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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的培训方案 篇1
针对复工复产政策要求变化,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既要保生产,更要防疫情。23日,企业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专班例会,专题研究调整全区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主攻方向和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和防疫安全两手抓两不误。
一、划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
把驻区企业按照集中、连片、同类别的原则划分11个区域,做到全覆盖,不落掉一户企业。打破职能划分,实行部门包干儿,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域合作局、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动漫基地、南岗办等11个部门认领负责,住建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行业防疫监管和服务工作。取消复工审批后,各职能部门实施身份转变,变提前审批为事后监管,一个部门包保一个片区,全权负责该片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监管检查,所有职能部门干部全部变成驻厂员,深入走访检查企业防疫安全。
二、加强培训提高驻厂员防疫专业化水平
审批人员深入一线成为驻厂员,就防疫知识、防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23日,企业检查服务组紧急召开驻厂员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驻厂员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区政策要求,服务组汇总整理所有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装订成册,制作成口袋书,要求每一个驻厂员入厂检查时要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熟读熟记。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检查服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总结出“九看、三问、七查”工作法,即看场所,确保防控无死角;问人员,落实责任全覆盖;查资料,实现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驻厂员业务指导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查督导工作效率,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专业化保障。
三、压力传导到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所承担区域的主要责任人。驻厂员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入厂三必带,即:带复工情况检查表,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带“九看、三问、七查”表,压实驻厂员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复工防疫标准的即刻暂缓复工。逐级压实责任,驻厂员检查过的企业,再由主管区级领导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过的再由市督导组检查,坚决封堵漏洞。非常时期,非常举措,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的培训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市业主及总监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本项目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本项目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切实做好本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现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培训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生产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市业主和总监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统筹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完善项目的培训体系,强力推进以“三项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项目全员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管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财力支持。
二、培训工作安排
(一)、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入场、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20学时。
(二)、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分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
必须进行项目部、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l)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着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讯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交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项目部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一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各项目安全教育制度。各项目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我项目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检查新入施工现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架工、机械工及起重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也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4、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
6、检查我项目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项目应按公司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记录。
复工复产的培训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11号)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保障我区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健康出行,顺利返岗复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工作重要性,要切实把春节后农民工返岗复工作为当务之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摸排汇总信息,持续落实落细措施,为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提供有力的用工保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镇街联动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协作机制,摸清出行底数、统筹协调组织、规范出行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精准对接,做到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确保返乡农民工均能在区内外实现就业。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收集出行需求。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台账,做到基本信息、就业意愿、培训意愿、就业去向、行程安排“五个清”。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农民工,各镇街要建立返岗复工人员出行需求台账,并及时上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附件1)。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
(二)分类开展就业服务。对计划到区外务工的,积极组织“点对点、门对门”出行服务;对市内跨区县务工的,要加强沟通协作,做好输送和接收工作;对集中返岗的市外农民工,要积极配合输出地有关部门,做好接收和到岗服务工作;对暂无岗位且有务工意愿的农民工,要加大线上培训、招聘工作力度,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引导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
(三)严格审核出行证明。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农民工,各镇街要认真审核出行人员信息,引导外出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做好出行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指导。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制定具体出行方案。区人力社保局汇总镇街的外出务工人员名单及出行时间后,对符合集中出行条件的,要积极商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开展“点对点”的集中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出行计划。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
(五)规范出行服务流程。要围绕“家门、车门、厂门”一体化防护安全目标要求,深入落实疫情期间农民工返岗复工“6步工作法”(附件2),努力让农民工走得出去、走得安全,确保安全返岗复工。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
(六)精细开展出行服务。各乡镇街应根据出行方案通知外出务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和候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区交通局、运输企业应按照规定查验身份,开展体温检测,由运输企业做好全程运输服务。车辆应挂“江津区农民工返岗复工专车”标语。发现有疑似病例人员的,应立即劝返并按规定隔离。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农民工返岗复工,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农民工返岗复工有序出行。
(二)抓好统筹协同。各镇街、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免费为返岗复工农民工提供矿泉水、方便食品、消毒和防护物品,尽最大努力保障农民工安全出行。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要落实专人多渠道收集辖区内农民工返岗复工需求,2月10日12:00前将《江津区2021年春节期间返岗复工人员出行需求表》报送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月11日至3月1日每周四报送。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农民工返岗复工的良好氛围,确保员工及时返岗。
复工复产的培训方案 篇4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治理时间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自改阶段(8月15日至8月25日)。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改,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安全风险管控。
(二)专项检查阶段(8月26日至11月30日)。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总结检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治理范围
(一)园区石材加工企业。
四、治理内容
(一)对企业坚持“十必查”。
一查制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情况;
二查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三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及考核合格情况;
五查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上岗情况;
六查除“三项岗位”人员之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派遣工、实习生,参加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七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负有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查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九查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十查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情况。
(二)对安全培训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十必罚”。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
二是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是企业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四是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是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六是企业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经费的;
七是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八是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九是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安全培训档案不规范的;
十是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落实企业责任、推动安全培训扎实开展。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强化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全面推动安全夯实提升。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典型,交流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
复工复产的培训方案 篇5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服务区员工的安全素质,带动整个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提升,降低或避免生产性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16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工作计划。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复工复产的培训方案 篇6
为加强对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防控疫情的指导,有效预防、及时遏止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疫情给建筑工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结合全省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建机构
凡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立即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以及设置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防疫物资配置等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保障机制。组织编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接受培训,负责收集建筑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二、应急处置
(一)发现异常。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时,要立即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以下四类情况开展工作:
1.在建筑工地外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并留在房间;同宿舍或同屋人员应同时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房间内,保持房间通风,并与其必须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2.在建筑工地内宿舍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宿舍居住人员应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宿舍房间内。
3.在施工作业区、办公区、食堂或其他公共区域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施工作业区域、同办公室或其他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暂时留置。在处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施工升降机,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4.在建筑工地出入口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单独临时安置,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暂时留置。周边人群应立即疏散,防止人员围观或聚集。
上述情形的其他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
(二)初步排查。出现可疑病例后,健康管理员要立即向建筑工地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例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
(三)送院就诊。按照以下两类情况开展工作:
1.如无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车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有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当地指定医院,由医院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同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跟踪随访。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全程跟踪随访从业人员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应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三、分类处理
(一)按病人类型处置
1.疑似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从业人员的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2.确诊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防疫规定和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居所)、施工作业区、公共场所、施工升降机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施工作业区、办公室、会议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特别确保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施工作业区、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建议,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特别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并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以及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每天与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二)按聚集性程度处置
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建筑工地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限度减少从业人员聚集,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工地实施硬隔离。建筑工地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研究决定。
四、后续管护
(一)严格隔离。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施工作业区、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施工升降机、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交通车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条件的人员。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交由当地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要求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健康管理员。
(二)加强宣传。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建筑从业人员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建筑从业人员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一)当可疑病例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终止预案响应。
(二)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