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笔构网

2026-05-06方案

请欣赏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要求,适应我省高中教育发展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依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6〕3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课程开设,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注重过程,促进发展。坚持正确的教育改革方向,着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校改革管理模式和育人方式。

2.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3.突出重点,简化操作。突出重点评价内容,简化评价过程,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便于不同层面获得学生的评价信息。

4.规范程序,公开公正。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重点是学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参加党团活动、校内劳动、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行职责情况,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生每学期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修习情况及表现(此处不包括音体美、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科特长及获奖等情况,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学生的体育运动特长项目、体育运动的效果、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及获奖等情况,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科学生活方式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学生在音乐、美术及相关艺术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以及代表作品,学生的艺术特长与参加演出、展览、比赛等艺术活动的经历和获奖情况。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劳动技能、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修习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情况与代表成果,修习通用技术课程的情况与代表作品,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经历和荣誉、创造发明和专利等代表性成果,参加社团活动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6.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主要考察学生加强自我认知、树立专业志向、学会选择课程、实现主动发展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修习发展指导课程的情况,主动发展的意识,对自我的客观认识与评价,对未来的生涯规划等,并突出其他五个方面评价内容无法涵盖的个性特长等方面。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以学生自我陈述的'方式呈现。

四、评价程序和方法

1.真实记录

学校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的发展情况,根据评价内容的性质,客观记载学生在综合素质发展方面每学期、每学年及高三毕业前的表现。

2.整理遴选

学期或学年结束时,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遴选时注意表现要典型,理由要充分,材料要全面,形式要多样。遴选出来的材料,由学生本人确认,经学校审核后才能录入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3.公示审核

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等个人隐私信息由系统自动导入外,其他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主要信息必须公示。公示一般在班级范围内进行,校级以上的奖励可以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确认。

4.形成档案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实、录入与报送工作。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必须提出申请,逐级报批。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表现不突出,可以空缺。由外省中途转学进入的学生,原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原来学校认定并随档案转入,入新校后的表现按照我省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继续进行记录。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自权限可以实时查看有关内容。

5.材料使用

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相关高校。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五、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全面规划、领导和协调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统一设计、开发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并负责电子数据的管理、维护,确定高校或社会机构使用电子数据的权限与方式。接受并处理学生、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的咨询、投诉。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根据本方案,进一步指导学校做好方案实施工作。要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并处理各方面的咨询、投诉。

各高中学校要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建立审核、公示、申诉与复议、诚信责任等相关制度,全面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六方面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

2.坚持常态化实施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完善本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实施办法,提前公布评价内容、标准、程序、方法、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受理来自学生、班级的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保障评价工─作民主─公平、评价结果真实可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毕业前突击记载。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社团在综合素质评价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高中学校以学期、学年或三年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并在制度建立、职责明确、渠道畅通等方面进行及时的总结、改进。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普查的方式对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抽查的方式对地方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对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审核发现后应将其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地方,将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加强学习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习与研究,正确把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等,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施行。本方案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2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教督〔2021〕2号)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学科领域全覆盖、德智体美劳全覆盖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2、服务质量提升。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坚持素养导向,重点监测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3、坚持方法创新。充分运用科学的测评方法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逐步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不断提高质量监测信息化水平;探索全过程、全要素质量综合评价与跨年度增值评价,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4、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问题反馈、预警和结果运用机制,坚持问题诊断和示范引领并重,充分发挥监测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督促问题整改;通过实验校、示范区建设等方式,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帮助各地各校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缩小校际差异,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三)工作目标

不断优化全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人才队伍结构,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完善学生全面发展多元评价机制,着力提升全省监测评估发展水平,构建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二、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结合我省实际,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按县(市、区)(以下简称县)、校、学生三层分三个阶段抽取监测样本。

(一)样本县。根据全省行政区划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全省183个县和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开发区均作为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监测。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综合考虑当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分布情况和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需要,每年共抽取10%左右的样本县参与监测。在一个监测周期内,抽样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根据需要,可对个别县进行追踪监测。

(二)样本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大小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抽取的样本小学、初中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8所、12所。

(三)样本学生。在每所样本学校相应年级随机抽取学生。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学生发展差异,样本学生数量原则上为30或30的倍数,不足30人的可全部参测,样本学生信息严格保密。

三、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监测。重点监测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发展水平。

品德发展主要监测德育、道德与法治、历史三个学科。其中,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道德与法治主要监测学生的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历史主要监测学生的唯物史观、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家国情怀。

学业发展主要监测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四个学科。其中,语文主要监测学生的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等;数学主要监测学生用数学眼光观察、用数学思维思考、用数学语言表达现实世界的能力;科学主要监测学生科学观念、科学思维、探究实践、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英语主要监测学生语言能力、文化意识、思维品质和学习能力。

身心发展主要监测学生的健康生活与身心素质,具体包括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以及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和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审美素养主要监测学生的美育实践与感受表达,具体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

劳动与综合实践主要监测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劳动精神以及学生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

(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四、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主要包括学科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和表现性测试工具。学科测试卷测查学生的学业水平,着重考查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和艺术测试。

五、监测学科领域及周期

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实现学科领域全覆盖。

第一年:监测科学(初中为物理、生物、地理)、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其中,初中物理、生物和地理同堂合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同堂合卷。

第二年: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

第三年:监测语文、德育、道德与法治、历史、英语。其中,德育、道德与法治、历史同堂合卷。

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所有样本县、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统一测试。

六、监测结果

(一)水平划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等级标准的划定,参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水平划分标准,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二)数据分析。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基础上,经过数据清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

(三)报告研制。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形成省级监测报告、样本县监测报告、基础数据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四类。

省级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省义务教育学生学业水平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和相关分析,以及各样本县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的达标情况。

样本县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不反馈学生个人成绩。

基础数据报告。分别呈现以学生、学校、县为单位的原始数据汇总,供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供各级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调整教育政策和配置教育资源参考。

(四)结果运用。教育厅统筹建立监测结果运用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监测结果运用模式,充分发挥质量监测在服务决策、改善管理、提高质量、引导舆论等方面的作用。

1、服务决策咨询。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呈送省级监测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督促问题改进。向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样本县监测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地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各地要建立问题台账,实现销号管理。

3、支撑督导评估。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4、引领质量提升。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搭建监测学习交流平台。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省教育评估院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结果解读和运用指导等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探索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要加强对地方在监测工具研发、监测数据挖掘运用等方面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探索开展对各地自主实施的质量监测的工具、抽样、数据分析等技术标准的认定。

各地应加强统筹协调,要避免重复监测,避免加重基层负担。严禁针对监测进行强化训练,严禁开展片面的质量监测,严禁以质量监测名义进行变相统考统测,严禁公布学生个人监测结果。

(二)强化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研发、业务培训、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纪律与监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切实扭转不科学的评估导向,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推动构建科学保育教育体系,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

2. 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坚持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3. 坚持科学评估。完善评估内容,突出评估重点,改进评估方式,切实扭转“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倾向。

4. 坚持以评促建。充分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注重过程性、发展性评估,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

二、评估内容

坚持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质量,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5个方面,共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

(一)办园方向。包括党建工作、品德启蒙和科学理念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确保正确办园方向。

(二)保育与安全。包括卫生保健、生活照料、安全防护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膳食营养、疾病预防、健康检查等工作,建立合理的生活常规,强化医护保健人员配备、安全保障和制度落实,确保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教育过程。包括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和家园共育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理解尊重幼儿并支持其有意义地学习,强化家园协同育人,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四)环境创设。包括空间设施、玩具材料等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积极创设丰富适宜、富有童趣、有利于支持幼儿学习探索的教育环境,配备数量充足、种类多样的玩教具和图画书,有效支持保育教育工作科学实施。

(五)教师队伍。包括师德师风、人员配备、专业发展和激励机制等4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教师师德工作,注重教师专业能力建设,提高园长专业领导力,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

三、评估方式

(一)注重过程评估。重点关注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二)强化自我评估。幼儿园应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机制,促进教职工主动参与,通过集体诊断,反思自身教育行为,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有效发挥外部评估的导向、激励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幼儿园不断完善自我评估,改进保育教育工作。

(三)聚焦班级观察。通过不少于半日的连续自然观察,了解教师与幼儿互动情况,准确判断教师对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所做的努力与支持,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和质量。外部评估的班级观察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覆盖面不少于各年龄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完善本地质量评估具体标准,编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指导手册,增强质量评估的操作性,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实施。要逐步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与已经开展的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等工作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迎检负担。

(二)明确评估周期。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自我评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和自评的指导。县级督导评估依据所辖园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5年为一个周期,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所有幼儿园。省、市结合实际适当开展抽查,具体抽查比例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三)强化评估保障。各地要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开展评估研究。要切实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尊重学前教育规律、熟悉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事业心责任感强、相对稳定的专业化评估队伍,评估人员主要由督学、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园长、骨干教师等组成,强化评估人员专业能力建设。加强对本指南的学习培训,推动幼儿园园长、教师自觉运用对本指南自我反思改进,不断提高保育教育水平。

(四)注重激励引导。各地要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对幼儿园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园长考核以及民办园年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到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教质量持续下滑的幼儿园,要及时督促整改,并视情况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通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履行相应教育职责,为办好学前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国家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解读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和指标体系,认真总结推广质量评估工作先进典型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营造有利于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4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现决定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巩固提高。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3、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提升治理能力。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健全治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二)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优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推进教育公平,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产权及时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就近入园需要。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

(二)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国家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三区三州”、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及学前教育。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各省(区、市)要认真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三)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各省(区、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省(区、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各省(区、市)尽快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可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四)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学前儿童发展和教育专业基础,注重培养学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各地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五)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

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园和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

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七)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八)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

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省(区、市)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经验,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在认真开展试点、加强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构建衔接机制,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教育部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区、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围,树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十)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

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每个区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级区域中心作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以县为基础逐级编制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激励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地要健全激励机制,对完成普及普惠目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

(三)强化督导问责。扎实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压实政府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重要内容,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县(市、区)2年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各省(区、市)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学校关于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我校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活动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根本,以“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为主要抓手,以切实转变教师教学为根本举措,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 “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目标任务

(一)改进教研方式,强化校本教研

学校将加大校本教研建设的力度,注重教研的实效性,多开展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自身素质为重点的培训和教研活动。要大力推行集体备课制度,同时积极开展以教学管理、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多方面为中心的交流活动。

(二)落实常规管理,强化过程控制

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制度,用制度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教学,促进教学。通过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将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教研组、每一名教师。并在实践中逐步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出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提高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

(1)加强备、教、辅、批、考、析教学环节的跟踪管理,注重奖勤罚懒。

(2)坚持推门听课。看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看学生“三维”达标情况,查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缺口,及时发现正方两方面典型。

(三)认真钻研教材,提升教师素质

教师素质是决定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运用能力又是教师素质的核心。所以我们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材研究活动,尤其加强对单元教材的分析以及中期教学质量监测,建立学校教材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系列达标活动,促进教师钻研教材的自觉性。

(四)开展“名师”工程,提高整体水平

积极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充分发挥镇级骨干教师住校的作用,利用他们在校内定期承担示范教学活动,做好师资力量的优化组合。同时积极为青年教师搭台子、铺路子、压担子,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努力构建一支会学习、会反思、会研究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五)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思路

我校将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或云平台网络资源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方法,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教学管理模式,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下大气力全面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有序开展,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与动员阶段(9月份),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和动员。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0月份-12月份)

(1)培训学习(9月份),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各教研组研讨课等活动,利用好“校长每周一荐”。

(2)研究展示(10月份-12月份),开展各类研讨会、观课会、展示会和评 比活动,以不同方式呈现“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的丰富内涵。

第三阶段:总结与表彰(-次年元月),在总结的基础上,汇总全校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总结提升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表彰先进个人。

(二)组织开展好全校性研讨、检查与评比活动,促进活动各项目标的有效完成。具体活动如下:

1、组织学习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本校教学现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管理,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2、做好部署、动员工作。

3、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在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和提升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4、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教师对教改理念的认识。

5、充分做好对教师基本功素质的检测和评估工作。

6、开展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主题的优秀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并装订成册。

7、组织全校首届教师技能基本功大赛“名师”评选活动。

8、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并及时进行总结。

9、继续进行课题研究工作,使课题研究工作稳步有序的开展。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等文件精神,按照《西安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22-2025年)》(市教办发〔2022〕195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等文件对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相关工作部署,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任务

目前,全县登记注册幼儿园119所,其中公办园61所(镇中心幼儿园30所,改建农村公办幼儿园31所),民办园58所,公办在园所数占比为51.26%。全县在园(班)幼儿12775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6476人。公办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69%。普惠性民办园52所,普惠性幼儿园113所,普惠园占比为94.95%。共创建等级幼儿园81所,其中省示范2所,市一级园12所,市二级园39所,市三级园28所。优质资源占比68.06%。

为确保总体目标顺利达成,围绕3项指标和“五优”发展目标,到2025年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3项指标:

1、巩固优化并持续保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在90%以上;

2、公办园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52%和51%;

3、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0%。

分年实施家园共育示范项目、深化教研改革项目、规范管理增效项目,持续精准施策,实现学前教育内涵优、质量优、队伍优、资源优、保障优“五优”发展目标。

三、主要工作

实施西安市学前教育第二轮质量提升“345”工程(2022-2025年),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突破,以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任务通过4年持续精准施策,努力实现学前教育内涵优、质量优、队伍优、资源优、保障优的“五优”发展目标和3项指标任务。

(一)深化改革,实现内涵优

1、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精准施策,实现质量优

2、实施游戏活动提质项目。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游戏的独特价值,保教结合、因材施教,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积极参与市级“游戏改革试点幼儿园”创建活动,建立县级“游戏改革试点幼儿园”基地,充分发挥试点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经验。

3、实施家园共育示范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的通知》(映教[2021)201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进幼儿园与家庭合作共育,建立健全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探索“互联网+”等多元家园沟通渠道,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幼儿园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园共育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家园共育示范园”创建活动,形成家园有效互动共育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引领辐射区域内幼儿园积极创新探索家园共育有效途径,形成家园协同科学育儿的良好氛围。

4、实施深化教研改革项目。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建设完善县—镇(街)—园三级教研体系,各级组建学前教育教研团队,遴选学前教育专业人员充实到教研岗位,以县级教研为主要主体,以镇(街)级构建教研责任区,教研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教研全覆盖指导。教研人员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依托市局开展的“领航教研室”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我县教研梯队发展,加快组建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

5、实施规范管理增效项目。按照各镇属地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原则,我县已初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联动监管机制,将通过建强两方面管理,持续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充实各镇(街)学前教育管理力量,加快管理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对辖区学前教育的指导水平和监管能力。二是县教科局将着力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动和配合,形成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加快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规范办园“四级督查”机制,持续提升辖区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治园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三)培育提升,实现队伍优

6、加快幼儿园等级创建梯队发展。以“分年培育、定期收获、总量提升”为目标,持续强化“提升软件水平、优化硬件支撑、综合奖补鼓励”三位一体等级创建闭环机制,不断优化二三级园估标认定程序,更新梯队库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对帮扶和创建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全力加快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步伐,创建省级示范园1所,市一级园3所,市二三级园若干所,确保到2025年全县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0%。

7、优化师资队伍“赛培研”融合培育模式。持续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幼儿园师资队伍赛教练兵、培训研修、教学科研专业能力融合培育模式。以两年一届交替开展的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专业技能大赛为抓手,加强骨干教师专业技能和保育员实操水平提升;以精准分层分类师资队伍培训研修项目为引领,推进全县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以省﹣市﹣县﹣园四级课题研究体系为载体,增强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打造适应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师资队伍。

(四)拓展创新,实现资源优

8、强化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的有效应用。市局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化素养能力提升培训,推动学前教育管理向信息化实践应用的拓展。我县将依托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态化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幼儿园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形成信息化保育教育资源库。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五)加大投入,实现保障优

9、实施公办园质量提升和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工程。持续落实市级公办园质量提升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项目,通过设施改造、环境创设等,持续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培训,深化帮扶指导,提升办园质量。进一步发挥公办园引领方向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我县普惠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落实到位,成立蓝田县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及各中心学校校长、直属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前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荣利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学前教育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责任落实。按照县教科局科室分包镇校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各科室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各镇(街)中心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第二轮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全力推进质量提升工作。

(二)重视队伍建设。县教科局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配齐补足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幼儿园教职工,保障新增幼儿园教师数量与质量。统筹学前教育专业科研力量,抽调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卫生保健所等单位专业人员及优秀幼儿园园长组成县级学前教育专业团队,为全县幼儿园科学保教改革提供专业指导。各幼儿园要通过园本研修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与水平。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教科局将建立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在幼儿园办园条件改善、游戏环境创设、保教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开展取得成效。

(四)发挥示范引领。县教科局将建立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与激励机制,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根据边实践、边总结、边推广的原则,组织县级学前教育专业团队,深入幼儿园指导的同时,帮助幼儿园及时总结提炼阶段性实践成果,积累推广不同层次和类型幼儿园科学保教改革经验,深入开展试点园、引领园与乡村园、民办园结对共建,推动县域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同步提升、均衡发展。

(五)营造良好氛围。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需要幼儿园、家庭、全社会的配合与支持。各镇(街)中心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保教理念,总结和推广保教改革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好质量提升成果展示。县教科局将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镇(街)中心学校、幼儿园和先进个人向省、市、县级宣传平台推介,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努力构建良好的学前教育发展生态环境,营造关心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