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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篇1
为加强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加强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乡房屋建筑、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各地要针对岁末年初低温雨雪、大雾团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用电用气用火安全风险增大,以及盲目抢工期、超强度生产现象突显等,结合本地实际,系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逐项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要督促企业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精准管控措施。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从业人员和群众加强安全防范。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城镇燃气安全方面。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要求,加强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二是强化源头监管。持续推进燃气经营许可专项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协调联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力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存在的违法充装、违规添加二甲醚等突出问题,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对排查出无有效经营许可证开展燃气经营问题,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紧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用气安全监管。加强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使用不合格燃气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隐患整治;深入排查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等安全隐患,防止管道、设备带病运行;加大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的隐患的宣传教育和排查力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市政公用设施方面。一是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桥梁及市政管网、管涵设施、窨井盖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二是加强城镇供水厂(站)、污水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排水安全。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出现坝体垮塌、渗滤液泄漏等安全事件。四是强化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五是开展窨井盖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压实权属单位主体责任,结合全省“窨井盖整治管理平台”全面排查整治窨井盖缺失、破损、下沉、凸出、松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六是开展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集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存在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线路陈旧裸露漏电、防风雨雪、占用消防设施等各类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安全条件过关。七是开展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宣传和管控力度,做好城市公园和绿化高大树木隐患整治,对园区内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维护检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努力提升城市公园防范自然灾害能力,严防事故发生。八是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九是提前谋划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极端天气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的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城市安全运行“生命线”。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一是坚决防止盲目抢工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切实保障工程建设合理工期,严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加大安全投入、优化施工组织,确保施工安全。二是高度重视低温天气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严控低温雨雪冰冻和大雾天气户外作业,配备必要的防寒保护用品,加强施工现场防滑防冻、登高作业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民工宿舍用电、用火、取暖管理,严防火灾、中毒、触电事故发生。三是紧盯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建设、有限空间作业,运用全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平台、清单制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现场隐患排查,注重春节前后停复工安全排查和管理,坚持不安全不施工,未排查整改不复工。四是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工地疫情防控测温、扫码、消杀等措施,减少施工人员聚集和外出流动,强化临时外来人员进入工地管理,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房屋建筑安全方面。一是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城乡老旧危房、易涝低洼地段房屋、地质灾害危险地段房屋。二是加快危房风险管控和整治进度,突出指导地震高风险地区危险房屋,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危房,以及用作经营性农村自建房、违法违规建设房屋,采取警示、打围、撤离等应急管控措施和维修加固、拆除等工程整治措施。三是督促物业企业加大对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力度,发现有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或者向相关单位报告。对业主、房屋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防范物业服务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清单2.0版编制落实。
(三)做好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各地要对所管行业实行全覆盖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安全事故。要督促指导企业和业主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自报自改,对正在进行自纠处理,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同时,要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对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督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逐一限时整改销号。对大会战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要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四)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各地要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要积极对接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持续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暗访检查,及时曝光和查处安全生产突出隐患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特点,结合实际细化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谋划、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2.0版推行和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相结合,与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考核巡查迎检准备等工作相结合,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对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的认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工作推动合力。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准备。我厅将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将进行通报、约谈。
(四)及时总结报告。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都市经信局、水务局、公园城市管理局,自贡市、乐山市水务局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活动结束后,各市(州)要认真总结,于20xx年4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厅。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石棉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深基坑和高支模坍塌等事故,促进全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专项整治范围
全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通信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回隆彝族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彭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安委会主任朱胜林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纪委书记姜磊、分管工业企业的乡党委委员、专武部长、乡安委会副主任陈鹏两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
五、整治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的时间:5月1日前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部署阶段。从5月1日前至7月31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辖区内驻乡各企事业单位,促进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每月月5日前将每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安监办)。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从8月1日前。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从8月1日至11月20日。
在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乡政府组织重点检查,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从11月20日至12月20日
该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县乡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对在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本企业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等现行法规和标准的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使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宣传栏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乡政府将组织专人对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乡政府将报请县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总结材料务于12月20日前报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安监办)。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垮塌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严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杜绝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阶段和措施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总体安排:从4月30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4月30日至5月31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
2.各村、各企业及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及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机制进行全面认真自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3.自查过程要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镇安监办。
4.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实施整改,做到防微杜渐、举一反三。
第二阶段:例行巡查阶段(从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村、各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督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做到用电安全;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强化作业现场教育管理,督促从业人员按规程规程操作,严禁“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复查总结阶段(从6月15日至6月30日)
在前述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安监办、村镇所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集中彻查和全面复查,对依然存在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开栏、广播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对建设单位和村民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村党支部书记、各企业负责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当领导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3.突出重点,注重巡查。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拟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限期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4.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镇政府将对此轮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予以通报。各村、工业集中区、相关单位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在今后的日常生产运行中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成效。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篇4
按照县政府、县安委会安排部署,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排查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安市城市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赵一德省长做出重要批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落实情况。
(三)脚手架工程:各类脚手架(包括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模板工程: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模板搭设及支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卸料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包括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电梯等)是否为国家禁止出租或使用的设备;是否建立安装拆卸的工程档案,是否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检测、安装拆卸、顶升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要策: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深基坑及挡墙工程:深基坑及挡墙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以及挡墙施工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领导组织,一把手要亲自负责,要明确目标,根据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工作,要制定落实方案,按步就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隐患问题的'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下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事故易发或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坚决把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强化落实建筑施工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盯住不放,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工作开展不扎实,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我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篇5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绛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食品科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1月15日至6月1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对我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篇6
一、检查对象和目标
对全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食堂建设条件,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从业人员工作服帽是否整洁。
(三)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是否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食品是否炸熟煮透,是否存在食物中毒安全隐患。
(四)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0年6月至10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6月中旬~6月底)。
各地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7月~8月底)。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督导阶段(9月~10月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市(区)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建筑工地企业第一责任,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严格标准的落实。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检查标准,逐条落实,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重点检查,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要依法查处,从根本上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监督检查信息每月5日报送上一月统计报表(附件3、4),专项整治总结和汇总性统计表(附件3、4)于11月5日前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