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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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报告

请欣赏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篇1

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xx〕4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市“三农”有关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组织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市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级烟草扶持项目。

17.负责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的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组成。

我局属行政机构,会计核算也是采用行政会计制度。有一个二级部门—攀西无公害中心,无公害中心采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独立预算单位)。除农办秘书科外,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农村改革科(行政审批科)、乡村建设和治理指导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科、种业种植业和农药肥料科、特色产业和农业园区科、畜牧兽医和饲料兽药科、渔业渔政科、市场开发和经济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和科技教育科、职业农民和新经济组织科、计划投资财务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攀枝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人事科(中共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10个: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攀枝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攀枝花市中心分校、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检疫所、攀枝花市水产站、攀枝花市农村经营指导站、攀枝花市畜牧站。

编制部门核定我局及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160人,20xx年在职人员总数148人,其中:行政人员(含参公人员)68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编内临聘人员3人;事业人员76人;退休人员95人。

20xx年底,固定资产为1339.4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343.21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21万元,项目支出331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基本支出预算3343.21万元,具体安排工资福利支出2427.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331万元,具体安排业务运行支出1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21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xx年追加预算总额为337.7万元,安排基本支出追加13.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追加33.78万元,公用支出追减20.40万元;安排项目支出追加681.57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专项资金331万元,市级追加专项68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4万元,总收入880.24万元。总支出809.99万元,主要项目使用情况:一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4.00万元,主要用于农牧及水产新品种引进示范和农村实用技术与人才培训;二是病虫害防治52.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三是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其他农业支出588.3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宣传及信息化建设及台创园发展等。

(四)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结余270.53万元,年末结余172.50万元,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结余,当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270.53万元。

20xx年支出总额为3865.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1.37万元,占总支出68.07%;商品和服务支出1234.30万元,占总支出的31.93%(其中含项目支出840.07万元,占总支出的21.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12万元,占总支出10.17%;其他资本性支出11.58万元,占总支出的0.30%。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支出3110.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和其他农业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213.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请专家及引进人才的专项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86.74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实验设备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8.04万元。主要用于晚熟芒果品质提高关键技术提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农业农村厅的关心支持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严防猪瘟保障生产”等重点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148.8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5.6%;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1%,增速达到近10年来最高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8元,位居全省第2,增幅在全省排位第15、上升5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2.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市非洲猪瘟进行了有效防控,攀枝花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开展芒果有机肥应用及提质增效田间试验,通过比较不同种类生物有机肥及用量在芒果生产上的生物效应,验证其在芒果上的应用效果,完成各种试验布置。全市完成小春粮食种植面积11.22万亩、产量2.06万吨,大春种植粮食面积56.79万亩、产量23.77万吨;早春蔬菜面积14.8万亩、产量52.6万吨、产值21.57亿元,外销率达72.72%;枇杷1.3万吨、产值3.2亿元,桑葚13万亩、产量7.6万吨、产值1.9亿元,芒果种植面积达70万亩,产量29万吨,烤烟种植7.5万亩,预计收购烟叶19万担,产值2.16亿元(不含烟叶税返还),全市生猪出栏52.38万头。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促进全市农业种养平衡,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芒果有机肥试种提高了芒果品质、增加芒果产值,逐步形成施肥标准或规范,提高土壤有机质、减少化肥污染,耕地质量逐年提升、丰产稳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降低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风险,促进生猪生产正常有序发展;全年中心兽医实验室通过荧光定量PCR检测非洲猪瘟全血、环境样品共计1400余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开展奶油果技术培训,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病死畜禽100%实现无害化处理;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开展处置农业执法收缴农药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97%;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完善了管理制度,实现了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直接挂钩,增强股东对集体经济管理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三)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xx年整体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全市农业工作的正常运行、项目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9分,主要是节能降耗做的不够,扣1分。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及其原因。

20xx年度,我局部分项目预算存在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其组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导致在执行总体绩效目标是部分存在偏差,致使项目预算存在年中、年末追加追减的现象。

2.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惯性思维严重,报账不及时,造成年底因未及时报账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3.“五险一金”因年初部门预算所采用的基础数据与社保、医保、公积金中心的缴费基数不一致,单位缴费数额大大高于部门预算核定数,垫付资金负担沉重,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4.行政机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很难确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难以量化,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执行之间难免出现偏差。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进一步重视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强预算业务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程序进行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核定的标准编制,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细化项目。

2.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预算编制环节通过事前评价的方式,发现并去除评价不高的项目,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在财政支出过程中,及时根据资金使用进度,考核阶段性目标的完成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在每个项目结束后进行严格自查,根据事前设定的绩效目标科学评判支出的效率效果,并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来年的预算编制中。做到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3.加强部门协调。一是与“五险一金”管理部门协调,尽力让缴费基数与财政部门的基础数据一致。二是多与财政部门沟通,采取措施消化挂账。三是厉行节约,确保职工的保障利益。

4.合理确定评价指标。根据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行政机关本身不会创造财富,根本无法评价其经济效益等,因此,指标设定应重效果、轻效益,重服务、轻权力,重宏观、轻微观。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通过这次自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更加认识到了绩效管理对部门综合管理提升的重要性,自评结果将用于20xx年及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和日常管理的标靶,吸取经验,改进工作,让工作与绩效目标匹配,让成果与工作推进互动。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公开公示我局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成果,以经得起上级、服务对象及社会大众的肯定和满意为准绳,继续开展财政部门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篇2

根据渑绩效[20xx]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照渑绩效[20xx]4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绩效考核主要指标的通知》中关于我局的主要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自查,进行自我打分。经过自查对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有了清楚深刻的认识,明晰了上半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之处。通过对比也更加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理清了我局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也更加明确,清楚。现对照我局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将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做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作方面

(一)重点工程

1、上半年,共检查药械3000余种次,检查各药品生产、零售、使用单位350户次,其中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分别监管4次,38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均达2次,52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管2次以上,检查覆盖率均达100%,326家县、乡、村医疗机构检查50%以上;批发企业所经营的药品100%达到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确保批发企业源头安全;

2、上半年共检验药品60批次,检出不合格18批次,其中基本药物32批,不合格5批,检验正确率100%,信息平台输入正确率100%。

(二)争取资金

1、1-5月份我局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开办明康大药房金额150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宏泰大药房金额40万元引进开办康乐大药房金额14万元引进开办艾米萨比萨自助西餐厅金额132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鲜鱼馆金额35万元

2、6月份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楚天湖北菜馆金额135万元

3、上半年共计完成招商引资502万元

(三)自评打分

经自查重点工作所有指标我局上半年均已完成,自评打分40分。

二、常规工作方面

(一)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

1、围绕“创先争优促监管,饮食用药保安全”这个主旋律,开展“两创一争”活动,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投资10万余元完善党建基础设施,设置党员之家、图书室、档案室、文明学校、文体娱乐室等,改善了职工办公环境;建设设施更完备的学习中心,制作“文明创建”、“两创一争”、“双争”、“创先争优”版面及楼梯、楼道警示标语30余块;创建了浓厚的教育氛围,使同志们时刻感受到党的`影响。

3、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统一领导部署,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综合协调、办公室全面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为政风行风评议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奠定良好的基础。

4、统战工作

5、复创市级文明单位,提升单位形象。我局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组织人员到外单位参观学习,并邀请县文明办的工作人员来我局参观指导工作,对文明办工作人员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6、在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针对会上的要求立即拿出贯彻落实措施,工采取三方面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不留责任空白;

(3)认真迅速,及时化解矛盾。上半年,我局监管措施得当,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7、上半年,我局积极配合计生委完成计生药品案件的查处,查处违法妊娠药品案件9起。单位内部的计生工作也全面完成工作责任目标。

8、截止5月份已完全完成文书归档工作,县档案局以为我局出具归档证明。

9、在县里组织防洪期间,我局配合县水利局抽调车辆、人员到南村乡展开抗洪防御工作。

10、我局上半年须知多次普法知识学习,全机关人员都参加学习。另外,我局还组织人员到仰韶广场做药品知识宣传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向老百姓宣传用药知识。

11、针对县节能办下发的节能任务,我局采取换节能灯,制定办公设备、空调等节能措施保证了节能指标完成。我局还参加县节能办组织的机关技能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

(二)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我局上半年在接收新职能和新到岗人员后积极展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市场,保证了我县餐饮服务市场和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督查事项落实

我局内部建立督查体系,对交办不不力的工作内部出督查专报,保证工作落实。上半年的人大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并报送人大政协以及督查局。

(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我局从不推诿,积极协办,从没有出现过拖办情况。

综上来看我局在常规工作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可以得27分。

三、创先创新性工作

我局在上半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第二届县直工委运动会中获得拔河比赛三等奖;在市食药监局组织的唱红歌比赛中两首歌曲分获二三等奖。我局的创先创新工作可以获得5分。

四、社会监督

县领导对我局工作基本持褒奖态度,充分肯定了局领导的工作,社会群众一直对我局评议较好,上半年无通报批评与媒体曝光。综上来看可以获得20分。

综合上半年的工作我局工作基本上完成了绩效考核指标,但是个别方面工作仍需改进。下半年需对薄弱环节下功夫进行提高。上半年绩效考核指标我局综合可得92分。

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万委发〔〕6号)和《中共中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一季度绩效考核的通知》(万委办〔〕3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全镇实际,我镇对第一季度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报告于后:

一、新村及场镇新区建设(自查得分10分)

1.窝窝店村新农村建设:现启动23户风貌打造,已完成集中新建13户。

2.场镇新区:

一是“五一”广场新建工程已建好,广场周边配套建住房已规划设计完成,待报批相关手续;

二是方欣茶文化公园建设已做好规划,待报批审定。

3.窝窝店村、龙须坝村、二龙沟村、八字头村等新农村规划已做完地址勘测。

二、农业发展(自查得分10分)

1.积极组织抗旱,保证春耕作物油菜、小麦、马铃薯等正常生产,共种植6362亩。

2.发展成规模茶叶加工厂6个,精加工茶叶年产15000斤。

三、安全生产(自查得分10分)

1.安全生产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并对煤矿企业做日常巡查和管理。

2.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推进交管站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并对违规违法车辆进行依法处罚和安全管理。

4.加强对道路安全、煤矿和非煤矿山、森林防火、消防、学校、卫生食品和药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巡查监管和隐患排查,有详细的工作台帐,并取得了实际效果。

5.开展群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6.本季度全镇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基础设施建设(自查得分10分)

1.道路:硬化青罐公路5.47公里,油房沟村村道公路米。

2.水利:完成油房沟村滚水坝及河道治理工程。

3.电力:完成场镇、油房沟村线路管网的改造、规范;窝窝店村电力改造已完成规划设计,即将实施。

五、民生及社会事业(自查得分10分)

1.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60岁以上参保1093人。

2.完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参保率在90%以上。

3.成功开展第xx届“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活动。

4.与太平镇、茶垭乡、长石乡联合组织庆“五四”活动文艺表演节目两个。

六、维护稳定(自查得分10分)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首问首办负责制,推进维稳工作应急管理、风险评估、社情民意调查“三项机制”,积极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

2.积极做好防xx宣传工作,巩固我镇无xx乡镇的成果。

3.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网络化建设,深入开展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和高危人群排查管控,建立镇干部抓综治工作实绩档案,深入推进平安乡镇、平安铁路创建、“两所一庭”服务功能和内务管理建设。

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查得分10分)

1.大力整顿垃圾乱扔、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广告乱贴、工地乱象、柴草乱推等问题,城乡环境改善明显。

2.抓好场镇、油房沟村“一五二一”工程和干溪沟村“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实施,加强农房风貌改造。

3.建立长效机制,解决210国道、河道、襄渝铁路等重点线路沿线的白色垃圾问题。

八、党的建设(自查得分10分)

1.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周组织干部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集中学习,认真研读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上级文件。

2.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市委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庸懒散”的意见》(万委发〔〕9号)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开展了“庸懒散”整治活动,通过自我监督与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彻底根除“庸懒散”现象。

3.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

九、防汛抗旱(自查得分10分)

1.编制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加强物资储备,保证应急供应充足。

3.加强蓄水、节水和保水工作,多次组织党员干部、民兵深入各村社缺水家庭送水,妥善解决群众饮水困难。

4.大力发动群众一同参与防汛抗旱工作。

十、林权制度改革(自查得分10分)

1.完成林地边界确认及林改电子录入,林权证填写和颁发。

2.落实林改“回头看”工作,林权纠纷调处,确保林农满意度。

3.完成林权档案标准化归档和电子资料移交工作。

十一、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自查得分10分)

1.场镇农贸市场预计20xx年底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2.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将在今年内由市环保局安排后启动实施。

十二、市四届四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自查得分10分)

我镇于2月22日召开了镇村三职干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了市四届四次党代会的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分解落实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制定了“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改造场镇、建设新村、夯实基础、壮大产业、构建和谐平安新、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新城镇、新农村、新”的奋斗目标。

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情况。

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xx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xx管理科、xx执法科、xx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二、编制落实到人情况。

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三、领导职数配备情况。

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四、执行机构编制情况。

20xx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xx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 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篇5

质量兴则经济兴,质量强则经济强。20xx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以质取胜,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省之路”的总体要求,把质量强省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磐安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县,社会经济发展受能源、土地、环境、交通等要素制约更多。磐安中小企业多,规模小,基础差,底子薄,且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着产业价值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下、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十二五”期间,磐安经济要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走质量强县之路。如何扎实推进质量强县工作?本文从分析我县质量现状入手,对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提一点粗浅建议。

一、我县“十一五”期间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全县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形成了共识。近些年来,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成立了磐安县质量强

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质量强镇、强企、强业实施方案并在尖山镇和2家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设立了县政府质量奖。二是品牌战略稳步推进。目前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名牌产品5个、省著名商标12件,金华名牌产品14个、金华著名商标32件,企业主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名牌产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三是我县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工业产品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3%以上。建筑业不断做大做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年年达100%。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出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二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6个乡镇创建成全国优美乡镇。

四是产品质量整治成效明显。五年来,围绕与经济建设和民生息息相关的产品,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小”行业整顿规范等行动,持续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改善了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的质量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许多企业主质量意识不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乡镇、部门和企业主对质量强县工作还比较陌生,没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没有实质

性地开展质量强镇、强企工作,对质量强县工作的重要意义还没有认识到位。二是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全县规上企业中,多数企业没有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缺少质量管理人才,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品牌意识不强,工业名牌不多,区域名牌、服务业名牌没有,农优特产也缺少叫得响的品牌;产品无标准生产普遍,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标准的更少;产品很少开展检验检测,计量器具平时很少主动要求检定等。三是质量强县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质量强县工作主要由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四部分组成,涉及发改、环保、建设等30多个部门和各个乡镇、各个企业,关系到全县的每一个人。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乡镇都不明确自己要做哪些工作,都还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都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对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除了少数几个牵头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多数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质量强县工作知之甚少,新闻媒体对质量强县工作宣传不多。

二、对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几点建议。

质量强县建设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创新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把质量强县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把质量强县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使质量强县工作真正成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建议适时召开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对全县质量强县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加强政策激励,设立县政府质量奖,制订和完善有关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将质量强县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制定评价办法,确定评价指标,每年对各乡镇、部门完成目标任务及质量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质量强县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各乡镇、各企业,需要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必须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把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到位,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开展调研,尽快制定质量强县的工作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细化任务分工。要突出重点,着重提高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质量,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提升。

(三)落实责任,推动创新。

建设质量强县主体是企业。质量不可能靠管出来,而是靠建出来的。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从源头抓起,落实企业对质量的第一责任。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建设一批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提高自身检验检测水平。建立完善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等基础工作,要求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要进一步重视质量创新工作,突出技术创新,推进标准创新,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创新引领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企业要强化品牌意识,围绕我县主导产业,通过品牌培育、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积极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浙江省名牌(著名商标),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竞争力,努力在我县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同时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理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质量问题,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广泛参与。

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切实紧扣质量强县建设这个主题,运用简报、媒体、网络、会议等载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质量强县工作家喻户晓,激发各行各业、各职位各工种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全民质量意识,为质量强县建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环境。

预算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篇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xx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 。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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