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笔构网

2026-05-12方案

请欣赏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1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实际生产经营地址在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基本要求

(一)防疫防控措施到位。申请复工的生产企业要制定好防疫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不发生疫情。

(二)属地监管责任到位。申请复工生产企业所管辖的公司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企业防疫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管和协调,做到严控、有序复工,全过程监管。

(三)事前事后管理到位。对于复工的生产企业,将防疫防控工作从事前审核到复工后的日常生产贯穿始终,确保措施到位、行之有效。

三、申报企业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防疫防控措施,达到复工基本要求(附件1)

(二)原则上应属于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不属于上述类型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批准复工。

四、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向所管辖的公司递交复工申请(一式四份,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青浦区生产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表》(详见附件2),复工方案(包括防控防疫方案),相关说明材料。

(二)管理单位初审。各公司审核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出具相关意见,初审合格报镇经发办。

(三)镇审核。镇经发办收到初审合格企业的材料后,牵头相关部门到企业进行核查,符合有关要求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经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区经委。

(四)区经委备案。收到镇审核同意复工的材料后,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看,对符合防疫防控要求的予以备案。

(五)区经委信息汇总报市经信委备案。每天16时前,区经委将《本区域内经各区经委核查批准企业复工汇总表》以及当天批准的《青浦区生产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表》一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

五、后续监管要求

(一)各复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防疫防控意识和责任,做到“三个全覆盖”,即人员管理全覆盖、防疫过程全覆盖、生产环节全覆盖。建立保长制度,落实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长制度》相关工作要求,成立防疫应急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供应商(食堂、保安、物流送货等)、客户、来访人员等所有需要入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厂区和宿舍进行定期消毒,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要严格加强返沪人员管控,原则上湖北籍员工不允许返沪,对于来自重点疫区的员工,应按规定隔离,禁止复工;对于其他省市返沪以及本市户籍外出返沪的员工,要全力落实防疫防控要求,房东要履行房东责任制。取消聚会或社交活动,加强员工健康宣传教育,督促做好员工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勤洗手等。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应立即停产,逐级上报情况,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发现确诊病例的,采取上述措施之外,按照“一人确诊,全厂停产,全员隔离”的`要求,积极配合市、区、镇三级相关部门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

(二)各经济公司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增强源头把控意识,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上报。要做到每报必查,做到“三进三查三确保”(即进大门、进厂区、进车间,查进出厂区管理、查防疫应对措施、查往返员工名单,确保安全、确保供应、确保信息畅通)。在同意企业复工申请后,要落实督查职责,定期检查企业防疫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要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及时将复工相关信息、企业检查信息报送镇相关部门。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应立即要求企业停产、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镇相关部门。

(三)成立练塘镇企业复工领导小组,按照“严控、有序复工”的要求,对拟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市征用、区急需的行业和企业予以支持,尽快上报区经委,核发复工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复工要求的申请不予备案。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存在擅自复工等现象的,由综治办牵头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区级部门。要合理安排调配人员,对复工企业开展全覆盖、“三不一直”抽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落实“三进三查三确保”要求。要形成部门合力,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有关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所属公司,落实整改要求。

六、其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通知不一致的情况,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2

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工业企业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复工前14天出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员工要如实报告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和参加聚会聚餐情况,如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提前2天向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要建立每日员工体温检测、人员集中区域消毒、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等三本台账,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和员工生命安全。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自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消毒水、洗手液等物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镇街(园区)要对属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填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于x月x日起每日x:x前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全区工业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紧急情况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复工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疫情排查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要求,确保企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到位,有效指挥和处置。要认真开展巡视巡查,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禁缺岗、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3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22〕4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

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4

春节后的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安全风险,增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园区企业安全水平,推动园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字〔20xx〕2号)和2月18日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精神,现将工业园区2021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安全生产监管原则,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园区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20xx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园区监管企业不发生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提前研判风险。园区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开工前情况调查摸底。一是提前确定企业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复产复工准备工作情况并建立台账。二是要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到岗到位情况。三是复产复工的企业要制定岗前全员培训计划。四是对于以往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进行复查摸清是否已整改到位。五是企业在复产复工前,是否对安全风险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

(二)细化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一个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企业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方案严禁照抄照搬且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二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或者承诺书,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三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四是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培训活动。企业要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等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对节后返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五是落实一次全面安全条件确认。复工复产前企业要对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现场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防控。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所有停产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复工方案,向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会同专家联合进行现场核查,经县责任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后方可复产。要检查掌握新任命主要负责人、新招入安全管理员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专业及学历等达标情况。对无开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领导不在岗带班、特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以及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坚决不予同意复产。二是工贸领域。新招录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安排上岗;要加大现场安全巡查频次,以往事故多发的建材厂等小微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牒气作业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先排查安全风险,涉及危险作业和关键设备设施的检修或复产启动,必须经企业分管负责人现场进行安全确认。三是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塔吊等起重机械、施工设备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排查、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分包队伍的管理。

(四)精准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园区安监站将按照“每天调度、重点服务、每周上报”加大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对不落实复产复工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产复工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园区安监站将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安全监管,定期通报企业复工复产进展情况及复工复产工作动态。市安委会将在3月初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轮督,并将复产复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各企业在2月25日前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报送园区安监站。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4月底。

三、检查范围

检查(暗访)范围为辖区各村、社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医院、商贸市场、大中型餐饮场所、养老院(敬老院)、车站、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学校(教育机构)、网吧歌城、影院、体育及健身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定点收治医院、社区门诊、留观场所、集中隔离区、住宅小区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暗访)力度。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情况;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

(具体检查(暗访)内容见附件1)

五、检查方式

各社区、村对本次检查(暗访)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暗访暗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电话、网络、视频调度等多种方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第三方机构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全面深入开展检查(暗访)工作。

本次检查(暗访)工作由安全办统筹协调。安全办组织开展对各社区、村进行综合检查(暗访),延伸至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村具体组织实施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暗访)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力求实效。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暗访)纳入盐井街道办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和查处,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和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从严问责。各社区、村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检查(暗访)工作负责人员和联络员,迅速开展检查(暗访)专项工作,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督促指导服务,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期间发生的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倒查责任,对因检查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检查责任。

(三)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社区、村要充分采取各种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和剖析反面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村要加强信息报送,3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每周星期五上午11:00时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正反面典型案例及《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情况统计表》(附件3),健全问题隐患台账(《安全生产检查(暗访)隐患排查问题一览表》,附件4)存档留查;4月23日前报送检查(暗访)工作汇总(主要突出亮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请各单位按时将高质量纸质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报送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后和电子版报送至安全办。

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6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1、健康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详排查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

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三、管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xx%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大家都在看