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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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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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篇1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经研究,出台我镇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望认真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护劳动者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如皋现代化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等行业以及承租经营、新业态经济等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高效处置、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二、落实工资支付监管职责

(一)白蒲镇根治欠薪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用人企业、三产服务业、房产楼盘、交通工程、农路农桥、农业资源开发、改厕改水等项目施工工地及材料供应商,注册在当地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外承包经营的包工头等群体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控、预警和调度,查处有关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

(二)镇工会、社保所及各村(社区)负责对全镇所有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等所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处理。

(三)镇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等法律义务,妥善处理工程款结算纠纷,预防和减少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发生。推动房屋厂房装饰装璜、设备和生产线安装等项目参照执行。

(四)镇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所属行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排查和化解因工资支付等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获得工资的权利。

(五)镇设置投诉举报窗口,及时将排查出问题的处置情况向综治办移交线索。

三、推进易发欠薪领域整治

(一)租赁经营实体。积极推动出租业主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承租的经营实体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出租业主可以建立租赁经营工资保证金制度,向承租单位(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租赁关系终结时应对退场的承租方进行不少于10日公示,未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出租业主应当全额退还承租方缴存的工资保证金。

(二)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对存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以及企业将业务发包给其他单位(自然人),但承包单位(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企业设施设备、或以企业名义生产经营等(统称外包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要积极引导用工(发包)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四、完善欠薪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一)强化工资支付检查。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工资分配与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行业监管时要将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检查范围,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通过加大检查频次,倒逼用人单位增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在全镇营造“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抓实欠薪监控预警。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如皋市工资支付预警监控试行办法》,切实履行欠薪预警责任,多渠道归集拖欠工资信息数据,及时报告并处置欠薪隐患。各村(社区)加大排查力度,建立一企一册,确保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出各类欠薪风险隐患,综合研判并预警,抓好防范和化解,及时阻断风险转换通道。

(三)畅通矛盾化解通道。镇社保所、建设局、工会组织设立劳动者维权窗口,向社会公布维权电话,接受欠薪投诉举报,联系电话为:xxxxxxx。自觉践行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严格执行欠薪欠款纠纷来访接待、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牢固树立“向前一步有解思维”的工作理念,完善“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矛盾必调”的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加大欠薪舆情监控力度,做到及时反应、及时核查、及时公开。

(四)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各村(社区)于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形成欠薪隐患排查日报制,确保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对接并深度融合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欠薪应急调度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应急处置效能。对调度派发的预警信息、线索、群体性欠薪案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并组织处置,对发生的欠薪情况,接报后1小时内现场应急响应,确保事态有效稳控,回归依法处置轨道。

五、加强治理欠薪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信访、社会治理等工作联动机制,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协调议定事项,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度,夯实治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依法对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及时调解矛盾和纠纷,预防和减少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发生。

(二)打击欠薪犯罪。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办理质效。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时启动检察机关提前派员介入机制,增强打击合力,做到有案必査、有罪必惩,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欠款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打击。

(三)加大惩戒力度。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及时公开曝光一批严重欠薪典型案件。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实施联合惩戒,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四)加强绩效考核。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注重加强对过程监管、预警信息和欠薪线索核査处置等的考核,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责任主体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査和飞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书面交办,并记录在案。完善约谈机制,健全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处置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篇2

根治欠薪是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是重大民生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关办事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蔡丰羽兼任办公室主任,胡邹丽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人社中心、经发办、信访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村管站、各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人员及各项目组组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组开展辖区的企业、项目的走访和摸排工作。

(一)重点项目、企业走访组

组长:吴丁、谭刚

副组长:周真平

成员:经发办、村管站、信访办、综治办,重点项目及企业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万达集团、山城房开、紫瑞公司等重点项目及企业。

(二)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

组长:蔡丰羽

副组长:胡荣

成员: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中江、凤东路建设南路项目等重点项目。

(三)虹山湖项目工作组

组长:刘宇泉

成员:虹山湖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虹山湖二期改造项目、大水沟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

(四)大小龙潭项目工作组

组长:詹克勇

成员:大小龙潭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安宁大道、小龙棚改等重点项目。

(五)脱贫攻坚项目工作组

组长:粟斌

成员:扶贫站、涉及脱贫攻坚项目的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实施办事处辖区脱贫攻坚项目的企业。

工作职责:负责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况进行走访和摸排,按要求将走访情况填写《西秀区东关街道办事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台账》,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解释和协调,及时将走访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拖欠情况的清查、支付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维护农民工和中小企业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对因拖欠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要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种诱因。

(二)坚持依法处置,防止矛盾激化。要针对群体性的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依法处置。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决防止因处置失当而激化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按照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切实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督查。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结合实际对辖区内、行业内和公司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检查,适时进行工作调度,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力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推动工作有效实施。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篇3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造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经济损失,避免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我街道为建设方,建设的各项工程所属

施工单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5、造成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欠薪工作的领导,确保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组建泉都街道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社保办,蒋红华任专班牵头领导,抽调杨沛兵、宋秀、王贵林、熊佳星、曾文庆、邱喜云负责具体办公。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对全街道所有建设项目拖欠情况的全面清理,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主管部门对已竣工,完成审计结算的项目工程拖欠的工程款,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同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还款协议支付拖欠工人工资。

(二)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街道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方案案,组织召开会议,分类整理我街道拖欠工程款项目,列出清单移交各有关责任单位,协调、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如期完成欠款清偿工作,并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三)街道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及工程决算审核工作,并对需清理的拖欠工程款的总金额进行测算后,根据我街道财力状况制定还款计划,并列入年度预算予以清偿。此外,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制定还款计划,如期清偿工人工资。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5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

2、突发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作出初步判断,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到现场,在领导小组统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动员、领导民工返回单位各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部门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安全部门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置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四)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其他事项

(一)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在事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三)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四)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步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财政分局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1〕12号)《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人社明电〔2021〕2号)和《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人社明电〔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县近期根治欠薪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问题,推动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系列部署落地落实。

二、行动目标

紧扣“减存量、遏增量”总体目标,强力推进修文在建工程“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及时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监管,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和数据报送工作。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五个有”(有责任单位、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有具体措施、有完成时限)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和信访维稳工作,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三、行动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大清欠督导、制度落实、执法维稳等工作力度,决定成立“修文县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刘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荣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抽调人员组成。

四、行动重点

(一)扎实开展宣传学习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用集中组织学习、现场宣传咨询、媒体公告公示和进企业、进工地等多种形式,持续学习宣传《条例》《省实施意见》和2022年1月1日起将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营造良好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要充分运用传统宣传和新型媒介的宣传作用,强化正面引导,主动回应关切;要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活动,强化以案释法,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行动自觉,提升政府依法监管能力,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及其他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二)扎实开展欠薪维权服务行动。持续公布人社部门,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维权电话和窗口信息,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保障农民工依法维权。要加快乡镇、街道劳动维权服务中心设立,及时排查、调解各类劳动纠纷矛盾。县综治中心、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和县网信办要强化欠薪信访问题和网络的监测,定期分析研判、联合接访、分类处置,闭环处置线索,促进欠薪信访量大幅下降;县人社局要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市、县各类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各部门要按要求按时完成处置任务,做到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各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扎实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全县在建工程项目,排(核)查工程建设领域在建设工程项目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情况,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查处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各项制度在线监管达标率,降低欠薪风险。对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施工期6个月以上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项目主管部门配合纳入平台监管,并督促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拨付工资、通过银行代发、实施农民工实名制打卡”等5项制度,“工资保证金存储”由人社部门督促落实。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在建工程项目完工30日内由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将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的全部劳动用工、人工费拨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报县清欠办上传平台。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盯死看牢辖区内没有纳入行业监管、又无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对资金无保障、手续不完善、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项目,要明确专人进行监管,坚决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办承担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及《省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强化部门履职,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扎实开展项目审批清查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资金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特别是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监管,从源头上消除政府性欠薪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五)扎实开展欠薪问题清欠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摸排,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建立台账,实时掌握欠薪项目(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要按照“五个有”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确保所有査实的欠薪问题在2022年春节前全面办结,确保付出辛勤和汗水的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法院及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六)扎实开展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力度,依法分类处置和查处欠薪案件。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领域欠薪问题排查和化解,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县清欠办。各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报县清欠办,县清欠办要按照《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分类处置工作指引》进行转交办。在交办、转办欠薪信息、欠薪线索和办理欠薪案件过程中坚持“一案三查”要求,既要查违法事实、更要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监管不到位导致欠薪问题的,坚持“零容忍”,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要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公安、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欠薪案件,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严厉打击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快查、快裁、快执欠薪案件,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形成强大威慑力。(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七)扎实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行动。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严格执行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政策规定,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八)扎实开展新形势下风险防控行动。教育局要密切关注因国家“双减”政策影响下引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裁员、减员可能引发欠薪风险问题,全面排查、妥善化解。交通、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进行检查排查,密切关注新业态领域从业人员欠薪风险问题,督促行业经营平台及时兑现从业者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九)扎实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网络监管和欠薪线索处置。对发生的欠薪线索,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进行化解销号。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五、行动步骤

(一)自查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部门要聚焦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教育培训行业以及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集中攻坚化解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

各部门对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的欠薪问题,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逐一制定稳控化解方案,落实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方筹资加速化解。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问题化解,及时采取启动房屋预售监管资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进行化解,确保各类欠薪问题在目标时限内实现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回头看,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适时回访,时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全力巩固清欠成果。要积极推进从“事后处置”向“主动治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延伸,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源头上遏制欠薪。

六、行动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落实政府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来诠释对党对人民的承诺。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根治欠薪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责任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修文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定期调度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台账报表,规范报送程序、严格数据对比,实行属地和部门负责同志“双签字”,压实属地和部门“双责任”,确保报送数据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建立建实属地和部门欠薪工作“双台账”,台账式推进欠薪问题化解。

(四)强化资金兜底。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解决资金,必要时,动用工程款支付担保、各类监管之间保障支付;人社部门要及时启动工资保证金保障支付。对于政府性工程项目存在的欠薪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及时请示汇报,提出处置方案,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予以保障。

(五)强化问责问效。县清欠办将联合县督办督查局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特别是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重大后果的,严格提请追责问责。对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省大数据平台监管不到位造成欠薪和被上级检查认定为瞒报、漏报的,严肃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

各乡(镇)、街道及部门于2021年12月23日中午12时前向县清欠办报送截至2021年12月22日的行动台账情况,于2022年1月29日12时前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清欠办。(同步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格,表格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快处置、案件不积压,防范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按照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石治欠办发〔20xx〕58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掌握底数。一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施工建设项目(含截至20xx年7月15日已竣工完工项目)的工程款划拨和人工费支付情况,以及存在的各类欠薪风险隐患;二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在建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经营单位、专业合作社等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三是全面核查网约车、物流快递、网络平台外卖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四是当前一段时间处于暑期用工高峰期,全面核查未成年人暑期务工安全管理、拖欠工资等风险隐患。

(二)对核查发现的工程款划拨、人工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和工资支付等问题风险,实施专班化解、限时整改、足额兑现,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部支付兑现,保障农民工、未成年人劳动权益。

二、领导机构

我街道按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体要求及夏季专项行动要求,根据“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欠薪)要求成立下路街道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红军

副组长:姚霞

成员:戴家富、马洪平、陈晓铭、谭久琼、秦中正、王群祥、黎军、向浠濛、张锐、谭先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下路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由吴高举任办公室主任,谭娅负责协调和督办具体工作;赵菊梅、余彦堃、敖礼、张泽燕、阎莉等具体负责所涉行业科室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有关工作;各村(社区)、机关内设按照“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行动时间与范围

(一)行动时间:20xx年7月20日至9月10日。

(二)行动范围:各类政府投资、国企投资和国企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和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

四、行动内容

(一)对标行动目标,全面实施清理核查。一是对辖区(领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投资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工程资金筹集、工程款划拨、人工费支付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对辖区(领域)内的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三是各乡镇(街道)牵头对辖区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和劳动务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二)落实保障机制,提升监管预警能力。一是召集辖区相关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根治欠薪开展集中宣讲、约谈;二是对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银行专用账户制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制度政策要求,对行动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经营单位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三是对建设项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制度,以及日常宣传、日常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开展督查巡查,确保问题整改清零。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工程款支付问题和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20日前全部兑现清零;二是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31日前全部整改清零。

五、行动安排

(一)宣讲约谈阶段(20xx年7月20至7月25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及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实施集中宣讲和约谈;各村(社区)通过LED、宣传横幅、高清大屏等悬挂宣传标语。

(二)清理核查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8月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按照行动内容,牵头组建清查核查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分条分块”开展全面清查核查,认真填写核查记录表(见附件1),汇总形成核查清查台账,及时报告核查清查发现的问题。

(三)整改清零阶段(20xx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牵头负责,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核心制度未落实的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欠薪隐患,组建处置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开展专题化解处置。

(四)总结约谈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5日前形成夏季行动书面报告,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牵头领导统筹负责、行业分管领导、行业科室具体负责的“多岗同责”治理机制,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法制权威尊严,让农民工更有尊严的获得劳动报酬。在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结束后,通过召开专题会的形式,研判夏季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谋划好20xx年下半年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农民工工资欠薪排查工作方案 篇6

根治欠薪是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是重大民生工作。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南街办事处根据《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及西秀区的工作会议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社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亚飞同志兼任,人社中心相关人员具体抓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省根治欠薪工作目标,以全面推进《条例》贯彻落实为核心,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职责,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新开工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并结合前期我办六大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继续强化欠薪源头治理。大力度确保在20xx年底前实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建设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工企业欠薪案件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实现20xx年春节前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以建设工程领域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建设项目,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大排查。对建设工程领域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要求,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存储工资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8个100%”的制度及工资支付的相关情况。建实办事处领域欠薪台账,按时上报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筑牢办事处根治欠薪稳定防线。

(二)强化欠薪监测预警。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办事处要聚焦建设工程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将政府工程项目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人单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检查重点对象,适时进行监测预警。对发现的欠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将欠薪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安排

本次行动按照《条例》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开展自查,对本辖区、本行业和发包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陈量线索和排查发现的欠薪线索,按照“一条线索、一个方案、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欠薪清偿责任,逐个化解销账。对欠薪隐患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施一对一盯防。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成效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出对策及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社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社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及早发现欠薪问题及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和预防,确保本行业欠薪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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