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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
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
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
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
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
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
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
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
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
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
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县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在全镇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充分展示党和国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和优化服务“四管齐下”,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强化新闻媒体主阵主渠道作用,突出新媒体矩阵和传播优势,发挥社会面宣传“点对点”贴近性的特点;注重宣传内容和方式创新,加强案例式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宣传纪律,有效防范化解负面舆情,为推进我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解读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同本民方社会环或等方面的'重大义。
(二)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取得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养老诈骗案件、规范整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预防治理养老诈骗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涉稳问题风险隐患,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积极成效。
(三)持续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整治规范涉老涉诈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四)充分展示反诈宣传教育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作用,大力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及时宣传打击整治的政策法规,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手法、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帮助老年人识别诈骗套路,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五)积极宣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的生动局面。宣传报道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以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电话、网站、信箱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举报渠道,落实保护举报措施,及时开展核查、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的有力举措;报道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得到迅速受理,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等工作情况;展现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拥护、积极支持参与打击整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工作安排
各村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全县政法新媒体矩阵和各成员单位官方网站及自媒体,紧紧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工作进展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并扎实开展社会面宣传。
(一)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积极提供宣传素材,配合新闻采访,大力宣传专项行动重要工作部署、典型警示案例、重大打击成果和整治成效,形成震慑养老诈确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新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化人民群众对养老诈骗的认识;充分利用新媒体方便快捷、覆盖面广、传播力强等特点,增强联动宣传报道的力度与深度,充分展示党委和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坚定决心和成效。
(三)社会面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社会面宣传。在村委、街道、企业大门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册和展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组成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开展涉老反诈精准宣传,对老年人进行“点对点”风险提示和预警;对入户排查发现已存在或潜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积极做好打击化解帮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各企业要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意义;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的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班工作”;宣传工作专班要策划系列主题宣传、要精编系列典型案例、要创作系列宣传作品;要定期向镇政府报送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有影响的宣传案例及成果。
(二)完善方案,相互配合。各村、各企业要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紧紧围绕承担的整治任务开展宣传,明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并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宣传内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切实增强宣传实效性。
(三)规范报道,加强管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法律性、政策性强,宣传工作既要为专项行动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更要进行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要通过宣传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细化工作预案,严防恶意炒作;要加强舆情监督,及时做好负面敏感奥情结调控管控,确保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烦利开展营造积极有利的舆论氛围。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许可、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许可、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各镇(街道)为辖区养老服务机构摸底排查责任主体,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突出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各镇(街道)要逐一上门排查,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
(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一是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二是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三是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及时向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四是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及时向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进行线索通报,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老年人妥善安置、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建立协作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时间安排
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xx年5月20至6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抓。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序时,抓好落实,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要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
广场、走进商超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
(三)加强信息报送。镇(街道)民政负责人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报告。各镇(街道)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专门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格服务微信群、宣传条幅、传播典型案例、张贴海报、发布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等,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浓厚氛围。三要扎实开展摸排。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与农牧民举报投诉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四要各村(社区)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来。
四、标语宣传营造氛围
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处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各村(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千佛乡在街道人员密集处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十多余条,标语内容例如:“网上汇款需警惕 电话核实莫大意”“骗人之心不可有 防骗之心不可无”“扫除诈骗 创建和谐家园”“严厉打击诈骗 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等等。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在村上主要人员集中点张贴宣传标语,各村(社区)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社区)的.广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音频。
五、进村入户宣传扩大效果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5
为加大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力度,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态势,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根据《滨海区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群结合,按照“以防为主、齐抓共管、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开展多层次、多样式、多角度的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有效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扩大园区师生群众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的知晓度,教育引导群众和有关企业遵纪守法,提高师生群众防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三、宣传重点
(一)当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特点、作案类型、诈骗手法、侵害对象、关注的重点。
(二)群众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技巧,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被骗后可以采取的紧急补救措施,报警报案的.渠道以及需要提供的信息资料。
(四)当前容易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形势特点及风险危害,群众如何防范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及蒙受经济损失。
(五)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战果成效,典型案例。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反诈骗宣传队伍建设。督导园区院校、企业建立反诈骗宣传队伍,组织反诈骗宣传工作人员参加滨海区公安分局开展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专题培训,熟悉诈骗类型,增长反诈知识,提升反诈宣传的能力和水平,反诈骗宣传员要向同学、同事、家人、朋友等普及防骗知识,能够为学校、班级、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方法,一旦发生诈骗案件立即报案,尽全力避免和减少财产损失。
(二)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反诈骗宣传。在学校、商业街、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或张贴《防骗提醒》、《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单页、海报、手册及其他宣传制品;利用校园和企业内的电子屏、商业街商铺的电子屏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公益广告,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和提示信息;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立大学园区干部群→院系级部群、物业群、商户群、企业群→班级(家长)群、居民群、职工群的系列反诈骗微信群,推送反诈文章、图片或小视频,实现立体化、矩阵化的。反诈骗宣传。
(三)强化对学生群体的反诈骗宣传。组织反诈民警走进高校开展防骗专题讲堂,发放大学生防骗手册、《致全区大学生的一封信》、《致全区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预警提醒。通过学校内的宣传板报、校园广播、LED屏幕、主题班会等途径,将识骗防骗知识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提倡师生家长关注“山东反诈骗中心”“潍坊公安反信息诈骗中心”和“潍坊滨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学习掌握识骗防骗技巧常识,有效减少刷单、贷款、投资理财等诈骗案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工作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院校、企业、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细化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于4月3日前将本单位的反诈骗宣传工作联系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微信号)报送至大学园邮箱。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院校、企业、项目单位的学生管理、安全保卫、财务、宣传等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立足本岗职责,发挥职能优势,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做好防骗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构建常态,务求长效。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院校、企业要总结行之有效的宣传经验,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防诈骗工作机制,要加强对诈骗案件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及时发布和推送新情况、新信息,要根据诈骗新手法、新变化、新情况采取新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片区民警、兄弟院校、园区企业的沟通协作,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与时俱进,切实保障师生权益。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打击整治存在诈骗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效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净化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时间
5月24日至10月24日,为期5个月时间
三、排查对象
全县所有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
四、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养老服务机构非法炒作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床位包干使用权、优先居住权、照顾陪护、高额利息分红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高额收取押金或保证金(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问题。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等行为,通过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
(三)非法开展养老服务的问题。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制定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向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动员各养老服务机构向机构内老年人宣传防诈防诈知识,通过播放防诈反诈宣传片、悬挂防诈反诈宣传标语、发放防诈反诈宣传图册、宣讲防诈反诈典型案例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5月31日前,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二)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全县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机构和未登记为养老机构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养老服务站)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
(三)整改推进阶段(9月1日至10月24日)。及时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整改销号。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