一切都是为孩子好’为借口,理直气壮地不尊重孩子,肆无忌惮地去做伤害孩子的事情,像书中的安琪儿,她本来是喜欢书的,可是就因为***妈一定要她读她读不懂的书,这样也许她会一辈子都讨厌读书了。

现在有很多大人不让自己的孩子拥有美好的、真正的童年。没有童年的孩子长大后也不让自己的孩子有童年。没有童年的人,就不会有一颗真正的童心,这样自然界也会随着人心衰老。没有童心的人,他所见到的一切都是没有生气的,老得皱巴巴的太阳,不再射出明亮灿烂的阳光;老得起皱纹的树,叶子是黑的,没有水分;河流是衰老的,河水几乎流不动,让人感到暗淡无边。而有童心的人则刚好相反,他们所看到的一切是多姿多彩、引人注目、光彩夺目的,长大后不会因为没有童年而遗憾。

童年是一片云彩,懵懂地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童年是一场梦,虚虚实实,一眨眼就丢失,当你丢失的时候才感到珍贵;童年像一幅画,色彩斑斓、流光溢彩。

让我拥有属于自己的童年,让我们在爱的呵护下长大,让童年变成我们一段真实、快乐、幸福、难忘的回忆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0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1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 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 ――《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 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 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 ,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 。文章 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 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 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 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 。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 乐于助人的好习惯 。相信 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 ;智慧 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所以从小我就酷爱读书 ,书籍成了我的良师益友。随着看的书多了,我也就学得多了。跟同龄人比,不免乖巧了一分。

在书的蓝天 中,我自由 翱翔。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四年前看的一本《安徒生童话 》。记得那时,我是一年级 的新生,老师 让我们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我迫不及待地跑进了书店,在一排排书柜中,寻找着。突然,我的眼光一亮,只见一本崭新的《安徒生童话》排列在书柜中,好像等待 着它的主人。我一把夺下,跑到了收银台结账。

里面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因为字里行间洋溢着主人公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这就是文字 的魅力。从普通的《夜莺》、《小伊达的花》到耳熟能详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丑小鸭》。从弱小的、只有一个大拇指大的姑娘到头顶着天,脚定着地的巨人,这一切是多么奇妙啊!

从一年级到现在,我看安徒生童话已有四个春秋了。我总结出了这个道理:任何一本书都不需要老师来教,只有你看的多了,你就会慢慢地知道它包含的哲理 或道理了。安徒生就是利用一个个童话告诉了我们一个个道理。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记住这句话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2

俗话说得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喜欢萝卜、有人喜欢青菜。“同学们暑假要怎样过得好呀?”我想:这个应该是很多同学想了好久的问题。我想有的同学会这样想:过暑假我要赶快把所有的作业做完了才能玩得开心,因为我要到江门购书中心看一本好书,因为读书读得多了我知识就会更多,还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放暑假了我要出去玩!“这个同学的想法是不对的!第一个同学的想法是对的!为什么呢?因为写完作业就能玩,就能到江门购书中心看一本好书了。

其实看书也有乐趣!因为书里有我们的没见过的故事、作文、画片。所以看书也快乐的乐趣。比如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就要把读书的时候心情要非常变得虚心,释放出来。

平时,我最喜欢看杨红樱啊姨所写的《笑猫日记》,还有《男生日记》,我看的心情非常兴奋,因为我想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杨红樱啊姨所写的《笑猫日记》中的《塔顶上的猫》里面所说写了笑猫,它很多的心情,这只猫是用笑来表达。它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是一只思想的猫,它相信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说的话。它的主人是杜真子,笑猫以前是住在杜真子家,因为杜真子的妈妈不喜欢笑猫就把笑猫赶出家门,而且她经常伤害笑猫的自尊心。从此笑猫就离开了杜真子家。杜真子的妈妈有个姐姐,她很美丽、优雅的女人。她有一颗童心,就是活到八十岁,她的心也不会老。她尊重孩子,杜真小特别喜欢她,她有一个儿子他叫马小跳。笑猫喜欢到她家住,她也欢迎笑猫去她家住。所以笑猫搬到马小跳住,杜真子经常去看笑猫。

看!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是多么重要!我读了这本书我的读后感是:童心是多么重要啊!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3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4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一个大约14岁的男孩,个子又高又瘦,长者浅黄色的头发。他很调皮,喜欢做恶作剧。

一个天气很好的星期天,调皮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非成效的小人儿了,尼尔斯骑着大白鹅,和大雁去了许多地方。也冒险了许多次!

尼尔斯和大雁联用车轮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用魔棒黑老鼠打败了灰老鼠;他用尖刀勇敢的与抢劫的大鸟搏斗;他把鸟巢当船划;从猎人枪口下就出绿水鸭;他从熊口死里逃生;他把瀑布当滑梯玩……最后和雁群告别后,最后男孩又变回了原形。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老尼尔斯的许多优点有勇敢、聪明、可以勇敢的面对困难,而且我也找到了自己最大的缺点那就是粗心,我以后要想方设法地把他改掉,我还很希望能像尼尔斯一样与动物去一次大冒险!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5

《格列弗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作品运用讽刺影射的手法,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的社会矛盾,揭露了当时统治集团的腐败和罪恶,并抨击了侵略战争和殖民主义。尽管是对宫廷和政治家的讽刺,但作品却超越了它的时代和地方的局限,尤其是前面的那两个部分,被认为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

外科医生格列弗出生在诺丁汉郡的一个家庭,曾就学于剑桥大学,学的是医科。格列弗更喜欢在船上当外科医生。而不是在岸上谋求一个较好的职位。经过几次深海航行之后,他成了“羚羊号”船上的一位外科医生,这艘船在万迪门西北海岸遭遇的一场强烈的风暴中失事了。

船上所有的人中,只有格列弗一个逃到了岸上。他筋疲力竭,一倒在地上就睡着了。醒来时,格列弗发现他的胳膊和腿都已被绑住,周围是一群群极小的矮人。他们给他拿来食物和水,把他运送到他们的京城去。威严的国王比他的臣民们整整高出半英寸,他和他的官员们一起来看格列弗。

格列弗终于弄明白了,他是在小人国。他们把他捆绑了好长时间。最后格列弗让他们相信,他并无恶意,并以名誉担保,绝对不伤害他们,他们就把他松开了,还请来六位教育学教授,教格列弗学习他们的语言。为了使格列弗维持体力,他们给他提供了足够他们自己一千七百二十四个人吃的肉和饮料,这个数量是他们根据格列弗的身子和他们的身子的比例用数学精算出来的。他们叫来三百个厨师和七十二个待者为格列弗做饭上菜,派了二百个女裁缝给格列弗缝衣服,三百个裁缝给格列弗做外套。

在格列弗的需要都得到满足后,格列弗也想为他们做点事儿。他第一件要做到的事是在到处走动时不伤害他们的人或是他们的财产。这是极可能发生的危险,因为这些人是这么小,格列弗可以把他们中的一两个人偷偷藏在外衣口袋里。在街上走,如果格列弗的脚步重一些,就有可能让他们的大楼摇摇晃晃倒下来。或者说,如果眼睛不留意下面的东西,就很容易一脚踩死几头牛。

一天,国王极其友好地来找格列弗,因为他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毗邻的布来夫斯古国的君王已威胁要把小人国夷为平地。布来夫斯古国的海军有五十艘大战船,正在准备启航。格列弗就又趟水又游泳地到达了他们停泊船只的主要港湾。用小刀割断了五十艘战船的锚索,接着,在每条船上栓上一根缆绳,拖着船走了回来。这一来,就迫使布来夫斯古国投降了。

这一功绩为格列弗带来了荣耀,也给他树立了几个强敌,其中的一个是小人国海军的高级将军。当然如果格列弗愿意的话,他可以把他们这些人和整个王国都碾碎在他的靴子下,但格列弗曾保证不伤害他们。因此,当他们密谋要审判格列弗并将他的眼睛刺瞎时,格列弗别无他法,只好逃走了。格列弗来到布来夫斯古国,他们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会,请他留下来。可格列弗对国王和亲王们都感到厌倦了,他告诉他们,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只要一只船离开。

他们在船上储备了一百头牛、三百只羊,有母牛,有公牛,还有四百个厨师准备好的肉,这样格列弗就不会挨饿了。第三天格列弗启航了。在途中遇到一个英国商船船长,当格列弗把他的故事告诉他时,他认为格列弗疯了。直到格列弗从口袋里拿出几头牛,他这才相信了格列弗。让格列弗非常伤心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船上的一只老鼠拖走了他的一头羊。

回到家,格列弗才知道叔叔约翰去世了,他把在埃皮附近的庄园留给了格列弗,这些财产足以使格列弗一家不再遭受贫困。但格列弗心中还是热切渴望着漫游,他又一次出海了,这次乘的是到苏拉特去的“冒险号”船。

航行途中,一场大风暴之后,船驶进了一个陌生的海湾去找淡水。在岸上漫步时,格列弗和他的同伴们走散,落入了当地大人国的巨人手中,这些巨人几乎没有哪一个身高低于六十英尺。

他们把格列弗拿出去展览,格列弗的名声传到了国王和王后的耳朵里;他们命令把他带到宫廷去。格列弗被带到了那儿,由一个抓获他的人的女儿照管,那个小姑娘名字叫格卢姆达克里奇,她九岁了,个头长得比年龄小,还不到三十英尺高。乘着王室的火车,格列弗游遍了他们的王国,这个国度长六千英里,宽三千至五千英里。京城长五十四英里,宽四十五英里,是个很奇妙的城市。国王的宫殿方圆七英里,主殿高达二百四十英尺,宽度和长度相称。国王的马厩也是一幢漂亮的建筑,能容下五百匹马,这些高贵的牲口都身高五十四至六十英尺。

格列弗常说,小人国里的人从外表看没有瑕疵,而大人国的人却粗糙不堪。后来他才想到,小人国里的人的瑕疵与他们的个头成比例,缺点太小,看不出来;而大人国的人可能比他们实际上显得更粗糙一些,那是因为他们巨大的身子把每一个缺陷都放大了。这些身体庞大的人至少在有些问题上心胸更开阔,比如说:打开一枚鸡蛋,是从大的一端打好,还是从小的一端打好?这个问题几乎使小人国一分为二,但是大人国的人根本就不会被这种事搞得睡不着觉。这一点格列弗是从大人国国王谈到一个政治问题时看出来的。格列弗讲起了自己的国家——英国。“一个政府要求持不同观点的人改变或是不改变他们的意见,”他说,“这是专制。”

陛下对英国很感兴趣。格列弗详细地讲述了英国的历史,他为此感到十分惊讶。他断言那似乎只不过是一连串的阴谋、凶杀、革命、流放,都是贪婪、内讧、虚伪、憎恨、欲望、怨恨和野心带来的最不的结果。“怎么能让这种可恶的害人虫在地球上爬行呢!”他说。他的这种诽谤性的判断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现在,格列弗已经成了一个伟大民族的宠儿。但却是以丧失人类的尊严为代价的。格列弗多想又和他的同类在一起啊,他还想吸一口面对着祖国的大海的空气。格列弗的恳求得到了允许,他被带到了海边。格列弗的小保姆格卢姆达克里奇病了,由一位诗童来照看他,他把格列弗独自一人留在海边,只管自己去找鸟蛋了。就这样,在格列弗单独一个人时,一只大鸟叼起了他睡在里面的那只旅行箱,把他带到很远的大海上,接着箱子掉进了大海。几乎就在这一刻,一艘英国船只正好驶过,把格列弗捞了上去。就这样,格列弗奇迹般地被救了,再一次安全地被带回了英国。

格列弗又去航行了,经历了几场冒险。最奇特的一次是一个岛上的居民把他从荒芜的陆地上救了出来,他们的岛是在空中飞的,同样神奇的是有一块巨大的磁石在吸引着飞岛上升下降。飞岛上的人把自己看作是高人一等的种族,而在格列弗看来他们无非都是一只眼睛向里凹、另一只眼睛直瞪天顶罢了。

后来的一次旅行把格列弗带到了人形兽和有理智与人性的马的国家去了。这些人形兽是马的奴仆,他们有一些与人类十分相似的恶习,而那些叫作“慧马”的聪明而有道德的马甚至到最后都把格列弗看作是一个人形兽,这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慧马”的外形像马,他们订有比格列弗以前与之一起生活的人所拥有的更为合情合理的法律。他们对人类的许多习惯深恶痛绝,以至于使格列弗后来也蔑视他的同类了,格列弗但愿自己也是一匹“慧马”,能让自己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可是他们怕格列弗成为人形兽的头头,有朝一天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就把格列弗从他们的王国赶走了。他们答应给格列弗造一条小船,又装满了食物。这样,格列弗划着小船离开,最后又到达了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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