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笔构网

2026-05-11方案

请欣赏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条件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基〔20xx〕340号)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收费〔20xx〕88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民生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课后服务工作的会议精神,推动课后延时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态度、质量、绩效,弘扬正能量,以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进行客观评价。

二、工作原则

市十一中成立课后服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课后服务的考核及辅导费用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课后服务经费公平、公正地发放。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班子成员及家长委员会、职代会全体成员

三、分配对象

市十一中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含外聘教师)、管理人员。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原则,多劳多得。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课后服务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课后服务表现与工作业绩。

2.依据政策,动态管理。课后服务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按期考核,实行每期发放。对学生缴费后申请退出服务的,书面提出申请1个月内据实结算清退。

3.公平公正,公开考评。课后服务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公开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同时专款专用,以月为周期进行核算,确保用于保障课后服务的合理支出。

五、考核办法

学校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以月为考核周期,从所有课后服务参与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总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1.开展工作,稳妥推进。正常完成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任务,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课后服务按100%领取。

2.压实责任,履行请假。参与延时服务工作的.教师和人员做到有事要请假,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费;家长投诉,教师课后服务期间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30%--70%延时服务费;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80%延时服务费。

3.确保安全,做好交接。延时服务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不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班主任及时提醒学生按时离校,值班老师和门卫在学校门口认真查看离校卡,负责清理此类学生安全离校。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补助费。

4.总结经验,激励先进。为总结经验,倡导先进,每学年结束后学校将对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变现突出的教师和志愿者进行优秀表彰和奖励。

六、发放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的80%用于人员支持,剩余部分用于学校水电、耗材、教学用具、培训、维修维护等。

(一)一般性服务支出。

1.教师辅导补助。课后延时服务补助设定基数,班级参加课后延时学生以30人以下、30(含)--40人、40(含)--50人、50(含)--60人四个人数段为基数(建档立卡及特殊困难的学生按参与学生计算),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师参加一次课后延时服务费用发放补助相对应分别为40元、50元、60元、70元。

2.把第一人数段(30人以下)相对应一次课后延时服务费用作为一次基础延时。

3.学校教务处课后延时服务课时统计和班主任课后延时服务费用收取等总统计人员每月计1次基础延时;财务课后延时服务费用审核及发放人员每月计1次基础延时。行政值班老师每天按1次基础延时计算。

(二)绩效考核。每月从总费用支出一般性服务支出以及水电、耗材、教学用具、培训、维修维护等部分支出后,余下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对出勤和课后服务效果进行考核。

此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执行后,若与上级文件、政策或精神不相符合等情况,按照上级文件政策,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及时调整。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篇2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xx]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xx]22号)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函[20xx]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二、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四、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具体办法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奖励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方案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篇3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办好民生实事,牢固树立为民情怀,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的诉求,充分发挥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等优势,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有效解决中小学校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以学校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基础,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为内容,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校主导。各中小学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可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通过租用场地、外聘教师的方式开展。有课后服务需求但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在政府的监督和主导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二)坚持协商共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家校协同机制,重点在课后服务的资源统筹、需求调研、计划安排等方面集思广益、协商共治。

(三)坚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安排,自主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以及参加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坚持非营利性。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榆林市各中小学学生(不包括寄宿制中小学学生和发改部门核定学费标准的民办中小学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双职工子女课后服务需求。

(二)服务内容。一是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二是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可组织学生进行文艺体育、劳动实践、拓展训练等活动,也可与校外活动中心合作,组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或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增强学生体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组织形式。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由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时间要求。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正常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教体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四、收费标准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公平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各中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幅度不限。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多退少补,试行一个学期,到期后根据成本调查情况,综合学校、家长、学生意见重新制定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建档立卡、低保户、特困供养及孤残等四类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二)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发改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做好收费前的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财务管理。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教体部门要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补贴,在教育经费安排中予以倾斜。各中小学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发改、教育、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要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双减、课后服务、规范办学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教育服务能力,减轻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我校学生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课后服务费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导处,教导主任李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健全保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课后服务对象

面向学校全体学生。自愿参加。

三、课后服务时间

1.星期二至星期五早自习40分钟。

2.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活动40分钟。

3.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放学后文体活动、社团活动、阅读、写字强化训练40分钟。

4.星期一至星期四晚自习80分钟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朝阳市教育局、发改委和建平县教育局、发改委收费标准:七至八年级收费标准每生每月110元;九年级收费标准每生每月150元。

五、分配标准

1.早自习40分钟。班主任负责25.00元/节。

2.中午自习40分钟。小科教师和学校班子人员负责,20.00元/节。

3.下午放学后文体活动(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排球队)、社团活动(包括音乐、书法、舞蹈、马头琴、科技、)、阅读、写字强化训练50分钟。25元/节。

4.晚自习80分钟.主科教师负责,7、8年级30.00元/节(40分钟)。9年级40.00元/节(40分钟)。

5.早操:25元/人。每天2名体育教师负责早操.

6.电费及消耗品购置:50000.00元学期。

7.班子人员课后服务150元/天/宿。(24小时)

8.其他人员参与课后服务,按20元/节计算服务费.

六、服务方式和内容

1.七、八年级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做作业、写字、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等各类校园活动,并通过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2.九年级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课业进度。课后辅导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及课业辅导,七、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统一由学校收取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方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八、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篇5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动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市关于全面推动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对参与学生课后服务的老师进行客观评价,激发他们的工作主动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确保课后服务经费的规范使用,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在坚持老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老师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嘉奖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加课后服务老师的工作主动性,对于在课后服务期间能够创新、温暖、深入,让家长和学生感到满意,让学校获得好评的老师,将予以嘉奖。

3、按劳安排原则。完善与新时代老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绩效、工作意见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二、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要来源。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

四、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详细方法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嘉奖和终结性嘉奖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嘉奖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指定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特别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1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老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嘉奖。

4、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具体内容,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嘉奖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仔细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老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老师。

在学期末,我们会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并根据得分来确定嘉奖老师。这个过程中,过程性嘉奖与终结性嘉奖的比例为9:1

过程性嘉奖的得分将根据日常服务状况和查阅材料来确定。而终结性嘉奖的得分则将依据学生家长发放的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来确定。这样的评分方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老师的表现。

课后服务收费分配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唐山市教育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被定为首批课后延时服务的五所试点学校之一,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计划于20xx年3月15日起实施课后延时服务。课后延时服务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向全体,对参加服务的教师同工同酬。

二、参与分配人员

参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的所有教育、教学人员。

三、分配依据

以每学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的课时量为分配依据。

四、具体方案

(一)、基数的确定。

根据五所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所有参与教育、教学的人员,每人每天发放延时基本补偿工资5元。

(二)、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工资的确定。

每天基本工资5元+课时服务工资=每天延时服务的工资

1、课时的界定

(1)班级课时:以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为例,按照教育局规定延时服务的.时间,我校一二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6:45,计60分钟,按照40分钟1课时,为1.5课时;三四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00,计75分钟,折合2课时;五六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10,计85分钟,折合2课时。

我校共67个班,以班为单位,每天总课时122课时。

(2)社团活动小组课时:延时服务时间为16:20-—17:20,计60分钟,折合1.5课时。

我校社团音美14个,体育11个,文学社1个,计算机小组1个,比特活动小组1个,每天总课时42课时。

(3)各段领导每天1课时。

(4)校级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每天0.25课时,共计1课时。

2、每课时工资的界定

(1)每学期延时服务费用总额/具体服务天数=每天延时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天数为实际授课17周,除去节假日,共计68天。按照我校总额的发放标准,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为3319元。

(2)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每天基本工资总量=每天课时服务总额

我校在一线服务的教育教学人员205人,每天基本工资总量为1025元,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

(3)每天课时服务总额/总课时数=每课时工资

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每天总课时169节,每课时工资为13元。

(三)、对于剩余金额,因高年级时间比较长,对超出部分,折合课时,适当补贴。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