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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会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1
为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权益,根据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民发〔20xx〕50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冷冬季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不出现冻伤、冻死事件。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1日
二、职责分工
(一)园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通过确定食宿点的方式,为当日无法返程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积极协调交运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接返工作。定期在辖区内人流量大、流浪乞讨人员出现频率较高的场所开展“寒冬送温暖”现场救助活动。指导乡镇(中心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热心市民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对生活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实现救助“无盲区”。
(二)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引导其到园区公共服务局接受救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
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应依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对市容环境卫生影响的管理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要依归依法处理。同时,应指导长途汽车站、各运输企业等单位为流浪乞讨人员返回户籍地提供方便,对园区公共服务局为流浪乞讨人员购买车票给予优先照顾。
公安派出所应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身份鉴定、查询查证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无法查证户籍的精神病人,应按照《兰州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控工作办法》(兰办发〔20xx〕55号)有关规定送往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三)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接到公安、城管或群众拨打救治流浪乞讨人员急救电话后,及时安排医护人员出诊救治,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残疾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园区公共服务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应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街头劝导、现场救助和宣传引导活动,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现象。
公司工会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2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充分感受党委、政府的温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xx年2月5日前完成
二、慰问对象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1万元至2万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优抚对象慰问
1.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资金3万元(每人1000元)。
2.全镇退役军人普遍慰问,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购慰问品,村(社区)送达到位。
3.按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在乡老复员军人名册(2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00元/人。
三、慰问资金安排
1.县级安排困难户慰问金91万元,其中,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不足的由镇自筹。
2.县级安排优抚对象慰问金7.435万元(其中4.435万元用于采购普遍慰问品),不足部分由镇自筹。
四、慰问工作安排
1.对象申报。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
2.村(社区)评议。由各村(社区)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支村(居)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于1月1日前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级审核。镇社会事务办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对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于1月8日前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
4.公开公示。县民政局将困难慰问对象汇总后,于1月15日在《星沙时报》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5.走访慰问。镇社会事务办根据公示结果,申报、准备慰问金,由镇、村(社区)干部按联村安排送达到对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将春节慰问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二)搞好科学统筹,加强资金管理。镇社会事务办统筹安排全镇春节慰问活动,严格程序和要求。慰问金、物资原则上由联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三)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金、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严禁拆分慰问金。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社区)慰问总体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福临镇投诉举报电话:86400102),县级相关部门将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相关督查工作,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工会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结合春节期间大走访活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查生活保障,改责任落实。一是查看困难群众御寒衣物是否充足。针对被褥陈旧、保暖性能差、御寒衣物不足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防寒保暖物资保障力度。二是查看节日食品是否充足。针对困难群众过冬过节肉油等食品储备不足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三是查看饮水供给是否正常。针对因寒潮天气影响,供水管道结冰等困难群众正常饮水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及时开展管道维修维护。同时,加大住房安全检查排查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及时送温暖上门。
(二)查取暖设施,改薄弱环节。查看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群体、过渡房内安置困难群众取暖设施情况,掌握取暖方式和取暖效果等。针对困难群众取暖设施利用率低、房屋透风撒气、保暖效果差、燃料储备不足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针对孤寡老人、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不够、落实照料监护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特殊群体取暖困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查安全防范,改事故隐患。查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线路负荷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线路老化、过载、检查、维护不及时,燃煤炉具缺少排烟管道或烟囱老化破损,室内柴木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指导困难群众选用合格电气产品,正确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使用过程中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提醒群众使用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指导困难群众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查居住环境,改脏乱面貌。查看困难群众屋内及周边卫生情况,针对庭院脏乱、异味大、生活垃圾成堆、屋内不整洁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道路两侧及房屋前后乱堆乱放的杂物、牲畜粪便、屋内死角,清扫庭院,清运垃圾等,对照“九有五无五净”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公司工会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在全区机关干部中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力做好春节前全市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寒冬集中送温暖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高度关注和改善民生,通过开展集中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帮助困难群众协调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同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带回来,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市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春节。
二、主要任务
1、送温暖。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节前的走访慰问活动。坚持重点对象市级领导集中慰问,市、县(市)区分层慰问和各系统各部门自行组织慰问的方式。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制定全市春节慰问活动整体方案,明确慰问对象、规模、标准、时段安排和组织形式。各系统各部门结合各自系统和行业特点,制定详细的慰问方案,需以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的活动于元月10日前将安排建议书面报市委办公厅。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慰问方案。市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具体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确定慰问对象名单,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各责任部门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摸清底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慰问对象,扩大走访慰问的覆盖面,避免重复慰问。市委组织部负责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优秀人才代表;市委统战部负责走访慰问党外领导干部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市委宣传部负责走访慰问中央驻宁、自治区和市属新闻媒体;市委政法委负责走访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烈士家属;市委老干部局负责走访慰问老红军和离退休老干部;市总工会负责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市残联负责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市民政局负责走访慰问城乡困难群众,要给予低保户和民办养老机构更多关注;市双拥办负责走访慰问驻银部队;市人社局负责走访慰问企业困难离退休人员、因病致困职工和农民工;市扶贫办负责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移民;市城管局负责走访慰问环卫工人;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做好走访自治区有关厅局和大年初一慰问坚守工作岗位人员的`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同时做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生病住院干部职工的走访慰问活动。通过集中的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凝聚力、向心力。同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号召社会爱心人士、企业家、慈善家积极参与慰问活动。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来银送温暖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落实。
2、帮民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为民利民惠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局、科技局、卫生局开展好“三下乡”。市人社局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保金、退休金等,衔接自治区政策做好我市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工作。要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节。市司法局和总工会要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行动,为农民工和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职工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市公安局要深化平安银川活动,开展打击抢劫、盗窃专项行动。市民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社会救助工作,对残疾人、低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流浪人员等特殊人群给予特别关照,在春节前为生活困难家庭发放时令蔬菜补贴。市商务局要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进一步加大蔬菜、肉类等,特别是当地主要蔬菜、肉类的收储、投放市场力度,切实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物资储备和市场供应,切实平抑物价,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市扶贫办要深入生态移民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帮助生态移民新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市农牧局、人社局等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全市各定点帮扶单位要深入各帮扶点开展帮扶活动,通过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项目、送资金、送医疗、送教育、送岗位等形式,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3、带民意。要结合走访慰问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把意见和建议带回来,认真研究落实。各级各部门结合慰问活动,可采取个别走访、召开小型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调研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党和国家为民便民富民的政策措施,把党和国家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群众中去。要积极宣传市委全委会、“两会”精神,把全市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民生安排宣传到基层,统一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要及时关注和了解基层的动态,积极参与排查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保持社会安定团结。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市扶贫办、各县(市)区要在生态移民新村开展新一轮的政策宣讲活动,特别是要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组织先富起来的移民现身说法,教育和引导移民学会感恩,学会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市工信局要深入到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问题,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市总工会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及时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对带回来的意见、建议及时收集、归纳和分类,属重大问题的分别报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一般问题的,交由分管领导或部门、县(市)区直接研究给予解决。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寒冬集中送温暖活动作为春节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与其它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送温暖活动要重内容,重实效,轻形式,在活动组织上要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要分清缓急,合理排开,确保周周有活动、有亮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简单、务实、利民、清廉的原则,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和慰问对象添负担。
2、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结合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宣传报道计划,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要从政策层面上加强舆论宣传,要从党和政府关注与人民群众需求的结合上挖掘新闻点,要聚焦民盼民愿民需及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加强舆论正面引导,要坚持动态性报道和深度报道相结合。要及时总结,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典型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对这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深入基层和困难群众中进行暗访、抽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意见,确保这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使广大百姓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
公司工会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5
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室、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林武书记、蓝佛安省长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省保障煤炭天然气供应暨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群众温暖过冬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要事,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拿出切实有效举措,解决好群众“着难愁盼”,努力对冲煤价上涨、气候较往年寒冷等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迅速全面开展取暖摸排工作。各乡镇(社区)要成立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发动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群众取暖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落实到村、精确到户、不落一人,全面掌握情况底数。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分散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了解所需所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所有摸排情况要以村为主、以户为单位,制图上墙,精准掌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二)加快“煤改电”工程特别是电网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各项目承载主体要克服严寒等不利气候条件影响,调动精兵强将,多派技术人员,统筹物资设备,昼夜加班,分秒必争,抢时间,赶进度,确保42930户“煤改电”用户安全运行。能源局要统筹协调好电网改造、落实“煤改电”电价补贴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即完、电网即接、用户即暖。(责任单位:能源局、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县城集中供热用煤和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燃煤充足。对接晋能控股煤炭运销公司,签订清洁煤购买合同,保障燃煤供应;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购置清洁煤;加强集中供热的协调、监督、管理,督促供热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日常发现的设备、管网故障及时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回应解决。(责任单位:住建局、广厦热力有限公司)
(四)建立健全煤炭供应网络。积极与上级能源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性保障用煤,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洁净煤销售网点,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购煤;各乡镇、村委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煤。(责任单位: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生物质取暖户燃料供应充足。对11362户已实施生物质取暖用户的燃料需求进行精准测算,加大生物质燃料的调运、储备力度,拿出专项补贴,确保生物质取暖用户燃料充足、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尽心尽情尽力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买“爱心煤”,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取暖用煤需求。继续保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优良作风,采取临时救助、党员结对、社会帮扶等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农村鳏寡孤独、易返贫边缘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温暖过冬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帮扶单位)
(七)做好冬季取暖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应对极寒天气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极寒天气给群众取暖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危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做好冬季取暖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用电用煤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大用煤用电及防寒知识宣传,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冻伤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引导群众储备一定数量木质燃料、秸秆等清洁煤替代品,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取暖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高县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县委副书记、县长谢云任组长,副县长兰学欣、冀雪俊、钟志刚、马斌、孟永泉、任雪峰任副组长,发改、能源、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协调推进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套班领导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户的“三包”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部群众温暖过冬;建立“日报告、周研判、月推进”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群众过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户,对冬季取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整改不重视、工作不细致、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和单位,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三)凝聚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献爱心、送温暖,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公司工会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黔党办发〔20xx〕1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民政工作)
副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部门协作联动,督查、检查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为平台,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露宿街头务工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实时调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确保巡查效果;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地下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巡查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区民政、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并迅速妥善处置,并充分利用本地各种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及时妥善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置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给求助人提供食物、衣物、医疗等帮助,第一时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因受冻、挨饿等因素出现意外。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属地民政部门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安排救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三是坚持加强疫情防控。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牢“零感染”底线。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落实安置措施。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当地实际和行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辖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时掌握本系统相应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寻亲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救助服务途径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20xx年1月10日、4月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