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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贯彻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绩效工资发放精神,落实校园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到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校园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特拟订“新甸镇小南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随即生效。具体资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校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构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白正桓
副组长:王志敏
成员:张学俭及各年级班主任
四、绩效考核资料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满分100分。
(一)德(10分)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谈吐、仪表、举止礼貌大方。不赌博,不酗酒,不骂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拨离间,在校期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事。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家长,不驱赶差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擅自或变相向学生推销各种资料及其它学习用品。不让学生为自己办私事。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其他教师在师生中的威信,关心群众,维护校园荣誉。
5、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专心守纪,做好记录。
若发现违反以上前三条之一者扣10分,违反后两条之一者扣3分,扣完为止。
(二)能(30分)
1、备课:教导处每学期定期、不定期检查教案,要求:
(1)课时教案有必须的规范性,要有教学资料,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具准备;
(2)课时教案不缺课节、上下相连;
(3)与教学同步,且储备课充足;
(4)有课后小结;
(5)有板书设计;
(6)教学目标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检查教案时,不能与教学进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违反其它几条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课:按时上课,上课前两分钟教师务必在教室门口准备上课,不拖堂,精神饱满。课堂上禁止吸烟或接打电话。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实验,踊跃参加校园、镇举行的优质课竞赛,积极承担校园、镇的观摩课、公开课。旷课一节扣5分,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课吸烟或接打电话扣1分。
3、作业批改:各学科按有效教学常规的要求按质、按量布置作业,要求作业全收全改,批改及时认真,批改符号准确、规范,批改字体大方美观,无缺改、错改现象,不准学生对改。作业不能按人数上缴检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业批改符号不准确,发现一例扣0.5分;批改后,学生错题不及时更正的,发现一例扣0.5分。
4、听课与评课:坚持听课制度,并认真评课,要求教师平均每周听课1节(一期20节),并认真做好评议,缺一节扣1分,无评议扣0.5分。
5、教研活动:各教师应按照教导处和教研组的要求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学资料上交:学期计划、总结、考试成绩记录及试卷分析、论文、教学反思、课件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每一天签到两次,按校园规定按时上下班,及时签到,严禁代签,缺签一次扣2分。
2、请假一节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上课期间严禁教师随意离开教室,如有急事务必外出可向值日领导请假,一节内不记考勤,若办公时间查岗不见本人又未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办公时间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园例会或临时通知会议,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园举行大型群众活动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务必在相应班级前后负责纪律、安全,中间早退者扣3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并通报批评。
(四)绩(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务实、作风扎实、办事快节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质量调研及其它抽考中获奖。5分
县级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镇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级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记1分。
5、本年度在“名师工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市级名师的记4分;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记3分;市级骨干教师记2分;县级骨干教师记1分。
6、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举行的业务研讨活动中,讲授过观摩课(示范课),并取得较好效果。片级记0.5分,乡镇级记1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5分)。
7、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研部门举行的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获得乡镇级记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分、6分、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7分)。
8、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每篇记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10、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案评选活动中,获得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
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开展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荣获优秀辅导教师奖,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1.5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
12、本年度在教师节期间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镇级记1.5分,县级记3分,市级记4分,省级记5分,国家级记7分;省、市、县学术技术带头人分别记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
14、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5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5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5分、4分。教学(科研)成果奖要有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课题组组成人员只记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担的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鉴定(要有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记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获得乡镇、县、市、省、国家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分别加记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镇组织的大型活动中(除考试外)获得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镇级分别记3分、2分、1分;片级分别记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组织的大型比赛活动中,获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别记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组织的纪律、卫生学期总评中,获得第一名,班主任记2分。
20、本年度在县、镇组织的质量调研中获得团体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别记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业务考核民主测评中,得票率60%—69%记0.5分,70%—79%记1分,80%以上记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条,每项取最高获奖得分,不重复记分;第5、6、7、8、10、11、12、13、14、15条须经过逐级推荐。
上述各项业绩应以文件、证书为依据,并进行公开展示,理解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者,给予通报批评。积分结果张榜公布,理解本单位广大教师评议监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本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病假两个月、事假一个月及以上。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进行有偿家教、乱收费或私发教辅读物等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4、触犯国家法律、体罚学生、旷工超过规定的天数。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园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校园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职责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校园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潜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校园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校园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校园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校园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校园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就应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必须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资料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深化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逐步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提高教职工的素质,逐步形成“科学定编,择优选聘,竞争上岗”的竞争机制,提高办园效益,促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现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出勤情况
(一)基础分:25分
出满勤,无病事假的记25分。
(二)量化办法:
1、事假一天扣5分,病假每天扣1分,旷课一天扣8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2、校例会、园例会、教研活动及参加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6分,请假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有责任部门负责考核)
3、一次未签到扣2分,
二、履行职责
(一)基础分:50分
(二)量化办法:
1、各种计划、总结,教学反思的制定:(10分)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开学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上交;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上交;
③认真编写教案并按时签到:格式符合、条理清楚、目的明确、书写工整、语言简练、能突出重难点。(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2、教育教学工作:(10分)
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教学常规检查,其教育教学效果按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分别得10分、7分、5分。
①教育环境:
A、物质环境: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教育资源,供幼儿主动自由的探索,满足不同水平幼儿发展的需要(主墙饰、各区角、活动准备);
B、精神环境:在师生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幼儿创造一种平等、宽松、理解、激励的精神环境;
②组织活动方式与策略:引导幼儿积极主动的学习,能针对幼儿的能力差异进行个别指导,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的水平上发展。
③常规遵守:在活动中,幼儿能自觉遵守常规。
3、保育工作:(10分)
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保育工作常规检查,其保育效果按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分别得10分、7分、5分。
①生活技能指导:认真督促指导各环节幼儿生活技能。(盥洗、上厕、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等)
②班级环境卫生:班级的教玩具卫生安全,按规定清洗、消毒,摆列整齐有序。
③班级财产的管理:管理好班级幼儿的.生活用具及教玩具。
4、幼儿发展情况:(10分)
每月对各班幼儿进行随机抽查,检验该阶段幼儿的发展水平,从而检验教师的保教效果。(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测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75以上、65以上,分别得10分、7分、5分。)
5、班级管理(10分)
每月幼儿园组织对各班班级常规进行评定,按汇总评定优、良、合格,分别可得10分、7分、5分。
①班级计划实施:认真执行班级工作计划,有措施,班级工作有条不紊;
②班级常规:各环节有秩序地进行,幼儿自觉遵守常规;
③班级环境卫生:班级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教玩具排列有序;
④班级财产的管理:管理好班级幼儿的生活用具及教玩具;
⑤能认真处理好班级日常事务。
(三)加分
1、主动承担园组织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每节加2分。
2、有幼教经验材料或文本性论文在国、省、市、县、镇获奖或交流,每篇分别加5、4、3、2、1分。
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
4、保质保量完成临时性工作加2至4分
三、业务学习
(一)基础分10分
扎实开展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书写认真,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每月字数不少于1000字者记满分。
(二)扣分
1、书写不认真,内容单调,字数在100-500之间字扣6-7分。
2、书写不认真,内容单调,字数在500-800字之间扣4-5分。
3、书写不认真,内容单调,字数在800-900之间字扣2-3分。
四、安全管理
(一)基础分15分
(二)扣分
1、安全工作无记录,扣带班教师2分。
2、班级有安全事故发生,较轻微现象,扣带班教师3分。
3、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不良后果,扣带班教师5分。
4、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性质严重的,一人一次扣2分,引起家长到校上访一人次扣5分。
5、未坚持家长接送制度造成幼儿走失、发生安全事故的扣带班教师5分。
五、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当月不得津贴:
1、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家长上访的校以上部门的。
2、因严重体罚学生引起家长到县级或县以上部门上访的。
3、受到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六、其他
借调教师第一年发绩效工资百分之50。第二年发绩效工资百分之30。第三年不发。
七、量化实施办法
1、本办法由园长和行政人员共同考核。
2、学校拿出资金实行岗位津贴,同时作为年度评优树模、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坚持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实施发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绩效领导小组由园委会成员组成,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量化工作。
四、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两部分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幼儿园统筹安排,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五、实施方法: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贴发放标准(100元)
班主任教师在教委工资中已经体现的,幼儿园不再考虑。其他兼职如会计、保健员每月给予工作量补贴30元,(此费用由幼儿园出)。
(二)出勤奖发放标准(50元)
教师在本月内出满勤,无病事假、无旷工、迟到现象视为全勤,全勤工资为每学期每月50元,按月发放。
1.旷工:事先不请假,到园后不补假。或补假理由不充分为旷工;已经到园,班内时间不请假离岗外出视为旷工,且补假无效;旷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医生证明,否则以事假计算;病假一天为20元。
3.事假:请事假必须事先通知,遇到情况确实无条件请假,要事后补假;事假一天为30元。
4.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扣5元,20-30分钟以内扣10元。零星请假时间累计8小时为一天。
5.婚、丧假、产假、按规定不扣出勤奖,超出部分根据情况扣出勤奖。
6.女教师哺乳起定为一年,年内每天一小时的时间回家哺乳,不扣缺勤奖。
7.例会:不参加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8.空岗10分钟扣20元;10分钟以上扣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顶替正常请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师代班每代班一天奖3分。
11.不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按病假执行。
12.孩子、家属、直系亲属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顾连续一星期给予1天公假。
13.教职工的出勤奖当月出现负数,从其它津贴中扣除。
14.教师一学期未请过任何假为满勤,教师满勤每学期奖10分。(幼儿园经费出)
15.批准权限: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园长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办幼教辅导员批,每月汇总公布。
(三)效益津贴(150元)
效益津贴发放主要通过德、勤、绩、能考评,以记分制表现每个教师工作中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具体评定方法:
1.师德表现:(50元)按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排考评;学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本项不得分:
1.违法乱纪,违反园规园纪,不遵守社会公德,有损幼儿园名誉;10分
2.体罚、变相体罚(罚站、罚吃、罚睡、推拉、打骂、讽刺、挖苦、起绰号)扣5分,情节严重的做出书面检查。
3.衣着整洁,不留披肩发、超短裙、吊带服、拖鞋等,户外活动不穿高跟鞋。违反一次减1分。
4.不吃不拿幼儿食物。不私分幼儿园财产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若违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员言行要规范。不说不做对工作、对团结不利的话和事。若违反扣5分
6.在幼儿面前吃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
7.工作时间,职工家属及客人一律不准进活动室,寝室。发现一次扣2分。
8.工作时间职工不打、不接与工作无关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1分。
9.全体教师都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求大同存小异,不做不写、不诬告、不破坏幼儿园的声誉。违反一次扣20分
10.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师工作质量奖惩 (100元)
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奖励以1分为单位,1分等于2元。
个人奖惩标准
1.幼儿园在参加区级以上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全体人员。
2.在参加园级以上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
标准:获省级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街道8分、幼儿园5分。
3.教育教学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笔记、教案设计等获奖或交流,单位应给予个人奖励。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 篇5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教育局[20xx]3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及辖区校点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校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效率与水平。
二、考核范围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按教育局指导精神办理。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的原则。在总量范围内,由中心校园根据校园类别、岗位性质、工作量和质进行宏观调控。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考核时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园和非寄宿制校园学生在校时间长短和初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级管理的难易程度和班级学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在校园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园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实状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等。
(三)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工作量(含早晚自习辅导、加班、公假代课、阶段性临时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教师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职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根据教育局的推荐标准,校园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则控制在0.5以内。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实行行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考核后,不再执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
1、对教职工“德”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扣分制。
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实行一票否决。
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②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
③私自办班,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⑤在学生中私自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的;
⑩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如经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查实有一般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实行扣分制,每次在总分中减2—5分。
2、对教职工的“能”“勤”“绩”的考核。
此项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绩”占60%。
(1)教师“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
②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
③教研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层次的学科大讲赛、上示范课(教研课),以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即在有CN、ISSN、ISBN标志的刊物上发表)论著、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状况。
(2)教师“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规: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常规”落实状况。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
③校园临时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校园临时工作安排状况;可实行扣分制,该项扣完为止。
(3)教师“绩”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
②教学效果:应作为对教师“绩”考核的重要资料,主要考核教师所教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优秀率等,以及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状况。教多学科、多班级的教师,对其教学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平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
如果教师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
行一票否决,该教师“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认定。
(4)、对工勤技能人员“能”“勤”“绩”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规等。
2、工作潜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级,运用校园后勤设备的工作潜力。
3、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完成校园安排工作的绩效状况。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如果职工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行一票否决,该职工“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1、中心校园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和上述考核资料,结合辖区内校园的工作实际制定出:
《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各类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并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程序召开教职工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并计票公布。教职工大会参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90%,赞成人数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60%。方案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考核办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与“德、能、勤、绩”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园根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具体考评。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职工填写《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自评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校园绩效考核工作组。
2、中心校园组织民主评议;
3、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4、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群众审定考核结果;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职工的复核申请;
6、中心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职工对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上挂、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写出评语,由编制单位确定考核结论。如“德、廉”被一票否决的,其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教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纳入年度考核积分,只作为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的依据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群众续聘班主任的依据。
3、行管人员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数折合计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为行管津贴发放的依据。
4、年度考核优秀结论分初中(小学)按县局当年度下达我乡当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教师编制和下达比例分别计算出初中、小学当年度推荐优秀结论指标,按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初中(小学)当年度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结论人员,若在推荐序列中又要自动放弃推荐,则依次递补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附件1:《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关于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3:《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4:《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工作常规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5:《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校园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通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09]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