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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镇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平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创新管理的理念,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县管、乡镇包、村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诸多突出问题,力争在社会化管理、隐患治理、防控体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
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向行政村延伸,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社会化管理,切实做到县管、乡镇包、村落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处劝导点、各村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各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力争20xx年底前全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备率均达到100%。结合“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机制的推行,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绩效管理,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
要将推进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建设,作为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根据“交通安全村”建设标准,确保安全村日常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流入形式。同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机制。要在“交通安全村”设置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备齐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材料;在村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劝导员实行定点劝导,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文艺小分队等深入村开展巡回宣传。三要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完善户籍化管理台账,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全部纳入管理,力争“交通安全村”内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两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路行驶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登记上牌率达到100%。采取集中授课、收看警示教育片、上门一对一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中老年驾驶群体的宣传教育,防范和减少此类车辆的安全风险和现实危害。四要巩固包村联系制度。镇要将“交通安全村”建设与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包村联系民警“每月一访”制度,落实包村联系任务,做到村村有警包联、月月见警进村,发挥交通管理组织员、交通信息采集员、交通法规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交通安全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隐患治理,推进排查整治
我镇辖区内,主要是通组道路,有的道路坡度大,弯道急,各村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把开展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应排尽排,确保将所有隐患点段纳入整治范围。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与主干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的摸排,查找隐患症结,逐段逐点提出针对性强、能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确保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市政府“五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四)坚持综合施策,守住安全底线
要通过整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站,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扩大管理覆盖面。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管理、公路、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以及道路上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行为,打击盗窃、破坏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及时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节假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要在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国省道与县、乡、村道路交叉路口等节点路段,广泛设立交通安全临时劝导站(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包片、驻站、守点,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大力劝阻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人货混装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鼓励农村客运企业与乡镇政府、乡镇企业、中小学校等签订长期合同,解决一些群众集中出行的难题,力求农民出行方便快捷。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从今年开始,镇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村级综合考核评价项目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倒查工作,对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相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非法违法经营、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缺失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农村客运车辆非法违法经营和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缺失等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农村客运方面。运输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农村客运班线车辆、站场、企业隐患排查清单,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落实隐患治理任务。监管机构要组织集中统一或单次行动,按照职责严厉打击客运车辆非法违法行为,对涉嫌其他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或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方面。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职责对管养公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急弯、长下坡、临水临崖、高落差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是否齐全清晰、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农村公路减速带、标志标线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行车视线遮挡等情形。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通行安全。
三、工作安排
此次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检查整治、总结巩固等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至6月中旬)。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建立“每月一研判、每季一小结”工作机制,迅速将整治行动传达至基层一线,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二)检查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针对整治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下旬至10 月31日)。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强化监管,严格整治,确保安全稳定。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王忠富局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刘德山任副组长的全县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查指导。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提高政治担当,进一步加强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单位要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难点问题,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氛围营造。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文化“七进”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行动方案报局安全运输股;每月10日报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整治行动结束后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推进农村道路、水利防汛、地质灾害、农村沼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并做到常抓不懈,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检查方案。
一、成立检查小组
组长:
参加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安监所、派出所、交警队、运管所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范围
(一)检查时间:各单位6月21-30日自查,7月1日-8月30日组织有关单位全方位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水利设施、防汛、地质灾害、农村沼气使用、农药经营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三、检查内容
(一)县、乡、村、社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
1、全面检查县、乡、村、社道路安全隐患,危险路段警示标志设立。
2、检查农村客运、摩托车、农用拖拉机无证无照驾驶,超线、超载、超速、违章搭载客人行为。
(二)防汛及水利设施
检查所有塘、库、堰、沟渠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汛措施、预案是否深入群众,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值班人员是否落实。
(三)地质灾害
对历年地质灾害进行检查,落实值班监管人员,群众撤离路线,确保通讯畅通。对紧邻山坡的农房落实山体观察人员,特别暴雨洪水时期要有人负责通知。
(四)农村沼气使用
对沼气池易损零配件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更换,对沼气池的安全排渣、清淤知识是否宣传到一家一户。
(五)农药经营
证照是否齐备,各项制度是否上墙,是否经销过期变质伪劣产品及高毒、高残留农药。
(六)林业安全
建立扑火队伍,落实巡山责任人员,防火知识宣传到一家一户。木材加工户消防设备是否完善。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5
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除隐患、严秩序、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刻汲取庐山市“1.4”和永修县“3.3”较大事故教训,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三年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为载体,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的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江任发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单华平、市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于华东,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周裔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从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各抽调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集中办公,负责推动、调度、督导各地各部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推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零。
1.强化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紧盯城市道路、国省道及县乡道,全面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重点是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临谷等险要路段,路段护栏缺失损毁,路基损坏,以及婚丧嫁娶、摆摊经营、马路市场等活动占用道路等问题,列出隐患清单,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向公路、交通等道路管养部门进行专题通报。(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强化高风险运输企业大检查。全面排查梳理本地“两客一危一货”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完善预警核查处置闭环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维护、动态监控、接驳运输等安全制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列出问题清单,推动高风险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源头整改,实现全市高风险运输企业数量每月环比下降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3.强化辖区基础信息大摸底。充分发挥交警中队、派出所、“两站两员”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作用,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辖区内人、车、企基础信息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劳务用工单位、企业等出行方式、租用车辆使用情况,摸清辖区内轻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4.强化重点车辆隐患大清仓。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保证重点车辆年检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严密防范重点车辆“带病上路”。在6月底前,重点车辆检验率要达95%以上,注销率达99%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5.强化重点人员隐患大清零。强化重点人员攻坚,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考场和系统集中大检查,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责令停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深入推进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格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驾驶人考试准入关,持续开展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严密防范重点人员“带病上路”。在6月底前,重点驾驶人换证率达99.50%以上,审验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6.强化事故多发路口大改造。对20xx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5处重点路口,20xx年以来发生死亡1人的41处重点路口进行改造,落实“五必上”;对20xx年度全市十大事故多发路段、路口,采取工程改造、完善设施等措施进行全面隐患整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农村公路突出隐患平交路口增设25条减速带工作。(牵头单位: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二)推动交通违法大整治、大起底。
7.打好减量控大“五大硬仗”。强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坚决打好隐患歼灭仗、秩序净化仗、信息制导仗、宣传攻势仗、协同共治仗“五大硬仗”,联合应急、公路、交通、市监、教育等职能部门形成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该项工作成效在全省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市监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8.强化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分析,盯紧国省道等主线公路,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16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在下午(12:00-18:00)、前半夜(18:00-23:59)和后半夜(0:00-5:59)加大对酒驾醉驾事故多发时段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9.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减量控大”工作为中心,在城市道路加大对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4类(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和工程运输车4类(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整治力度;在国省道加大对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等5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在农村道路加大对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3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0.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三)推动重点要素大监督、大管控。
11.强化营运客车动态监管。集中开展一次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行动,持续开展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对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立即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2.强化校车安全监督管理。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13.加强电动车安全监管。出台电动车源头监管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市监部门加强电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含两轮、三轮及四轮“老年代步车”)进入市场。(牵头单位:市市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4.落实共享电动车上牌登记。完成对中心城区3.15万辆共享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5.落实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完成对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6.推行货车靠右通行措施。对全市国省道、县乡道流量大、货车通行比例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在事故多发平交路口增设“一灯一带”。(牵头单位: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7.强化工程运输车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运输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完成对中心城区3000余辆工程车安装放大号牌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8.突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对全市施工路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常态巡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路段,要监督施工单位设置必要的减速带和物理降速设施、以及派员在施工路段两端的进出口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对落实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要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四)推动共治格局大提升、大完善。
19.健全农村地区“路长制”管理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国省道、县乡道及村道三级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0.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落实专项资金建设农村地区“两站两员”队伍,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力量;借鉴都昌县“两站两员”经验做法,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21.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紧盯运输企业、车辆、路段等源头安全问题,充分发动市直各新闻单位在做好传统媒体报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广泛运用新闻网站、两微一端、H5、图文、短视频、海报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曝光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2.严密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开展在用车辆营运证和行驶证信息不一致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约束激励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五)推动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推广。
23.深化交通安全氛围营造。细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措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银行、学校等临街电子显示屏,刊播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在全市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4.强化交通违法警示曝光。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驾校黑名单”等曝光行动,曝光一批重点违法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公布一批在执法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和停班整顿的车辆,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5.优化交通安全警示提醒。密切联系高德、百度等企业,在导航软件中标注事故多发路段信息。驾驶人使用导航过程中,语音提醒驾驶人“事故多发路段请减速慢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6.固化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推动三大运营商落实交通安全提示机制,对事故多发路段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时精准推送“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等短信提醒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预期效果。
(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管理职能和方案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手段、超常力度,挂图作战,清单化、项目化、专班化推进整改工作。要加大对行业监管、企业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做好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市“整治办”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会商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等手段,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系统思维,深化部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加强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以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高效的防控体系,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市“整治办”要按照“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小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将适时组建检查组赴各地督导推进,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成效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将进行挂牌督办,约谈主要负责人,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启动相应追责问责程序。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和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并固化相关机制、制度,长期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常治长效。
各地、各部门要于4月18日前上报工作实施方案,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当月工作小结,并于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